「所以?」
「所以它值得嗎?除了你確實很著迷以外,畢竟這種熱情本身很難被明碼標價。不過,如果以真正的金錢來計算的話——」
「它的價值?」
「對。」
我根本不必想。我在過去幾個月已經計算夠多次了。
「《長眠不醒》是錢德勒的書中印刷數量最少的,」我說,「狀況良好的第一版很稀有。如果附有書衣,並且也很完好,那麼你擁有的書就能值上五千美元左右。」
「哦,這麼多?」
「但這一本簽了名,」我說,「大部分的現代小說,作者簽名會使價格提高百分之十到二十。但錢德勒的情形不同。」
「是嗎?」
我點點頭。「他簽名的書不多。事實上,當時的作家都這樣,不像現在的作家。目前幾乎每個有書問世的人,都會巡迴全國,坐在書店裡為每個光臨的讀者簽名。」
「艾德·麥克班恩也為我在他的新書上籤過名,」她說,「我告訴過你,記得嗎?」
「說了好幾次。」
「嗯,我那天真的很興奮,伯尼。他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
「也是我的。」
「每當我讀他的八十七分局系列,」她說,「最後都會對警察有新的看法。我看到他們是真實的人類,敏感、有弱點,而且,嗯,有人性。」
「他就是這樣描繪警察的。」
「是啊。接著雷·基希曼走進門來,硬生生地把我拉回現實。我跟你說,我比較喜歡艾德·麥克班恩幻想中的世界,一旦遇見現實真人反而覺得毛骨悚然。那本書是我最驕傲的收藏。」
「我知道,但你不是他唯一簽了名的人。他簽了好幾千本書,當今大部分的作家也是。在哈米特和錢德勒的時代,作家只會替朋友簽名。而錢德勒甚至不會這麼做。」
「沒有嗎?」
「很少。如果你是他的朋友,他或許會送你一本書,但是他不會簽名,除非你要求他。所以,一個真正的錢德勒簽名,本身就非常珍貴。如果是簽在後來比較普及的書上,會使價格提高個幾百塊到兩千塊。但是簽在《長眠不醒》上,就會讓價值倍增。」
「所以現在是一萬美元了。」
「而且還不只如此。如果洛斯說的是真話,錢德勒不僅是在給哈米特的書上簽名,他還私人題獻給哈米特。」
「這有差別嗎?」
「題獻的事很有意思,」我說,「如果題獻的物件只是喬·蘇墨,那這本書還不如只有簽名受歡迎。」
「為什麼會這樣,伯尼?」
「哦,想想看,」我說,「如果你是個收藏家,你會想要一本特別題獻給某個無名小卒的書嗎?還是一本只有簽名的書會讓你比較高興?」
「我覺得我不會在乎是哪一種情況。」
「你不是個收藏家。收藏家會在乎。」我想到了一些品位比較獨特的顧客,「什麼事都在乎,」我說,「相信我。」
「我相信你,伯尼。那一本題獻給席德·蘇墨的書呢?他是喬比較有名的兄弟。」
「我們正要講到這一點。只要題獻詞提到的人很有名,這本書就變成手跡珍本了。」
「這很好嗎?」
「不壞,」我說,「至於有多好,要看這個人是誰,還有他或她和作者的關係。一本由雷蒙德·錢德勒題獻給達希爾·哈米特的書,在美國犯罪小說裡,算得上是終極的珍本了。」
「說個底線吧,伯尼。」
「假設書和封套都是接近嶄新的狀態,假設筆跡能夠確定是錢德勒的——」
「假設所有的事,伯尼。說一個數吧。」
「提醒你,這只是個大概的數字。我們現在談的是唯獨僅有的東西,所以誰能知道它值多少?」
「伯尼——」
「大約兩萬五千。」
「兩萬五千?」
「只是概略數字。」「兩萬五千美元?」
我點點頭。
「美元?」
我又點點頭。
「你銷贓的時候可以得到幾成?」
「你不必拿到黑市去賣,」我說,「因為沒有人說它被偷了,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它存在。你可以走到任何頂尖的拍賣商面前,把書放在桌上。」
「他們問你從哪裡得到的時候怎麼辦?」
「你在車庫拍賣場上找到的,或者在廉價書店的兩本二十五美分的架子上發現的。管他的,我是個書商。我可以說是在一箱雜物底下找到的,而且我以為是本讀書俱樂部的重印本,直到我仔細看了它。你甚至根本不必說這本書是怎麼到你手上的。你只要給個高深莫測的微笑,然後保持沉默。」
「所以你最後可以獨得全部的兩萬五千美元。」
「或者更多,如果你能進入蘇富比的拍賣會,而且有兩個狂熱人士都決定要擁有它。」
「哇。」
「但首先沒有任何證據保證它真的存在,」我說,「而且即使真的有,也可能早就不見了。或者,它還在那裡,完全為了我們而存在,但因為已經被收藏了起來,你也可能翻遍了整個屋子都找不到。」
「我們一定要去看一下,伯尼。」
「那就是我的打算。」
「兩萬五千美元。」
「很可能沒那麼多,你知道。也許書衣不見了。也許書脊模糊了。也許書頁已經缺角。也許被蟲啃過。」
「也許有個小孩把所有的‘o’都塗上了顏色,」她說,「也許有個瘋狂植物學家把樹葉壓在了書裡面。管他呢,我們一定要去試試看,伯尼。」她看著我,「如果我們不去,一定永遠不會原諒自己。」
喬治·哈蒙·寇克斯(georgeharmoncoxe,1901—1984),美國偵探小說家。
艾德·麥克班恩(edmcbain,1926—2005),美國著名偵探小說家。新星出版社出過其八十七分局系列作品中的《恨警察的人》《小提琴手們》《莎迪死時》和《側耳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