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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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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來時,腦袋出奇的清醒,簡直令自己感動,然後到市中心,趕在十點前開店。我餵了拉菲茲,把它的水碟裝滿,將三本一塊的特價桌拉出來,然後坐在櫃檯後面讀威爾·杜蘭特。他向我保證,這個世界從來就是個險惡之地。我發現這話有奇特的安撫作用。

我關上店門,抵擋晨間的寒意,因此每逢門開,我都聽得到門上的小鈴叮噹作響。上午有兩個進來逛的,做了兩筆生意,每筆幾塊錢。另外我還檢查了毛克利帶來的那堆書。他是個怪人,看起來好像真是狼養大的——憔悴、眼神空洞,一叢亂髮加上參差不齊的鬍子。速度和酸質在他腦子裡燒了幾個大洞,他放棄了哥倫比亞大學的英語博士課業,過著流浪生活,從一個廢棄建築搬到另外一個,隨遇而安。

他從學生時代開始收藏書,離開校園後,就不斷變賣。等到發現巴尼嘉書店時,他的存書已經差不多賣光了,不過我還是買了一些書,包括一套狀況很好、很乾淨的吉卜林。一年中大部分時間他都不見蹤影,我猜他又開始吸毒了,變得對這個星球毫無感知,可是當他再度出現時,他的行為又恢復了正常,有點邊緣人的味道。他現在把自己的化學探險限制在普通菸草和偶爾注射一劑有機麥司卡林上,同時靠在街頭市集、二手商店和跳蚤市場買書並轉售給我這類人維持生計。

我挑了幾本,其他的沒要。他有幾本狀況不錯的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平裝本硬漢派偵探小說,大衛·古迪斯和彼得·瑞伯寫的,但我的顧客不會用收藏品的價格買這類東西。「我猜也是。」他說,「我打算拿去賣給‘夥伴和犯罪’書店的喬。不過猜你也許想看看。你不覺得這些封面很棒嗎?」

我承認很棒。我挑了一本托馬斯·沃爾夫的傳記和一本馬克·肖瑞爾寫的辛克萊·路易斯傳記,還有其他兩本我覺得能賣出去的書,然後我們討價還價,直到談定一個我們兩人都能接受的價錢為止。最後,我問了他一個平常收購書籍時常會問到的問題。

「這些書不是偷來的吧,」我問,「是嗎,毛克利?」

「不然還能是怎麼來的?‘財產即竊盜。’你知道這話是誰說的嗎,伯尼?」

「蒲魯東。」

「給這位先生一支雪茄,的確是蒲魯東。事實上,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約翰一世說過很多類似的話。但你不會猜是他,對吧?」他又說了幾句,然後開口道,「我該怎麼說呢,伯尼?這些東西沒有一樣是我偷的,我知道自己轉賣能賺一筆,於是從薩莉·安的店裡用兩塊錢買來,除非這也算偷。算嗎?」

「如果算的話,」我說,「那我們兩個麻煩就大了。」

下一次門上的鈴響起,是兩個耶和華的見證人想跟我談談,我們進行了一段友善的談話。蒲魯東的名字一次都沒再出現過,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約翰一世也沒有。我不得不縮短談話——如果不這麼做的話,他們還會繼續說下去——不過他們離去的時候還是很開心的。我又繼續看威爾·杜蘭特。幾分鐘後,鈴再度響起,但這次我沒抬頭,直到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

「好呀,好呀,」說話的人是金錢能收買到的最好的警察,「這不是羅登巴爾太太的兒子伯尼嗎?每次碰到你時,你都把鼻子湊在書上,伯尼。這也難怪,你的屁股不就擺在書店裡嘛!」

「你好,雷。」

「‘你好,雷。’熱情點嘛,伯尼。不然聽起來好像你不是很樂意見到我似的。」

「你好,雷!」

「這回好點了。」他身子往前傾,一個胳膊肘撐在櫃檯上,「不過我每次路過來看你,你好像都很緊張,似乎在等著第三隻鞋子掉下來。你覺得這是為什麼,伯尼?」

「我不知道,雷。」

「我的意思是,你在緊張什麼?可敬的生意人,你從未迷失在法律的界限之外,如果一個警察兄弟來到你店裡,你應該會覺得鬆一口氣才對啊。」

「兄弟。」我說。

「怎麼樣,伯尼?」

「我喜歡這個詞兒,」我說,「一個警察兄弟。我喜歡這個。」

「好吧,那是我的榮幸,伯尼。想用就隨時拿去,沒關係。對了,告訴我一點事情,可以吧?」

「只要我知道。」

「你見過這玩意兒嗎?」

原來他手裡提著個公文包,在櫃檯下面。

「的確見過,」我說,「見過很多次了。這是我的公文包。你怎麼會認識雨果,又怎麼會替他跑腿呢?」

「你在胡扯什麼,跑腿?」

「不然該怎麼說?我告訴過他,不必急著還我的。」我伸手去拿公文包,雷縮回去不讓我碰。我看著他,滿腹疑惑。「怎麼了?」我問,「你到底要不要把那玩意兒給我?」

「我不知道,」他說,把公文包平放在櫃檯上,大拇指按著小銅釦,「你猜裡面有什麼?」

「帝國大廈。」

「啊?」

「林白的孩子。還要我猜幾次?我不知道里面有什麼,雷。雨果·坎德莫斯前幾天離開這裡的時候,裡面有幾幅他不希望冒險被弄皺的手工上色的版畫,另外還有他路上買的幾包東西。」

「我不知道你也賣畫,伯尼。」

「我沒賣,」我說,「別問我他在哪兒買的,我只賣給他一本詩集,五塊錢外加稅。」

「然後你就奉送了這個公文包,很慷慨嘛。」

「我借給他的,雷。他是個高尚的老紳士,也是個好顧客。換了其他人我不會這麼做,但跟他相處很愉快,而且他每次來總是會買書。怎麼了?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啪的一聲撥開鎖釦,開啟公文包。

「咦,看起來是空的,」我說,「表演得不錯,雷,不過有點雷聲大雨點小,你不覺得嗎?」

「看起來是空的,」他說,「對吧?但其實不是。」

「裡面有空氣?這是怎麼回事?給我上物理課?」

「我不需要物理學,」他說,「我準得像時鐘一樣。裡面有你的印子,伯尼。」

「你說那些版畫?」我往前湊,斜眼看著,「它們大概變透明瞭,我看不見。」

「不是那種印子。我指的是你的指紋。」

「我的指紋?」

「一整套。」

「哦,很好,」我說,「不過我並不太驚訝。這是我的公文包,我已經說過了。」

「沒錯,伯尼,驚訝的是,你居然會承認。」

「為什麼不承認?這有什麼可恥的?這不是路易·威登的昂貴名牌,不過也還是個值得尊重的包。如果你打算告訴我這是偷來的,訴訟時效也早就過了。我有這玩意兒至少十年八年了。」

他擺出一個類似羅丹雕塑名作「沉思者」的姿勢,搜尋似的看了我半天。「你比人行道上的冰還滑溜,」他說,「我還以為拿這包給你看的話,你至少會抖一抖,但你沒有,而且好像早就料到了。打電話的人是你,對吧?」

「你在胡扯什麼?」

「少裝蒜了,告訴你,我們一採到指紋,發現是你的,我就等不及要聽你解釋你的指紋怎麼會在這個坎德莫斯的箱子上印得到處都是。我猜那會是個不錯的故事。可是你編了一個更好的,居然有膽子說這是你的包。我喜歡這樣,伯尼。真有想象力。」

「偏巧這是事實。」

「事實,」他酸溜溜地說,「什麼事實?」

「你不是第一個問這個問題的執法人員了。」我告訴他,又問,「坎德莫斯怎麼了?」

「有誰說他怎麼了?」

「哦,得了吧,」我說,「你為什麼沒事去找個空包採指紋?你在他公寓找到這玩意兒,他可以告訴你包是從哪兒來的,所以我唯一的結論就是,他沒說任何話。不是他不在那兒,就是他沒法說話了。結果是哪一個?」

他又仔細打量了我一番。「我想沒有理由不告訴你,」他說,「反正,再過兩個小時你就會在報紙上看到。」

「他死了嗎?」

「如果不是,」他說,「那他裝得可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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