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自以為是鮑嘉的賊》小說信息

第8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這樣才能找到他。電腦裡也有城市名錄,還有其他各種你能想到的東西。你不會相信他們用電腦可以做多少事情。」

「科學真偉大。」

「可不是嗎。」他故意看看手錶,然後往前靠,胳膊肘放在櫃檯上,「不過可能需要你幫個小忙,伯尼。」

「別告訴我你又把自己鎖在車外頭了。」

「可能得拜託你到停屍間去一趟,正式給那傢伙認屍。」

我正等著他開口要我幫忙。他費神去撿起那本書時,我就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不知道,」我說,「我根本不怎麼認得他。」

「我還以為他是你的好顧客呢。」

「不能說他是常客,只是偶爾見到他。」

「你跟他熟到會把你的供應箱借給他。」

「是公文包。」

「你知道我的意思啦。你把包給他,讓他裝一本五塊錢買來的書,至少這是你的說法。」他站直身子,「說到這個,如果你不想合作,替我們指認那個可憐的死透了的傢伙,那我們可以多複習幾遍你的那套說辭。去局裡花兩小時,替你錄個口供,讓你跟幾個不同的警察講幾遍,幫大家搞明白具體是怎麼一回事。」

「很高興我還有另一個選擇。」

「是哦,你還有另一個選擇,」他說,「你可以做該做的事情,或承受痛苦的後果,就看你自己了。」

「我當然想跟警方合作啦。」我說,像某個有獎競答節目主持人似的,態度誠摯極了,「可是你為什麼需要我呢,雷?那人有鄰居,他們一定比我更認識他。」

他搖搖頭。「行不通,」他說,「他們根本不認得他。我說錯了,一樓的那個女人認得他,說他人很好。麻煩的是,她是盲人,大部分時間都在聽錄音書。二樓是一對姓雷爾曼的夫婦,但是不湊巧,他們十天前離開了,接下來的四個月都要在法國南部度過。他們是大學教授,跟另外兩人交換公寓。法國人在新加坡度過春天和夏天,一個有中國姓的生意人住在雷爾曼的公寓,所以我想他是從新加坡來的。不管他從哪裡來,也才剛到一個多星期,自稱從沒碰到過坎德莫斯。我們拿了張在驗屍室拍的照片讓他看,他根本一點印象都沒有。

「那我們還能找誰?一對同志住在地下室,也才剛搬進那幢大廈,他們有獨立的進出口,從沒見過坎德莫斯。管理員住在隔壁,他要管三四幢大廈,而且才剛接這份工作兩個月。坎德莫斯從沒要求他做過任何事情,所以他們沒碰過面。那傢伙說他曾去找過坎德莫斯一兩次想作自我介紹,只是想認識一下,要是你問我,我會說他指望坎德莫斯聖誕節包個大紅包給他。可是那一兩次坎德莫斯都不在家。他當然也沒法替我們認屍。」

「那三樓呢?」

「三樓?」

「地下室是一對同性戀,」我說,「盲眼女人住一樓,雷爾曼住她樓上。」

「只是他們現在不在那兒,」他說,「看起來他們在法國,繼續。」

「坎德莫斯住四樓,」我說,「那麼誰住三樓?」

「現在這個問題可有趣了,」他說,「你知道,如果我是那種穿風衣的酷偵探,我就會忍到踏出門口一步才說‘哦,對了……’,可是誰有那個該死的耐心啊?」

「雷,你在說什麼啊?」

「我要說的是,你怎麼剛好知道那幢公寓有四層樓而且坎德莫斯就住在四樓。我沒跟你提過這個細節。」

「你當然提過。」

「嗯哼。」

「不然一定是他提過。」

「誰?坎德莫斯?」

「還會有誰?」

「依我看,」他說,「你是胡扯一通,我一直這麼想。我昨天怎麼說來著?我知道你去過那兒。伯尼,老實告訴我,你知道有可能會是誰殺了這傢伙嗎?」

「不知道。」

「你願意合作去正式認屍嗎?管他誰住三樓,他們就像其他人一樣,什麼都不知道。哥們兒一場嘛,伯尼,讓我們彼此幫個忙。」

我皺皺眉。「我討厭看屍體。」我說。

「真高興你沒從事殯葬業。怎麼樣?我要的不多,他們把屍體抬出來的時候,你可以閉著眼睛,只要發誓說那是他,沒錯就行。」

「不,我會看,」我說,「如果我去認屍,起碼我會做到把眼睛睜開。你希望我什麼時候去?」

「現在怎麼樣?」

「什麼?叫我不做生意跑去認屍?」

「是哦,看得出來你生意有多好。這事情花不了幾分鐘。」他聳聳肩,「或者,你願意的話,我就打烊時來接你。你是六點打烊,對吧?」

「這樣不好,」我說,「我六點四十五分有個約會。但如果現在去,我就得關門又跑回來開門……我告訴你怎麼辦。四點四十五分過來接我,我提早一個小時打烊好了。你看怎麼樣?」

隨著下午時間的消逝,我開始希望當場鎖了門直接去停屍房。今天是星期五,天氣又很好,於是只要可能,幾乎每個人都設法提早離城去度週末。而且他們不會在中途停下來買書。

我這裡並不比停屍間更有生氣。這種時候,我就很高興有一隻貓做伴,不過此時此刻,它根本不是個伴。它睡在窗臺上一會兒,等到覺得陽光太強,就在「哲學與宗教」那一區書架的高處找了個喜歡的棲身之地。甚至從我坐的地方都看不到它。

我打了兩次電話給伊洛娜,沒人接。我坐著看這期的《ab讀書人週刊》,仔細看著上面列的書單,看有沒有人在找我正好有存貨的書。我不時會查閱一下這種東西,偶爾也確實發現手上有某個書商在找的書,但我很少會有進一步的行動。我只是覺得整件事好像太麻煩了,寫個明信片,抄上價錢,寄出去,然後把書找出來留著,直到那個人確定要或不要為止。如果他要,你得把那鬼玩意兒包好,去郵局排隊等寄書。

而這一切圖的是什麼,兩美元的利潤?或者五美元,或甚至十美元?

不值得。

當然,如果你有規律地做這種事情,發展出一套抄寫、包裝、寄送的系統,就可以為你的事業贏得利潤。至少很多文章都向我這麼保證過,我不得不假設他們說的是對的。

但好像還是麻煩得不值得去做。

看吧,這就是偷竊把人慣壞了。

之前有一陣子,這家店有一點微薄但穩定的利潤。我原先只是想拿來當個體面的門面和消遣的差事,沒想到書店開始能自給自足,而且甚至能夠養得起我。在意識到之前,我就已經不再偷東西了。

但這種日子沒持續太久。在一個貪婪房東的鼓動之下,我又重操舊業。為了洗乾淨來路不正的錢,我索性用來買下這幢建築。巴尼嘉書店很安全,要怎麼經營隨我高興。

而且我不必摳著錢過日子,或寄一堆寫滿價錢的明信片給在堪薩斯州普瑞特市和加州歐克利鎮的買家。我匆匆到街角去的時候,可以把特價書的桌子留在外頭,如果有人拿了本有水漬的第二版瓦迪斯·費舍的小說跑掉,我也不必冒著中風的危險去追。如果收支能平衡,那很好;如果入不敷出,我永遠可以靠扯謊進入一幢大廈,找目標下手開鎖,很快拿個五百塊來解決我的麻煩。

當然,最近那一晚的努力沒有任何收穫。

誰說我的麻煩結束了?

***

快樂的念頭促使我走到電話前,再試一次伊洛娜的號碼。沒人接。我放下電話,想著卡洛琳問我的那個問題,還有我給她的答案。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過也很接近,足以讓我心煩意亂了。

我的思緒又回到了位於東二十五街頂樓的那個可憐的小房間裡。我發現自己在想著照片裡的那個男人。見鬼,我究竟在哪兒見過他?

他不是那張僵硬家庭照裡頭的男人,這點我很確定。有一點很關鍵,照片中那個手臂攬著濃髮女子的男人絕對不會那麼僵硬,就算死透了都不會那麼僵。他很習慣拍照,從他喜形於色的樣子看,好像還很愛搶鏡頭。

我皺起眉,好像這樣就可以讓那張照片更清楚一點。那個女人,我記得,有個像美式足球中衛的肩膀,但這肩膀不是從足球場或健身房得來的。她的衣服有墊肩,墊得比最近一次的墊肩復活風潮還要誇張。

這年頭墊肩不那麼常見了,她脖子上那種頭尾相連的銀狐圍巾也不常見了。據我所知,那些銀狐圍巾再也沒流行過,我大概能想到原因。

或許是一張老照片。就算不管服裝時尚的部分,我還是覺得那張照片看起來很舊。是因為當時的相機不同嗎?影像會隨著時間而變淡嗎?或者只是不同年代的人有不同的面部表情,所以他們的臉才會像郵戳一樣,蓋上了永遠不可磨滅的印記?

這位微笑先生,是個取悅眾人的人。也是他的牙醫的活廣告。該死,我在哪裡看過這個喜形於色的表情?如果他的嘴唇包好那些大牙齒,好好照張嚴肅的照片,看起來會是什麼樣?

他有張適合放在錢幣上的臉。不是古羅馬錢幣,他不屬於那種臉。而是比較近代的……

有了。

我不認為自己出了聲,但或許我的耳朵豎起來了,因為拉菲茲從它位於「哲學與宗教」的棲身之處跳下來,過來察看發生了什麼事。「不是錢幣,」我告訴它,「是郵票。」

這個答案好像讓它滿意了;它做了一連串伸展動作,又快步跑去噓噓。我找到「遊戲與嗜好」的書架,那裡靠下方有一本《斯科特標準郵票目錄》,就在我上次看到的地方。這本目錄已經過時四年了,不過放在書店裡當索引很好用,所以沒扔到特價桌上。

我把目錄拿到櫃檯上,快速地翻看,終於找到了我要找的那張。我眯起眼看了看說明,再把眼睛閉上,將它和我記憶中的照片進行對比。

是同一個人嗎?

我覺得是,但很難確定。目錄上的郵票是黑白印刷,而且比實際尺寸至少小了一半。幾年前美國通過了一個聯邦條例,要求印郵票的圖片時必須用一條水平白線劃開,免得有人從書上剪下來,貼在信封上作偽。不過現在連十歲小孩都可以拿二十美元鈔票去彩色影印,而且影印的鈔票還能騙過一般的銀行出納,這個老條例就因不合時宜而被廢除了。現在在書上把郵票印得多逼真都合法,而且還可以印等大的美國鈔票。

比較新的書在用郵票當圖片時不必印那條白線,但編目錄的人懶得更新所有早期發行的郵票,我正在看的這張照片就是那種,一定是七十幾年前發行的。我把書傾斜,儘量爭取光線,斜著眼像在參加扮鬼臉大賽似的。最後還是走到後頭的辦公室翻抽屜,找到了放大鏡。

即使透過放大鏡,也還是沒有把握。在那一套十五張郵票中,斯科特公司的人決定只印出其中四張。三張是風景,包括一座教堂、一座山和一個吉卜賽人用皮帶牽著一頭跳舞的熊。每一張郵票的右上角,伊洛娜那張照片裡的男人都以不苟言笑的形象從小圈圈裡面瞪著你。

第四張郵票是一百紮令的(該國的流通貨幣是扎令,每一紮令合一百丁克,最便宜的郵票是一丁克。真想不到從一本郵票目錄中可以學到這麼多,即使是一本過期的目錄。資訊的價值是多麼的低賤)。一百紮令的郵票是那套裡面最貴的,有兩個地方跟其他郵票不同。一個是比較大,大約是其他郵票的一倍半,而且是豎式的,高度比寬度要長。另一處不同是伊洛娜的那個夥計的照片不再高高侷限於角落的小舷窗裡,而是佔滿了整張郵票。

很難確定。如同我說過的,複製品留下了許多想象的空間。而且我身邊沒有那張照片,只有對那張照片的記憶,在一支蠟燭昏暗閃爍的光影中瞥過一眼。所以我不敢發誓,但看起來這確實就是那個人。

弗拉多斯一世,安納特魯利亞第一任——也是最後一任——國王。

有那麼一會兒,我覺得自己好像捲入了什麼事情裡面。

天哪,我心想,全部都聯絡在一起了。伊洛娜不光是某個閒逛進來買書的人,這不是單純的巧合,在全世界那麼多城市的那麼多書店中,她偏偏走進了我這家。這都是某件事的一部分——

什麼事的一部分?

不是闖空門失敗的一部分,也不是雨果·坎德莫斯之死的一部分。因為安納特魯利亞怎麼會跟他的死有關,或者他的死怎麼會跟安納特魯利亞有關?半點關係都沒有。伊洛娜房間裡有一張安納特魯利亞以前國王的照片,她房間裡還有一張把這國家過去號稱為領土的區域用粗紅筆圈起來的地圖呢。有何不可?她曾是安納特魯利亞人,也很可能非常愛國,雖然這其中不無喜劇的反諷感。

這會是巧合嗎?我覺得其中必有巧合存在,但找不出在哪裡。這個巧合讓所有事情染上了一層戲劇色彩,至少初步看來,我花了大概十六個小時去搞清為什麼那個笑容燦爛的傢伙看起來有點眼熟。如果我第一眼就認出這個人,那我根本就不會想第二遍。「哦,這是弗拉多斯國王,走到哪裡我都認得出來,即使是在他忠誠國民的公寓裡。」

另外,如果我忽略了他的照片,沒有因為認不出來而坐立不安,我就永遠不會知道他是誰,也不會去想這件事情。

所以如果有什麼離奇的地方(當然這是免不了的),那就是之前對斯科特目錄的匆匆一瞥。我竟在潛意識裡,把弗拉多斯的影像留在了心中。但這一點,該死,也不算離奇,因為一兩個星期前,伊洛娜把她的出生地告訴我之後,我才看過這本目錄,查了安納特魯利亞。這也是為什麼我可以對那些歷史資料侃侃而談,讓卡洛琳大為讚歎。

我用放大鏡再仔細看看那位國王殿下。我確定,他綻放笑容時比一本正經時好看。對於像這樣一個嚴肅的集郵場合來說,他的微笑也許不是很適當,但還是比一堆把自己的臉留在郵票和錢幣上的歐洲皇家蠢蛋要高明。我好奇他得到安納特魯利亞王位的權力來源是什麼,不知他跟其他的國王和王子是否有什麼血緣關係。大部分的歐洲皇室都與維多利亞女王有關,也都幾乎和她一樣熱衷於和王室來往。

那弗拉多斯的皇后,那個頭髮高高攏起、披著可憐小狐狸圍巾的女人呢?做斯科特目錄的人沒收錄她的照片,不過還算好,把她的名字刊登出來了。根據描述,她在這套郵票中出現過兩次——三十五紮令郵票上的獨照和五十紮令郵票上和她丈夫的合影。她是莉莉安娜王后。

斯科特目錄沒給安納特魯利亞的郵票估價,因為它們雖然非常稀有,但在集郵界的正統性可疑;這些郵票不是用來寄信,而是用來表態的。雖然有的郵票真的蓋上了戳記,但郵政局長似乎只是出於對安納特魯利亞獨立運動的同情,才勉強蓋上了郵戳。

所以斯科特知道這些郵票有價值,但不想進一步記錄其價格。沒有太多樣品可以待價而沽,更何況也沒有多少想要收藏的人。如果我剛好偷到一套狀況良好、有弗拉多斯國王肖像的郵票,我能找到辦法脫手。只要做點研究即可——專門的目錄、拍賣記錄、去圖書館花點時間翻翻過期的《林氏郵票新聞》。出售的淨利也許不如其他更受歡迎的東西那麼高,但要拿個好價錢,也並不太麻煩。

不過目前我沒有這些麻煩,因為我沒有這些郵票。我只有一個安納特魯利亞女友,但安納特魯利亞早在半個世紀前就已經不再發行郵票了,那時她還沒出生,搞不好她根本不知道祖國曾經有過這一頁郵政史。

這能不能拿來成為我們交談的話題呢?我可以從床頭櫃上拿起那張被供奉的照片,說:「啊,弗拉多斯國王,還有他可愛的莉莉安娜王后!走到哪裡我都認得出來。」這會讓她覺得我很了不起嗎?她會驚訝於我熟知她祖國的歷史,感動於我對她的文化有興趣嗎?

或許。也可能她只會微微揚起眉毛,給我一個懷疑的嘲弄眼神。

我拿起電話,又撥了她的號碼,結果並不比之前幾次成功。

然後那個小傢伙進門來,用一把槍指著我的臉。

指紐約百老匯一家專營偵探小說的書店,英文名叫murderink。

蘇·格拉夫頓的字母系列中並無此書。此處是作者故意亂編,且以q形似蓄辮人頭,以示戲謔。

加彭共和國(thegaboneserepublic),位於非洲中部西海岸。

雷本想說軍事政變(coupd’etat)但說成了cootietah。

由世界著名郵票目錄出版商美國斯科特出版公司出版的《斯科特標準郵票目錄》是當今世界各國集郵者的最佳工具書,從一八六八年開始出版,是全世界唯一每年更新的世界郵票目錄。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