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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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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眼看到他時,他正要進門,當時我還心想,這孩子穿了他爸爸的衣服。他的身高不會超過五英尺三英寸,而且從走路的樣子來看,他的鞋跟已經加了點厚度。他的臉極窄,像是被自然之母拍了一下。鼻子長而窄,嘴唇薄薄的,頭髮和眉毛都是黑色,皮膚很白,幾乎是半透明的。臉頰上有些色斑,氣色看起來比較像是肺結核患者而非健康的紅潤。

他穿著一件石灰綠的運動衫,領子兩端很尖,釦子一直扣到脖子處。褲子是很光滑的藍色斜紋呢,棕色皮革編織的便鞋。他戴了帽子,是一頂草編巴拿馬帽,帽帶上有根羽毛,我想一定就是這頂帽子讓他看起來像個裝扮過度的小孩。沒錯,那帽子是點睛之筆。

「開個價。」他說。

我沒猶豫。「抱歉,」我說,「但恐怕這是不賣的。」

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其實是唯一想到的——是他想買我的店。我並沒有盲目地認為他研究過巴尼嘉書店,最後認為這是個金礦。相反,我猜他把這店當成了尋常等著拆毀的商業不動產,他可以給我錢,繼承我的租約,再把我這塊地賣給大型不動產開發商,在巴尼嘉原址開一個泰國餐廳或韓國美甲店之類對周圍住戶更有價值的商鋪。我經常碰到提出這類條件的人,也許很奇怪,我一向不願多費口舌去解釋我擁有這幢建築,因此我既是房東又是房客。原因之一是,這是個秘密;原因之二是,這樣只會招來更多的詢問。我只告訴他們這家店不賣,早晚他們會相信,然後離開。

但這傢伙不按套路來。要命,他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了一把槍。

那把槍很小,是一把扁平的鍍鎳自動手槍,母貝握柄,小到可以藏在褲子口袋裡,也小到很適合他的小手。我不知道里面裝的子彈是什麼口徑的——我猜是點二二或點二五——反正只要打對地方,都可以把你打死,而且他就隔著櫃檯站在我對面,近得足以讓他愛打哪裡就打哪裡。

如果我想到這些,肯定會嚇破膽。他正好是那種你常在電影裡看到的小個子神經病,這種小爬蟲類殺手好像殺人毫不猶豫,也肯定不眨眼。而現在他來到我店裡,用一把槍指著我。

「你這白痴!」我突然大叫,「你是怎麼回事?馬上把那玩意兒收起來。」

呃,你知道,那把槍看起來像個玩具。像個,比如說,裝了塑膠彈的那種槍,或者精巧的打火機。倒不是我真的認為那是玩具,我知道那是把真槍,但我想不到任何說辭來解釋我的反應。我沒有像一般人那樣恐懼顫抖,而是很生氣。這個、這個小傢伙是從哪裡跑出來的,在我店裡拿著把槍晃來晃去?這個小混混是來找罵的嗎?

「馬上收起來!」我趁他猶豫時說,「你不明白那玩意兒會讓你惹上麻煩嗎?你知道現在幾點嗎?」

「幾點?」

「現在是四點三十分,」我說,「有個警察馬上就要到了,如果你站在這兒,手上拿著那玩意兒,被一個警察撞見,請問你有什麼感想?你要怎麼解釋?」

「可是——」

「該死的,收起來!」

如果他沒照做我就完了。「我……我很抱歉。」他說,臉頰上的斑點加深,其他部分好像更蒼白了。他看著那把槍,好像它是個什麼可恥的東西,然後放低,插回原來的褲子口袋,「我不是故意……我不想……我很後悔……」

「這樣比較好,」我親切地說,「好多了。現在告訴我,我能為你做什麼,你要找什麼書嗎?」

「書?」他看著我,眼睛睜得不能再大了,「你知道我要找什麼。還有,拜託,那把槍的事情我很後悔。我只是想讓你當回事。」

「要想讓我當回事,有很多更好的方法。」我說。

「對,當然,當然。你說的當然對。」

他講話有外國口音,s音拖得特別長。我剛才沒注意,我低頭看著他那把槍的時候,那些微妙的口音就這樣過耳即逝,沒聽進去。

「我會付錢。」他說。

「哦?」

「我會付個好價錢。」

「多少?」還有要買什麼,我很好奇。

「你想要多少?」

「越多越好。」

「你一定知道,我不是有錢人。」

「那也許你付不起。」管他是什麼。

「可是我一定要拿到手!」

「那我很確定你可以找到方法。」

他把窄臉往前湊,尖銳的下巴對著我。「你得向我保證,」他說,「這東西不能落到他手裡。」

「誰手裡?」

他皺了皺眉。「我非得說他的名字嗎?」

「說了會比較有幫助。」我說。

「那個胖子,」他說,「查諾夫。」

「沙諾夫?」

「查諾夫!」

「對不起。」我說。

「他很危險。你不能信任他。不管他跟你說什麼,都是在撒謊。」

「真的?」

「對,真的。另外我還可以告訴你,不管他打算付多少,我都會付更多。告訴我東西沒落到他手上!」

「呃,」我老實說,「我可以告訴你,他沒從我手上弄到。」

「感謝上帝。」

「為了保險起見,」我小心翼翼地說,「為了確定我們沒有搞錯,麻煩你告訴我那是什麼東西。」

「那是什麼東西?」

「就是你想跟我拿的東西。你想要,查諾夫也想要。那……你乾脆直說那是什麼東西吧。」

「你心裡明白是什麼。」

「啊,但我怎麼知道‘你’明不明白呢?」

「不!」他叫道,兩手握拳捶在我的櫃檯上。我實在很討厭有人這麼做。「拜託,我求求你,」他說,「我現在神經繃得很緊,你不要逗我。」

「我再也不會了。」

「我需要那些檔案。其他的你留下沒關係,我只想要那些檔案,而且我會付很多錢,只要合理,隨便你開價。我是個講道理的人,我相信你也是個講道理的人,對不對?」

「合理,」我說,「是我的中間名。」

他皺起眉頭。「我還以為你的中間名是‘格林姆斯’,難道不是嗎?」

「對,沒錯,你講得很對。那是我母親的姓。」

「那羅登巴爾呢?這也是你的姓?」

「也是,」我同意道,「那是我父親的姓。我剛剛說‘合理’是我的中間名,那是個習慣用語,一種表達方式,一種口語的說法。意思是說,我是個講道理的人。」

「這話我剛剛才說過,不是嗎?」他聳聳肩,「這種語言把我給搞糊塗了。」

「每個人都被搞得很糊塗。現在我就糊塗了,因為我不知道您貴姓。如果我打算跟一個人做生意,我會想知道他叫什麼。」

「原諒我。」他說,手伸到口袋裡。我抱起胳膊等著,但當他的手從口袋抽出來時,只拿著一個皮製名片夾。他掏出一張名片,猶豫不決地看著,然後交給我。

「提葛拉斯·雷斯莫里安。」我大聲念著。他應聲挺直了身子,一定要說的話,雙腳還用力並在一起。

「願意效勞。」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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