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還在。窄窄的床在房間另一端安然靠牆放著,床沒鋪,床頭有張搖搖晃晃的床頭桌,旁邊是那張二手店裡買來的低矮的梳妝檯。我數了一下那三把椅子——兩把不成對的木頭椅子,一把放在有一個抽屜的小書桌前,另一把放在床腳;還有一把彈簧外露的安樂椅,外頭笨拙地重新套上了發亮的綠色天鵝絨布。地毯也還在,醜陋如昔。
除此之外什麼都沒剩,就像雪萊在其詩作《奧西曼提斯》中所說的。逝去的是塑膠羊奶箱和裡面裝的書;逝去的是鑲黃銅邊的小提箱和原來放在上面的東西,還有蠟燭和水晶和畫像和動物以及其他的一切;逝去的是伊洛娜和她父母僵硬的家庭合照,裱了框的弗拉多斯和莉莉安娜的照片也消逝無蹤;牆上消逝的是那張東歐地圖;牆上釘子上消逝的是那張鳥類月曆。
書桌和梳妝檯裡面裝的東西都逝去了;我檢查了裡面的抽屜,發現是空的。衣櫥內不論裝過什麼都已逝去,除了三個鐵絲衣架和一堆雜貨店紙袋。逝去,逝去,一切皆已逝去。
床單還鋪在床上,擰成一團的床單還殘留著她的氣味。
我走到書桌旁拿起電話,聽到撥號音,如果電話上有重撥鍵,我可以因此知道她離去前的最後一通電話打去了哪裡。然而我打了自己家裡的電話,沒人接,然後打到店裡,想著拉菲茲聽到鈴響會有什麼反應。我又撥到東七十六街坎德莫斯的公寓,讓鈴響了幾聲,不過這次那邊沒有警察,所以也沒人接。
我把聽筒放回去,坐在那張恐怖的綠色椅子上,小心翼翼地避開彈簧。椅子不是那麼舒服,但還能坐。我得想一想,此時此地似乎宜於思考。
通常闖空門偷完東西后,我不喜歡待在人家家裡不走。那是不必要的冒險,我寧可避免。但眼前我想不出更安全的地方。我就像毛克利,在廢棄的建築裡冬眠。沒有人住在這裡,要花點想象力才能相信曾有人住過。
我可以慢慢想,因為不會有人回來了。
我進入伊洛娜的公寓時,沒注意是幾點,不過離開時午夜剛過。我走到第三大道,叫住一輛往北疾駛過十字路口的計程車,衝了二十碼才追上。
「你可以跑了,」邁克思·費德勒說,「不可能是草藥,怎麼可能這麼快就見效?那個中國人會製造奇蹟,不過就算是奇蹟,也得花點時間才行。我上次碰到你是什麼時候?三四天前的晚上?」
「差不多吧。」
「不,是兩天前。我知道的,沒錯,因為我第二次讓你下車後,載到了一個帶著猴子的女人。去哪兒?」
「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交叉口。」
「就在我上次放你下車又載你上車那兒。然後我們橫穿中央公園的大道,我在哪兒放你下車來著——我想一下——」
「慢慢想,沒關係。」我說。
「——七十六街和列剋星敦大道交會口,」他得意地說,「對了還是錯了?」
「答對了。」
「記性不錯吧,嗯?」
「讓我印象深刻。」
「銀杏。」
「啊?什麼?」
「銀杏果,」他說,「是一種草藥。從銀杏樹上摘下來,這種樹城裡到處都看得到,葉子小小的很滑稽,形狀像個小扇子。我吃過這種藥,我的中醫告訴了我銀杏的療效,健康食品店就能買到。我以前記性像瑞士乳酪似的,現在我的記性像老鷹。」
「太棒了。」
「歡迎你考考我各州首府和歷任總統。」
「算了吧,沒關係。」
「或者紐約的街道,五個區都行。或者其他什麼,儘管來,試試看能不能考住我。」
「好,有個很簡單的問題。前兩天我的公文包有沒有剛好掉在你車上?」
「沒有,」他毫不猶豫地說,「你想知道我記得什麼嗎?我腦袋裡面有整個畫面,你一跛一跛地下了計程車,每走一步,那個公文包就撞一下你的腿。」
「太驚人了。」我說。更驚人的是,我心想,有那麼一會兒我竟然忘記我其實已經知道公文包的下落了。雷·基希曼昨天才拿來給我看過,側邊用血寫著六個令人費解的字母。
「銀杏,」他說,「我推薦你試試看。」
「也許我會弄一點。只不過偶爾的思緒混亂比記性差更加讓我困擾。」
「對那個也有效。它能讓你思路清晰!」
「那我可以用得上。」
「耳鳴也有用。」
「會讓你耳鳴還是消除耳鳴?」
「當然是消除!」
「哦,很高興知道這些,」我說,「雖然我不必擔心耳鳴的問題。」
「只是目前還不必。」
「只是目前還不必,」我同意,「談談那個女人和猴子吧。」
他告訴我有關那個女人和猴子的事情,鉅細靡遺,但我不知道這些能不能用來證明他的記性很好,或者證明銀杏的療效。這事情我沒有親身經歷,希望我這糊塗腦袋能把這整段插曲記得夠久。只能說——那個女人發育得很好(「哈密瓜!」邁克思·費德勒說),但那隻猴子卻瘦得要命,那張酸蘋果似的臉惹人厭。他們兩個都該感到丟臉。
他們的故事跟著我們一路來到我住處所在的路口,他正伸手要把代表空車的小牌子扳起,我告訴他等一下。
「你剛才說起紐約街道,」我說,「五個區都行,你說過的。」
「怎麼了?」
「阿伯巷呢?」
「阿伯巷,」他說,「紐約只有一個阿伯巷,就在曼哈頓。你指的是那個嗎?」
「就是那個。」
「在格林尼治村,對吧?」
「對。」
「小意思,」他說,「我還以為你會出個很難的,比如百老匯巷或者波曼德道,可是你居然只想得出阿伯巷。我知道阿伯巷嗎?當然知道,就算不吃銀杏都知道。」
「你知道去那裡怎麼走嗎?」
「怎麼不知道?走百老匯大道,然後轉哥倫布大道和第九大道和哈得孫街,然後轉布里克街,直到查理街,然後——」
「很好,」我說,「上路吧。」
他一手放在座位後頭,轉過來,看著我。「你要去那兒?」
「不行嗎?」
「你要我等一會兒,讓你進去拿你去那裡要拿的東西嗎?」
「不,」我說,往後靠在座位上,「我們直接去市中心吧。」
「格林尼治村,阿伯巷。」
「對。」
「你說了算。」他說,然後駛離路邊,「阿伯巷,上路了。你猜我怎麼想的?我想我們在建立並完善一個模式。前天晚上我在百老匯大道和六十七街交會口載你來這裡,十分鐘後我在這裡讓你上車把你載到別的地方。今天晚上我在別處載了你來這裡,這次我們去別處之前,你連車都沒下。下次你猜怎麼著?你可能乾脆就跳過這個路口算了。」
「也許你沒說錯。」這段旅程大概會很漫長。「嗯,」我說,「我很好奇,你開車時有沒有碰到過其他類似那個女人和猴子的事情?」
去阿伯巷的路上,聽完了三個趣聞軼事,我不太相信那個有關兩個水手和一個小老太婆的故事。就算有可能吧,但心裡依然覺得非常離譜。不過至少可以消磨時間。
「阿拉諾」那個電鈴沒人應,我也沒進門。我可以進去的,而且用不著那些工具,因為卡洛琳和我都有對方店裡和公寓的鑰匙。不過我想去找她會比較快一點,結果找到第二個地方時我發現了她,那是個叫「亨麗埃塔·哈得孫」的酒吧。我一踏進去,四周便射來大把從警戒到敵意等程度不同的眼光,然後卡洛琳看到我,喊了我的名字,於是其他女人鬆懈下來,知道不必管我。
卡洛琳正坐在吧檯前喝蘇格蘭威士忌,聽一個紅髮女人講話,那頭紅髮不太像真的。她名叫特蕾西,我見過她,也見過她的愛人吉恩,和她長得就像雙胞胎一樣,只不過吉恩是一頭灰金色頭髮,也同樣不像真的。你通常很少只看到其中一個而另一個不在場,不過她們其實經常吵嘴,這就是為什麼此時特蕾西會一邊一杯杯喝著野格,一邊跟卡洛琳訴苦,而且這事經常發生。
卡洛琳介紹了我,特蕾西很有禮貌,不過等她確定了我不只是路過而已後,就很優雅地轉身,加入另一邊的談話中。「過去一點,伯尼,」卡洛琳建議,「我們跟她們保持一點距離。」
「對不起,」我說,「我打擾你們了嗎?」
「沒錯,」她說,「唉,我欠你一個大人情。她和吉恩完蛋了,她再喝一杯酒就要邀我和她一起回家,而我再喝兩杯酒就會答應。你要去哪兒?」
「回家,」我說,「讓你有機會繼續你的人生。」
「坐回你的凳子上,伯尼。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跟她回家。」
「為什麼?她長得那麼美。」
「這點沒問題,伯尼。她是個美人,吉恩也是。去年十一月,她們說要永遠分手前,跟我訴苦、帶我回家的是吉恩,結果不到一個星期,這兩個又複合了,特蕾西好幾個月都不肯跟我講話。她們一年分手三次,最後總會複合。誰需要這個呢?這不是我想尋求的——愚蠢而迅速告終的蹩腳韻事。我想要有意義的、可能走向某個終點的關係。以你今天上午的說話方式來看,就像你和伊洛娜可能會有的那種一樣。」我的表情一定顯露了什麼,因為她的臉色一暗。「糟糕,」她說,「我說錯話了,對不對?如果我動一動腦子,就會先問問自己你為什麼會在凌晨一點鑽進女同酒吧。你那份真愛的課程怎麼樣了?進展得不順嗎?」
「沒有進展,」我說,「我們不能找個地方喝杯酒嗎?」
「我們現在就在一家酒吧裡,伯尼。在這裡就可以喝酒。」
「找個安靜點的地方。」
「桌子那邊比較安靜,你要過去嗎?」
「找個真正安靜的地方,」我說,「而且不要那種全店只有我一個人擁有y染色體的地方。」
「我看看。克里斯托弗街有家‘奧弗拉斯’,去那裡的每個人都有y染色體。」
「不好吧。」
「不能去‘燉肉酒吧’,那裡都是大學生,吵得要命。哦,我知道了,裡洛伊街角有個地方,沒有同性戀人群也沒有異性戀人群。沒人去,那地方總是一片死寂。」
「聽起來很完美,」我說,「我們走吧。」
店裡只有我們倆和酒保。他給我們拿了飲料就離開了,我把今天午後發生的一切告訴了卡洛琳。
「伊洛娜的事情太奇怪了,」她說,「你最後一次看到她……」
「她睡得像只小羊似的。」
「之後你再也沒跟她說過話?沒有,你打電話過去,沒人在家。然後你去她家,結果真的沒人在。難以相信她搬走了,伯尼。你確定她沒去樓下洗衣服?」
「她的東西都搬走了,卡洛琳。」
「呃,說不定每樣東西都很髒。你知道有的人有拖延症,等到發現一件都沒得穿了,才去洗。」
「那她肯定是把所有東西都送去洗了,」我說,「而且連鞋子也送去修鞋店了。」
「呃,好像是有點牽強。」
「而且把書全送去裝訂,所有照片送去裱框,還有——」
「我懂你的意思了,伯尼。我的猜測很蠢。」
「她唯一留下的,」我說,「是牆上的一小截透明膠帶,之前黏著一張地圖。或許上頭還有她的指紋,但至少目之所及,她離開前把所有東西都清理得一乾二淨了。」
「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不知道。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她為什麼要這樣消失?」
「我不知道,伯尼。是你說了什麼嗎?」
「很好笑。」
「你知道我的意思,她做完之後怎麼樣?」
「憂傷。可是她說做愛一向令她憂傷。」
「馬上就感到憂傷?我是到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跟誰回家之後才會。」卡洛琳回憶著,一陣戰慄,連忙啜了口蘇格蘭威士忌。「如果做愛一向令她憂傷,」她說,「或許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她花了兩個星期才跟你做,但我還是不明白她為什麼消失。」
「我也不明白。」
「你覺得她會是被綁架了嗎?」
「我想過。不過如果要綁架她,為什麼還幫她把所有東西都帶走?」
「這樣才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什麼意思?」
「這個月的最後一天是星期幾?星期二?然後星期三綁架她的人就會打電話給房東,說他可以把那個房間租給別人,因為她不會回來了。於是房東就去看那個房間,發現除了傢俱什麼都沒了,你說你認為那地方是連帶傢俱出租的?」
「那些傢俱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她自己挑的。」
「所以她走了,只帶走自己的東西,房東可以再找個新房客,就這樣。一點痕跡也不留。」
「可為什麼不留著她的東西?這樣根本不會有人知道她失蹤了。如果她的衣服還在櫃子裡,其他東西也還在原來的地方,我根本不會知道她已經搬走了。」
「所以這意味著她是自己離開的。」
「我覺得是這樣,」我說,「她帶走了自己的東西,是因為她想留著。也許她付不出房租或者租約到期了,說不定這就是為什麼她會突然離開,但一定沒那麼單純。她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即使她不跟我去看電影,為什麼要讓我白等?為什麼不花一點電話費通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