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夜裡睡得很香,早晨醒得很早,穿了衣服出門,沒吵醒卡洛琳。她蜷縮在沙發上,看起來很幸福,於是我沒因佔了她的床而產生過多的負罪感。我往市中心走,途中在書店停下來,匆匆餵了拉菲茲並替它換水,然後在聯合廣場搭上irt線地鐵,到六十八街和列剋星敦大道交會口的亨特學院站。我往上城走了六個街區又往右走兩個街區,途中在一個熟食店買了杯咖啡和一個硬麵包圈。到了目的地之後,我找了個門廊躲在裡面,啜咖啡啃硬麵包圈消磨時間。我瞪大眼睛,終於看到此行要看的東西后,就按原路回去,但這次沒去熟食店,而是直接到地鐵站。
我搭了另外一班車,往市中心去,在華爾街那站下了車。星期天的早晨,商業的引擎暫歇,全紐約再沒有比這裡更平靜的地方了。但這裡不可能完全荒廢,我看到有人在跑道上慢跑,一路跑遠了,還有一些形單影隻或成雙成對的人在此享受這份寧靜。
我是來這裡打電話的。
別處有更方便的電話,包括書店和卡洛琳的公寓,但你永遠沒法確定對方的電話有沒有裝那種能顯示來電號碼的裝置。我基本上確定,雷·基希曼在森尼賽德的家裡應該不會有這類玩意兒,只因為他不會想每月多花一塊九毛八,或者隨便多少的額外費用。不過他有紐約市警察局的資源,說不定可以叫電話公司的人替他追蹤。
如果他追蹤到西格林尼治村的一個公用電話,就會猜到我在卡洛琳的公寓。所以我必須去別的地方,而華爾街好像是個比任何地方都好的選擇。讓他追蹤這通電話吧,也讓他猜猜我是不是想要闖空門去紐約證券交易所。
雖然如此,我還是把他留到了最後一個。
我的第一個電話打給了那個胖子,而我腦子裡的第一個念頭是,那張名片上的電話是假的,或者我撥錯了號碼。因為接電話的人聽起來不肥。
我知道,我知道,買書不能只看封面(不過如果他這本書的封面有汙漬,或者被水泡了,甚至乾脆消失了,你大可跟老闆砍砍價),也不能光憑聲音就判斷對方的身材,這對色情電話那一行來說是件好事。即便如此,我聽到的聲音依然不像出自一個重達三百或三百五十磅、有鷹鉤鼻、穿了一套白西裝的人之口。相反,這聲音的主人聽起來好像小學沒畢業似的,說話時嘴巴幾乎不動,大部分時間手裡都拿著檯球杆,不打球的時候,他也瘦得可以藏在球杆後面。
我要求找查諾夫先生,他問我有什麼事。
「查諾夫,」我自信地說,「你不是他。告訴他,我是昨天不在書店的那個人。」
安靜了片刻後,一個聲音——渾圓、豐潤的聲音,把每個母音和子音都咬得很清楚,而且每個音節都鏗鏘有力、餘韻猶存——說:「事實上,先生,我們這兒沒有任何人昨天去過那個書店,或者在任何時間去過任何書店。」
現在聽起來比較像了,這是我心目中的那種聲音,可以為《魅影魔星》做介紹的聲音。
「我非常同意,」我說,「我們的書店是舊書店,先生,來的常客都是懷舊的人。」
「啊,」他說,「很高興你打電話來。我相信你那兒有屬於我的東西。希望你知悉,歸還這件東西你將有一筆相當不錯的酬勞。」
我問他可否形容一下這件東西。
「一個上有燙金的皮信封。」他說。
「裡面呢?」
「裡面有好幾樣東西。」
「酬勞總額是多少?」
「啊,我沒說過嗎,先生?豐厚,肯定相當豐厚。」
「先生,」我說,「我必須說,我很喜歡你的風格。如果我有你在找的東西,毫無疑問,我們可以達成交易。」
暫停了一會兒,不過不太長。「你用了虛擬語氣,」他說,「似乎是在暗示,先生,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故意暗示的,」我說,「暗示得非常明顯了。」
「而且你話中有話,你還想說什麼?」
這種對話真是愉快,不過也是一種負擔。「我最誠摯的希望,先生,就是能夠告訴您情況不是如此,告訴您那個東西在我手上,從而向您要求豐厚的報酬。」
「你希望,先生?」
「我希望,也期待。」
「先生,我想聽到的遠遠不止希望而已,我想要允諾。可否請教,這個期望何時可以實現?」
「日後。」我說。
「日後,」他重複道,「這個字眼充滿魅力,卻不夠精確。」
「的確。‘不久’可能會比較精確。」
「恐怕我無法苟同,不過這個詞比較令人振奮。」
「這就是我的意思,」我說,「今天晚些時候我再打電話給你,或者明天,我們碰個面。打這個電話能聯絡到你嗎?」
「沒問題,先生。如果我本人不在家,你可以留話給接電話的小兄弟。」
「我會再跟你聯絡。」我說完便掛上了電話。
***
下一個電話是打給我的搭檔查爾斯·威克斯的。我告訴他,我一直等到他早晨的散步結束之後才打電話過去。
「你的預估差得很遠啊,」他說,「恐怕到了我這個年紀,人就成了習慣的動物。我每天不必設鬧鐘,就會在同樣的時間醒來,現在《紐約時報》週日版已經看了一半了。」
「那堆厚報紙。」我說,「我想在赫伯曼的事情上你是對的,是坎德莫斯殺了他。」
「那似乎是最可能的解釋,」他說,「但坎德莫斯好像消失了,讓我們乾瞪眼,不知道該怎麼辦。」
「關於這一點,我有幾個主意。」
「哦?」
「不過現在沒法說,」我說,「我也不想在電話裡講。」
「嗯,我也覺得不好。」
「我能不能去你的公寓,就今天晚上,可以嗎?晚一點,如果你方便的話,十一點怎麼樣?」
「我會煮好咖啡的,」他說,「不過那麼晚了,你也許想喝無咖啡因的?」
我告訴他,濃咖啡沒有問題。
沒別的事了。我又花了二十美分打電話到雷·基希曼位於皇后區的家中。聽到一個女人的聲音後,我說:「嗨,基希曼太太,我是伯尼·羅登巴爾,雷在嗎?星期天一大早就打擾你們真不好意思,不過我現在人在新罕布什爾。」
「我去看看他在不在。」她說。這句話總是讓我納悶,無論秘書還是老婆說都一樣。我的意思是,騙誰啊?他們在不在家,她們不知道嗎?或者她們以為我不懂這種事?
她的勘察行動耗時數分鐘,但願她的兩腿真的動了。我手邊有大把二十五美分的硬幣,但我不希望一個錄音的接線生插進來要我再投錢,再投一枚硬幣也不會讓我編的瞎話成真。
投入的錢發出微弱的聲響,不過確實換來了人聲。「新罕布什爾,」這是雷的第一句話,他對這個字眼投以十足的輕蔑,「位於豬眼之內,伯尼。」
「我本打算去豬眼呢,」我告訴他,「不過所有汽車旅館都客滿了,所以我最後跑到了漢諾瓦。你怎麼會知道的?」
「我唯一確定的,」他說,「就是你說你在新罕布什爾,就跟說你在紐西蘭一樣假。」
「你怎麼會這麼確定,雷?」
「你在胡說八道,你這麼告訴我老婆,為的是讓她趕快叫我來接電話。如果你真在新罕布什爾,伯尼,告訴我老婆是你最不可能做的事情。不,我收回,這是你倒數第二件最不可能會做的事。」
「那倒數第一件是什麼?」
「就是大老遠打電話給我。你會等到回來再打。我看,你是跟那個矮個子拉拉耗了一夜,你們倆都撈到了好處。接著你想著最好打個電話給我,然後故意跑到別處以防我追蹤電話,可我在自己家裡接電話,能怎麼追蹤?」
「繼續。」我說。
「我不得不猜想,」他說,「你是過了橋跑到布魯克林高地去了吧。從你那兒看得見步行道嗎,伯尼?」
「看得到,」我說,「在晨霧中看起來特別美。」
「今天是晴天,如果有霧,也幾個小時前就散了。總之,我收回,如果是布魯克林的話,背景會更嘈雜。這是星期天早晨,對吧?我猜你現在是在華爾街。你看不見步行道,但我賭一塊錢你看得到證券交易所。」
「真高明,雷。我發誓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辦到的。」
「這話聽起來會讓我以為我猜錯了,但我想我是對的,因為我的直覺一向很準。伯尼,你真想知道我是怎麼猜中的嗎?只因為我們彼此認識太久了。想想我們曾經共同經歷的一切,現在我這麼瞭解你,也就沒什麼好意外的。」
「霧沒完全散開,雷。有些鑽進了我的雙眼,讓我喉頭哽咽。」
「讓你哽住了,嗯,伯尼?也許下面的事可以讓你不哽了。前幾天有兩個穿制服的警察在下東區巡邏,碰到一個當地的小混混,帶他們去皮特街和麥迪遜交會口的一幢廢棄建築。順便說一聲,是麥迪遜街,不是麥迪遜大道。」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是在下東區。」
「是啊,但這解釋了那些小混混要給他們看的東西了嗎?讓你猜三次,伯尼。」
「就算我不猜,」我說,「你也會告訴我。」
「一具屍體。」
「感謝上帝,不是我的。」我說,「但聽到你關切的聲音真好,雷,我沒想到你會在乎。」
「你要不要猜猜是誰?」
「如果不是科雷特法官,」我說,「那很可能就是吉米·霍法,對不對?」
「手錶和皮夾不見了,」他繼續,「這你能猜到,想想除了那些小混混,還有天知道其他什麼人進出過那個地方。但這傢伙的衣服底下藏著一條包錢的帶子,只是裡面的錢不多。」
「除非制服警員發揮自主精神。」
他用舌頭和牙齒髮出一個聲音,不過我想並不是試圖要說查諾夫。「伯尼,」他說,「你太小看紐約警察了,你該為此感到羞愧。如果他們從那具屍體上拿走一個子兒,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只能告訴你他們沒拿走的東西有哪些。你看怎麼樣?」
「我覺得這樣好極了。」
「首先是護照,上面有那個傢伙的照片,所以你馬上就可以看出護照不是別人的。他的名字也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