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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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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色牛仔褲,可可色高領毛衣,外加配上拉鏈口袋的黑皮飆車族夾克。指甲上沒塗指甲油,手上沒戴戒指。我在她對面坐下,告訴服務員我要杯咖啡。他拿過來,還主動為多爾續了杯。

「我有幾個問題,」我說,「你怎麼知道我的電話號碼?」

「我查了電話簿。」

「你怎麼知道我名字?」

「你告訴過我,伯尼。記得嗎?」

「哦。」

「你告訴我你叫伯尼·羅登巴爾,在格林尼治村開了家舊書店。我沒法打到那裡,因為我不知道店名和地址,不過你是曼哈頓電話簿唯一登記的b.羅登巴爾,再說反正我知道你住在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交會口,因為你告訴過我。」

「哦。」

「你幫了我一個忙,」她說,「而且禮貌周到,我本想如果我沒剛好在這附近撞見你的話,也要打個電話。然後馬丁告訴了我你的事——」

「馬丁。」

「馬丁·吉爾馬丁,」她說,「你肯定知道是誰。你偷了他的棒球卡。」

「等一下。」我說。

「好的。」

「我知道馬丁·吉爾馬丁是誰,而且我沒偷走他的棒球卡。你等一下。」

「我正在等,伯尼。」

「很好,」我說,然後合上眼睛,睜開眼時她還在那裡,耐心地等,「這事讓我很困惑。」

「是嗎?」

「你是怎麼認識他的?」

「他是朋友。」

「好極了,這下明白多了。」

「算是挺特別的朋友。」

「哦。」我說。

有點調皮,我想,因為她臉紅了。「馬丁的事不知道你清楚多少。」她說。

「不多。我知道他住在哪兒,知道他住的房子什麼樣,因為我去看過,但我發誓我沒踏進門半步。我沒跟他碰過面。他太太我見過一次,不過不是正式碰面。她弟弟我倒見過,因為原來他就是我的房東,說來世界可真小。你提起他名字的時候世界越發小了。」

她啜了口咖啡。「馬丁很迷舞臺劇,」她說,「他什麼都看,而且不只是百老匯。他是冒牌者俱樂部的會員——那是格拉梅西公園的一家演員俱樂部。外百老匯劇院的戲單有一半都把他列為贊助人或者資助者。他特別慷慨。」

「原來如此。」

「馬丁五十八歲,他已經老得可以有我這種年齡的女兒了,可是他沒有。他晚婚,而且他跟他老婆都不想生孩子。」

「所以他就像你的父親一樣。」

「不是。」

「我想也不是。」

「遇到他時,」她說,「我在城中一家叫哈伯與克羅威爾的法律事務所上班。」

「你提過。」

「我知道。我之前說我還在那裡上班,那不是真的。」

「馬丁把你帶到了外面的世界。」

她點點頭。「當時他是我們的客戶。我一心想朝戲劇界發展,上表演課,四處應徵。哈伯公司這方面很在行。他們代理劇院很多人的事務,還僱了許多年輕的男女演員做文書工作和接待員。」

「還有法律助理。」

「我從來沒當過法律助理。我是接待兼總機。直到——正如你所說——馬丁把我帶到外面的世界。他對我很好,對我的事業有興趣,他帶我到冒牌者俱樂部吃午餐,把我介紹給大家認識。而且他說,年輕人想混進紐約的戲劇界,沒個專職工作支撐很難應付。這話絕對是真理,相信我。」

「你說得一定沒錯。」

「而且他說要幫我付房租,每個月提供我足夠的生活費。不會是錦衣玉食,不過保證生活無憂,一方面還可以觀察我在戲劇界有沒有立足的機會。」

「而你要做的只是和他上床。」

「我們已經上過床了。」

「哦。」

「他有魅力,伯尼。身材修長,一頭灰髮非常高雅,彬彬有禮很有紳士風度。我對他一見傾心。他跟我調情的時候,我覺得非常榮幸,根本沒有想到拒絕。」她垂下眼睛,啃著拇指指甲,「雖然當時我算是有了人。」

「波頓·斯托普嘉德。」我猜道。

「噁心死了,」她說,「你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

「呃。」

「波頓·斯托普嘉德是池塘裡的浮渣,伯尼。摸到像波頓·斯托普嘉德那種人會長疣的。」

「抱歉,我提起了他。」

「我也抱歉。馬丁覺得波頓是個笑話。他得忍受波頓是因為他娶了波頓的姐姐。我只跟波頓碰過一次面,不過相信我,已經夠受的了。」

「什麼時候的事?」

「六月的某一天吧。我在p.j.巴瑞早期的一部戲裡有個角色。你知道那是怎麼回事吧?沒薪水,不過你可以想辦法找人看你表演,經紀人之類的。當然,百分之九十的觀眾都是演員們各自的親戚朋友。不過是不錯的經驗——尤其如果劇本好的話。而這出真是棒透了。」

「馬丁把全家帶去了?」

「他帶了他太太,」她說,「也帶了波頓和他太太。這家戲院每出舞臺劇他都可以免費拿到四張票,因為他是他們的贊助人之一。」她開始看向別處,然後又撞上我的眼神。「我能演那個角色也許跟這有關。」她不動聲色地說道。

「哦。」

「散場以後,我跟他們四個還有一起演出的另外幾人共進晚餐。所以我才有機會琢磨出對波頓的看法——是什麼我已經跟你說過了。」

「池塘浮渣,我想你是這麼說的。」

「這還有待查證,所以我用的詞算是客氣了。以我的幸運程度,很可能這麼說完後立刻就會發現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不過他當然不是,對吧?他是你的房東。」

「沒錯,而且池塘浮渣是大家給過他的最好的評語了。你剛才說除了吉爾馬丁你另外有人?」

「是的,」她說,「不過我提出分手了。」

「在你開始跟馬丁上床的時候。」

「不是。」

「在他開始為你付房租的時候。」

「事實上,比那還要晚點。」

「什麼時候?」

「這個星期一。」

「哦。」

「還是星期二呢?不對,是星期一晚上。我把他的鑰匙往他身上一扔,氣呼呼地衝出門去。風光退場,不過我應該留下鑰匙不還的。伯尼,我能問你一件事嗎?」

「當然可以。」

「你有沒有拿馬丁的卡?聽著,如果你擔心我裝了竊聽器,那就不要大聲回答。眨一次眼表示拿了,兩次表示沒有。」

「不管你有沒有裝竊聽器,」我說,「答案都是沒有,反正這話沒人當真,所以我也沒指望你相信,不過這就是我的答案。」

「我信。」

「真的?」

「我原本就沒認為是你拿的。馬丁一說棒球卡不見了,我立刻就想到是誰了,那時你的名字都還沒人提起哪。我覺得是盧克搞的鬼。」

「老好人盧克。」

「難以置信。你認識盧克?」

「不,從沒聽說過。不過我八成可以猜出他是誰。你的男朋友,對吧?」

「從星期一開始就不是了。」

「也就是你把鑰匙扔到他臉上的時候。」

「準確地說是把鑰匙扔過房間。」

「跟我說說盧克的事。」我提議。

「真不知從何說起。他是演員。高中一畢業就到了紐約,十五年來一直想闖出個名堂。他拍過廣告,在幾部肥皂劇裡演過小角色,在西德尼·呂美特最近的一部電影有兩句臺詞,跟《酸葡萄》的劇組巡迴演出過三個月。當酒保賺錢付房租,還在幾家沒牌照的搬家公司打雜。大家都叫他吉卜賽搬家工人。」她皺皺眉,「而且他喜歡把自己想象成浪漫的反派人物。有一次他下午兩三點跳下床去,穿上西裝打好領帶。我問他要上哪兒去。超市,他告訴我。我說,你打扮成這樣就為了到阿戈斯蒂諾超市?他說這樣可以贏得較多的尊敬,然後就猛地抓起公文包出門去了。

「二十分鐘以後,他拎了一袋雜貨回來。有一棵萵苣、幾棵馬鈴薯,我忘了還有什麼,總之是價值幾塊錢的雜貨。然後他啪嗒一聲開啟公文包,只見裡頭放著兩片一英寸厚的鮮美沙朗牛排。他說重點是要抓住購物的訣竅。」

「傑西·詹姆斯以前不就是這樣的嗎?」

「我得承認,」她說,「當時我覺得那樣挺酷。後來開始跟馬丁交往以後,才覺得他們倆的對比真是挺有趣。」

「我可以想象。」

「他簡直就是個惡棍。他的各種騙人把戲我儘量不聞不問,不過我知道他一直都在販毒,自己也嗑藥,興奮劑和鎮靜劑都有,靠賣藥給熟人付藥錢。」

「比賣給不熟的人安全。」

「起初他覺得馬丁替我付房租是好事。他覺得我也在搞我自己的花招,所以我們算是同流合汙。他每次都把馬丁稱作‘老傢伙’或者‘你的飯票’,等他發現我是真心對待馬丁、把他當成感情支柱以後,就惱火起來了。」

「吃醋了。」

「嗯,算是吧。」

「然後你們吵了一架,你提出分手。」

「那是星期一的事,而馬丁星期四晚上就找不到棒球卡了。我敢說是盧克拿的,這事都怪我。」

「什麼意思?」

「我跟他提起過馬丁的公寓,還有裡面的擺設。馬丁上個月有天下午帶我去看過。那個星期他和他太太到東漢普頓跟朋友度假,他中途過來了一天,我們出門吃午飯,然後他說想帶我看看他住的地方。不過不是你想的那樣。」

「嗯?」

「我們……什麼也沒做,」她說,「我做不到,在他太太屋裡我不行,僅僅站在裡面我都覺得不自在。不過公寓很漂亮,河景壯觀、擺設精緻。當晚我跟盧克一起的時候,忍不住把看到的全告訴他了。」

「包括棒球卡。」

「就在他的辦公室裡,」她說,「在一個香杉木襯裡的玫瑰木盒子裡。馬丁以前抽菸的時候習慣在裡面擺雪茄,現在只要一開啟,還有一絲淡淡的上好哈瓦那雪茄的香味。盒子鎖都沒鎖,就這樣擺在書桌上。星期四的時候還在那裡,伯尼,可他掀開蓋子的時候裡頭空空的。」

「有人留下盒子拿走了棒球卡。」

「我敢說是盧克。他聽說棒球卡的時候比我跟他講到從客廳窗戶可以看到橋還興奮。他開始談棒球卡多值錢,有多容易出手。看來他小時候好像收集過,而且——」

「大家都有過。」

「呃,我可沒有。總之,馬丁的收藏叫他起了戀舊之情,同時也大發貪念。這會兒他有個機會可以狠狠報復我和馬丁,順便還能大賺一筆——」

「何樂而不為。」

「正是。」

我想了想,然後說:「嗯,你、馬丁,還有盧克就是這樣扯進來的。現在至少我有了記分牌,而且誰都知道沒有記分牌就分不出誰是球手。問題是,手邊沒有鏡子。如果沒有鏡子,我怎麼知道自己穿的是幾號球衣?」

「你把我搞糊塗了,伯尼。」

「糊塗的是我。我在這兒幹什麼?你為什麼打電話給我?打算要我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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