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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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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簡單,」她說,「你要幫我拿回馬丁的卡。」

「我知道人們是怎麼談論巧合的,」我說,「那是上帝保持匿名的辦法。不過我一次能接受的巧合只有那麼多。咱們回到星期四晚上,好嗎?」

「好吧。」

「馬丁·吉爾馬丁和他太太,以及波頓·斯托普嘉德和他太太——順便問一聲,她長什麼樣?」

「沒什麼特別的。我跟她只見過一次面,幾乎沒注意。我記得她整晚都沒開口說話。」

「總之,他們四個一起去看了《奔騰年代》。這出戲他們究竟喜不喜歡?我問了馬丁,可我還不如去問瑪麗·林肯覺得《我們的美國表親》怎麼樣。」我聳聳肩,「算了,不說這個。總之他們去看戲,然後終於回家去了,而我則打了個欠妥的電話到吉爾馬丁家。時間是午夜剛過。」

「那麼所謂的巧合呢?」

「估計是我在下一個路口的irt線地鐵站停下買報紙的時候。有個魅力無窮、全身上班族打扮、戴著紅色貝雷帽的年輕女子,挑中了我要我陪她走回家。」

「這種事情你一定經常遇到,伯尼。」

「第一次,」我說,「多年來我一直習慣在回家的路上順便買份《紐約時報》,不過從來沒碰到過美女求助。」

「我看你早該碰到的。」

「這個女人,」我繼續說,「只不過剛好是馬丁·吉爾馬丁的女友。而且閒來無事的時候好像還兼任偷了馬丁棒球卡那傢伙的女朋友。」

「我知道你為什麼說是巧合了。」

「如果上帝真想隱姓埋名的話,」我說,「他應該戴上手套,因為這事可到處都印了指紋。不過,我不明白的是,你是怎麼及時發現棒球卡的事,又在轉角報攤逮了我一個正著的?而且又怎麼知道打電話過去的是我?這事有人知道還是因為警察查了紐約電話公司把來源追查到我朋友卡洛琳的公寓。而且你怎麼知道我要搭地鐵回家?要不是幾個混混跑得比我快,我原本是會搭計程車的。再說你又是怎麼認出我來的?不明白。我全都不明白,而且……等等,多爾。你上哪兒去?」

她起身離開了座位。「付賬,」她說,「我說了咖啡我請,記得吧?」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過一會兒你就知道了,」她說,「我全都可以解釋。」

到了外面,我們沿著橫穿城市的一條很長的路步行來到百老匯,站在街角看人們買報。「當初我看到你時,還不知道棒球卡的事,」她告訴我,「我不知道你是誰,也沒怎麼在意。我只知道你看起來不像斧頭殺人狂。而且我幫你做了性格測試,我等著看你會買什麼報。」

「如果當時我拿的是《紐約郵報》呢?」

「如果你拿了《紐約郵報》,」她說,「我就挑別人。不過我有十成把握你是時報型的。當天晚上我說的都是實話。我上完表演課,才下了公共汽車,而且街上那種感覺我不喜歡。西端大道向來就叫我不自在。我知道這條街跟其他所有地方一樣安全,不過我就是覺得不對勁。」

「那你為什麼要住在這一帶?」

「我不住這兒。我住在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間的七十八街。」

「誰住在西端大道三○四號呢?」

「盧卡斯·桑坦格羅。」

「又名男友盧克。」

「前男友。」

「你想找個《紐約時報》型的傢伙陪你走回盧克的住處。為什麼?要他嫉妒?」

「我說過了。一個人走我會害怕。」

「這麼多人之中你挑了——」

「伯尼,」她說,「你四下看看。而且別忘了當時還晚了一小時,又是星期三。外頭人比較少而且大都看來……呃,就像那頭那個討錢的,還有那兩個穿了軍大衣的怪人,而且——」

「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有些衣服留在盧克家裡,」她說,「我打電話找了他幾天,想跟他約好時間拿回來。可我只聽到他的答錄機在說話。這也不一定表示他不在,因為有時候他會先讓機器接,等弄清楚對方是誰才自己接起來。所以我決定乾脆直接過去。如果他在家的話,也許他會紳士地讓我拿走我的東西。」

「如果他不在家呢?」

「也許我還是能進得去。多數時候他不會費事把門鎖兩道。我原想說我也許可以拿信用卡順利開鎖。」

「不是每次都和電視裡演的一樣容易。」

「我現在知道了,」她說著,用手誇張地啪嗒一聲拍在前額上,「忙了半天還是打不開。我的三張信用卡全試過了,然後又試了現金卡,真是不應該,因為卡片肯定被弄壞了。昨天早上想取現金的時候,機器把卡吞了。」

「見鬼。」

「他們發了張新卡給我。僅僅是造成了一些不便而已。相信我,站在盧克門前沒法進去可真讓人喪氣。我為什麼要扔鑰匙?怎麼就沒扔個菸灰缸呢?」

「或者就扔給他一堆怒火。放棄開鎖以後,你幹什麼去了?」

「回家了。」

「直接回去的?」

「當然,我跟艾迪說了聲晚安,然後就走了。」

「誰陪你走到公交車站的?」

「沒人。我坐的計程車。」

「為什麼不開始就搭計程車?」

「我搭了。」

「我以為你是乘的公交車。」

「我把經過簡化了一點。我上完表演課乘公交車回家,試了盧克的號碼,還是應答機的聲音,於是我就換上比較像樣的衣服,乘計程車直接穿過公園。我在盧克那幢樓的正前方下車,要門衛按鈴找他。沒回應。‘那我直接上去好了。’我說,可是他不肯。」

「艾迪攔你?真沒想到他還注意到你了。」

「他不在那裡。我是十二點過幾分到的,他的輪班從十二點開始,不過他去晚了。值班的傢伙是個年輕的海地人,做事很刻板。而且到下班時間卻不能走,他也很不高興。他就是不肯讓我進去,於是我就走到百老匯叫了杯咖啡——另外一家咖啡店半夜打烊——」

「我知道。」

「——而且一路過去的時候我還真是起了雞皮疙瘩,覺得好像有人盯梢。大概是因為我想闖盧克的公寓所以神經緊張吧。然後你出現了,陪我走到家門口,或者其實該說是盧克家的門口,然後我就進去,然後我又出來,然後便回家去了。第二天我發現馬丁的棒球卡不見了。‘他們甚至知道是誰拿了,’他說,‘那個無恥的狗孃養的還打電話過來吹牛,所以他們有辦法追查電話來源。’我簡直沒法相信盧克有那麼笨。然後我才發現是你打的。」

「謝謝了。」

「我不是說你笨。你打那電話自然有理由,而且何不順便開個玩笑?你不可能知道馬丁的卡搞丟了。」

「這你說對了。我連他有卡都不知道。」我們一路談著,已經走向西端大道,抵達轉角時我們轉向上城,就像原先講好了似的,朝三○四號走去。「照你這麼說來,」我說,「似乎根本沒有任何巧合嘛。只是艾迪剛好上工遲到,盧克剛好離開他的公寓,而我則剛好是第一個走過去買《紐約時報》的傢伙。」

「沒錯。」

「真希望我能弄清楚你的故事能信多少。你的名字真叫多爾·庫珀?」

「現在是了,不過只有你我知道。名字是你取的,記得吧?在那之前,我告訴你我的名字叫格溫多林·庫珀,一字不假。」

「你能證明嗎?」

她在包裡摸來摸去,掏出兩張卡。「這裡,」她說,「化學銀行的新提款卡。合併以前叫作漢諾瓦製造,我喜歡到簡稱為‘漢制’的銀行去。還有這張,我的金卡。不過也損壞了。看到這個角了吧?我想壓平它,結果越弄越糟。看來只要不往機器裡插卡應該就沒事。」

我把卡遞還給她。「你告訴了我真名,」我說,「為什麼?」

「跟你告訴我你的名字是一樣的道理。我們是兩艘在黑夜裡擦肩而過的船。為什麼非撒謊不可?」她咧嘴笑笑,「再說了,伯尼,我希望你能跟我聯絡。」

「怎麼聯絡?你又不在電話簿裡。」

「當然在。東七十八街的g.庫珀。」

「可我怎麼會想到去查那個地方,對吧?因為在我的印象裡,你住在西端大道三○四號。」

「你可以打到我上班的地方。」

「哪裡,法伯嗎?」

「哈伯,」她說,「與克羅威爾。」

「你已經不在那兒上班了,記得嗎?」

「偶爾還會有人打到公司找我。他們會幫我留口信。我先前說我是律師助理,因為這個職位比接待員好聽得多,再說我現在什麼都不是,為什麼不乾脆選個好聽的來說?」

「你完全可以說你是律師。」

「差點就這麼說了,」她說,「可我怕你會打退堂鼓。有些人不喜歡律師。」

「真的?」

「我知道這很難讓人相信。伯尼,算我撒了個小小的謊,好嗎?我是在磨鍊演技。即興表演,你知道的。我們在課堂裡專挑這種戲碼。可我也沒有真的要撒謊,就像你沒提你是個賊一樣。」

這時我們已停下腳步,離三○四號半個街區遠。她朝樓房意味深長地點點頭。「聽著,」她說,「我有個好主意。現在就過去,我敢說可以大搖大擺地通過門衛。」

「除非又輪到你的海地朋友值班。」

「當初我其實可以就這樣從他面前走過,不過那次我想讓他先按公寓的鈴。這回不用了。我們可以假扮成這兒的住客直接進去。」

「然後呢?」

「然後你就可以幫我開啟盧克的門。」

「盧克可能不會高興。」

「他肯定不在,」她說,「你知道我怎麼想嗎?他前幾天偷了馬丁的卡,然後城外有人給了他一個工作機會。他忙不迭地接下了。不過如果你擔心他人在裡頭不好撬鎖的話,我們可以按鈴確定一下。」

「當然,好主意,」我說,「按吧。」

「如果他在裡面,我就說我是過來拿衣服的。很容易對付。」

「之後我們可以順便走訪紐金特府上。」

她皺皺眉。「紐金特?瓊和哈倫·紐金特嗎?」

「正是這兩位紐金特,住在9g。」

「你怎麼認識他們的?」

「我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提他們?」

「是你提的。」

「明明是你提的,就在一分鐘之前。‘之後我們可以順便走訪紐金特府上’,你是這麼說的,還記得吧?」

「一清二楚。不過兩天前的那個晚上你可是當著我的面跟紐金特的門衛提起他們的。」

「是嗎?」她撓撓頭,「我怎麼會提?我跟他們又不熟。」

「那也比我強,」我說,「因為我根本不認識他們。你問了艾迪他們什麼時候會從歐洲回來。」

「天哪,」她說,「沒錯,我是問了。不過那是在你離開以後,對吧?」說完她想了想,自己答了:「顯然不對,要不我們也不會有這段對話。紐金特是對年長的夫婦。他們住在盧克樓上,要爬兩段樓梯。」

「住在9g,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你是說我連公寓號碼都提了?你肯定以為——」

「我是在邀請你去洗劫他們的公寓,」我幫她說完,「我當時正是這麼想的。不過如果你當真不知道我是個賊——」

「我怎麼可能知道?通常如果有人告訴我他是賣書的,我都不會懷疑。」

「那你為什麼提紐金特呢?」

「因為我在想他們回來沒有,僅此而已。瓊·紐金特是個藝術家,而且我們有幾次在走廊遇上時,她問我願不願意當她的模特。上次我們在電梯巧遇,她說她和哈倫要去歐洲,回來後會再跟我聯絡。」她聳聳肩,「不過,如果這意味著我得進入這幢建築而且有可能撞上盧克的話,我可不敢說我願意。」

「尤其如果你還懷疑是他偷了棒球卡的話。」

「不只是懷疑,」她說,「我有把握,所以我才更想趕在他回來之前把我的東西全拿走。只怕他的住處被搜查後我的東西全會跑到證物箱裡。」

「有可能。」

「我不喜歡這樣。」她把一隻手放在我胳膊上,「你看怎麼樣,伯尼?你願意當個好好先生,讓我瞧瞧你撬鎖的本事有多厲害嗎?」

傑西·詹姆斯(jessejames),美國十九世紀火車大盜。

瑪麗·林肯(marylincoln,1818—1882),美國前總統林肯的妻子。

《我們的美國表親》(ouramericancousin),一八五八年由英國劇作家湯姆·泰勒創作的一部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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