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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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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某個地方——天知道是哪裡——撬鎖。如果我是伊拉克人,我有可能已經請來了眾鎖之母,因為每當看似已經把鎖開啟,卻又會在更裡面一層發現一道更精密的機械裝置。終於,最後一套鎖針倒下,讓我得以進入並非房子或者公寓而是門鎖本身的內在聖地。我已大功告成,我已攻入鎖內,而且我可以在它迷宮式的、從未有人類造訪過的眾多廂房之中四處漫遊,而且——

防盜警鈴響起。聲音非常大,尖銳刺耳。鍵板在哪裡?組合數字是多少?我該如何出去?

我翻身坐起來,眨眨眼,怒視著鬧鐘。沒有鍵板等著我去對付,沒有組合數字需要輸入。只有一個按鈕需要按,於是我按上去,可怕的鈴聲止住了。

不過它的任務已經完成。我醒來了,而且無望再回到夢中那誘人的機械裝置中。類似這樣的夢你可以等上一輩子,然後等它終於降臨時,啪嗒一聲,你就像被一個想在一小時內趕到高爾夫球場的產科醫生揪出母體一樣。如果我把頭再次安放枕上,如果我能在腦中繼續思考鎖的事——

沒用。

清晨六點,正是我週日開始工作的時間。我穿上運動衫和尼龍跑步短褲,套上短襪,伸手拿起我的索康尼跑鞋,然後把它擱在一旁,從衣櫃抽出一雙老舊的新百倫450。這雙鞋我後來一直沒穿,因為覺得它破破爛爛的,不過論舒服可是沒話說。

我往腰包裡塞了幾樣東西,又找到一條毛巾頭帶繫著,再拾掇起一條藍白相間的格子手巾塞在腰包的腰帶上。然後我出了公寓,把門鎖上,鑰匙放進腰包再拉上拉鏈。

外面的天空逐漸明亮起來,不過我的心情並沒有。上路時我腳步輕快,不過這已經是上限。要是有誰想移動得比這還快,就乾脆坐計程車吧。

到了七十二街,我強迫自己左轉,走向河邊公園路和哈得孫河的交叉口。接著我又走了二三十碼,然後邁開步子開始小跑。

又來了,我告訴自己。你在跑步。笨蛋,你在跑步!

不過沒跑多久。大約跑了半個街區,我又換回到原先的輕快步伐。踏上公園路的柏油路面時我又小跑起來,不過最後五十碼的距離是走的。

一個健康而且還算活潑的年輕男子能讓自己的身體墮落到何種程度,說來還真是超乎想象。而他的腦袋可以同時容納兩種水火不容的想法更是叫人大開眼界。就在我繞著公園氣喘吁吁地跑著時,訝異地想到我曾經自虐到每天都會來這樣一遍毫無意義又可怕至極的儀式。而且,就在這麼想著的時候,我有一部分腦細胞竟然盤算起何不重操舊業回到那種可怕的迴圈裡。我真的在對自己說:只是每天輕輕鬆鬆地跑上兩三英里。比如說,一個星期三次吧。只要活動到冒汗,保持血液迴圈,加強心血管活力之類的程度。這又有什麼不好呢?

汗珠凝結在我的眉毛上、積聚在我的腋下、弄溼了我運動衫的前襟。不過,目的恰恰在此,不是嗎?我捲起袖子加入這場鬧劇,完全是為了要流出大滴的汗珠,但並沒有打算把自己逼上冠狀動脈阻塞之類的結局。這會兒我可以降低一個層次,換回到原先的輕快步伐,等到最後那段——

「嗨,伯尼!真想不到,嗯?」

「沃利。」我說。

「今天是我的每週長跑日,」他說,「我看從這兒跑到克洛斯特再跑回來應該能湊得上半個馬拉松。而且回來的路大半都是下坡。」

「輕而易舉。」

「就是這樣。說來我真想跑兩個來回哪,跑全整整二十六英里路。不過這樣有可能過早達到巔峰狀態,太冒險了。」

「你沒這打算。」

「馬拉松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天開始,當然不行。你說你明年會參加嗎,伯尼?你辦得到的,你知道。只要每個星期加長一點距離,很快二十六英里對你來說就像在公園散步一樣簡單。伯尼,你在走呢,怎麼回事?」

「沒事。」

「你為什麼突然不跑了?」

「為馬拉松作準備啊,」我說,「你說就和在公園散步一樣容易,我這會兒就是這樣做的啊——在公園散步。」

「腳步加快點,」他催促道,「咱們輕輕鬆鬆地順風跑到八十一街。然後你就可以走路回家。聽起來怎麼樣?」

聽來糟透了。「太棒了,」我向他保證,「不過我不想過早到達巔峰狀態。」

我想他是聽出了這話內涵的智慧。他起步離開,勁頭十足地朝上城跑去,而我則順著路走出公園,回頭往七十二街和西端大道走去。我走得並不輕快,不過體內控制流汗的部分稍後才會收到資訊。汗水還在嘩嘩地流,我的短褲和運動衫都溼透了。

很好。

也許,我想,也許我可以完全避開跑步這檔子事。也許我可以在更衣前先把衣物丟進水槽泡個溼透就行。之後我只要往自己頭上澆杯水就成了幾乎可以亂真的完美傑作。

唉,算了。

到了西端大道我往北轉去,接著往南,然後又慢跑起來。終點遙遙在望還真能刺激我衰老的腎上腺素,最後那段我不知不覺地加快了速度。抵達三○四號的門口時,我的心臟怦怦直跳,嘴裡呼呼地喘著粗氣,一邊還用藍色毛巾一個勁地擦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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