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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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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門和馬丁·吉爾馬丁共進午餐時,在門上掛了個小紙牌。上面寫著「回來時間」幾個字,下方是個鐘面。我把時間設在了兩點半,回去時只見有個顧客等著。我沒見過這個人,雖然她看來有點像我八年級的公民學老師。我開鎖時,她發出那種印成文字應該是「咳哼」的清嗓聲音。我看著她,而她則先是指著她的腕錶,然後戳向我的紙牌鐘面。

「三點了。」她說。

「我知道,」我說,「最近什麼都比較慢。我這就彌補一下。」我取下牌子,把時針移到三,分針移到十二。「這樣,」我說,「行嗎?」

有那麼一瞬間,我以為她會把我送到校長室,不過接著拉菲茲蹭上她的腳跟迷住了她,準備離開時她已經選好了兩本小說,還有原本在櫥窗裡吸引了她的視線、還讓她等了半個小時的美國民俗織毯繪本。賺頭不錯,而且接著又來了好幾樁這樣的買賣。六點鐘打烊時,我已經往老舊的收銀機上敲了十幾回。更妙的是,我還跟一名告訴我他要搬到澳大利亞、偶爾光顧我這小店的客人買下了滿滿兩大購物袋的平裝書。他說多少就是多少,我連書都沒看一眼就完成了這筆交易,結果有一半都是極有收藏價值的書——愛斯出版的上下冊科幻小說,戴爾出版的附帶偵查路線圖的偵探小說,以及其他會讓平裝書收藏者心花怒放的好貨色。另外還有半打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出版的情色小說;我認識阿拉巴馬州韋屯卡一個口袋書商,光是這幾本他付我的價錢就會比我買這一整批付出的還高。

這個還算不錯的下午最終以一個某女士打來的電話結束,她告訴我她得把她母親送到養老院,問我是否願意過去看看書房。她的描述聽來頗為誘人,於是我便約好了登門造訪。

好事連連,到饒舌酒鬼時我已經吹起口哨來。我點了巴黎水,引來卡洛琳詢問的眼光。

「不是你想的那樣,」我說,「我午餐喝了兩杯白蘭地,酒勁差不多要過去了,我可不想往快熄滅的火上再加油。我今天過得不錯,卡洛琳。我買了一些書,也賣了一些書。」

「呃,開書店就是這麼回事啊,伯尼。午餐怎樣?」

「午餐挺好,」我說,「事實上,棒極了。我想我應該可以保住店鋪。」

***

「我不明白。」她說。

「有什麼不明白的?這是保住店鋪的最佳方案。」

「我不是說這個,伯尼。關於棒球卡,前前後後發生的那些事。照多爾所說——」

「我看‘照多爾所說’的權威性恐怕永遠趕不上‘照霍伊爾所說’或者‘照艾米莉·波斯特所說’。」

「這我知道,伯尼。不過就算這樣,如果她是馬丁的女友——」

「她不是。」

「可是——」

「我原本就覺得那是她編的。我去她公寓前就挺有把握,去了之後更覺得毫無疑問。我無法想象年近六十的男人會願意上那麼多層樓梯造訪情婦。沒有電梯的五樓,只有一張單人床,這可真是個不錯的愛巢!」

「那她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

「不知道。」

「而且那些卡怎麼會在盧克的公寓裡?她跟盧克又是怎麼認識的?」

「問得好。」

「哪個問題?」

「兩個都好。」

「還有紐金特夫婦,伯尼,他們又扮演了什麼角色?盧克在他們的公寓幹什麼?是誰殺了他?」

「你問住我了。」

「你不關心嗎?」

「不是很關心。」

「不過你有些想法了,對吧?」

「沒有。」

「可你總不能就——哎喲。」

「怎麼了?」我轉過身,看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像西方天空漫起的烏雲一樣罩住我們的桌子。「哦,」我說,「嗨,雷。」

「別管我,」他說,從另一張桌子前拉過一把椅子,「我只是想上這兒來坐坐混一天。昨天你們這附近還真出了件有趣的事,我就想著說不定你有什麼點子可供參考。」

「格林尼治村出了事嗎,雷?」

「我敢說出了不少事,」他說,「不過我剛才提到的‘附近’指的是你家那一帶。也就是相對於這一帶而言你開店的地方——相對於東區而言你大肆行竊的地方。」他扭頭朝女招待拋了一個微笑。「哦,嗨你好,瑪克辛,」他說,「來杯純薑汁汽水。你知道我喜歡怎麼喝。」

「什麼意思,雷?」卡洛琳問他。

「什麼什麼意思?」

「你的純薑汁汽水怎麼喝?」

「裡面加大約兩盎司半的威士忌,」他說,「如果這事歸你管的話。」

「那為什麼不直接那樣點?」

「因為警察公然喝酒有損形象。」

「可你又沒穿制服,雷。誰會知道你是警察?」

「看他一眼就知道,」我告訴她,「你剛才在講一個故事,雷。上城出了事?」

「是的,」他從容地說道,「而且你脫不了干係,我不知道我是怎麼知道的,反正我知道了。有人打九一一說聞到怪味,你也知道言下之意是什麼。屢試不爽,從來都不是因為有人忘了把林堡乾酪放回冰箱。於是幾個制服警員就過去檢視,不過大樓住戶全都一問三不知,而且走廊裡也聞不出半點味道。門衛找來管理人,他有鑰匙,就讓他們進去看了。」

「我想我知道他們找到了什麼,」我說,希望能節省大家一點時間,「昨晚新聞裡報了。有個人死在浴室裡,對吧?」

「怪味就是從那兒來的。門被卡住了,所以他們得破門而入,人確實在裡頭。上星期三或星期四就死了——法醫是這麼說的。」

「是個西班牙名宇,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桑坦格羅,」他說,「西班牙或者義大利,反正差不多。這不重要。」

「不重要?」

他點點頭。「就像你不希望你妹妹嫁給這種人一樣,不過表妹就無所謂了。不重要。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因為我們也才聽說——他就住在那幢樓裡。還有件事你也不知道——因為我們瞞著沒講——就是他在偷那所公寓。」

「是嗎?」

「總之有人在偷,」他說,「而且媽的肯定不是我。會是你嗎,伯尼?」

「雷——」

「主臥室抽屜拉開了,東西扔了一地。幾件珠寶散落在浴缸裡,就在他身邊。這人前額有個彈孔,而公寓四處找不著槍。聽來像是什麼,伯尼?」

「內訌。」我說。

「這個桑坦格羅可不是什麼好人。我們有他的記錄,大都與毒品有關,不過人都會變的,對吧?就說他在樓上洗劫公寓吧。就說你是紐金特吧。」

「什麼?」

「紐金特,住在裡面的那個傢伙。你是紐金特,你回到家,看見有這麼個西班牙佬還是黑鬼什麼的,正抓了一把手鐲耳環往身上塞。於是你就提槍朝他轟去——在民主國家這可完全合法,因為他是個賊。怎麼回事,伯尼,是我說了什麼嗎?」

「一有人說到朝賊開槍我就神經緊張。」

「理解。總之,我的問題是這樣。就說你是個賊好了。」

「這話你已經說了很多年了,雷。」

「就說你是個賊吧,而且你正在洗劫這家公寓。你為什麼要把衣服脫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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