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慢下來。我按下按鈕開啟車窗,細看眼前的房子——或者應該說在目前的情況下儘可能地仔細看。有樹擋著,還有一大片寬廣的草坪,不過我透過樹木越過草坪看到的房子和它的鄰居沒什麼不同。畢竟,我們是在住宅區——簇擁著百萬豪宅的住宅區,不過終究還是住宅區。眼下這幢百萬豪宅的門廊燈亮著,樓上的燈光也透過一面窗簾映出來,樓下兩個房間也是這樣。
我想著我在類似狀況下通常會想的事。他們可真體貼,我暗想,留盞燈方便賊上門。
「繞街區一圈。」我說,邊繞我邊靠向椅背。車子是去年新出的林肯轎車,內部是光滑的紅色皮革,外面是黑色的手烤漆,空氣經過調節,引擎的噪聲高不過拉菲茲的喵喵聲。這車比公共汽車、地鐵,或者塔吉克人開的計程車都舒服得多,而且那些交通工具可沒辦法載我過來。我在紐約北部的威徹斯特郡。地鐵開不到這麼遠,而哈什馬·土克提就算再過一百萬年也找不到路過來。
我們開車第二次經過房子時,我伸手到駕駛座的遮陽板下拿車庫門遙控器。我一手伸出窗外,遙控器對準車庫,一按。沒反應。
「世事難料。」我說,遞迴遙控器。我們繼續開,然後我在第一個停車告示牌前下車往回走。我穿了一件蘇格蘭呢獵裝上衣——我下定決心,該讓運動夾克休息一陣——和一條暗色長褲。我還打了條領帶,不過不是午餐時受到好評的那條。
我走過屋前小徑,上了門廊臺階按了門鈴,然後再按一次。沒反應。我看看門鎖,朝它搖了搖頭。紐約的公寓住戶對鎖很在行,通常會用普拉德、雷布森或是狐狸牌警察鎖,另外還有窗戶上的套閂以及圍牆頂的六角鐵絲網。而在郊區,因為家家戶戶都是獨立的,每戶的一層又都有十幾扇窗戶,為了加固前門搞得焦頭爛額好像沒有必要。這家的門也不例外。我用了最多一分鐘就進去了。
我剛跨過門檻,警鈴即刻響起。發出高音階的哀鳴,那種讓賊食慾不振的尖厲叫聲。依我說,如果你有小孩製造出相同聲響的話,你會一把掐死那個小怪物。
我有四十五秒的時間。我迅速穿過玄關,折向左側,跨越圓穹式教堂天花板的客廳走進餐廳。遠處靠牆的中段凸出式書櫃兩邊各有一扇門。我開啟右邊那扇。裡面有個櫃子,上面放著桌巾、餐墊以及一套套撲克牌籌碼和麻將牌。而牆上便是個數字鍵板,上頭的紅燈歇斯底里地拼命閃著。
我鍵入1-0-1-5。
結果令人非常滿意。一閃一閃的紅燈熄滅了,取而代之的是舒緩神經的穩定綠光。妖魔般的聲響戛然而止,彷彿有隻神秘的手往鬼哭狼嚎的電子嘴裡塞了個枕頭。我撥出原本根本沒發現自己屏住的氣息,把我那套工具放進口袋——此時它們還握在我手裡——然後戴上手套。接著我抹淨一些我沒戴防護裝置前有可能碰觸過的表面——鍵板、櫃門和門把,還有前屋入口處的門和門把。我關好門,上了鎖,然後開始工作。
工作間在後屋一樓,窗戶開向花園。我先拉上窗簾,再開啟燈。書桌右邊立著一個三層玻璃書櫃,書櫃上面掛著一幅描繪海上高船的油畫。我把畫拿下來,露出後面牆上嵌壁式保險櫃的圓門,上面有個對號鎖。
開對號鎖有訣竅。聽診器確實偶爾能派上用場,不過你還得有天分。
這我不缺少,不過我還有更好的——密碼。
我把數字盤右轉、左轉、右轉,然後再左轉,那門沒應聲而開才真叫見了鬼。我拖出十幾個盒子,每個寬高各兩英寸,長一英尺,全都滿滿塞了二乘二的牛皮信封以及一隻透明封套,裡面各裝有一枚小小的金屬圓盤。
錢幣。除了盒子外,還有成套的新鑄樣以及未流通過的一筒筒錢幣、幾本錢幣圖冊,以及一隻定製的黑色塑膠封套——做成盾牌狀,內藏一套幾乎完整的從一八三七到一八九一年的自由女神坐姿一角錢幣。另外還有一些現今流通的美鈔,捆在一起紮成半英寸厚。
我清空了保險櫃,把錢幣堆在書桌上,其他藏品——遺囑、房地契、各色官樣檔案——都放到一邊。我拎起那套一角錢幣進入廚房,開啟通往相鄰車庫的門,帶著那套一角硬幣進入車庫,再空著兩手回來鎖好門。
在甬道的衣櫃裡,我找到了需要的包,是一隻破舊的皮袋,裡面除了記憶之外什麼都沒有,把錢幣收藏擺進去後還有多餘空間。我打包好,拉上拉鏈,把袋子倚著前門放下。
現在輪到我最痛恨的部分。
我從廚房的五金抽屜掏出一把鐵錘、一根鑿子,還有一把凶神惡煞的螺絲起子,然後回到工作室,動手朝那嵌壁式保險櫃大力出擊——挖出櫃門的數字轉輪、狠敲堅硬的部分,發出驚天動地的聲響,把一切都砸得混亂不堪。原本令人滿意至極的保險櫃被毀滅成功之後,我抓起原本鎖在裡面的檔案——包括遺囑、房地契等——把它們扔在櫃子的裡面和外面,再將它們踢得四處散落。我拉出書桌裡五個沒鎖的抽屜,把裡面的東西全倒在地上,然後我又準備掄起鐵錘和鑿子開啟剩下的抽屜。
「不行。」我大聲說道,同時把那些粗笨的工具放在一旁,掏出我的工具開啟抽屜。用這個辦法速度也差不多。我倒空抽屜,彎腰撿起二十元面額的紙幣,總共有一百塊。我把錢放進口袋,掏出早先收好的未流通的1958-d的五分錢幣。它們原來都包在封好的塑膠套裡,這會兒我拿起來猛力撞上桌沿把它們敲破。我任由錢幣從我手中散落,隨手往敞開的保險櫃丟了一把。有些落在裡頭,有些則嘩嘩掉向書櫃、落在地上。
完美至極。
我走向前門,看看錶,把門廊的燈關了又開,重複三次,然後扛起袋子開啟門,扭開彈簧門閂固定住,免得把自己鎖在外面,然後走上街。我踏到街上時,林肯轎車正好停靠過來。我開啟車門、扔進袋子,然後再走回屋裡。
最後一道惱人手續得辦妥。我再次掄起鐵鑿子擊向那扇可憐無辜的前門,然後挖出門框,毀掉門鎖。我走進廚房,把工具放回原位,然後回到餐廳往警報系統的鍵板上打1-0-1-5。綠燈熄滅,這玩意兒發出七聲嗶響。現在我有約莫四十五秒的時間撤退並鎖好門,那之後警鈴可就要開始大喊捉賊了。
我走上門廊,讓門虛掩著,一邊做一邊在腦子裡讀秒。我想我是數得快了一點,因為我數完了還沒任何動靜。我正在納悶該不會是哪裡出了差錯,那玩意兒便發作起來——恐怖的尖銳哨音悲鳴不止。
我們有四十五秒的時間做完這事,不過我不用站在旁邊忍受。我迅速走下石板路向馬路邊走去,再次於黑色林肯停靠過來時抵達街上。「二十三,」我開啟門說,「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
「一切都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