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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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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每隻青蛙都會變成王子。」

「可不是嗎?」

卡洛琳喝完了她的馬提尼,用眼神示意女招待再來一杯。我的巴黎水還有很多。我們所在的「饒舌酒鬼」是家邋遢得令人自在的酒吧,專賣金酒,坐落在東十一街和百老匯大道的交叉口,離巴尼嘉書店和卡洛琳的那個「貴賓狗工廠」都只有半個街區。雖然她那行沒法提供太多的自我滿足感,但總比劫掠圖書館對社會有用。

「巴黎水。」卡洛琳說。

「我喜歡巴黎水。」

「伯尼,它只不過是名牌的水罷了。僅此而已。」

「我猜是吧。」

「今晚要忙嗎?」

「我會出去跑步,」我說,「然後或許會到處蹦一蹦。」

她正要說什麼,女招待端來馬提尼使她住了口。那女招待的金髮下露出深色髮根,穿著緊身牛仔褲和桃紅色的襯衫。卡洛琳目送她走回吧檯。「不錯。」她說。

「我還以為你愛上她了。」

「愛上那個女招待?」

「愛上那個稅務規劃師。」

「哦,你是說艾麗森。」

「根據我上次聽到的訊息,」我說,「你們正在一起規劃稅務。」

「我負責攻擊,她負責防禦。我昨晚和她一起出去,去了康尼利亞街上的簡·沃曼餐廳,蘸著某種醬吃了某種魚。」

「真是一頓值得紀念的大餐啊。」

「哦,我記不清楚細節。我們喝了很多白葡萄酒,聽著斯蒂芬·彭德唱了一首又一首浪漫的情歌,然後帶了一瓶杜林標蘇格蘭威士忌回到我住的地方,把收音機轉到wncn頻道。她很欣賞我那幅夏加爾的畫,還撫摩我的貓——至少是摸了其中一隻。阿齊坐在她膝頭呼嚕呼嚕叫,尤比則不肯來這一套。」

「哪裡出了問題?」

「嗯,她是個政治和經濟上的女同性戀。」

「什麼意思?」

「她認為避免和男人發生性關係是政治上很重要的一點,這是她對女性主義效忠的一部分。她工作上往來的也都是女人,但她不跟女人上床,因為她的身體還沒準備好要這麼做。」

「這樣還剩下什麼?雞嗎?」

「剩下我快被逼得狗急跳牆了。我不停地灌她酒,不停地向她進攻,一番辛苦到頭來什麼也沒得到。」

「還好她不跟男人約會。他們八成會企圖在性愛方面剝削她。」

「是啊,男人在這方面壞透了。她有過一段很糟糕的婚姻,因此對男人一肚子火。可是她又不能不冠前夫的姓,因為她在工作中一直都是用那個姓,而且‘沃倫’也比較容易叫。她的本姓是個亞美尼亞姓氏,如果她是賣地毯的而非規劃稅務的話那可能會比較有用。她其實也不是規劃什麼稅務,那是國會要做的事。我想她是負責規劃避免交稅。」

「我自己也有這種打算。」

「我也是。要不是她長得漂亮,我早就說聲‘去他的’,避開她了,但我想我會再試一次,然後才會說‘去他的’。」

「你今晚要和她見面嗎?」

她搖搖頭。「今晚我要去逛逛酒吧。喝幾杯酒,大笑幾場,也許我會走運的。這種事以前也發生過。」

「小心點。」

她看著我。「你才要小心點。」她說。

***

換乘了一趟地鐵之後,我很快就到了家,換上尼龍短褲和慢跑鞋,出門到河畔公園去跑上短短半個小時。時值九月中旬,離曼哈頓馬拉松大賽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公園裡到處都有人在跑步。有些是我這種隨意型的,一星期跑三四次,每次只跑三四英里。另一些人則是在為馬拉松訓練,一星期狠狠跑上五六十英里甚至七十英里,對他們來說,這可是嚴肅的正經事。

沃利·亨普希爾也是如此,但他的訓練計劃是長短跑交替,而那天晚上的安排只有四英里,於是我們結伴而行。他全名叫華萊士·萊利·亨普希爾,三十歲出頭,是個律師,剛離婚,看起來年輕得根本不像結過婚。他是在長島東區的某處長大的,現在住在哥倫布大道上,和模特、女明星出雙入對,同時哼哧哼哧地在為馬拉松大賽進行訓練。他自己開了個事務所,在西三十幾街有個辦公室。我們一邊跑,他一邊談著一個聘請他打離婚官司的女人。

「我就動手擬了檔案,」他告訴我,「結果發現這個昏頭昏腦的婆娘根本沒結婚。她也沒跟人同居,甚至連個男朋友也沒有。但這種事她已經不是第一次幹了。每隔一陣她不知想到了什麼,就找個律師展開離婚的法律程式。」

我說起我碰到的那個專偷圖書館的賊。他很震驚。「偷圖書館的書?真有人做這種事?」

「任何東西都會有人偷。」我說,「從任何地方偷出來。」

「這是什麼世界啊。」他說。

我跑完之後做了伸展運動,然後步行回家。我住的公寓在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交叉口。我脫下衣服衝了個澡,又做了一陣伸展運動,接著閉上眼睛躺了一會兒。

然後我起來找出兩個電話號碼,輪流撥號。我打的第一個電話沒人接,第二個響了兩三聲之後就接通了,我簡短地和對方聊了幾句。然後我又試了一次第一個號碼,讓它整整響了十二聲。電話鈴響十二聲大概要花一分鐘,但如果打電話的是你,感覺會比一分鐘要長,而如果是別人打來的電話你讓它響著不去接,感覺起來簡直足足有一個半小時。

目前為止,一切都很順利。

我得在棕色和藍色的兩套西裝之間選擇一套,最後我選了藍色的。我幾乎總是選那一套,照這樣下去,等到棕色那套的領子款式再度開始流行時,它一定還相當新。我穿上一件有活動衣領的藍色混紡棉襯衫,挑了一條斜紋領帶。在英國人看來,我八成像是個被良好大機構解僱的人,在美國人眼中則只顯出我的誠意和清廉。我只試了一次就打好了領帶,決定把這當成個好兆頭。

深藍色襪子。有防滑墊的黑色便鞋,不如慢跑鞋舒適,但比較傳統。而且等我套上定做的矯正鞋墊之後,穿起來也就夠舒服了。

我拿起手提公文包,包是米色麂皮面配上打磨光亮的黃銅元件,比那個偷書賊的公文包要輕巧時髦。我在分隔成好幾格的箱內裝進我的吃飯家伙——一副手掌部分挖空的橡膠手套,一組妙用無窮的鋼製工具,一卷膠帶,一支鉛筆大小的手電筒,一把玻璃割刀,一片賽璐珞,一條鋼彈簧,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要是我被合法地搜身逮捕,這箱子裡的東西會把我送進州立度假村去吃免費的飯。

想到這裡,我的胃彷彿跳踢踏舞似的翻騰了一陣,幸好我沒吃晚餐。然而,即使在石牆與鐵窗的念頭讓我感到退縮的同時,我的指尖仍然出現了那種熟悉的輕顫,血管裡的血液也開始興奮地奔竄。上帝啊,讓我脫離這種幼稚的反應吧——但是,唔,暫時還不要,拜託。

我在公文包里加進一本有橫條的黃色筆記紙,在胸前的內袋裡放進兩支筆和一本薄薄的皮面筆記本。胸前的外口袋裡已經裝著一條手帕,我把它拿出來重新折過,再塞回口袋裡放好。

我穿過走廊來到電梯前的時候,有電話響起。也許是我的電話,但我讓它繼續響著。我下了樓,門衛帶著不情願的敬意打量我。我剛抬起手要叫車,一輛計程車就停了下來。

我對那位頭髮逐漸稀疏的司機說了一個地址,那在七十六街與七十七街之間的第五大道上。他插道六十五街穿過中央公園,一邊談論著棒球比賽以及阿拉伯恐怖分子,我則看著其他跑步的人一英里一英里地跑下去。他們在玩,我則正要去上工,這時候他們的消遣在我看來真是瑣碎無聊。

我在距離目的地半個街區的地方下車,付了車資加小費,然後步行。我在第五大道過了馬路,混進公交車站的人群裡,以便好好地看一看那「難以攻陷的堡壘」。

因為那地方確實如此。那是一幢龐大堅固的公寓,建於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共有二十二層樓,巍然聳立在公園旁邊。建造這幢公寓的人給它取了個別名叫查理曼大帝,偶爾可以在星期天《紐約時報》的房地產版面看到它的訊息。幾年前它變成合作住宅,如今每當這幢建築裡的公寓易主的時候,價錢都是六位數——很高的六位數。

我不時會聽說或讀到關於某些人的事,比如說錢幣收藏家,我會把他的名字列入檔案以供日後參考,而一旦我發現他住在「查理曼大帝」,就會把他從我的檔案裡刪掉,因為這等於說他是把所有收藏品都放在銀行的保險庫裡。查理曼大帝有門衛和管理員,電梯有人操作,裡面還裝了閉路電視。另外在送貨入口、逃生門以及天知道其他什麼地方也都有閉路監視裝置,管理員室有控制台,他們可以——也確實這麼做了——同時觀看六個或八個螢幕裡的情形。安全管理這回事在查理曼大帝簡直到了戀物癖的程度,這種態度我可以理解,但顯然很難贊同。

一輛公交車來了又走,帶走了車站上大部分的人。訊號燈由紅轉綠。我拿起那滿滿一箱的竊賊工具,穿越街道。

跟查理曼大帝的門衛相比,我住的地方的門衛看起來簡直像時報廣場偷窺秀的領座員。這裡門衛身上的金色穗帶比某個厄瓜多海軍總司令身上的都要多,那副自信滿滿的神色也很像個將軍。他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態度冷靜。

「我叫伯納德·羅登巴爾。」我告訴他,「翁德東克先生在等我。」

瑪麗·卡羅琳·戴維斯(marycarolyndavies,1888—1966),美國詩人、劇作家、小說家。

伯利恆,巴勒斯坦中部城市。

一種巨大的北美蠶蛾,翅膀上有紅白黑三色的斑。

一四五六年第一本活字印刷的拉丁文《聖經》,據說為德國活字印刷發明人古騰堡所印。

詹姆斯·霍爾丁(jamesholding,1907—1997),美國作家。

杜林標(drambuie),一種以蘇格蘭威士忌為主的甜香酒。

前文中的沃利(wally)是華萊士(wallace)的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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