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幾分鐘之後她又說了一次。我們的衣服在地上堆成一團,我們倆也在地上,堆成另外一團。如果可以選擇,我想我更願意要一張有著彈簧床墊和名牌床單的大床,但我們在這塊奧布松地毯上也表現得相當精彩。從那幅蒙德里安神秘失蹤開始,就出現了一種宛如置身夢中的不真實感,而且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但我得告訴你,我已經開始喜歡這種感覺了。
我戀戀不捨地伸手撫過一個美妙至極的曲線部位,然後站起來在朦朧中四處摸索,找到並開啟了一盞桌燈。她本能地遮掩自己,一隻手放在雙腿之間,另一隻手橫在胸前,然後突然醒悟,笑了起來。
她說:「你看吧?我就知道你會強暴我的。」
「好一場強暴啊。」
「真得感謝你脫掉了手套。否則我會覺得好像來這裡碰上做婦科抹片檢查一樣。」
「說起來,你是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
「來這裡。」
她把頭側向一邊。「這問題不是該我問你的嗎?」
「你已經知道我為什麼來這裡了。」我說,「我是個小偷。我來這裡偷東西。你呢?」
「我住在這裡。」
「不對。翁德東克自從太太去世之後就一直單身。」
「他是單身,」她說,「但他可不是單獨。」
「我懂了。你和他是——」
「你很震驚嗎?我剛剛才和你在客廳的地毯上做過,所以你應該知道我不是處女。戈登和我為什麼不能是情人呢?」
「他在哪裡?」
「出門去了。」
「所以你在這裡等他回來。」
「沒錯。」
「你剛才為什麼不接電話?」
「那是你打的?我沒接是因為我從來不接戈登的電話。畢竟我並不是正式住在這裡,只是偶爾在這裡過夜。」
「那你也從來不應門?」
「戈登總是用鑰匙開門。」
「所以這一次當他用鑰匙開門的時候,你就關了燈貼牆站著。」
「我沒有關燈。燈本來就是關著的。」
「你只是在這裡坐在黑暗中。」
「事實上,我是躺在沙發上。我在看書,然後睡著了。」
「你在黑暗中看書,然後睡著了?」
「我覺得昏昏欲睡,所以把燈關上,然後我才在黑暗中睡著了。而且因為我半睡半醒,所以你按門鈴然後開門的時候我的反應很慢,也許不合邏輯。滿意了嗎?」
「太滿意了。書呢?」
「書?」
「你之前在看的那本書。」
「也許它掉到地上或者沙發底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我關燈的時候把它放回書架上了。這很重要嗎?」
「沒什麼重要的。」
「我的意思是,你是小偷對不對?你又不是檢察官先生,問我某月某日幾點鐘在什麼地方。問問題的應該是我。你怎麼混過樓下門衛的?這就是個好問題。」
「這問題棒極了。」我同意,「我開直升機降落在屋頂上,然後用繩索吊著向下爬,從陽臺上的門進入頂層的一間公寓裡。然後我下了幾層樓梯,就到了這裡。」
「你在頂樓偷了什麼東西嗎?」
「他們什麼也沒有。你知道嗎?我猜他們是很窮的有殼蝸牛,把所有的錢都花在公寓上了。」
「我想這種事常有。」
「多得很。你又是怎麼混過樓下門衛的?」
「我?」
「嗯,你又不正式住在這裡。翁德東克不在家,他們怎麼會讓你進來?」
「我來的時候他在家。然後他出門了。」
「把你留在這裡的黑暗中。」
「我跟你說過了,我——」
「對。你有點困,就把燈關了。」
「你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嗎?」
「我從來不會昏昏欲睡。新澤西的首府是哪裡?」
「新澤西?新澤西的首府?」
「對。」
「這是什麼腦筋急轉彎的問題嗎?新澤西的首府。是特倫特,不是嗎?」
「沒錯。」
「這和什麼事情有關嗎?」
「和什麼事都沒有關係。」我承認,「我只是想看看你說實話的時候表情會不會不一樣。你上一句誠實的話是‘天哪’。你聽到我在開門就關了燈,企圖融進牆壁裡。你看到我的時候嚇得要命,但如果你看到的是翁德東克的話,早就活活嚇死了。你何不乾脆告訴我你來這裡要偷什麼,找到了沒有?也許我可以幫你找。」
她就那樣看了我一會兒,臉上出現一連串不同的有趣表情。然後她嘆了一口氣,開始翻找著那堆衣服。
「我最好穿上衣服。」她說。
「如果你覺得有必要的話。」
「他很快就會回來了,或至少是可能如此。有時候他會在外面過夜,但他會在兩點左右回來。現在幾點?」
「快一點了。」
我們各自找出了自己的衣服,開始往身上套。她說:「我什麼都沒偷。如果你不相信,儘管搜我的身。」
「好主意。脫吧。」
「可是我才剛剛——有一秒我還以為你是說真的。」
「只是個小笑話。」
「嗯,你可是騙過我了。」她想了一下,「也許我應該告訴你我為什麼在這裡。」
「也許。」
「我結婚了。」
「嫁的不是翁德東克。」
「天哪,不是,但戈登和我——這麼說吧,我行事有欠慎重。」
「就在這塊地毯上?」
「不是,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做。你是我碰到的第一個小偷,也是第一次在地毯上做這種事。」她突然咧嘴一笑,「我總是幻想被陌生人熱情而突然地佔有。不是強暴,而是,哦,忘情。慾火焚身。」
「我希望我沒毀了你的幻想。」
「正好相反,親愛的。你把幻想變成現實了。」
「我們繼續說翁德東克吧?你說你行事有欠慎重。」
「恐怕是非常不慎重。我寫了一些信給他。」
「情書?」
「該說是色情信吧。‘我希望把你的這個放在我的那個裡。我要動詞你的名詞直到你動詞’。那一類的東西。」
「我敢說你寫的信一定很棒。」
「戈登是這麼認為的。我們不再見面之後——我們好幾個星期之前就分手了——我要他把信還給我。」
「他拒絕了?」
「‘信是寫給我的,’他說,‘就是我的東西。’他不肯還給我。」
「而且他用這些信來勒索你?」
她睜大了眼睛。「他為什麼要這麼做?戈登很有錢,而我名下什麼財產也沒有。」
「他可以用來勒索別的東西。」
「哦,你是說性?我想是可以吧,但他並沒有這麼做。我們是雙方同意分手的。不,他只是想留下那些信,保持這段戀情的記憶鮮活。他有次說過要把信留到他老了以後再看,等到他能做的事情只剩下閱讀的時候。」
「我想這超越了路易斯·奧金克洛斯。」
「你說什麼?」
「沒什麼。所以他留下了你的信。」
「還有照片。」
「照片?」
「他拍過一兩次照片。」
「拍你?」
「有些是拍我,有些是拍我們兩個。他有一部拍立得,接了一條快門線。」
「所以他可以拍到一些你在動詞他的名詞時候的精彩照片。」
「他是可以,而且也真的拍了。」
我直起身子。「嗯,我們還有幾分鐘時間,」我說,「而且我對於搜尋兼銷燬的活兒相當拿手。如果那些信和照片在這間公寓裡,我敢說我一定可以找到。」
「我已經找到了。」
「哦?」
「放在他的五斗櫃裡,我差不多一來就找到了。」
「現在呢?」
「燒掉了。」
「塵歸塵,土歸土。」
「你遣詞造句真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