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相當好的有黑色按扣的摺疊式錢包,裡面有一個令人臉紅的安全套,讓我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歲月。放錢的那一層裡有將近一百美元。我數著那些五美元十美元的鈔票,拿走了五十美元,剩下的則放回去,然後把錢包還給了它的主人。
「那是我的錢。」他說。
「你剛用你的錢買了書,」我告訴他,「要收據嗎?」
「我連書都不想要,媽的。」厚眼鏡片後面的眼睛開始淚汪汪的,「我要那些書到底有什麼用?」
「我是想讀它們的。你是打算把它們怎麼辦?」
他盯著自己的跑鞋:「我本來想把它們賣掉。」
「賣給誰?」
「我不知道,某個商店吧。」
「你要賣多少錢?」
「我不知道,十五或二十美元。」
「最終你會以十美元成交。」
「我想也是。」
「很好,」我說著從手裡他的錢中抽出一張十美元紙幣塞進他的掌心,「賣給我吧。」
「呃?」
「省得你一家一家地跑。好書對我來說挺有用的,而它們正是我會賣的那種書,所以,何不就以十美元賣給我呢?」
「這真是瘋了。」他說。
「你要書還是要錢?全看你了。」
「我不要書。」
「你要錢嗎?」
「我想是的。」
我把書拿過來堆在櫃檯上。「把錢放進錢包,」我說,「在你把它弄丟之前。」
「這真是我遇到過的最瘋狂的事了。你為了一堆我不要的書收了我五十美元,現在你又還給我十美元。我損失了四十美元呢,上帝啊。」
「誰叫你買高賣低。絕大部分人是與你反向操作的。」
「我應該叫警察,我才是那個被搶劫的人呢。」
我把他的運動用品塞進布蘭尼夫袋子裡,拉上拉鏈,交給他。然後我伸出食指點著他毛茸茸的下巴。
「給你一個建議。」
「呃?」
「別做這一行。」
他看著我。
「找別的工作吧,別再順手牽羊了。你的技巧又不熟練,而且我覺得這種生活與你的本性並不相符。你在唸大學嗎?」
「我休學了。」
「為什麼?」
「沒什麼大不了的。」
「沒有什麼事情是大不了的,但你為什麼不試試再回去念?拿個學位,找個適合你的職業。你不適合當職業小偷。」
「職業的——」他的眼睛又往上翻,「天哪,我拿了幾本書,並不代表我就以此為生啊。」
「任何偷了東西去賣的人就是職業罪犯,」我告訴他,「你只是沒有以很專業的態度去執行,就是這樣。但我是認真的,別幹這一行。」我用一隻手輕輕握住他的手腕。「不要把我的話想歪了,」我說,「真正的問題是,作為一個賊,你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