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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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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迅速起身——太迅速了——血液衝向雙腳,或者衝向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衝向的地方,讓我幾乎又跌坐回去。但我努力維持平衡,想讓腦子清楚一點。

收音機仍在響著。我想去把它關掉,但後來還是放棄了。警察還在不斷地敲門,並且每兩秒鐘就撞一下。門隨時會被他們撞開,衝進來一堆警察。

我可不想到那個時候還站在這裡。

我手上還拿著那把該死的槍。我扔了它,又撿起來,擦掉上面的指紋又再扔掉。我經過收音機,穿過一條短短的走道,兩旁分別是浴室、衣櫥以及一個開放式的小廚房。走廊的盡頭是一間中等大小的臥室,裡面放著一張四個角有柱子的床,還有一個賓夕法尼亞產的荷蘭式裝毯子的五斗櫃。距離床較遠的那面牆壁上有一扇窗戶,外面就是防火梯,我把它開啟。

新鮮的空氣,凜冽而新鮮的空氣。在我的兩片肺酣然暢飲之後,感覺腦袋裡的蜘蛛網也散去了一些。我爬出窗子,攀到防火梯上,接著把身後的窗子關好。就在窗子關上的那一刻,我隱約聽到警察撞開了公寓的門。

現在怎麼辦?

我往下看,一陣暈眩襲來。我想到那些藥瓶上面的標籤,警告人們服用後別開車或操作機器什麼的。如果覺得頭暈,就離搖搖晃晃的防火梯遠一點。

我又看了一眼。在我的下面,這道防火梯最終通向一塊三面有牆的空地。我可以進到地下室,但我想樓下一定也有警察守著,很有可能是個不想爬兩層樓上來的胖子。

於是我開始往上爬,經過四樓,上到屋頂。有人在這裡搭了間紅木暖房,裡面種了許多不同的樹和灌木。這裡真是非常雅緻,但是卻有一個問題——我無路可逃。相鄰的建築都比我現在所在的這一幢高一百多英尺,而且如果要從這幢公寓的樓梯下去的話,那扇厚重的安全門又非得有鑰匙才能打得開。

如果我帶著傢伙這根本不成問題,但誰料得到我會需要它們呢?

我又爬下防火梯。到四樓的時候我停了下來,如果我不想冒險去和守在一樓的人硬碰硬,至少還可以闖入地下室,躲在鍋爐房裡面先避避風頭。但真的要那麼做嗎?真的要急急忙忙地穿過波洛克公寓的視窗,路過很可能早就在那裡守候的警察嗎?

我花了一點時間察看了一下四樓的這兩間公寓。右邊的這間——4-d,我想,就在波洛克家的正上方——窗簾是拉著的。我把耳朵貼在玻璃窗上,聽到電視機裡傳來的《歡樂家庭》的聲音。至於左邊的4-c,窗簾拉下了不過幾碼,但我聽不到裡面有任何聲音,從窗邊也看不見任何亮光。

窗子當然是鎖著的。

如果我有劃玻璃的刀,就可以在玻璃面上適當的地方劃一個圓,然後把手伸進去開啟窗子的鎖。如果我有膠帶,我可以打破任何一塊我想打破的玻璃,而弄出的聲音可以不比折斷乾燥的小樹枝大多少。如果我有……

如果願望都能實現,賊早就發財了。我閉起眼睛踢向一塊玻璃,直到玻璃碎裂的聲音停止。我把耳朵湊向我踢開的地方聽了一會兒,然後把鎖開啟,把窗子抬起來,把腳跨進去。

幾分鐘後,我用比剛才傳統得多的方式離開這間公寓。我開啟門,腳步輕快地下了一層階梯。在三樓時我碰到了幾個穿制服的巡警。3-d的房門現在是開著的,警察在裡面忙活,不過站在走廊裡的兩個人卻沒什麼事做。

我問其中一個發生了什麼事,他撇了撇嘴說,不過是例行公事。我點點頭,表示安心,然後下了另外兩層樓梯,走了出去。

我想回家。無論家是不是最溫暖的地方,都是小偷存放工具的地方。而一名小偷,就像一名工人一樣,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具不在身邊,我感覺就好像沒穿衣服一樣。我不知道警察查到我身上了沒有,他們不會花太長時間的,這一點我很肯定,不過我相信在他們開始找之前,我還是可以自由進出我的公寓。我的工具在那裡,我的現金也在那裡,而且我要逃離這個陷阱,我要帶好裝備,面對未來即將展開的一切。

因為在我看來,未來的一切似乎不太妙。瑪德琳·波洛克頭上七孔多了一孔,而在那間公寓裡,毫無疑問到處都有我的指紋——我喝過的杯子上有,玻璃桌面上有,還有天知道什麼鬼地方有。那位把槍塞進我手裡的犯罪天才一定非常清楚這一點。

警察一定會問我一大堆問題,卻一點也不想聽我的解釋。而另一方面,我自己也有很多難解的疑問。

誰是瑪德琳·波洛克?她在這件事中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她為什麼要對我下迷藥?殺她的兇手是從哪兒來的?他為什麼要殺她?

魯德亞德·威爾金呢?

還有,錫克人又在這件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最後一個問題和前面那些一樣難以回答,不過它讓我明白,我不能回家。現在那個錫克人還有那個派他來的人一定知道他們被耍了,因此我必須避開任何他們認為可以找到我的地方。店裡不能去,當然,也不能回家,因為任何人只要翻一下曼哈頓的電話簿,就可以查到我的住址。

我叫了一部計程車去市中心的第二大道。司機是一名年輕的西班牙裔人士,有著一雙相當警覺的眼睛。在他問我要去哪兒的時候,那雙眼睛彷彿要把我登記下來似的。

「格林尼治村。」我說。

「哪一片?」

「謝里丹廣場。」

他很快地點了點頭,於是我們出發了。

卡洛琳·凱瑟的公寓在阿伯巷,格林尼治村到處都是這種龍蛇雜混的巷子,只有下車的地方對了,我才有辦法找得到她家。謝里丹廣場是錯誤的下車地點,所以我必須往北走到格林尼治大道,然後往西,再往南,才會看到那條巷子。我不記得她住的公寓是哪一幢了,於是我連續走到好幾幢房子的門廳前檢視,直到看見標示著她名字的郵箱。我按響了她的門鈴。

沒有人。我應該先打電話的,不過我沒帶著她的號碼,而她又沒把電話登記在電話簿上。想要從查號臺查到沒登記的號碼簡直比讓駱駝穿針眼還難,即使問登了記的電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按了幾個樓上住戶的電鈴,直到有人開門讓我進去。卡洛琳住在一樓,我看了一眼她門上的鎖,轉了一下,便離開了。

我去哈得孫的幾家五金店看了一下,全都關門了。鎖匠倒是有,可難道我要讓他把小偷作案工具賣給我?我根本就沒向他開口,然後在一家藥房買了一些膠帶、曲別針和髮夾,以及一些修指甲的工具。在菸草店我還買了一組抽菸斗的人用的工具,裡面有許多種用來塞菸絲、清煙管的小玩意兒,讓你不至於虧待了你的菸斗。它們看起來是用相當高階的鋼做的。

我再回到卡洛琳的公寓,再一次打擾她樓上的住戶,直到有人再開門放我進去。我走到她的門前忙碌起來。

如果是用我的那串開鎖工具的話,這整個過程要不了五分鐘。但是用這些從藥房弄來的替代品,得花上十分鐘,在此期間有兩個人進來,有一個人離開。如果他們之中有任何人看到我的話,一定是太講禮貌了,不願意弄得眾人皆知。我從容地完成工作,進入她的屋子。

挺舒適的。非常有格林尼治氣質,真的。這是一個大約十五英尺見方的房間,後面連著一間小型廁所,小得你坐在馬桶上的時候,膝蓋都會頂到門。浴缸是一件有四個爪的古董,放在廚房裡,和水槽、爐子、冰箱在一起。卡洛琳將一塊三夾板切成和它一般大小,蓋在上面,這樣她就可以在那兒切菜。牆壁漆成深藍色,窗欞和暴露於牆外的水管則漆成亮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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