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繃帶碰腹部,幾乎感覺不到疼痛了。熊井為自己身體的恢復能力感到吃驚。
雖然傷勢逐漸好轉,病魔卻每時每刻侵蝕著他的身體。
三個星期前。
「熊井先生,雖然很難開口,但……您的癌症復發了,目前是食道癌二期。現在做手術還來得及,有五成的把握還能活五年。」
體檢時,熟悉的醫生於心不忍地告訴他。
那天回家路上,熊井回顧了自己的一生。
年輕力壯的時候,熊井埋頭奮戰在記者的崗位上。那時的他,對自己的工作充滿自豪。他相信這份工作有社會意義。而現在,他對過去的自己產生了懷疑。
(我真的對社會有所貢獻嗎?記者無論採訪多少起案件,逮捕犯人的終歸是警察。記者所做的,僅僅是跟在警察身後,向大眾販賣警方不慎洩露的資訊。這二十多年來,我拼死拼活,不過是滿足了那幫看熱鬧的人的好奇心而已吧?)
熊井想起一個年輕人。
(相比之下,巖田做的事比我有意義多了。那傢伙先警方一步找到了真相。被兇手襲擊,臨死之前還盡力留下資訊。我的二十年和他的短短幾個星期相比,到底哪個更有價值?)
熊井後悔不迭。
就這樣輸給巖田,我死也不會瞑目。
要想超越巖田……只有一個辦法。
抓住直美。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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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熊井去l縣的警察局見了一個男人。
男人名叫倉田惠三,是熊井做記者時關係最好的刑警。兩人同齡,家鄉也離得不遠,漸漸成了超越工作關係的朋友,經常一起通宵喝酒。久未謀面,倉田很是欣喜。
「喂,阿熊!真是好久不見啊!你還好嗎?」
「馬馬虎虎吧。你看上去還挺精神的。」
「嗯!前些日子孫子剛剛出生,我可得活到參加他的婚禮啊。哈哈哈!」
「這真是喜事一樁。那你可要長命百歲哦。」
「謝啦!……說起來,你今天這麼突然,是有什麼事嗎?」
「嗯,有件事想和你商量。1992年和1995年發生的那兩起案子,現在還有沒有可能重新調查?」
「幾月份的案子?」
「兩起都是9月。」
「……1992年那起的起訴時效已經過了,但多虧法律改革,1995年9月的那起還沒過時效。可是,那麼久遠的案子,當時的搜查總部恐怕早就解散了。要是沒有新證據,恐怕很難申請重新調查啊。」
「阿倉不能幫忙想想辦法嗎?」
「我一個巡查部長可沒那麼大許可權。」
「我有線索。用上現在的調查技術……說不定還能找到證據。」
「很遺憾,光憑‘說不定’是無法動員人手的。」
「那要是嫌疑人被捕了呢?」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打個比方,假如那起案件的兇手捅了我一刀,這時候你恰好在現場,以故意傷人罪將兇手當場逮捕。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過去有作案嫌疑的案件肯定可以被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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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別案逮捕?那樣的話,當然會追究她其他的罪名了。但要想實現這一點,阿熊,你得先被兇手捅一刀才行啊。」
「沒錯。所以說,我會誘導兇手捅我。」
「‘誘導’……這麼說,你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