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旅館,上樓進房間。我想靜下來思考,但做不到。我似乎根本沒法坐著不動。我一次又一次從床上換到椅子上,然後又回到床上,思考我為什麼沒有當場拒絕他。現在我必須痛苦地煎熬幾個小時,到十點鐘再下定決心拒絕他的所有請求。
我都沒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麼,就穿戴好了大衣和帽子,下樓拐過路口走向阿姆斯特朗酒館。我走進店門,不知道自己會點什麼。我走到吧檯前,比利看見我就開始搖頭。他說:「馬特,我不能賣酒給你。我抱歉極了。」
我感覺到臉開始漲紅。我很尷尬,我很憤怒。我說:「你什麼意思?我看上去像是喝醉了嗎?」
「不像。」
「那你憑什麼不肯招待我?」
他避開我的視線。「規矩不是我定的,」他說,「我沒說店裡不歡迎你。咖啡、可樂、吃飯都行,媽的,你是我們重視的老顧客,但他不允許我賣酒給你。」
「誰不允許?」
「老闆。那天晚上你在這兒——」
唉,天哪。我說:「比利,非常抱歉。實話實說,我有兩個晚上過得很糟糕。我都不知道我來過這兒。」
「沒關係,別往心裡去。」
老天在上,我想找個地洞躲起來:「場面很難看嗎,比利?我惹麻煩了嗎?」
「唉,媽的,」他說,「你喝醉了,明白吧?沒什麼稀奇的。我有過一個愛爾蘭女房東,有時候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我找她道歉,她會說:‘老天啊,孩子,連主教也會有這種時候。’馬特,你沒惹任何麻煩。」
「那麼——」
「聽我說,」他湊近我說,「我只是在傳話。老闆告訴我的,那傢伙想喝死自己,我攔不住他,他想來店裡坐坐,我歡迎他,但我絕對不會賣酒給他。馬特,這話不是我說的。我只是個傳話的。」
「我明白了。」
「要是我說了算——」
「再說我本來也不想喝酒,」我說,「我是來喝咖啡的。」
「這樣的話——」
「這樣的話就去他媽的吧,」我說,「這樣的話我覺得我其實就是想喝一杯,找個願意賣酒給我的人好像也沒那麼難。」
「馬特,話不是這麼說的。」
「你別教我怎麼說話,」我說,「少他媽跟我來這套。」
我感覺到的憤怒有某種淨化和滿足的作用。我跺著腳走出餐館,怒火燒得足有三丈高,我站在人行道上,思考該去哪兒喝一杯。
然後我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轉過身,一個穿陸軍夾克衫的男人朝我微笑。剛開始我沒認出他來。他說很高興見到我,問我情況如何,這時我當然知道了他是誰。
我說:「哦,嗨,吉姆。還行吧,也許還行。」
「去參加活動嗎?我陪你去。」
「哦,」我說,「天哪,今晚我恐怕去不了了,我要去見一個人。」
他只是微笑。我腦袋裡咔嗒一聲,問他是不是姓法布林。
「沒錯。」他說。
「你打電話到旅館找我。」
「只是想問候一聲,沒什麼要緊事。」
「我沒把名字和人聯絡在一起,否則早就打給你了。」
「嗯。馬特,你確定你不想一起去參加活動嗎?」
「我也想去。唉,媽的。」
他默默等待。
「吉姆,我惹了點小麻煩。」
「並不稀奇,你知道的。」
我沒法抬起眼睛看他。我說:「我又開始喝酒了。我堅持了——我說不清——七八天吧。然後又開始了,剛開始還挺好,你明白的,能控制住,然後一天晚上,我喝出事了。」
「你拿起第一杯的時候就已經出事了。」
「我說不清,也許吧。」
「所以我才打電話給你,」他溫和地說,「我覺得你也許需要一點幫助。」
「你知道?」
「嗯,星期一晚上你來參加活動時看上去暈乎乎的。」
「我去參加活動了?」
「你不記得了,對吧?我就感覺你喝斷片兒了。」
「唉,天哪。」
「發生什麼了?」
「我喝醉了去參加活動?我醉醺醺地去參加戒酒會的活動?」
他大笑:「你說得好像犯了死罪似的。你覺得全世界只有你做過這種事?」
我想死。「但太可怕了。」我說。
「有什麼可怕的?」
「我再也不能去了,我不能再走進那個房間了。」
「你為自己感到羞恥,對吧?」
「當然了。」
他點點頭:「我總為自己喝斷片兒而感到羞恥。我不想了解具體情況,害怕自己會做出可怕的事情。說到這個,你的表現沒那麼差勁。你沒有惹麻煩,你沒有亂插嘴,你弄灑了一杯咖啡——」
「唉,天哪。」
「但沒灑在別人身上。你只是喝醉了,僅此而已。為了避免你胡思亂想,我可以告訴你,你看上去並不像喝得很開心。事實上,你看上去慘兮兮的。」
我鼓起勇氣說:「最後我進了醫院。」
「這麼快就出來了?」
「今天下午我主動要求出院的。我倒地抽搐,被別人送進醫院。」
「倒地抽搐當然會進醫院。」
我們默默地走了一小會兒。我說:「我沒法待到活動結束,我約了個人十點鐘見面。」
「那也可以參加大半場了。」
「應該是的。」
我覺得所有人都在盯著我。有些人和我打招呼,我好像在他們的問候中讀到了言外之意。其他人沒有理會我,我認為他們存心躲著我,因為我喝醉酒冒犯了他們。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恨不得能跳出自己的皮囊。
別人見證的時候,我沒法待在座位上。我一次又一次地走向咖啡壺。我敢肯定我頻繁倒咖啡引來了別人的不滿,但我無法抵抗它對我的吸引力。
我的意識總是自己溜號。講話的人是布魯克林的一名消防員,他在說一個非常生動的故事,但我無法集中精神聽他說。他說他那個消防隊裡的每一個人都曾嚴重酗酒,不那樣喝酒的人都被調走了。「隊長酒精成癮,因此他希望身邊全都是酒鬼,」他解釋道,「他經常說:‘給我足夠多的酒鬼消防員,我能撲滅任何一起火災。’他說得對。哥們兒,我們什麼都能做到,哪兒都敢衝進去,什麼危險都他媽敢冒。因為我們喝得爛醉,根本沒法判斷。」
真是一個該死的謎。我控制自己的飲酒,明明控制得很好,怎麼就忽然失靈了呢?
中間休息時,我放了一塊錢在籃子裡,走向咖啡壺去再倒一杯咖啡。這次我總算強迫自己吃了一塊燕麥曲奇。我回到座位上,討論環節開始。
我一次又一次地走神,但似乎並不重要。我儘量聽他們說,儘可能坐著不動。十點差一刻,我起身悄悄離開,儘可能不引人注意。我覺得房間裡的每雙眼睛都盯著我,我想向他們保證,我不是去喝酒,而是要去見人,有正經事要談。
後來我忽然想到,我大可以待到結束再走的。從聖保羅教堂走到我住的旅館只要五分鐘,錢斯肯定會等我。
也許我只是想找個藉口,在輪到我發言之前溜掉。
十點整,我站在旅館大堂裡。我看見他的車靠邊停著,我出門穿過人行道,來到路邊。我開啟車門,坐進去,關上車門。
他望著我。
「那個活兒還在嗎?」
他點點頭:「只要你肯接。」
「我接了。」
他又點點頭,啟動換擋,駛離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