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來的麻煩還不到想象中的一半。二十分局派來的兩個警察我都不認識,但就算認識也不可能讓事情更順利。我們在現場回答了幾個問題,然後去西八十二街的分局錄正式口供。現場勘驗似乎完全符合我們報告的情況。警察很快就指出錢斯發現屍體後應該立刻打電話,但他們似乎也沒有因為他拖延不報而特別生氣。出乎意料地撞見屍體會讓人肝膽俱裂,哪怕你是皮條客她是妓女也一樣,而這兒畢竟是紐約,人人自掃門前雪的大都市,讓人吃驚的不是他報警太晚,而是他居然會報警。
到警察局時我挺自在的。早些時候我緊張過一會兒,因為我想到他們有可能會想搜我的身。我的大衣是個小型軍火庫,裝著我從巷子裡那個年輕人身上繳獲的一把槍和兩把刀。刀已經是非法武器了,而槍不但非法,而且說不定有案底。天曉得它有什麼樣的來路。然而我們沒做任何會引起他們搜身的事情,也很高興沒有被搜身。
「常有妓女自殺,」喬·德金說,「這是職業特點之一,而這個妓女有前科。看見她手腕上的傷疤了嗎?根據驗屍報告,那是幾年前留下的。你也許不知道,不到一年前她就試過吃藥了斷這條路,一個女性朋友送她去聖克萊爾醫院洗了胃。」
「遺書裡提到了。她希望這次吃得夠量,諸如此類的話。」
「嗯,她實現了願望。」
我們在斯雷特餐廳,第十大道上的這家牛排館吸引了約翰·傑學院和北中城分局的許多警察。我回過一趟旅館,換掉了衣服,把武器和我身上的一部分錢找了個地方藏起來,然後他打電話來叫我請他吃飯。「我覺得我得趕緊敲你一頓飯了,」他說,「免得你客戶的姑娘全都死掉,你的收款賬戶被砍掉。」
他要了烤肉拼盤,喝了兩瓶嘉士伯啤酒。我點了西冷牛排,喝黑咖啡配餐。我們聊了幾句桑妮的自殺,但這個話題沒什麼可談的。他說:「要不是因為另一個姑娘——金髮的那個——你都不會想到要多看一眼。法醫學證據完全符合自殺。瘀傷很容易解釋,她暈頭轉向,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摔下去磕在了某個地方。出於同樣的理由,她躺在地上,而不是床上。瘀傷沒什麼特別的。她的指紋出現在應該出現的地方:酒瓶、酒杯、藥瓶。遺書符合她其他的筆跡樣本。假如我們相信你委託人的說法,他發現她時她甚至在一個上鎖的房間裡。從裡面上鎖,掛著門鏈。你覺得那是實話嗎?」
「他的整個說法我聽著都像真的。」
「所以她就是自殺的,甚至對得上兩週前達吉南的被殺。她們是朋友,她朋友出的事情讓她難過。你發現任何痕跡能證明這不是自殺嗎?」
我搖搖頭:「這是最難佈置的那種自殺現場。你能怎麼做,用漏斗把藥片硬灌進她的喉嚨?拿槍逼著她吃藥?」
「你可以溶解藥片,讓她不知不覺地吃下去,不過法醫在胃容物裡找到了殘餘的速可眠膠囊,所以此路同樣不通。就是自殺沒錯。」
我努力回想本市的年度自殺率。我甚至推測不出一個符合情理的數字,而德金也幫不上忙。我琢磨著這個比例會有多高,會不會像其他數字一樣節節攀升。
喝咖啡的時候,他說:「我調了幾個文員查閱銀河酒店今年一號以來的登記卡,找出用印刷體填寫的那些,但沒有一個符合那位瓊斯先生的登記資訊。」
「其他旅館呢?」
「沒有對得上的。姓瓊斯的人不少,這個姓畢竟很常見,但全都有手寫體簽名和信用卡號碼,看上去很正規。純屬浪費時間。」
「對不起。」
「為什麼?我做的事情有九成是在浪費時間。你說得對,確實值得一查。假如這是個要案,頭版頭條那種,警局高層往下施壓,你能想象我自己也會想到這個念頭,我們會檢查全市五大區內的每一家旅館。你怎麼樣?」
「我怎麼了?」
「達吉南的案子有什麼進展嗎?」
我不得不想了想,最後黯然道:「沒有。」
「真他媽氣人。我又看了一遍案卷,你知道有什麼事情讓我覺得肯定有鬼嗎?那個前臺職員。」
「和我談過那個?」
「那是經理,或者助理經理,反正差不多。不,我說的是給兇手辦入住手續的那個。你看,有個人來登記,用印刷體寫名字,而不是用手寫體,然後還付現金。一個人做了兩件不尋常的事情,對吧?我是說,現如今誰住旅館會預付現金?我指的不是情人旅館,而是六十八十塊一晚上的高檔酒店。現如今一切都用塑膠卡片了,信用卡是所有交易的基礎。但這個人付的是現金,而前臺職員對他完全失憶。」
「你查過他了嗎?」
德金點點頭:「我昨晚去找他談了談。他是個南美年輕人,從南邊某個國家來的。我和他談話,他整個人迷迷糊糊的。兇手登記的時候,他多半也這麼迷糊。他這輩子多半就活得迷迷糊糊的。天曉得他的迷糊勁兒是從哪兒來的,是抽進去、吸進去還是吃進去的,但我覺得東西多半是從正規途徑搞來的。你知道這座城市裡有多少人從早到晚都活在雲霧裡嗎?」
「我明白你的意思。」
「午餐時間你會看見他們。辦公室白領、中城區、華爾街,你隨便挑一個街區好了,都無所謂。他們在街頭買大麻卷,午餐時間就坐在公園裡抽大麻。你說怎麼還有人能完成工作?」
「我不知道。」
「還有那些吃處方藥的,就像這位自殺的女士。他們從早到晚吃各種藥片,甚至不犯法。藥物。」他喟然長嘆,搖搖頭,捋了捋深色的頭髮,「唉,我想喝一杯白蘭地,只要你覺得你的委託人請得起。」
我去了聖保羅教堂,剛好趕上聚會的最後十分鐘。我喝咖啡吃曲奇餅,幾乎沒聽別人說話的內容。我甚至不需要自報家門,祈禱時我悄悄溜走。
我回到旅館,沒有我的留言。前臺人員說有幾通電話找我,但都沒留姓名。我上樓,嘗試梳理桑妮自殺給我帶來的感受,但目前我感覺到的似乎只有麻木。假如我沒有把她留到最後去問話就好了,我甚至能說些或做些什麼去阻止她自殺,拿這種念頭自虐固然很誘惑人,但朝這個方向走畢竟沒什麼前途。我和她通過電話有所交流。她可以說些什麼,然而她沒有。而她畢竟已經至少嘗試過兩次自殺了,很可能還有一兩次沒留下記錄的。
一件事你嘗試得多了,遲早能找到出路。
第二天早晨,我吃了頓簡單的早飯,然後去銀行存錢,順便買了張匯票。我去郵局把匯票寄給安妮塔。過去我沒怎麼想到過兒子的牙齒矯正,現在可以忘個一乾二淨了。
我走到聖保羅教堂,為桑妮亞·亨德萊克斯點了支蠟燭。我坐在長凳上,給了自己幾分鐘緬懷桑妮。然而沒什麼可供回想的。我們幾乎沒有交集,我甚至不太記得她的相貌了,因為她的死狀一腳踢開了我記憶中她在世時的模糊形象。
我忽然想到我還欠教堂的錢。錢斯辦案費用的一成是兩百五十塊,我從企圖搶劫我的那小子身上拿走了三百多塊,這筆錢同樣該繳什一稅。我沒仔細數那筆錢究竟有多少,但三百五這個數字估計差不離,於是我給了教堂兩百八十五塊,就當我們平賬了吧。
然而我已經把大部分現金存進了銀行。錢包裡有幾百塊,假如我捐給教堂兩百八十五塊,那我就會只剩下一丁點交通費。我算了算再跑一趟銀行的麻煩程度,這時我這個小小把戲的病態程度忽然像一記後腰重拳似的擊中了我。
我到底在幹什麼?我為什麼會覺得我欠任何人錢?我到底欠誰的錢?不是教堂,我不屬於任何教會。我的什一稅總是捐給適時出現在眼前的隨便哪個禮拜場所。
那麼,我到底虧欠了誰呢?上帝?
這裡面的邏輯在哪兒?這種債務的本質是什麼?我是怎麼欠上它的?我在償還借來的資金嗎?還是我自己捏造了某種賄賂陰謀,向天國繳納保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