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完事了,解決了,結案了。兇手再也沒法殺人了。我把許許多多事情扳回了正軌,對我在破案過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滿意。我並不緊張,也不焦慮,更不抑鬱。老天在上,我一切都好。
我面前的吧檯上有一杯雙份波本威士忌。我並不想喝酒,我甚至沒想到要喝酒,而我卻站在這兒,面前擺著一杯酒,我打算一飲而盡。
為什麼?我他媽到底出了什麼毛病?
要是我喝下這杯該死的酒,我大概會送命,最少也會進醫院。也許只需要一天,也許要一週或一個月,但最後肯定是這個結局。我很清楚。我不想死,也不想進醫院,此刻我卻在一家小酒館裡,面前擺著一杯烈酒。
因為——
因為什麼?
因為——
我把那杯酒留在吧檯上,我把零錢也留在吧檯上。我轉身走出酒館。
八點半,我下樓梯走進地下室,來到聖保羅教堂的戒酒會活動室。我拿了一杯咖啡和幾塊餅乾,找位置坐下。
我心想,你險些喝酒。你已經滴酒不沾十一天,你無緣無故走進酒吧,更加無緣無故地點了一杯酒。你險些拿起那杯酒,你離開戒就差那麼一丁點,你千辛萬苦熬到第十一天,險些毀掉自己的全部努力。你他媽到底出了什麼毛病?
主持人唸完議程安排,介紹今天的發言者。我坐在那兒,竭盡全力想聽他的故事,但無論如何都做不到。我的思緒一次又一次地飛向那杯波本威士忌所代表的冷酷事實。我不想喝酒,我甚至沒動這個念頭,但我還是被它吸引,就像鐵粉被磁鐵吸引。
我心想,我叫馬特,我覺得我快發瘋了。
發言者說完他的見證,我和眾人一起鼓掌。休息時間,我去上廁所,與其說是因為內急,不如說是想避免和其他人交談。我回到房間裡,又倒了一杯咖啡,儘管我既不需要也不想喝咖啡。媽的,我兩天一夜沒休息過了。比起參加我根本沒法集中精神聽講的戒酒會活動,睡一覺對我更有好處。
我拿著咖啡杯回去坐下。
討論環節,我坐在那兒。人們說的話像波浪似的席捲而過。我只是坐在那兒,什麼也聽不進去。
然後輪到我了。
「我叫馬特。」我說,然後停下,重新開始。
「我叫馬特,」我說,「我酒精成癮。」
然後全世界最他媽要命的事情發生了。我開始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