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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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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間裡,我把兩磅咖啡放在梳妝檯上,然後去檢查衛生間,確定裡面沒躲著什麼人。我覺得傻乎乎的,就像老處女檢查床底下一樣,但我覺得我恐怕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克服心障了。再說我身邊也沒槍了。警方當然收走了那把點三二,官方說法是槍是德金拿給我的,為了讓我保護自己的安全。他甚至都沒問槍的來路,我看他大概也不在乎。

我坐在椅子裡,看著腳下的一塊地方,馬奎斯就倒斃在那兒。地毯上還有他的血跡,屍體四周用粉筆畫出的輪廓線也還在地板上。

我思考我在這個房間裡還能不能睡得著。我當然可以找旅館換個房間,但我在這兒已經住了幾年,早就住習慣了。錢斯說這兒很適合我,我覺得他說得沒錯。

我對於殺死他有什麼感覺?

我想來想去,最後認為我覺得挺好的。我對那個狗孃養的幾乎一無所知。有句名言說「理解一切就能寬恕一切」,要是我知道了他的整個人生,也許就能理解他的嗜血慾望來自何方。但我不是非得寬恕他不可。寬恕是上帝的職責,不是我的。

還有一點,我終究還是能扣動扳機的。這次子彈沒有亂跳,沒有反彈,沒有飛出去擊中其他人。四槍全部正中胸膛。了不起的偵探,了不起的誘餌,最後,了不起的槍法。

不壞。

我下樓拐彎。我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館,往櫥窗裡看了看,繼續向前走,到五十八街再拐彎,又走了半個街區。我走進喬伊法雷爾酒吧,到吧檯前站住。

店裡人不多。點唱機在放音樂,男中音柔情歌手,絃樂大樂隊伴奏。

「早年時光,雙份,」我說,「另外要一杯水。」

我站在那兒,腦袋裡什麼都不想,留鬍子的酒保先斟酒,然後倒酒後清水,把兩個杯子放在我面前。我把一張十塊錢放在吧檯上。他把零錢找給我。

我看著烈酒,光線在醇美的琥珀色液體裡舞動。我伸手去拿酒杯,內心有個柔和的聲音喃喃低語:歡迎回家。

我縮回手。我把酒留在吧檯上,從那堆零錢裡挑出一毛錢。我走向公用電話,投硬幣,撥簡的號碼。

沒人接。

很好,我心想。我守住了我的承諾。當然了,有可能是我撥錯了號碼,也有可能是電話公司接錯了線路。這種事時有發生,大家都知道。

我重新把硬幣塞進投幣口,再次撥號。我聽著鈴聲響了十二下。

沒人接。

可以了。我取回我的一毛錢,回到吧檯前。我的零錢還是我走開時的那一堆,面前的兩個杯子也沒人動過,一杯波本威士忌,一杯清水。

我心想: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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