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客舔舔嘴唇。「今天是五月六日,兩個星期後,也就是二十日,我會給你打電話。我相信那天我會給你打電話的。然後在六月二十日、七月二十日——每個月的二十日,一直到我找到它為止,我都會打電話給你。我這樣按日子給你打電話,你就知道我還活著,我沒有遇上意外的危險。」他沙啞的聲音忽然變得愉悅起來,「這種情況若是一直存在,你只要替我把信封放在你的保險箱裡,一直等到我回來為止。若是事與願違,我在二十日午夜之前沒有打電話給你,你就知道我可能根本無法打電話了。然後——只有這個時候——你才能開啟信封,看看裡面的東西。你就看著辦吧,我相信你的判斷不會出錯。」
薩姆坐在那兒,黑著臉,撅著嘴,不甘心到了極點,大鼻子頗具嘲諷意味地抽動了一下,表情顯得固執又難抑好奇心。「老兄,你可真是費盡心機要保護你的這個秘密。有人在背後追查,對嗎?你覺得有人會在你之前或之後把你踢出局搶走它,對嗎?」
「不,不,」彩虹鬍子叫起來,「你誤會了。據我所知,沒有人在追查這——這個秘密。可是總是有可能有人想知道,而我不清楚他們的目的或身份。我只是事先防範那種不太可能的情形。它幾乎不可能發生,所以我不會告訴你我的名字或任何事情!因為如果沒什麼事發生——我想不出會出什麼事——我不想讓其他人擁有一條清楚的線索去探詢我的秘密。我相信這樣說夠坦白了,巡官……」
「老天,」巡官嘟噥著說,「這還不過分嗎?老兄,聽清楚了。」他一拳揮在桌子上,「起先我以為你是瘋子,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想,不過聽好:如果你立刻給我滾出這個地方,我會好過些。滾!出去!」
彩虹鬍子一臉的疑惑顯露無遺。這時電話又響起來。薩姆跳了起來,滿臉羞紅,好像小男孩偷蘋果被逮了個正著,把拳頭塞進了口袋。「好啦,好啦。」他對著話筒支支吾吾,然後放下電話大聲說,「對不起。我——我今天早上起床時火氣較大。我想我不習慣你這種——」他又難過地嘟囔起來,「案子。我不過是個普通的偵探,無法習慣當一個信封的奶媽……沒錯,我連對人客氣一點兒都要發瘋!你二十日打電話來時,我怎麼知道那就是你呢?」
客人欣慰地吐了一大口氣。「我真是太高興了——嗯。非常聰明,巡官,真的非常聰明。這一點我還沒想到。」他哧哧笑起來,搓著雙手,「真的,太令人興奮了。像那個瘋狂的羅賓的歷險。」
「誰的?」薩姆疑惑地問。
「不朽的亞森·羅賓。嗯,暗號。暗號,當然!我打電話給你時,我應該說——我想想看——哈!‘我是從天外來的人。百萬!’我這麼說,你就知道是我了。哈,哈!」
「哈,哈。」巡官說,「‘我是從——’」他謹慎地搖搖頭,接著一線希望閃過他的眼睛,「但是,我的費用可不——」
「啊,你的費用。」彩虹鬍子說,「對了,對了,我差點兒忘了。巡官,接下我這個奇怪的小案子,你的收費是多少呢?」
「就是替你把這個討厭的信封放在我的保險箱裡?」
「沒錯。」
「那得花上你——」巡官急迫地說,「只要五百串鈴鐺。」
「鈴鐺?」彩虹鬍子重複了一遍,顯然糊塗了。
「鋼鐵俠,美金,鈔票!五百元!」薩姆大聲說。他熱切地搜尋客戶臉上為難的神色:那個躲在可怕鬍子下面的下巴應該掉下來了,他希望如此獅子大開口可以嚇退來人,他也可以不失顏面地鬆一口氣。
「噢。」客人微微一笑,一點兒也不驚訝。他伸手摸索著鬆垮的衣服,掏出一個厚厚的皮夾,抽出一張硬挺的鈔票丟到桌子上。
那是一張嶄新的千元大鈔。
「我想,」彩虹鬍子輕快地說,「巡官,一千元是比較合理的價錢。這是一樁不尋常,而且——啊——不正統的案子,何況,花這些錢對我而言也是值得的。求得心安,一種安全感——」
「嗯——唔。」薩姆咽咽口水,驚愕地用手指摸著鈔票。
「事情就這麼說定了。」客人說著站起身,「另外還有兩個條件,巡官,我要求你一定要遵守。第一,你不可以——平常話怎麼說來著?——叫人在我離開辦公室時盯我的梢;還有,除非我在某個二十日當天沒有打電話給你,你不可以找我。」
「那當然,當然了。」薩姆用顫抖的聲音說。一千元!歡樂的淚水聚集在他頑石般的眼睛裡。這些日子生意真是清淡啊!把一個扁扁的信封鎖在保險箱裡,就收到一千元!
「第二——」來人輕快地走向門口,「如果我哪個二十日沒有打電話給你,你不可以開啟信封——除非在哲瑞·雷恩先生面前才可以這麼做。」
巡官的嘴巴張得跟蝙蝠洞一樣大,這最後一擊非同小可。比賽結束了,彩虹鬍子不屑地笑笑,快步走出門去,消失了。
佩辛斯·薩姆,女性,過了二十一歲,性格直率,皮膚白皙,蜜色頭髮。從園藝的角度來說,她是父親眼裡的蘋果,也就是俗話說的掌上明珠。這時她急忙扯下頭上的耳機,輕巧地放進前廳她桌子的底層抽屜裡。這個抽屜用來接收安裝在父親現代化辦公室裡的竊聽器傳來的話。巡官的門開啟了,被層層包裹著、戴著藍眼鏡和長著不可思議的鬍子的高個兒出現了。他好像沒看見佩辛斯似的,真可惜;他好像只有一個目的:趕快讓眼鏡、鬍子連同他自己離開薩姆偵探社。外面的門在他背後砰的一聲關上,就在這一刻,佩辛斯——向來比大部分女性欠缺修養,畢竟她沒應允什麼承諾——衝到門邊,及時窺得一撇美妙的鬍子掃過走廊的轉角。鬍子的主人瞧不起電梯,飛奔下樓。佩辛斯吮著下唇,浪費了寶貴的三秒鐘,然後搖搖頭——修養獲勝了,她只好匆匆回到前廳。她衝進父親的房間,藍眼睛因為興奮而神采奕奕。
薩姆巡官仍然呆若木雞,無力地坐在桌前,一隻手拿著牛皮信封,另一隻手拿著千元大鈔。
「佩蒂,」他啞著嗓子說,「佩蒂,你看見了嗎?你聽見了嗎?那傢伙夠奇怪吧?是我瘋了,還是他瘋了?搞什麼鬼呢?」
「噢,爸,」她叫起來,「別傻了。」她搶過信封,眼睛看上看下;手指摸摸壓壓,裡面有東西沙沙作響,「嗯,裡面還有一個信封,形狀不一樣。好像比較方,親愛的爸爸,我想——」
「哼,你別想。」巡官急急地說,把信封搶過來,「記住,我拿了這傢伙的錢。佩蒂,是十個一百,一千元!」
「你真兇。」佩辛斯抱怨說,「我不懂為什麼——」
「聽著,小傢伙,這表示你有了一件新衣服,就這麼回事。」
巡官把信封塞進辦公室保險箱最隱秘的角落,然後把鐵門一關,回到桌旁坐下來,擦乾眉毛上的汗水。
「實在應該把他踢出去的。」他咕噥著說,「我從來沒碰到過這麼瘋狂的事。要不是你打電話吵我,我一定把他轟出去了。瘋了。如果哪個傢伙把這場對話寫在書上,沒有人會相信是真的。」
佩辛斯的眼睛如夢似幻。「是件可愛的案子,真是可愛!」
「對腦子壞了的人才是。」巡官咬著牙說,「要不是為了千元大鈔,我才——」
「才不是!他——嗯,他是個怪人。我想他不是個腦子壞了的人。爸,他沒有發瘋!——不可能有人有本事像他一樣,把自己打扮成像童話故事裡的人物,而且……我想你對他的鬍子也印象深刻吧?」佩辛斯忽然說。
「鬍子!看起來更像是染過色的羊毛。」
「簡直是件藝術品,古怪的藝術品。那些捲毛實在太有意思了,不過,這件事一定有蹊蹺。」佩辛斯喃喃說道,「我可以看出來這個人需要化裝掩飾自己——」
「原來你也看出來了?這的確是偽裝,」巡官陰鬱地說,「我見過的最奇怪的偽裝。」
「毫無疑問。鬍子、眼鏡、那一大堆衣服——都是用來掩飾他真實的外表的。可是爸爸,為什麼要把鬍子染成彩色的呢?」
「告訴你,他是個瘋子。綠色和藍色的鬍子!」
「會不會他是想要傳達什麼呢?」佩辛斯嘆了口氣,「可是那很荒謬啊!把他的偽裝去掉,他應該是個高大瘦削的人,五官分明,可能是中年人,聲音有些鼻音——」
「聲音也經過偽裝。」巡官咕嚕著說,「你說得沒錯,他的聲音有些鼻音。但是佩蒂,他不是緬因州的人,他的鼻音不是那種。」
「當然不是。你一定聽出來了吧,爸,他是英國人。」
巡官拍了一下大腿。「天啊!佩蒂,沒錯!」
「他掩飾不了這個。」佩辛斯皺皺眉,「還有,他的有些用詞是英國式的。他的口音是牛津的,不是劍橋的。後來他聽不懂你滿嘴的俗話,這也可能是他故意的。」她聳聳肩,「毫無疑問,我想他是個有文化的人。他甚至有些教授的氣息,你不覺得嗎?」
「他有些狡詐的味道。」薩姆沒好氣地說。他拿起一支雪茄塞進嘴裡,瞪著女兒。「可是他說了一件事叫我不舒服。」他平靜地說,「如果他二十日沒打電話來,我們得開啟信封,可是我們得請老哲瑞來才能開啟。上帝,為什麼?」
「是啊,為什麼?」佩辛斯奇怪地重複道,「從這個人的來訪來看,我敢說最特別的就是這一點。」
他們靜靜地坐著,若有所思地對望著。這個經過喬裝的英國人離開前提出的不尋常要求,使得其他的謎團黯然失色。哲瑞·雷恩先生雖然是個多彩多姿的人物,但也是世界上最不神秘的老紳士。他七十來歲,從舞臺上退下來不止十二年了,住在威斯切斯特一處寬闊的莊園中,裡面的城堡、花園、屋宇都是仿照英國伊麗莎白時期的樣式建造的。他在那兒過著富裕老藝術家有規律的生活。他稱呼自己的莊園為哈姆雷特山莊,這正合乎他的身份。他是上一代世界最優秀的飾演莎士比亞劇作的演員。年屆六十之時,他的事業正達頂峰狀態,無人能出其右,但他忽然不幸失聰。因為超人的智慧,他倒也能看破他人所不能看破的事。他決心學習讀唇術——後來他精通這門藝術——並且退休回到哈姆雷特山莊居住,依靠自己可觀的財富過日子,還為落難的同行和貧窮的藝術人士提供居所。哈姆雷特山莊變成學習的聖殿,其中的劇院成了實驗戲劇的實驗室;伊麗莎白時期的文物典藏,變成求知若渴的莎士比亞研究者朝聖的麥加。純粹出於興趣,戲劇界這位高貴的老人把難以壓抑的才智轉向調查犯罪。就在追求這項興趣時,他認識了薩姆巡官,當時後者仍然在紐約警察局刑偵處工作,兩人於是發展了奇特的友誼。在薩姆退休前和退休成立私家偵探社後,兩人合作調查過很多兇殺案,成果非凡。後來薩姆的女兒佩辛斯也加入其中,她在少女時代由一位家教陪同遊學歐洲,後來回到了出生地。她一開始就熱情投入工作,和父親還有老演員合作開展實際業務。
薩姆父女滿臉困惑。這位有些粗俗的神秘客人,帶著號稱價值百萬的秘密,究竟和他們年老失聰、飽受病痛折磨、正直、深受愛戴、才華洋溢的老朋友雷恩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應該寫信給他嗎?」佩辛斯喃喃地說。
巡官一臉厭惡地扔掉雪茄。「佩蒂,還是不要。告訴你,這整件事真是亂七八糟。老哲瑞和我們的關係是眾人皆知的,這個戴著假鬍子的滑稽的人,也許只是故意提出雷恩的名字來嚇唬我們。那傢伙在玩鬼把戲!沒必要去麻煩雷恩。我們可以等到二十日再說。孩子,告訴你,二十日那天,那個大鬍子不會打電話的——他根本不想打。他想讓我們開啟信封。事情早就準備就緒,我卻一無所知,這種滋味可不好受。……我們不急著讓雷恩管這檔子事。」
「就照你說的做吧。」佩辛斯順從地說,可是當她的目光落到保險箱緊鎖的鐵門上時,兩道眉毛之間擠出一條深溝。
事情的發展是,巡官完全估計錯了,他異常驚訝。就在五月二十日正午時分,薩姆的電話響了,一個略微沙啞的英國腔說:「薩姆巡官嗎?」
「沒錯。」
在分機上聽電話的佩辛斯覺得自己的心臟猛跳。
「我是從天外來的人。百萬!」沙啞的英國腔說。接著,電話另一端傳來咯咯的淺笑,巡官尚未從驚訝中恢復神志,咔的一聲,電話結束通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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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夫(joseph),聖母瑪利亞的丈夫,在畫像中總是被描畫成蓄著大把的鬍子。
亞森·羅賓(arsènelupin),法國作家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leblanc)筆下的俠盜。
佩蒂(pat),佩辛斯(patience)的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