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前總是以為,」佩辛斯盯著桌上的葡萄柚,「鑽研文學的學生很像做研究的化學家——都是彎腰駝背、乾乾瘦瘦的年輕人,眼裡閃爍著狂熱的光芒,完全缺乏性吸引力。你是例外,還是我沒看出什麼呢?」
「我才是沒看出什麼呢。」羅威強調說,然後用力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那種精神匱乏沒有影響你的胃口。」
「誰說那是精神上的?」
侍者拿走空盤子,端上兩杯肉湯。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說,急急喝了一口湯,「年輕人,告訴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把小點心拿過來好嗎?我是說,要說得像私人傳記一樣。」
「我寧願調雞尾酒。這裡的喬治認識我,不過即使他不認識我,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喬治,來兩杯馬提尼,越澀越好。」
「莎士比亞和馬提尼!」佩辛斯低聲說完後咯咯地笑了,「真新鮮!我明白了。這也是為什麼你是個學者,卻還能像普通人一樣有那些凡俗之舉。你把酒精灑在灰塵遍佈的書頁上,然後書就燒起來,對嗎?」
「就像魔鬼一樣。」年輕的羅威先生微笑著說,「事實上,你故作聰明,我厭煩和聰明的女人吃飯。」
「噢,我喜歡那樣。」佩辛斯氣呼呼地說,「你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拿過文學碩士學位,我會讓你見識的!我還寫過一篇論文討論托馬斯·哈代的詩!」
「哈代?哈代?」年輕人問,一邊皺皺直挺的鼻子,「喔,那個湊韻腳的傢伙!」
「你在胡說些什麼啊?我怎麼故作聰明了?」
「老莎士比亞最基本的精神。我親愛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夠欣賞莎士比亞,就會知道他的詩不需要外在的刺激,本身就散發著光與熱。」
「我領教了,領教了。」佩辛斯輕聲說,「先生,謝謝你。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這堂小小的美學課。」她的兩頰燒得紅撲撲的,狠狠把一個小麵包撕成兩半。
他把頭往後一甩,大笑起來。喬治託著放有兩個琥珀色酒杯的盤子,被他的笑聲嚇了一跳。「喔,老天爺!」羅威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她受不了了!我想我們兩個人都有點兒瘋癲……啊,喬治,放下吧,好小子……乾杯,薩姆小姐?」
「薩姆小姐?」
「達林!」
「叫我佩辛斯吧,羅威先生。」
「好極了,就叫佩辛斯吧!」他們嚴肅地乾杯了,兩人的目光在杯緣交會,雙雙開懷大笑起來,都被雞尾酒嗆著了,「現在開始寫自傳了。我的名字叫戈登·羅威,到聖誕節就滿二十八歲,是個孤兒。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憐。我想揚基隊今年真是爛透了,我知道哈佛買下了一個特棒的四分衛。還有,如果我繼續看著你,就想吻你了。」
「你是個很奇怪的年輕人。」佩辛斯滿臉通紅,「不,不,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開我的手,隔壁桌的兩個老太太正不以為然地看著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為聽到‘吻’字,就臉紅得像女學生!你一向如此輕佻嗎?我寧願聽聽對彌爾頓如何安排韻腳,或蝴蝶的品種等問題的討論。」
他看著她,臉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說著用力戳戳盤子裡的肉排,沉默了一會兒。他抬頭時,兩個人都嚴肅地打量著對方,後來佩辛斯的目光先移開了。「說實話,佩蒂——真高興你讓我這樣稱呼你——這種孩子氣的粗俗是我的一種逃避方式。我知道這不太聰明。我一直在社交方面表現笨拙。少年時代,我生命裡最好的時光都花在追求更好的教育上了;而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學研究界做出一些驚天動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野心從來不會毀掉一個年輕人。」佩辛斯輕輕地說。
「謝謝你這麼寬容我,好小姐。可是,我不是很有創造力的人。研究工作對我很有吸引力。我想我原本應該去鑽研生物化學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斯專心地對付著眼前的沙拉,倒弄了一片新鮮、青翠的水芹葉好一會兒。「我真的——喔,真蠢。」
他身子往前傾,握住她的手。「佩蒂,責罵我吧!」
「羅威先生,他們在看著呢!」佩辛斯說,可是並沒有把手抽回。
「叫我戈登。」
「戈登……你傷害了我。」佩辛斯悽慘地說,「喔,我知道你是開玩笑,但實際上,羅威先生——好吧,戈登——我瞧不起大部分無知的女人。」
「很抱歉。」他後悔地說,「我的玩笑開得很差勁。」
「不,不是那個,戈登。我自己也說了些差勁的笑話。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到底真正想做什麼,而你——」她微笑起來,「當然,聽起來很荒唐。可是我們和低等生物唯一的差異是思考能力,我不懂為什麼女人因為在生理方面和男人不同,就應該放棄培養自己的心智。」
「想起這種念頭就驚恐不已,這是種時髦。」
「我知道。我憎惡這種時髦。在碰到哲瑞·雷恩先生之前,我想我的七竅還沒完全開啟。他——喔,他讓你提升境界,使你想要思考、想要求知,而他還一樣是位非常迷人的老紳士……啊,我們離題了。」她羞怯地把手抽走,誠懇地看著他,「戈登,說說你的工作和你自己吧,我真的感興趣。」
「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他聳聳寬厚的肩膀,「只是工作、吃飯、運動、睡覺,當然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莎士比亞身上有一些特別的東西吸引著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天才。喔,讓我覺得深刻的,不止是哈姆雷特或李爾王說出的美言佳語,或他們的思想中蘊含的哲學觀念,而是莎士比亞這個人本身。是什麼造就了他?他有什麼訣竅?他的靈感源泉是什麼,或許這只是他內在的一團火?我想要知道。」
「我去過斯特福。」佩辛斯輕輕地說,「那兒有種什麼東西。就在老教堂巷,斯特福教堂,那氣氛——」
「我在英國待了一年半。」羅威咕噥著說,「工作真是苦不堪言。追蹤毫不實際的線索,一半靠想象力。結果,老天爺……」
「怎麼了?」佩辛斯低聲說,眼睛閃閃發亮。
他雙手托住下巴。「藝術家生命中最重要的時期,是他成長的那幾年。這是他最富激情的時期,他的各項感官能力處於巔峰狀態……然而,我們對世界歷史上這位最偉大的詩人的年少時期有何瞭解?什麼也不知道。莎士比亞的故事有一段空白,如果我們想徹底、深入地欣賞這位藝術家,就必須把這段空白填滿。」他停下來,疲倦的棕色眼睛裡出現了幾近惶恐的神情,「佩辛斯!」他的語氣有些失控,「我想我找對了路。我想——」他再度停頓,摸索著他的香菸盒。佩辛斯僵硬地坐著。
他沒有開啟香菸盒,又把它放回了背心口袋。「不,」他喃喃地說,「還言之過早,我還不確定。還不確定。」然後他微笑了,「佩蒂,我們談談別的事情吧。」
她略顯憂心地嘆了口氣,視線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然後對他微微一笑。「好啊,戈登。說說薩克森夫婦的事吧。」
「嗯——」他孩子氣地靠到椅背上,「實在乏善可陳。老薩克森對我產生興趣,是因為——就說是一種直覺吧!我想他是看中了我,他一直沒有小孩。雖然他的個性有些缺點,可他確實真心熱愛英國文學。他是個很難侍候的老人家,可是堅持資助我的研究——提攜我,讓我住進他家……後來他去世了,我還在工作。」
「那麼薩克森太太呢?」
「和他有著天壤之別的莉迪亞,」他不以為然地說,「吝嗇鬼,這還是客氣的話。我想我不應該忘恩負義,可是她有時真是過分。對文學愚昧無知,對丈夫珍版書籍的收藏更是什麼也不懂。我們別談她吧,她是個令人不愉快的女人。」
「就因為她無法和你討論四開書或八開書!」佩辛斯大笑,「那麼誰照管薩克森的收藏呢?你嗎?」
「現在你可泡在古老的歷史裡了。」羅威嘻嘻笑著說,「這顆化石的名字叫做克拉伯。你現在可以得到公正的對待了!我?我親愛的小姐!我稱他為老鷹眼,他也的確目光犀利。他擔任薩克森先生的圖書管理員已經二十三年了,所以他對自己保管的東西防備得比老薩克森還厲害。」他的臉上掠過一抹陰影,「現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大頭目了,薩克森先生在遺囑裡指定克拉伯繼續主管他的收藏。以後更難接近這些東西了。」
「難道你不能在薩克森的圖書館工作了嗎?」
「在嚴密的監視之下——這不是誇張之詞。克拉伯從前專門負責管書,現在也一樣。這幾個月我就在為捐給不列顛的東西編目錄,整理一些特別的書。我的研究工作因此沒什麼進展,可是薩克森先生在遺囑裡要求我這麼做,實在沒辦法……你瞧,佩辛斯,我一定無聊透了。請說說你的事情吧。」
「我?沒什麼好說的。」佩辛斯輕輕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