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羅米歐愉快地低聲咒罵著交通警察,把黑色的林肯轎車駛離第五大道。他熟練地駕車穿過車輛組成的迷宮,把車開到第六大道上,停在紅綠燈前。
哲瑞·雷恩先生沉默地坐在車子後座上,用一張邊緣鋒利的黃紙輕拍著嘴唇。他已經看了打在紙上的文字十多遍,眉頭緊皺。這是一封電報,日期是「六月二十一日——午夜十二點零六分」。電報是在清晨送達威斯切斯特的哈姆雷特山莊的。
「薩姆這時候發電報給我,真奇怪。」老人想不通,「三更半夜的!他從來不曾這樣……緊急事件?不可能是——」
德羅米歐彎身去按喇叭。一輛車和另一輛車在街角糾纏不清,兩輛車像鬥牛一樣不肯相讓,後面擠滿了車子,情況簡直慘不忍睹。雷恩看了看,後面的混亂一直蔓延到第五大道,於是往前彎腰,拍拍德羅米歐的耳朵。
「我看剩下的路我還是步行好了,」他說,「只有一條街。你就在薩姆巡官的辦公室附近等我。」
他下了車,手裡仍然拿著電報,然後小心翼翼地把電報放進外套口袋,往百老匯大道的方向走去。
他發現薩姆偵探社此時一片混亂。布勞迪小姐坐在前廳,好像也被混亂感染了,她神情緊張,悲傷地瞪著佩辛斯。佩辛斯在欄杆後面走來走去,好像正在發火計程車官長,咬著嘴唇,急切地猛看牆上的時鐘。
一聽到開門聲,她跳了起來,布勞迪小姐輕聲尖叫了一下。
「您終於來了!」佩辛斯說,用力抓著老紳士的手臂,「我以為您永遠不會來了。您真是救命寶貝!」雷恩先生嚇了一跳,因為佩辛斯展開雙臂擁著他的脖子,熱烈地在他的臉頰上吻了一下。
「親愛的孩子,」雷恩抗議道,「你在發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巡官的電報上一副壓抑的語氣,什麼也沒告訴我。他還好吧?」
「好得不得了。」佩辛斯冷笑,接著她的眼睛發亮了,摸著耳朵上的耳環,說,「好,我們現在來攻擊——屍體吧!」她推開巡官的門,門後是一個滿眼紅絲、臉色蒼白的老邁紳士,他僵硬地坐在轉椅上,好像意志堅定的蟒蛇瞪視著桌上的東西。
「萬歲!」他大聲叫道,踉蹌地站起來,「老天!佩蒂,我告訴過你可以依賴老渾蛋的!坐下,雷恩,坐下。您能來真是太好了。」
雷恩窩進皮沙發裡。「老天,這是什麼歡迎儀式!你們讓我覺得是浪子回頭。好,告訴我怎麼回事,我快急死了。」
薩姆抓起他殫精竭慮研究的東西。「看見這個了嗎?」
「你知道,我的眼睛好得很,當然看見了。」
巡官咧嘴笑了。「好,我們要把它開啟。」
雷恩看看薩姆,看看佩辛斯。「可是——好吧,隨便你。巡官,你就是為了這個叫我來的嗎?」
「我們發電報請您來,」佩辛斯快嘴快舌,「是因為有個瘋子堅持開啟信時您必須在場。爸,開啟吧。如果你再不開啟,我都要瘋了。」
這就是大約七個星期前,那位詭異的彩虹鬍子紳士寄放在巡官的保險箱裡的那個長牛皮紙信封。
雷恩從薩姆手裡接過信封,趕緊摸摸掂掂。摸到信封裡方形的小信封時,他的眼睛眯了起來。「這個神秘的舉動需要你們解釋一下。我想先知道一些情況……不,不,親愛的,過去有好幾次我告訴過你要培養——哈,哈——耐心的美德。巡官,請動手吧!」
薩姆簡單扼要地把五月六日那個經過喬裝的英國人來訪的故事說了一遍。佩辛斯在旁邊不斷補充,故事也就變得非常完整,對來訪的人的描述尤其詳細。巡官說完後,雷恩若有所思地看著信封。「可是你為什麼事先沒有告訴我呢?巡官,這可不像你。」
「沒想到有此必要。好,我們動手吧!」
「等一下,今天是這個月的二十一日,你那位神秘的顧客昨天沒有按時打電話給你?」
「可是他五月二十日打過電話來。」巡官苦惱地說。
「我們一整天都坐在這裡。」佩辛斯沒好氣地說,「一直等到昨天午夜。一點兒他的訊息也沒有。現在又——」
「你們是否有和這個人的談話記錄?」雷恩淡淡地說,「我知道你們這兒有監聽器。」
薩姆按了一個按鈕。「布勞迪小姐,把信封一案的談話記錄拿進來。」
他們痛苦地坐在那裡,等待老人鉅細靡遺地研讀他們和訪客的談話記錄。
「嗯。」他放下報告,「非常奇怪。沒錯,這傢伙是故意偽裝的。笨拙,真笨拙!顯然非常不切實際。那鬍子……」他搖搖頭,「很好,巡官,我看現在我們可以開始了,這是你的榮幸。」
他站起身,把信封丟在薩姆的桌上,坐在辦公桌旁的椅子上,身子往前傾,表情專注。佩辛斯趕快繞過桌子,站在父親的椅子後面,她的呼吸急促,平常安靜的面孔變得蒼白,顯得很急躁。薩姆用發抖的手指把放在靠近雷恩那一端的桌上的墊板抽出來,把信封放在上面,靠在轉椅上。他汗流不止,然後抬頭看看雷恩——他們隔著桌子坐著——無奈地笑笑。
「好吧,開始吧。」他嘲笑著說,「我希望不要有東西跳出來,說‘愚人節快樂’之類的廢話。」
站在他後面的佩辛斯因為緊張得無法喘息而嘆了口氣。
巡官抓著拆信刀,猶豫了一下,然後把刀子插入牛皮紙信封的封口。他輕巧地割開封口,放下刀子,捏著信封尾端往裡瞧。
「是什麼?」佩辛斯叫道。
「佩蒂,你沒說錯。」他咕噥著說,「是另一個信封。」他拿出一個方形小信封——淺灰色,也是封著的,正面空白。
「封簽上是什麼?」老紳士趕緊問。
巡官把信封翻過來,臉色變得像紙一樣灰。
佩辛斯在他的背後觀察著封籤,氣都喘不過來。
薩姆舔舔嘴唇。「上面說……」他的聲音沙啞,「上面寫著……天啊……寫著:薩克森圖書館!」
這是第一個跡象——顯示那位戴著彩虹鬍子的神秘客人可能和不列顛博物館的連連怪事有所牽連。
「薩克森圖書館,」雷恩喃喃地說,「真詭異。」
「原來是這麼回事。」薩姆叫道,「老天,我們撞見什麼啦?」
老人吃力地說:「顯然是巧合,巡官。這種事有時會發生,不過這種巧合也夠叫人認為……」聲音低得聽不見了。他沒有把視線從巡官的嘴唇上移開,可是看起來他的眼睛也沒看見什麼,因為那上面有層亮光,好像面紗落下來了——一層掩蓋躍入眼中的悟性的面紗。
「但是我不懂……」佩辛斯有些茫然。
雷恩顫抖了一下,面紗不見了。「巡官,開啟吧!」他說,身子前傾,雙手託著下巴。
薩姆再次拿起拆信刀,把刀子插入封口,慢慢地施力。紙很硬挺,不甘願地投降了。
雷恩和佩辛斯都不曾眨一下眼睛。
薩姆粗大的手指伸入信封,拿出一張淺灰色的信箋,和信封一樣的色調,摺疊得很整齊。他把信箋開啟。紙的一端印了一些字。巡官把紙翻過來,上面印的字很簡單:薩克森圖書館。字是灰色的,色調比較暗。他把紙攤平擺在墊板上,放在他和雷恩之間。他們都盯著紙看,辦公室內一片死寂。
原因是:如果那個假扮的英國人是個神秘人物,他儲存在巡官手裡的秘密就更神秘了——不止神秘,還有些陰森森的感覺。這一點兒道理都沒有。
信箋上端印著「薩克森圖書館」,剩下來的部分就像剛從印刷機上滾出來的紙張一樣光潔,只有幾個字,或說是符號,寫在靠近中央的地方,就在印刷體的抬頭下面:
僅僅如此。不是什麼可解的資訊,不是簽名,不是鋼筆或鉛筆做的記號。
雷恩年老的身體忽然因激動而顫抖起來。他蜷伏在椅子上,眼睛直視著信箋上的字型。巡官的手忽然覺得無力,紙從他的指尖滑落。佩辛斯一動也沒動。過了很久,沒人動一下身子。後來老人慢慢地把視線從信箋上移開,看著薩姆。在他清澈的眼睛深處,能夠看到勝利的意味,那幾乎是狂喜的光芒。
可是巡官咕噥著:「3hswm。」語氣茫然無措,音節從舌頭上滾出,聽起來他好像要從聲音去分解潛藏於其中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