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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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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姓奧斯特邁爾,名字叫海倫。聽到一半她告訴她的朋友她覺得累,我猜那些沒完沒了的尖叫聲讓人在劇院裡連睡都無法睡過去。於是她離開歌劇院,出門打了一輛計程車,其實她在原地不動會更好些。」

「我猜你沒能找到計程車司機。」

「嗯,你總算猜錯了一回,伯尼。司機自己來了,而且還記得載過她。他告訴我們,她從計程車許可證中讀到他的名字,還猜出他來自海地,而且他的確是那裡的人。年輕的時候,她告訴司機,自己和丈夫在海地度了一個多禮拜的假。司機說她是一位非常好的女士。」

「他把她放在家門口,他是最後一個看到她活著的人。」

「除了那個在屋裡等著她的傢伙。菲利普說,他曾向她提出要把她護送到家門口,但她說自己沒問題。即便如此,他還是在路邊徘徊了足夠長的時間,確定她開啟了門進去後才開車離去。」

我們都沉默了片刻。然後卡洛琳指出,已經沒有幾個富貴的老太太人好到可以和一個計程車司機聊聊他的祖國了。

「我們不能讓這樣的好人無辜被殺,」我說,「雷,她是怎麼死的?」

「你看,我本是想好好地問你,伯尼。但是如果你沒幹,那你可能就無法想出答案。」

「難道你還不知道死因嗎?」

「原因很清楚。就是有人破門而入。否則她還會有脈搏。」

「醫學鑑定上的死因,雷,不要告訴我她就是停止了呼吸。」

「嗯,她好像就是那麼死的,」他說,「至少我們能肯定的也就只有這麼多。幾個警察接到電話,發現她躺在客廳的中間。當我到達那裡時,法醫檢查室來了個姑娘在旁待命,她告訴我,在老太太身上找不到子彈孔、刺傷,或瘀傷的痕跡。」

「也許她心臟病發作了。」

「正是我能想到的第一個推斷,」他說,「她進了屋子,然後發現裡面被搞得天翻地覆,所以她很害怕,心跳驟增,無法呼吸。」

「基本上,」卡洛琳說,「你是說那可憐的女人是純粹被嚇死的。」

「如果這詞兒的意思和它聽上去一樣像那麼回事兒,那她的死因就是那個。不過如果心臟病真是像人們一直認為的那樣,受點兒驚嚇就倒地不起一命嗚呼。為什麼人們還總是把心臟病怪到彼得·羅格的牛排身上?」

「當他們拿到賬單時,驚嚇就來了,」我說,「而且是當你知道他們家只收現金不刷卡的時候。」

「所以死因有可能是她的心臟,但也可能是其他任何原因,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等著法醫報告來說明。但你是懂法的,伯尼,以你撬門的密集度。即使她死於一隻飛過她鼻子的蜜蜂,那個賊也會被判謀殺罪。」

「違法活動導致死亡時,肇事者就犯有謀殺罪。」

「一級謀殺,」他說,「警察學院裡教了一個案例一直讓我記憶猶新。有個人在偽造支票上簽字,筆裡的墨水飛到收支票人的臉上,那傢伙對墨水有過敏反應,當場死亡。而這個籤假支票的人就因謀殺罪而判刑。利索吧!」

「現在不行啦,」卡洛琳說,「你必須要有一支墨水鋼筆來犯這個罪,不是嗎?」

「我覺得這個案子根本就沒有發生過。但重點不是案子的真假,而是法律到底是怎麼處理這種情況的。」

「法律總是難以捉摸,」我說,「雷,如果你真的以為我跟這事有什麼關係——」

「哦,我知道跟你無關,伯尼。就算你真在那裡,假設她付了計程車費,走進房子,而你在那裡檢查裡面的貴重物品。」

「然後呢?」

「我不知道。我想也許她受到驚嚇倒地不起,當人心臟病發作時,你還能做什麼呢?」

「給她吃片阿司匹林,」我說,「然後打電話給九一一。」

「我想她甚至沒有那個機會。所以說,伯尼。如果你去過那裡——」

「而我沒有去過。」

「我知道你沒去過,但是如果你去了,你會親自打電話給九一一的。我說得對吧!」

「嗯對,我不會眼睜睜地看著她死在那裡,雷。」

「你瞧!這不就結案了。所以你不在現場。」

「但是你,」卡洛琳說,「還是來了這裡。」

他點了點頭:「我想我只是想問問你有沒有在圈兒裡聽到什麼動靜,伯尼。」

「事實上,我聽到了。」

「你聽到了!」

「就在剛才,」我說,「在這裡,從你那聽來的。」

「哦。有那麼一秒我還真以為——」

「我還能聽到什麼呢?我又不是在這個圈子裡交了什麼朋友。我被送進去過一回,雷,他們放我出去的時候特意囑咐我避免與其他犯罪分子接觸。」

「你從心底記得這個建議了。」

「字字句句都記得清清楚楚,因為這做起來很簡單。在進去之前,我就不認識什麼同行,而在裡面遇到的那些人並沒有讓我有跟他們保持聯絡的渴望。」

雷點點頭:「如果你不是一個不可救藥的竊賊,」他說,「真的很難讓人相信你是一個騙子。我剛才叫你什麼來著,伯尼?」

「我想你說我是最後的雅賊。」

「一個正在消失的品種,」他說,「雖然我也不知道起先到底有幾個像你這樣的,你是我見過的唯一一個。」

「還有拉菲茲。」卡洛琳說。

「拉菲茲那隻貓?這是要開始講毛茸茸的貓賊的笑話了嗎?」

「a.j.拉菲茲,」我說,「他是英國作家霍恩所寫的系列故事中的主人公,霍恩與創造了福爾摩斯的亞瑟·柯南·道爾爵士是親戚。在我看來,應該是他的妹夫。」

「就是其中一個與另一個的姊妹結婚了。」

「我想是這樣,」我說,「但我也有可能說的不是這個人。我可以查檢視。」

「以後吧,」他說,「等我離這裡遠遠的時候。這與你的貓有什麼關係?」

「我的貓就被命名為a.j.拉菲茲。」我說,「他在上學的時候一直是個了不起的板球運動員,後來成為同樣優秀的業餘開鎖人。換句話說,也是一個盜賊。」

「他是位英雄嗎?」

「他謙和文雅風度翩翩,」我說,「經常為有困難的人提供幫助。而且他像羅賓漢一樣,只從富人身上偷東西。」

「不偷他們偷誰去?他們才是有東西可偷的人。什麼樣的賊會把時間浪費在偷窮人身上?」

「房東,」卡洛琳說,「還有商人和——」

「好吧,」他說,「你歇會兒吧,小個子。這個拉菲茲,伯尼,你這麼欣賞他,甚至用他的名字來命名自己的貓,他不是一個真人吧,是嗎?」

「他是一個寫得很不錯的人物,雷。一百多年後,人們還在讀關於他的故事。」

「但他只是一個人物,對吧?一個故事裡的人物?」

「實際上他有好幾個故事。」

「一本書裡的故事。」

「不止一本書。」

「所以,當我讓你再叫出幾個雅賊的名字時,」他說,「你最多能想出來的就是幾個故事裡的人物。這就結了,伯尼。你屬於一個正在消失的物種,一直都是。」

紐約布魯克林著名的牛排店,是百年名店,也以堅持不收卡,只收現金而聞名。

英語裡將主人在家時入室搶劫的盜賊稱為貓賊,和中文裡的飛賊是一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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