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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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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無論如何,這就是你要的時間順序。在老太太到家和她女兒出現之間有四個小時。在這段時間內來幾個盜賊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想了想:「所以他進來了,而她已經死了。正好倒在地毯上,那她一定是他進屋看到的第一件事。為什麼他不轉身離開呢?」

「一定是真有什麼他想要的東西,伯尼。」

「我猜也是。」

「他急於找到那個東西然後再出來,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裡亂成這樣。他沒有時間把活兒幹得整潔漂亮。」

「所以他就多耗了幾分鐘讓這個地方看起來像一個空襲現場嗎?」

「你不會想空手離開這裡,不是嗎?但是你也不想浪費時間到處去找。所以乾脆就把抽屜都倒出來,把東西從桌子架子上都掃下來……」

「但什麼都沒有打破。然後呢?找到你來這裡想要找的東西后就離開了嗎?」

「或者根本沒有找到,」他說,「但他還是離開了,因為被發現比沒找到想找的東西更糟糕。」

「那你說他想找的是什麼東西呢?」

「上帝啊,伯尼。我怎麼會知道?」

「你跟那個女兒談過話。」

「小女兒,迪爾德麗。那天晚上我找她談了,昨天又找了其他幾個孩子說話。一個兒子是餐飲生意的合夥人,他和他的夥伴住在切爾西。不是餐飲生意合作的夥伴,是生活裡同居的夥伴。」

「好的。」

「他叫博伊德。我是說那個兒子。不是他的任何一個夥伴。另一個兒子叫傑克遜,是一名稅務律師,已婚,住在布魯克林。我記得是公園坡地區。他在市裡的金融中心工作。還有另外一個女兒的名字是什麼來著?」

「我不知道。」

「我也沒問你,伯尼。我正絞盡腦汁地回憶呢。另一個女兒已經結婚,但她保留了她的姓氏。她和丈夫住在阿爾法百特城的一個街區,幾年前你連走都不會走到那裡去,現在那地方你根本住不起。她叫梅雷迪思。」

「看來絞盡腦汁還是有點兒用處的,」我說,「你一天都在到處跑。」

他搖搖頭:「我把他們都叫到這裡來看看,也就只是看一眼,因為這裡仍算是未結案的犯罪現場。順便說一下,把你帶到這裡讓我違反了至少十幾項規定。」

「那是因為我千方百計求你帶我來,而你實在無法拒絕。」

「嘿,這確實是我的主意,你在幫我的忙。但我仍然違規了。」

「我不會把你供出去的,雷。」

「的確,我想我的秘密在你那兒是安全的。你問的那個問題,沒有人知道小偷到底是來偷什麼的。樓上臥室的牆上有個保險箱,她曾經把一些值錢的珠寶放在那裡。雖然一般情況下是放在銀行的保險箱裡,但丈夫去世後,老太太覺得來來回回去銀行實在麻煩,所以就把珠寶留在了那裡。」

「留在樓上保險箱裡?」

「留在銀行裡。雖然誰也沒有提到,但我覺得保險箱主要是丈夫用的。他在世時是搞房地產的,和蓋房子的傢伙們一起工作,所以有時候他手頭必須得有足夠的現金。」

「而保險箱就是他存放現金的地方。」

「嗯。他過世時,他的妻子和孩子們早在稅務局開始對其感興趣之前就把現金拿走了。而保險箱還在那裡,而且上著鎖。」

「沒有人知道密碼組合?」

「其中一個人說在家裡什麼地方寫了。我看了看,盜賊也許不知道這個保險箱,或者他進來後還沒有來得及上樓就意外看到早歸的老太太。保險箱外面掛了一幅畫來遮掩它的位置。」

「因為誰會想到要去西班牙貴族肖像的背後尋找保險箱呢?」

「那畫的是一個女人,」他說,「不要問我是不是西班牙的。就像這裡這幅。不是那邊那幅,伯尼。那邊那幅畫的是田野裡的幾頭奶牛。」

黑白花的奶牛,還有一名赤腳擠奶孃在看著它們。「是荷斯坦。」我說。

「我猜他很有名,」他說,「如果連你也認識這位畫家。」

「其實,」我說,「看起來更像是康斯太勃爾的畫。荷斯坦是牛的品種名。」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吧。其餘的都是人的肖像,從他們的打扮來看,他們都死了好一段時間了。還有那邊的那個人好像被塞得鼓鼓的。」

真的可能是康斯太勃爾的畫嗎?離得更近一些再看,我發現自己對藝術家倒是猜對了,但這不是一幅畫。而是一幅高品質的印刷品,那種在博物館禮品店裡可以找到的高階複製品,用有品位的框架裝上,隨時可以在牆上掛起來。

我對著它研究了一會兒又看了看周圍的牆壁,然後走過去仔細觀察了那幅肖像畫。像房間裡的其他肖像畫一樣,他們是被室內裝潢師稱為先祖的人——儘管他們很少與擁有他們的主人有什麼關聯。

「是被塞得鼓鼓的。」我同意道。

「也可能是做了防腐處理面色油亮。他與樓上的那位男爵夫人看上去很搭配。」

「那為什麼她不在那裡陪他作伴呢?」

「總要有幅畫去擋住保險箱。我想這個盜賊可以把畫拿下來再放回去,但是他費那個勁幹嗎?那個把樓下搞得亂七八糟像龍捲風過境的人?」

「那陣龍捲風,」我說,「是否往奧斯特邁爾夫人的身上吹了什麼七零八碎的東西?」當雷看起來很困惑時,我又改了種問法,「當那位女士被發現倒在那裡時,屍體上有沒有客廳裡散落的那些物件?」

「你會想要讓現場保持得完好無損,」我說,「但是在將屍體從現場移走之前,你必須先清理她身上落下的雜物。」

「就是說在移動她的時候她身上是否有什麼東西被挪開了?」他皺著眉頭,使勁回憶起來,「我記得沒有,伯尼。如果有的話,也會在犯罪現場的照片上。身上有東西會有什麼不同意義嗎?」

「這個年代還有什麼事是有意義的呢?但是,如果他胡亂地把東西拋在地上,可是卻什麼都沒有打碎,也沒有什麼落在特倫特·巴林地毯中間的死者身上——」

「或者其中一隻陶瓷小狗裝飾掉到她身上又彈了下去。伯尼,應該就是那樣。」

「你這麼想嗎?」

「我們可以試著做個實驗,」他說,「你在地毯上躺平,我往你身上扔東西。」

「我們那樣做不會破壞犯罪現場嗎?」

「而且浪費時間,但是可能值得一試。尤其是可以往你身上扔那個銀打火機。而你也可以在那個叫什麼來著的地毯上躺一躺。」

「是特倫特·巴林地毯。雷,像這樣的房子,一定是裝了防盜報警器的。」

「在進門的牆上有密碼鎖板。」

我看過去,不知道我怎麼會錯過它。我的眼睛一定是直奔犯罪現場的核心地帶了。「是四位密碼,對吧?四個一?」

「一二三四。」

「那將是我的第二選擇。」

「所以,奧太太進門關掉了報警器,也或許她從來就沒有把它開啟過。據她的孩子們講,她並不總費那個力氣去設報警器。」

「當她女兒走進屋裡——」

「報警器沒有被重置。」

「但也有可能報警器一開始就沒有被開啟,所以這不能說明什麼,不是嗎?老太太走進來,把外套放在椅子上。而他已經在這裡了,她聞到他嘴裡的花生味,以致心臟變空倒地不起。」

「這有可能發生嗎?」

「我不知道。但是如果她走進來正好撞上他,為什麼還要停下來脫外套呢?雷,很難從現有的物證來解釋這一切。」

「就是說啊。」

「她走進屋裡,而他已經來過並且已經走了。這個地方被搞得亂七八糟的,她說:‘這裡簡直是亂七八糟’,就像貝特·戴維斯一樣,她把外套抖下來,把地毯的中央清理乾淨,然後倒在那裡死掉。不,這實在離譜。我只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雷。」

「不,你做得很好,伯尼。不要現在停下來。」

「她回家了,一個人,沒有人在這裡。如果她曾經把報警器給設好,一二三四,她按了四位密碼,解除了報警功能。走到這裡以後,房間仍是她離開時的樣子。她脫下外套,把它放在椅子上。你會怎樣放下一件外套呢?你不會鋪得再平整一些嗎?」我單膝跪下來檢查外套,「是不尋常的紐扣。我覺得它們是瓷制的,還是某種特殊陶瓷。」

「你說是就是吧。」

「很華麗。我會說是新藝術運動風格的。但是其中一顆不見了?以前一共有十顆紐扣,五個在左邊,五個在右邊,現在有一顆失蹤了。而它應該曾經在這裡。」

「也許是在劇院時掉的。或者是掉在了計程車裡。」

「那應該會有在那兒斷掉的線頭。但是沒有線頭,所以我猜這根本不能算是一個線索。釦子也可能是已經掉了好幾個月了。她無法買新的來補上,因為她如今要到哪裡才能找到一個相似的紐扣來匹配?」

「你知道,伯尼,當你和我到了她這個年紀——」

「我們自己可能也會在這裡或那裡缺一些紐扣。我原本以為它可能是在一場搏鬥中被扯了下來,但那應該有跡可循,比如線頭,但是沒有,所以忘了我剛才說的事情吧。她將外套放下,然後對某個東西產生了過敏反應。會是什麼呢?」

「也許她在劇場休息時吃了一些東西。」

「吃什麼呢,爆米花嗎?那是聽歌劇,不是看電影。」

「我打賭你可以在中場休息時買些小吃。也許她本來想買普通的巧克力豆卻買成了帶花生的。」

「也許吧。如果我們能多瞭解一些關於過敏性休克的事,將會有所幫助。不管她是對什麼東西過敏,症狀來得極快。接下來她便倒在了地毯上。」

「再接下來她就死了。」

「發作起來有那麼快嗎?也許吧。她躺在那裡,已經死了,一小時過去了。如果她是十點鐘死的,歌劇應該在午夜結束——」

「那麼竊賊可能會出現在十一點左右,因為那樣他會有足夠的時間把這個地方翻個底朝天。」

「或者正相反,他走進來以後看到屍體。現在他變得很匆忙,於是他把這個地方弄亂,找到了,或者沒有,不管他要找的到底是什麼。」

我在外面彎下腰,終於把鎖好好地看了一遍。然後我直起身來告訴雷,我們的入侵者是有鑰匙的。

「沒有強行進入的痕跡,」我說,「這是一把不錯的鎖,很難撬開,即使撬了也很可能會在鑰匙孔周圍留下劃痕。你會站在大庭廣眾之下撬鎖嗎?我敢打賭他有這裡的鑰匙。」

「也許他把自己變得特別小,伯尼。」

「然後從鑰匙孔鑽過去?漫畫中的塑膠人不是這樣做的嗎?」

「聽起來好像是他會幹的事兒,好吧。」

「他鑽過去的時候會看到什麼東西呢?」

我又走進屋待了一會兒,空氣清新劑的味道重新襲滿我的嗅覺,連同它掩蓋下的味道。這到底是什麼味道?不是你所期望的死亡和屍體腐敗的氣味,而是其他的某種味道。

「伯尼?」

「哦,對,」我說著轉回身來,「他會想:‘討厭,我不能拿走地毯,因為有人進去過,還留了一個死去的老太太在上面。我會把東西都翻出來,直到找到別的可以偷的東西去偷。’」

「你是真在意這個地毯,是嗎?它真值錢到值得去偷的地步嗎?」

「你自己來評評。多伊爾拍賣行曾賣過一條特倫特·巴林地毯,就很像現在這條,賣價叫到一萬兩千美元。而且那條地毯比這個還小些,是九乘十二的,這個至少有十二乘十五那麼大。」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且那是在四五年前,所以如果你想要一個大概的估價——」

「兩萬?」

「八九不離十。當然,你還需要兩個工人和一輛大車來把它抬出去,還要有人把它從你的手上取走。所以我想我不會費那個力氣。不,如果我要拿,會拿那個中國紳士的雕刻小像。」

「那塊象牙的玩意兒?那很值錢嗎?」

「也許吧,」我說,「那件東西雕刻的手藝很好,但是我對東方藝術飾品沒有什麼研究,不過大部分的價格都還算合理,坦白講如果它能賣過幾百美元都會讓我感到驚訝。所以不,我會拿,只是因為我喜歡它。」

「你會把它拿走然後自己留著。」

「我會把它放在架子上擺著,不過我不得不提醒自己別把它弄髒。還要時常給它撣去灰塵。但是它很好看,所以我不會在乎,擺著也只是為了看著好看。」

雷手裡正把犯罪現場的膠帶貼回去,聽到這裡他停了下來:「你想要嗎,伯尼?你現在可以溜進去把它放在口袋裡,我敢打賭,我不會注意到這件事情。」

「哦——」

「你剛剛給我幫了忙,」他說,「但這是非官方的,加上是我先打破了規則讓你來這兒。所以局裡也不能給你支付什麼顧問費,那你為什麼不拿走那個中國雕刻當作紀念品呢?」

「你想得很周到啊,雷。」

「嘿,這又不是花我的錢。」

「即使如此,我很感激。不過我想還是算了吧。」

他重新貼好了膠帶,將掛鎖滑落到位:「你確定嗎,伯尼?」

我說是的,他便把掛鎖扣上了。

貝特·戴維斯(bettedavis,1908—1989)美國女演員,以願意出演任何風格而知名,尤其是負面形象的人物,生前與導演、同事、工作室經常陷入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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