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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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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巴頓·格威內特到底瞭解多少?

比一個月前我知道的要多很多。那時候,我知道的關於他的事情只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他是《獨立宣言》的五十六位簽名人之一,而他很少籤自己的名字,所以他的簽名在五十六位簽名人中最為罕見。而《獨立宣言》的簽名者一直是簽名收藏家圈子裡的熱門話題,這也不難理解。畢竟,他們在上面的簽名是這些人名望的來源,如果你能設法得到所有五十六個人的簽名——

嗯,你看,你是拿不到的。至少沒有巴頓·格威內特的簽名就不行,這也是為什麼他的簽名收藏起來那麼昂貴。

這就是那時我知道的全部。而後來,我從我的客戶還有我的好夥伴谷歌和維基百科那裡獲得了更多關於他的知識。一方面,我知道他一直誠實地用著他的本名。巴頓·格威內特於一七三五年出生於英格蘭,父母都是威爾士人,而他母親的姓氏是巴頓,這便成了他的名字。他在英國的格洛斯特郡上學,他的名字當時可能讓他被其他孩子們嘲笑,也可能沒有。也許那裡的孩子比俄亥俄州的孩子要和善些。

他後來成了一名商人,然後娶妻生子,舉家移民到殖民地。先在查爾斯頓,後來又搬到佐治亞,在那裡他買了土地,開始經營種植園。他在政治上是很活躍的,而且同另一個佐治亞人成了非常較勁的對手。那個人名叫拉克蘭·麥金託什。

第一個簽署《獨立宣言》的人是馬薩諸塞州的約翰·漢考克,我們都知道他如何勇敢地大筆一揮用花體簽了自己的名字,宣稱英國國王喬治不需要戴著眼鏡就能看到他的簽名。而現在大家對這個簽名都已熟知,只是這個人本身與那家保險公司的關係就像和艾森·艾倫和傢俱店的關係一樣少。而你不知道的(或者至少是我不知道的)是,巴頓·格威內特是第二個在《獨立宣言》上簽名的人。

你可還記得拉克蘭·麥金託什?格威內特與他一起競選大陸軍第一軍團的任命,只是麥金託什擊敗了他。這讓格威內特感覺很不爽,可能他不擅長面對失敗。在一七七七年五月十六日,也就是他在宣言上籤以不朽之名後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便用實際行動證實了他凡人之軀的極限。他在與拉克蘭·麥金託什的決鬥之中敗下陣來。三天後,也就是五月十九日,他因決鬥的傷口不治而終。

或者也可能是十一天後,即五月二十七日。因為各種訊息的來源,正如他們所說的,都不太一樣。

「不管他是哪天死的,」我告訴我的客戶,「他至少帶著傷口撐了三天。」

「當時並不罕見,你要知道。我們現在認為的輕傷那時往往會導致種種無法預測的感染。」

「但他死前最後的日子裡還是有一些意識的,不是嗎?」

「至少在醒著的大多數情況下,我是這麼想的。為什麼這麼問?」

「現在說這個已經太晚了,」我說,「但是我覺得當時稍微有一點遠見的人可以給他一支筆和一沓索引卡片去讓他多籤幾個名字。」

停頓的時間很長。「我想這倒是一個有趣的假設。」他的口氣好像是在與一個忘了吃藥的精神病在說話,小心翼翼地,「還有別的什麼嗎?」

「是的,事實上,」我的門鈴再度響起,拉菲茲探起耳朵仔細聽著,我抬頭看向我的訪客,然後突然改變了話題,「我確實有些好訊息,霍金斯夫人。我想我正好有一冊他的第一部小說。我檢查一下,回頭找到了就打電話告訴你。」

我掛了電話,然後抬頭看向雷·基希曼。「現在我會去街角的斯特蘭德,把這本書買下來,」我說,「然後明天我打電話給她,告訴她,她實在很有運氣,書我找到了。」

「很高興看到你在誠誠實實地過活,伯尼。你只要走到街的拐角處,而不是在整個城裡滿街跑。」

「你和奧斯特邁爾家的孩子們談過了吧。」

「是的,不得不說,我看不出他們中有誰會和這個入侵者沾上邊兒。」他從身後的口袋裡拿出一個筆記本,「現在讓我們一個一個來看看:梅雷迪思,那個大女兒,住在阿爾法百特城裡。」

「和她丈夫一起。」

「對。他們兩個一起開了家小劇院,就是那種被叫作外外百老匯的劇院?」他皺著眉頭,「這不是一個雙重否定嗎,伯尼?如果它是外外百老匯,那它還是百老匯嗎?」

「我不這麼認為。」

「嗯,你對這玩意兒比我瞭解得清楚。丈夫是一名製片人兼導演,而她是一個什麼經理,他們正在進行一場不知道是誰寫的新劇的排練,新劇作者的名字要是我不問怎麼拼是沒有辦法記下來的,所以我也沒去費那個事兒。他們那天晚上都是從下午晚些時候就待在劇院,一直到次日清晨的一兩點,整個排練組的演員都可以為他們作證,更別提那個寫劇的作者了。」

「而住在切爾西的那個兒子正忙著在翠貝卡的一個聚會遞開胃菜。」

「你幹什麼了,你自己和他聊過了?那應該是博伊德,而且晚餐聚會不是在翠貝卡,是在穆雷山區。他和他的夥伴正在為一次公司聚會提供餐飲。他生意上的夥伴。」

「聚會開到很晚嗎?」

「至少過了晚上十點,他離開那個聚會的時候,已經接近晚上十一點了。他的另一個夥伴把他接走了,他們去了一傢俱樂部喝了幾杯,然後一起去了健身房,把他們的背肌、胸肌和腹肌練了個夠,最後一起坐在桑拿房裡的長凳上休息,直到太陽昇起。」

「比我強多了。」

「我的想法也是這樣,伯尼。他的哥哥是布魯克林公園坡的一名稅務律師。」

「傑克遜。」

「你的記性真不賴。傑克遜·奧斯特邁爾。他到家的時候正是他的母親背叛華格納離開歌劇院的時候,但是他到了布魯克林以後就一直在那裡待了一晚上。在此之前他就在辦公室裡工作來著,但並不像他跟妻子說得那麼晚。」

「他有個女朋友嗎?」

「他參加了個什麼人體模特繪畫班,而她是那裡的模特兒。現在他支付這個模特在波爾洛姆山兩居室的租金,而條件是他是唯一能夠看到她赤裸裸的男人。」

「至少據他所知是這樣的。」

「對。無論如何,她也在布魯克林,離他就兩個地鐵站那麼遠。他在回家的路上在那個公寓裡停了一個小時左右,這是他經常做的事情,那天晚上也不例外。」

「我想這就剩下了迪爾德麗。」

「老太太的小女兒,」他說,「她有可能是那個入侵者,但我們已經知道就是她在現場午夜兩點鐘多一點發現了屍體。而那天晚上她大約在午夜時分回到自己家,因為她在從家過來之前已經打過很多次電話給她母親。」

「那就是所有的四個孩子,」我說,「梅雷迪思,博伊德,傑克遜和迪爾德麗。」

「而且沒有一個是入侵者。」他看著我,「但你並不感到驚訝,不是嗎?你已經想到了至少這麼多。那麼為什麼讓我去浪費時間問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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