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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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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尼,我在想。」

「啊哦。」

「不,我是認真的。你在短時間內做了很多非法的事情。但是你真正做的並不是偷竊。」

「不是嗎?」

「你是在偵查,伯尼。你幫助了一名執法人員。你幫他解決犯罪案件。」

「嗯。」我說。

「而且你對這個很擅長。一直很擅長這個,但大部分時候是因為你把自己帶進麻煩裡,唯一逃出來的辦法就是去抓住真正的殺手。」

「好吧。」

「這一次,」她說,「你和雷在一起合作得很不錯。很多時候他還是懷疑你,這是一種敵對關係,但是這次他知道你沒有參與,而是因為你的特長來尋求你的幫助。」

「哦。」

「所以這就是我在想的。」

我舉起一隻手來。「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說,「答案是否定的。」

「但是——」

「你在想我可以改頭換面,」我說,「不再去溜門撬鎖闖進別人的房子和公寓,不要偷東西。你在想,我可以成為一個私人偵探,或是紐約警察局的一位非官方顧問,並且把我的時間分成兩半,一半為一個蹩腳的書店謀生,而另一半為警察解決他們無法解決的犯罪案件。這就是你在想的,不是嗎?」

「嗯,是的,」她說,氣餒了下來,「伯尼,那樣又有什麼壞處呢?你很擅長,也會喜歡。而且是合法的,我仍然可以成為你的鐵桿兒幫手。不行嗎?」

我喝了一口酒:「我只有一個名字要對你說,卡洛琳。伯爵德雷克。」

「伯爵德雷克。」

「正是他。」

「伯爵德雷克究竟是誰?」

「他是書裡的一個人物,」我說,「一個名叫丹·馬洛的人寫的系列小說中的人物。他第一次出現在一本名為《遊戲的名稱是死亡》的書中。德雷克是一個搶劫犯,一個可以闖銀行和開裝甲車的人,是一名結結實實的重量級犯罪分子。」

「像帕克一樣,」她說,「就是理查德·斯塔克寫的那套書。」

「就像那樣,」我說,「雖然沒有人能媲美帕克,但德雷克也相當不錯了。」

「所以?」

「然後,一兩本書以後,那個渾蛋就洗心革面了。他去為某個政府機構,中央情報局或什麼的工作,成了遵紀守法的那種人。」

「然後呢?」

「從那時起,」我說,「就沒有什麼真正的理由去讀另一個關於伯爵德雷克的故事了,因為如果他不再是真正的自己,誰會去在乎他呢?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那樣的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但是伯尼——」

「我是一個賊,」我說,「我要一直當一個賊,也許我當賊也沒什麼錢,但光靠賣書也賺不了很多錢,哦,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至少我知道我是誰,會做什麼。」

「好的,」她說,「不過也用不著這麼教訓我。」

「抱歉。」

「我明白,」她說,「我真的明白。我只是想——好吧,不用介意我的想法。」

「沒問題,」我說,拿起我的酒杯。「此外,」我說,「我也不是完全空手而歸。」

「你沒有?那你拿了什麼回來?」

「嗯,這個,」我說,然後伸手掏進口袋裡,「我在週一晚上的第一站,就是九十二街奧斯特邁爾的房子裡拿出來的。」

「你是提到過這個,」她說,手裡拿著它,「這是象牙的,不是嗎?在我看來,它有些年月了,但我又知道什麼呢?這個雕刻真是精緻,伯尼。我可以明白你為什麼想要它。」

「雷第一次告訴我讓我隨便拿點兒什麼,反正也沒有人會察覺。第二次回到那裡的時候,我就決定聽他的話,把這個帶走。你喜歡它嗎?」

「嗯,很喜歡。」

「太好了,」我說,「因為我是為你拿的。我想這個小傢伙在你的書架上看起來應該很不錯。」

「伯尼,我不能收下——」

「你當然可以。而且最好收下,因為這是我把它拿走的唯一理由。因為我可以把它交給你。」

她盯著我看。「嗯,謝謝你,」她說,「但是做得太多了,伯尼。你累得苦哈哈的,最後卻沒有為自己拿到任何東西。」

「只有你是那樣想的。」

「哦?除了成就感之外,你得到了什麼?」

我笑了:「一件非常值錢的東西,哦,至少值六位數。」

「你在開玩笑吧。」

「一封信的手稿,」我說,「寫於一七七七年,是關於制定佐治亞州法原始草案的一封信。只有一個十幾行長的段落。你能不能猜到是誰撰寫並簽名的?」

「這隻能是那個人。這信是屬於史密斯的那封嗎?」

「我不知道它能不能算是屬於他。他賄賂了博物館的工作人員,所以他從來沒有合法的來歷。我相信他知道是誰偷了它,但我看不出他能對此做什麼。」

「而它值——」

「一大筆錢,」我說,「如果我可以出售的話,但我當然不能。而且你猜怎麼著?」

「那對你來說反正無所謂。」

「沒錯,」我說,「我就喜歡擁有它。而且它被裱在很漂亮的相框裡,我有一個可以放置它的完美的地方,就在我的蒙德里安畫作旁邊。」

「你說得對,」她說,「它在那裡看起來會超級棒。」

紐約州長島上的一個小鎮子。

紐約州北部的一個小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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