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月坐在市刑警隊的審訊室裡,神情淡定,好像早已預料到會有今天。她雖然很漂亮,但非常憔悴,看來逃亡日子很不好過。這種嫌疑人不是很難審,就是很好審。
江一明、吳江、周挺、小克、呂瑩瑩都坐在她對面,她被審訊椅的木封鎖住,雙手被戴上手銬,酒紅色的長髮垂在額頭前,遮住了她的左臉和左眼,頭微微低著,她覺得這樣可以擋住他們凌厲的目光。
「郭小月,說說為什麼要毒殺林華?」江一明語氣平和,像平常訊問嫌疑人一樣。
「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毒殺林華?」郭小月抬起頭,注視著江一明。
「你打扮成孕婦,把蘋果買給我,我把蘋果交給林華,他吃下你的蘋果之後,立即倒地身亡。我們在兩個沒吃掉的蘋果上檢測出箭毒蛙的毒素,我當時因為大意沒認出你,當然,我很佩服你的化妝術,我不相信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孩會變成土得掉渣的小販。」周挺說。
「你們怎麼可以肯定孕婦就是我?」
「當然是有證據,否則我們怎麼敢跑到香港去抓你?你在超市門口買蘋果時,被超市的監控器拍攝下來,通過人臉認識技術比對,你容貌和錄影中的孕婦的容貌相符率達99.9%,你知道,世上沒有兩個容貌完全相同的人,就像指紋一樣。」
「如果是雙胞胎呢?」
「你有雙胞胎姐妹嗎?別說你沒有,就算有,雙胞胎姐妹的容貌也會因飲食、教育、經歷、心理等而不同,更不可能相同到99.9%,當然,這只是孤證,還不能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我們還有第二個鐵證,這是你萬萬沒想到的。可能因為你下毒時緊張,把汗水滴在了蘋果上和包裝上,經過dna比對,那是屬於你的汗水。」
「這能說明什麼?我是賣蘋果的,汗水滴在蘋果上很正常。」
「好,你終於肯承認蘋果是你賣給我的。」周挺笑了。
郭小月愣了一下,知道上當,怒目圓睜著:「對,是我把蘋果賣給了你,可是並不能證明就是我下毒!我懷疑你收受巨大賄賂,下毒謀殺林華,然後嫁禍於我!」
「我就知道你會反咬一口。你也許不知道吧?我們每個警員出警時,都佩戴執法記錄儀。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照相、對講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於監督機構監督公安幹警是否執法得當等作用。當天的記錄儀影像顯示:你把三個蘋果放進小塑膠袋之後,把袋口打了兩個交叉結,然後遞給周挺,周挺接過你的袋子之後,用右手拎著,左手一直插在褲袋裡,直到林華的家門口,才抽出左手敲門,門被同事開啟之後,他就把袋子交給林華。整個過程只有4分51秒,他根本沒有開啟袋子,又如何下毒呢?」江一明示意呂瑩瑩播放錄影。
呂瑩瑩啟動筆記型電腦,進入桌面,點選影片,開始播放後,把電腦的螢幕轉向郭小月。郭小月眯著眼看向螢幕,呂瑩瑩覺得郭小月可能有點近視,把電腦拿到她面前讓她看。
郭小月看了一會兒後,閉上了眼睛。
呂瑩瑩說:「你別閉眼啊,再看看這個……」
郭小月睜開眼睛,看到她在高崗服務區從羅良材車上下來,然後走進餐廳以及離開時的全過程……她知道再狡辯也沒有用。
「說說吧。」
「有什麼好說的?我今天栽到你們手裡,我認了,等法官判決吧,我什麼都不想說。」郭小月從容地說,一副重擔已經卸下的表情,然後把頭靠在椅背上,再次閉上眼睛,往事如煙在她眼前掠過……
17年前(1997),郭小月才13歲,姐姐郭小雙15歲,她上初一,姐姐上初三,同在市郊的池荷鎮二中讀書。姐妹倆都長得如花似玉,但性格完全不同,姐姐性格內向膽小;她的則膽大好玩。也許郭小月是妹妹,父母偏愛她,成為父親的掌上明珠。
夏天的一個傍晚,郭小月和郭小雙放學後,郭小雙的同學楊俊約姐姐去玩,郭小雙怕被父母責罵不想去。郭小月一聽說可以去唱卡拉ok,非常興奮,求姐姐帶她一起去,因為當天她們父母回外婆家了,郭小月說不會讓父母知道,姐姐在她的苦求之下,不忍讓妹妹失望,於是和楊俊一起打車來到長城飯店吃飯。
楊俊是個壞學生,母親拋棄他嫁人了,父親長年跑貨運,管不了他。他什麼都敢做,成了班上的老大。因為他打架兇狠勇猛,被羅良材看中,收他為馬仔。
吃飯的時候,楊俊把姐妹倆介紹給羅良材、楊曉明、林華、金大強認識,姐妹倆不知道在與一群惡狼同桌吃飯,畢竟她們是學生,從來沒有聽過他們的大名,所以並不膽怯,他們吃飯時對姐妹倆彬彬有禮,讓她倆喪失了警惕性。
吃完飯之後,金大強有事走了,他們一起去8樓的長城娛樂城k歌,郭小月一走進包廂就開始點歌。她最喜歡唱歌,她的夢想就是長大成為歌唱家。她每唱一首歌都有人來敬酒,她性格豪爽,不好意思拒絕「大哥」們的一勸再勸,於是像喝開水那樣地喝起酒來。
郭小雙被他們灌醉了,郭小月見姐姐醉了,要求楊俊送她倆回家,可是楊俊卻沒了蹤影。她問羅良材楊俊去哪兒了?羅良材說他下樓幫大哥們買菸去了,一會兒就回來,叫她耐心地等著。
但很快郭小月就感到頭暈噁心想吐,然後就在沙發上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