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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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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明吃飯時走神了,他在沉思兇手是否會針對檢察院的人,想來想去,覺得目前沒有任何證據支撐自己的想法,如果兇手是針對檢察院的人,那麼,應該是針對在職人員才對,何必槍殺退休的老人呢?

第三天,江一明和大家開一個碰頭會,從現有的線索去分析案情,大家一致認為兇手不一定是針對檢察院的人,應該是唐明詩得罪了誰,所以招來殺身之禍,於是,江一明叫大家從唐明詩的社會關係查起。

江一明和周挺來到已經退休在家的檢察長陳擔義的家裡,他於2008年前卸任檢察長之後,由副檢察長唐明詩接任,他和唐明詩共事將近30年,不管在生活上,還是工作上,都有密切關係,所以,他是最瞭解唐明詩的。

陳擔義今年68歲,同住春華小區,只是不同一座樓,他住在芳華苑24樓a座,一層共分成a、b、c、d四個套房。他倆乘電梯來到24-a室門前,按響了門鈴,響了幾聲之後,門開啟了,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出現在他們面前。

「你們是市局刑警隊的吧?」陳擔義是2008年春天退休的,江一明是那年夏天從濱河市調到長江市局當代理刑警隊長的,所以,陳擔義並不認識江一明和周挺。

「您是陳檢察長吧?對,我們是市局刑警隊的,我叫江一明,他叫周挺。我們剛才已經通過電話了。」

「請進,請進!」陳擔義雖然發如白雪,但精神矍鑠,滿面紅光,腰桿子筆挺,看來退休生活過得十分滋潤。

「謝謝!謝謝!」江一明邊說邊脫鞋,走進了客廳。客廳裝修比較簡潔,一點都不華麗,就像平常百姓家,與唐明詩裝修豪華的家相比顯得有點寒磣,可見他倆的風格很不相同,有人喜歡低調,有人喜歡奢華。

雙方坐下之後,江一明開始詢問:「唐明詩被槍殺的事,想必陳老已經知道了吧?」

「知道了,是唐熳打電話告訴我的,唉,真沒想到他會落到這個下場,他還年輕,身體也很好,我都很羨慕他,可惜……」陳擔義眼睛紅了。

「陳老,請您節哀順變,人的命運是由性格決定的,所有的結果都有前因,不是別人可以輕易改變的。我們是來向您瞭解唐明詩的情況的,請您配合好嗎?」江一明邊說邊從放在茶几上紙盒裡抽出兩張紙巾,遞給陳擔義擦淚。

「好的,你們問吧,我知無不言。」他擦乾淚水之後,睜開眼睛看著江一明。

「唐明詩的性格如何?」

「他?性格剛強,是個說一不二的鐵腕人物,有擔當,工作能力能力很強,上級領導喜歡他,不過,由於過於剛硬,不懂迂迴戰術,所以,難免會得罪人。」

「請您舉例說明好嗎?哪怕一個小細節對我們破案都可能是關鍵的線索。」

「比如有些案子證據不足,他為了做出成績,討好領導,直接簽字,讓自己成為主訴檢察官,起訴當事人,當然,這種例子比較少,一般情況下,他都會很慎重的。」

「因此,他可能得罪當事人。」

「不過我認為他因此被殺的可能性極少,雖然從2000年1月起,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審查起訴部門全面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工作方案》的規定,在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部門全面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但是還要過法院這一關,造成冤案的主要原因還是法院和公安局。」

「2000年1月,唐明詩就擔任主訴檢察官嗎?」

「對,他於1998年就擔任主訴檢察官,只是2000年1月起才推行辦案責任制。」

「那除工作之外有沒有得罪過人?」

「這……」陳擔義沉默了,似乎欲言又止,但是最終還是搖搖頭。

「陳老,您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唐明詩已經死了,他不能開口說話,只有他的親朋好友才能替他說話,您不必有顧慮,請直說,這是對我們的工作極大的支援。」江一明知道他有話要說,但又有顧忌,所以沉默不語。

陳擔義點點頭,陷入沉思,似乎在考慮如何說起,或者如何說得更委婉一些,最後,他抬起頭來說:「有一個名叫曾輝的當事人曾經被我們起訴過,由唐明詩擔任主訴檢察官,曾輝最終被法院判刑5年,刑滿出獄之後,他實名舉報唐明詩在外面包養二奶,我們派人做了初步調查,結果並無此事,考慮曾輝可能為了報復唐明詩而捏造的事實,所以我們沒有調查下去。」

「曾輝是犯什麼罪被判刑?」

「猥褻婦女罪。」

「您能簡單把過程說一下嗎?」

「江北區黃石村旁邊有一個公共廁所,2002年初夏的某天,一個名叫李麗的製衣廠女工,於晚上10點左右去上廁所,還沒上完就跑出來報警,稱自己遇到曾輝的猥褻,當地派出所出警,在廁所邊將曾輝抓獲。

「曾輝只承認他喝醉酒,進錯廁所,在廁所裡和李麗打起來,但沒有猥褻她。李麗則一口咬定自己被曾輝猥褻,因為她的上衣被撕爛,胸罩的吊帶被扯斷,她只好用雙手護送胸部,等警察的到來。

「因為證據確鑿,江北公安分局進行立案調查,很快就把證據交到我們檢察院,我們對證據進行復核,覺得曾輝已經構成猥褻罪,於是把案子向法院公訴,結果曾輝被判刑5年。因為在監獄中表現良好,被判刑一年,於2006年刑滿釋放。」陳擔義語調緩慢,邊說邊回憶。

「曾輝沒有辯訴嗎?」江一明覺得這可能是一樁冤案。

「有,他說自己進錯廁所後,李麗正在大解,看見曾輝跑進來氣得要命,穿上褲子上前就給曾輝一耳光,曾輝哪裡受得那個氣?何況是他又是在醉酒情況下,他見李麗打了他之後想跑,伸手抓住了李麗的胸襟,狠狠一扯,結果把李麗的上衣和胸罩撕破了,李麗想還手打曾輝,但是被曾輝推倒在地上,她覺得鬥不過曾輝,於是選擇報警。」

「這起案件還沒有到強姦的地步,即使曾輝猥褻李麗,也不至於被判刑5年,所以,曾輝為了報復唐明詩,有可能槍殺唐明詩,至少曾輝是有殺人動機,曾輝平時為人如何?」

「曾輝是一個無業遊民,經常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幹一些打架鬥毆的事,曾經被當地派出所處理過,所以,法院也站在李麗這邊。」

「如果曾輝沒有撕破李麗的上衣和胸罩,那麼,曾輝就不會被判決猥褻罪吧?」

「當然,如果曾輝和李麗發生爭執,或者只相互打了耳光,只能判曾輝酒醉鬥毆,可以使用民事調解方法……江隊,當時的大氣候和現在不一樣,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比較高,檢察院和法院一般都會同情女方。」

「陳老,我知道了。」江一明又問不少被告人上訴的案件,整整聊了半天,記錄了五千多字的筆錄,才離開陳擔義的家,臨別時,江一明叫陳擔義儘量不要出去活動,不論白天或者晚上,都把家裡的窗簾都拉上,以防萬一。陳擔義答應了,他知道說不準兇手的下一個目標就是他。

江一明上車之後,掏出手機,在戶籍系統裡尋找曾輝的住址,因為他已經從陳擔義那裡知道曾輝的年齡,很快就找到了他的具體住址:江北區江山路121號的圓山小區11棟2單元202房。

這是一個陳舊的小區,他倆走去去,看到眼前牆體上的瓷磚脫落,鏽跡斑斑,滿目瘡痍,各種設施東倒西歪,感覺像穿越到上世紀80年代。

他倆來到曾輝的門前,敲響了大門,門很快就開了,一個穿著睡衣的少婦出現在他的眼前,懷裡抱著一個正在餵奶的嬰兒,用很不標準的普通話問:「你們找誰?」

「我們是市局刑警隊的,請問曾輝住在這裡嗎?」

「對,我是曾輝的老婆。曾輝不在家,他出去幹活了。」

眼前的少婦個子矮小,皮膚黝黑,眼窩深陷,加上很拗口的普通話,江一明從她說話的口音中判斷她可能是越南來的媳婦,她不想讓他倆進去,不知道在擔心什麼?

「你是越南人吧?」

「嗯,我嫁到中國已經五年了,我不會逃跑的。」顯然她誤會了,她不理解刑警和民警有什麼區別。

「我們不是來查這個的,請問曾輝什麼時候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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