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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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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明和周挺去移動公司查了屈大林的通話記錄,發現當晚他確實只有打過一次電話給梁一昌。呂瑩瑩又通過微信、qq、電子郵箱後臺檢視他的是否向外傳送過資訊和郵件,結果沒有,所以,屈大林的嫌疑基本被排除。

吳江和小克去找田園村的片警杜少威,叫他一起去走訪,杜少威從警校畢業才三年,就當上了片警,他能和他倆在一起查案,感到十分幸運,他特別佩服小克英勇善戰不怕犧牲的精神。

杜少威說靠山巷是一條通往萊山的長巷子,住著160戶人家,常住人口將近1000人,流動人口更多,因為沒有嫌疑人的畫像,只能查嫌疑人的身高和體重,還有青山牌電動腳踏車,這工作比較困難。

吳江從監控錄影中判斷出兇手身高為170釐米,體重約55公斤,從兇手的步態去分析,吳江認為是長年從事體力勞動的中年人,大約在40歲到46歲之間,更像個農民,當然,這並不準確,不過沒有很大出入。

如果能夠提取到嫌疑人的足跡的話,就可以使用步態分析儀進行分析。人體運動是神經系統控制1000多塊肌肉有節律收縮,驅動200多塊骨骼,圍繞100多個關節協調運動的結果。所以有它的自身規律。

步態分析儀是檢測人肢體宏觀運動最常用的裝置,主要研究通過對利用普通攝像機得到的人體運動影像進行影像處理,來進行步態分析的技術及裝置。內容涉及人體運動軌跡、地面支反力和表面肌電訊號的檢測與分析技術,在刑偵上非常實用。只可惜沒有在現場提取到嫌疑人的足跡。

靠山巷口很多中老年人坐在那裡聊天、打牌、下棋,吳江問十幾個人:有沒有發現符合條件的嫌疑人和嫌疑車,其中有一個剛剛退休的大爺說看過這輛車,騎車的人身材很像,好像住在巷子那頭,但是不知道是哪一家。

大爺家就住在巷口,是當地人,他不認識那個騎車的人,說明嫌疑人是外地的,他只是暫時租住在這裡,他們覺得這個人很可疑,於是,來到巷底,想問一下人,但是那裡沒有一個人,他們只好敲開一個房東的大門。

來開門的是一個30多歲的少婦,吳江把電動腳踏車和嫌疑人的模擬的照片遞給她看,她想了一下說:這個騎車的人好像住在74棟房子裡,不過,她不能肯定。

他們謝過她之後,來到74棟房子的門外摁門鈴,門鈴響了好久,才有人通過對講機問:「你們是誰?要找誰?」他的聲音沙啞、蒼老、中氣不足,像是一個病人,或者老年人。

「您是霍大伯吧?我是田園村的片警杜少威,我認識您兒子霍來,請您好開一下門好嗎?我們需要向您瞭解情況。」

「上來吧。」一聲門鎖響過之後,大門自動開啟了,杜少威知道霍來住在六樓,便直奔六樓而去,他的腳步輕快敏捷,很快就來到了六樓,來迎接他們的是霍來和他的父親。

進了他們的家之後,霍來請他們坐下喝茶,吳江說沒時間喝茶,於是把人和車的照片遞給他看,問他房子裡有沒有這樣子的租客的電動腳踏車?他看過照片之後說一樓有個租客有一輛青山牌電動腳踏車。

因為霍來的個子才165釐米左右,所以吳江已經把他排除掉了,監控錄影中的嫌疑人是經過計算機精確計算出來的,誤差不會超過2釐米。

小克一聽說嫌疑人住在一樓,立即對吳江說:「不好,如果我們在樓下叫門時,驚醒了嫌疑人,他現在可能已經跑掉了,我真後悔沒有留在樓下守著。」

「放心吧,他跑不了,現在到處是監控器,有的地方還安裝了人臉認識監控器,他能跑到哪去?」吳江安慰小克,十分有把握的樣子,「如果你不放心,你先去嫌疑人門口守候,」小克聽了之後,下樓去了。

吳江叫霍來把嫌疑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拿出來,讓他們看,霍來轉身走進房間,拉開抽屜,找了一會兒,找到了嫌疑人的身份證影印件,然後把它交給吳江,吳江說要借用這張影印件,霍來同意了。

吳江看了看影印件,認為身份證上的免冠照有點像嫌疑人的輪廓,於是叫霍來和他們一起下樓,去幫忙叫門,霍來猶豫了一下之後,似乎有點不願意,但最終還是陪他們一起下樓。

霍來很快就叫開了那個名叫解祥雲的人,現在已經上午9:30,他還在睡覺,他是睡夢中被人叫醒的,一看到警察找他,非常吃驚,但是沒有開口問他們為什麼要找他,也許他認為沉默是金吧?

解祥雲身高將近170釐米,體重60公斤左右,但這不能說明什麼,因為嫌疑人作案時為了干擾警察辦案,會有意穿上很厚的衣服和褲子,有時還會刻意穿上增高鞋。當然,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因為增高鞋不方便行動。

「解祥雲,我們是來向你瞭解情況的,你必須好好配合我們。」

「嗯,」他點點頭,不想多說一句話。

「你現在從事什麼工作?」

「服裝廠的裝卸工。」

「哪個服裝廠?」

「江北區紅峰工業區內的思達服裝廠。」

「你幾點上班?」

「中午12點到晚上6點,一共上7小時班。因為我們這個工種是重體力勞動,所以上班時間比別人短。」

「把你手便出來讓我們看看。」因為緊張,解祥雲的雙手半握著放在膝蓋上,無法看清他的手掌,吳江能從手掌看出一個是否從事某種工作,所以,吳江要他伸出手掌來看。

他便手掌伸出來,吳江看了一眼:他手掌和各個指肚長滿了繭,而且各個指尖上有淺淺的傷痕,這說明他是長期操作叉車或者搬運貨物造成的,同時證明他沒有說謊。

「你是不是有一輛青山牌電動腳踏車?」

「對啊,怎麼了?」

「現在那輛車子在哪裡?」

「被我朋友借走的。」

「這車還有人來借?不就大幾百元的車子嗎?要用不會自己去買?」吳江不太相信。

「我們是窮人家出身,大幾百元也是錢,我們要幹一星期活才能掙到,何況我們是出門打工,省下的錢都寄回家養老婆孩子了,能不買的東西儘量不買,實在需要就去借。」他的表情有點木訥,臉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皺紋。

「我們的嫌疑人去現場作案時,騎著和你一樣牌子的電動腳踏車,嫌疑人的身材和你差不多,所以,我們必須對你進行調查,請問5月5日凌晨02:20到02:40你在哪裡?在幹什麼?」

「我那時肯定在家裡睡覺,幹我們這種活挺累的,沒有充足的睡眠第二天沒精神,會被工頭批評。我們是按件計酬的。」

「有誰證明你在睡覺?」

「沒有,我和一個朋友合租,他已經退租10天了,所以,當時只有我一個人。」

「向你借車的朋友名叫什麼?」

「名叫程更青。」

「他從事什麼職業?」

「他和我是工友,他家住在江北區環西路45號,不過我沒有去過他家,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會和我們同幹一種活。一般城裡人是不會幹這種活的。」

「他多少歲?」

「和我差不多大,40歲出頭吧?具體年齡我不清楚。」

「你是哪天把電動車借給他的?」

「已經借走五天了,是5月4日的上午借走的。」

吳江覺得沒有辦法證明他所說的是否真實,也不能說他睡覺沒有證人就認為他是兇手,吳江把他的名字輸入手機上的戶籍系統進行查詢,如果他曾經被判過刑,那麼,他的嫌疑會陡然增大。因為如果他有犯罪記錄,系統就會有提示,但是查詢結果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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