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明忽然想起項洪的合同和身份證影印件上可能留在胡可的指紋,如果能從中提取到指紋,再和胡可留在卷宗上的指紋進行比對,如果對得上的話,說明祝玉山就是胡可。
於是他叫項洪把祝玉山的身份證影印件和租房合同給他帶走,項洪爽快地答應了。江一明反覆交代項洪今天的事千萬不能和任何人說。
江一明又叫監視組的人來監視祝玉山的住處,必須24小時輪班監視,發現他有逃跑跡象就立即抓捕。監視組組長黃華答應絕對不會讓胡可溜走。
吳江和小克果然在祝玉山的身份證影印件提取出兩種指紋,其中一種是項洪的,另一種指紋共3枚指紋,吳江拿去和胡可的指紋進行比對,結果完全符合,這下可以確定祝玉山就是胡可,胡可竟然用祝玉山的名字在長江市生活了20年!
兇手即將被抓捕歸案,江一明心裡有點小興奮,他打電話給黃華,問他有沒有發現情況,黃華說:他們已經監視了12個小時,但是屋子裡沒有人走動的跡象,他叫江一明把熱成像夜視儀帶去探測,看看胡可有沒有在房間裡。熱成像夜視儀在全黑和白天觀察目標是完全一樣的,只要有熱源就能探測到物體。
江一明和周挺帶著熱成像夜視儀去現場,他們躲在項洪家對面人家的天台開始探測胡可的房間,但是沒有發現有熱源,也就是說房間裡沒有人。胡可會去哪裡呢?難道他已經潛逃了?
他們的行動是很隱秘的,胡可應該不會發現他們,只怕他完成任務之後潛逃了。如果潛逃了的話,很難再將胡可繩之以法,這世上還有很多逍遙法外的罪犯。
他們連續監視了三天三夜,都不見胡可回家,江一明心裡有點著急,難道他真的潛逃了嗎?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必須採取手段找到他。
江一明和周挺去找項洪,叫他用備用鑰匙開啟胡可的房門,看看裡面有沒有生活的痕跡,項洪開啟房門讓他倆進去看,胡可的被子沒有整理好,衣櫃裡的衣服也都在,還有兩雙運動鞋擺在門口。
廚房裡有幾個芋子放在洗漱盆裡,似乎隨時等待主人回來煮食,書房裡有一臺聯想筆記型電腦,電源線還連線在插座上,江一明看完這些之後,才稍稍放心一些,因為這些東西能證明胡可沒有潛逃的跡象。
可是他去了哪裡呢?竟然三天三夜不回家,會不會去住旅館了呢?或者他還有別的住處?難道他們已經驚動了他?
江一明和周挺在房子裡繼續尋找著,周挺發現胡可的枕頭裡竟然藏著3萬元人民幣,都是沒有開封的,他為什麼要把這麼多現金放在家裡呢?會不會正在準備逃跑呢?
必須趕緊找到胡可!
江一明叫項洪配合,因為項洪有胡可的手機號碼和微信,溫小柔說用微信定位更準確,她電腦裡有專門定位微信的軟體,不需要對方同意接受,就定位出來。因為呂瑩瑩已經住院待產,所以由溫小柔去做。
溫小柔對胡可的微信進行定位,一會兒就定位到了:胡可的微信出現在良田鎮的一棟爛尾樓裡,並且在慢慢移動,好像在走路。
江一明叫上週挺、吳江、小克、劉小偉和史威,各自帶上自己的佩槍,開著地方牌車向良田鎮的爛尾樓駛去,江一明又叫上良田鎮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去,這樣一來,就有25個人從四面八方向爛尾樓包圍過去。
這是一棟獨棟的爛尾樓,它蓋到12層就沒有蓋了,大家都看見胡可坐在一樓的樓梯口抽菸,江一明看清楚之後,叫大家向胡可圍攏過去,同時,胡可也發現了他們,他猛然起身向樓上飛奔而去。
大家看胡可手裡沒有手槍和兇器,於是向胡可追去,江一明叫胡可不要跑,是跑不了的。但是胡可不聽,身手像猴子一樣敏捷,飛快地往上跑去,小克和周挺在他背後緊緊追趕,但是他倆的速度並不比胡可快,很難追上胡可。
江一明跑到8樓時,忽然想到:胡可為什麼會往樓上跑呢?那可是一條死路啊,難道他想跳樓?對,他肯定是想跳樓,否則,憑他聰明的腦子是不可能往死路上跑的。
江一明大聲叫小克和周挺不要追,他倆覺得莫名其妙,眼看胡可就要跑到樓頂了,他倆好著急:萬一樓頂上有飛行器,比如無人機、翼裝、載人氣球之類的工具,那胡可不是可以輕易逃跑嗎?
正在他們停下來不到一分鐘時,胡可已經跑到樓頂,他站在陽臺上大聲叫起來:「媽……我在天堂等您……」說罷雙腳一蹬,展開雙手,像一隻被擊落的大鳥,從12樓往下掉,只聽「叭」地一聲巨響,胡可面孔朝下撞到水泥地上……
大家趕緊向下跑,他們跑到胡可的面前,看見他的腦袋像西瓜開瓢似的,鮮血和著腦漿流了一地,觸目驚心。江一明深深地嘆一口氣:「唉,可能我們沒有抓到活的。」
「算了,他想死,誰拉得住?」小克似乎在安慰江一明,又似乎為胡可的死而惋惜,嫌疑人自殺,這件案子就不完美。江一明後悔明目張膽地圍捕胡可,如果悄然無聲地將胡可抓捕歸案,他連自殺的機會都沒有。
當然,江一明從沒想到胡可的身手那麼敏捷,竟然跑得比小克還快,小克在警校可是得過年段百米賽跑冠軍的。
江一明只好叫人把胡可的屍體運回法醫中心,等待羅進去屍檢。
羅進在屍檢時,發現胡可的褲袋裡有一封信,是用印表機列印出來的,上面有胡可的簽名,信的內容比較很細,將近3000字,信是寫給江一明的:
江隊,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死了,你一定很惋惜,謀殺唐明詩、方為海、成歸來和林希的兇手只落下了一具屍體。你們一定想明白我為什麼用整整20年時間去完成這個殺人計劃。
其實我想你們能把目標鎖定在我的身上,也就說明你們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不妨我在這裡再說一次吧。先說一說我的金蟬脫殼之計。
我父母絕不相信我會殺程曉月,事實上程曉月不是我殺的,我是被解強利用去當替罪羊,當時我躲在程曉月的衣櫃裡時,聽到解強在客廳裡和程曉月在吵架,沒有吵幾句,程曉月就開始喊救命。
我當時真想衝出去救程曉月,但是我又不想揹著做賊的罪名,最終只好繼續躲在衣櫃裡見機行事,等解強走後,我趕緊出來,這時,我看到程曉月的右後腰插著一把匕首,嘴裡還有一絲微弱的氣息,我想趕緊把她送去醫院搶救,但是,我猶豫了,最終下定決心一走了之。
結果我被保安堵在三單元大門口,並被保安綁了起來,又被送到江北區刑警隊……這一切就像做夢一樣不真實,我真後悔自己財迷心竅,上了解強的當。
以成歸來為首的專案組要我坦白,我按照事實說了幾十遍,但是他們不相信,於是,他們天天逼著我承認殺害程曉月,我不說,他們就不讓我睡覺,我坐審訊椅上一睡去,他們就用針把我扎醒。這樣連續好幾天,但是我依然實話實說,不肯妥協,我想用堅強的意志戰勝他們,結果我想錯了。
後來,他們用更殘酷的方法,把我的雙手反銬在窗門上,雙腳只落地一點點,這樣我只能用雙腳去支撐我的身體,一旦我的雙腳沒有力氣了,我的雙手就會被手銬勒得疼痛難忍,甚至流出鮮血。他們還用電棍電我,把針從我的指甲下刺入……總之,無所不用其極,搞得我痛不欲生。
一個月下來,我的體重從125斤減至95斤,最後,我只想一死了之,於是開始編造我是如何殺程曉月,為什麼要殺程曉月,我按照他們事先編好的說法去說。反正他們叫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因為說了很多遍,連我自己似乎也相信真的是我殺了程曉月。
但是,我並不死心,認為還有翻身的機會,因為案子還要經過檢察院和法院這兩大關卡,可是沒有想到,唐明詩作為主訴檢察官,竟然認為我殺程曉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更可恨的是方為海竟然相信警察和檢察院胡說八道,判決我死緩,我一聽,氣得暈過去,原來公檢法三家都是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的,我徹底失望了。我的律師也失望至極,但是,他勸我別上訴,因為方為海沒有判決我死刑,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