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我說的那樣,我是一個看了不少港片的人,尤其是對那種警匪片感興趣,那種鬥智鬥勇心機算盡的感覺,光是作為一個觀眾,都覺得萬分過癮。可現如今,我自己成了參與其中的一員,雖然沒有正式的名分,但好歹也算是接觸到了這個案件最核心的內容了,想到這裡的時候,除了有些得意,還有些驕傲。幾個月前我曾苦惱父親教會了我這門密不外傳的摸骨手法,現在看來,卻是我「獨步江湖」的生存技能了。
楊洪軍問對方警察道:「你們在羈押這個嫌疑人的時候,除了這份筆錄之外,還有沒有別的突審記錄?」對方說是有的,但是裡邊的價值幾乎沒有,之所以說此人說話含糊不清,無非有兩種可能,要麼就是對方精於撒謊,利用自己的職務製造了一個沒有人證的現場,因為他的工作就是待在負三層,想要去證明他當時的不在案發現場,其實是一個消極過程,取證是極其困難的。要麼就是如嫌疑人交代的那樣,他真的什麼的都不知道,但是我們在沒有徹底排查嫌疑,或是有更重大的嫌疑物件出現的時候,也不敢隨隨便便就這麼放掉他。
楊洪軍點點頭,然後又問道:「那麼在這個案子發生之後,你們市內是否還有過別的惡性程度相當,或者犯罪手法相似的案件出現?」幾個警察互望了一眼說道,小偷小摸鬥毆打架倒是時有發生,不過這種類似的,還真是沒有。
馬天才這時候插嘴說道:「這位犯罪嫌疑人你們徹查了嗎?例如什麼時候開始在這家酒店裡工作,家庭背景,有沒有犯罪記錄,最重要的是他或者他的親屬和這兩個受害者之間有沒有什麼稍微近一點的關係之類的?」
聽馬天才這麼說,楊洪軍微微點頭,看得出馬天才的這個提問,還算是問到了點子上邊。畢竟我們是來協查的,有些必要的細節還是需要精確掌握才行。對方警察說道,背景方面的調查工作,在列為嫌疑人之初就已經做過了,不過沒有發現什麼可疑點,這位電工和受害人之間八竿子都打不著,就算是勉強透過幾個人能有那麼一兩個共同認識的人,但都極為牽強,完全不足以列為證據。
對方警察還說,現在對這個人的控制羈押,早就超過了時間,本來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是可以社會監管的,就是說,能夠放了此人出來,但是必須在社群民警的監督之下生活。但是這件事太過於詭異,於是遲遲沒放,人家家屬都來看守所跪地喊冤好多天了。
說到此處,對方的幾位警察顯得一臉無奈,他們也的確在職責範圍內盡力了,不願意錯過任何一個線索,但因此卻給警民之間製造了一些矛盾,看起來似乎是無法避免,但如果那位電工真的不是兇手的話,那警方的公平公正,可就有話柄在老百姓手上了。
於是我輕輕碰了碰楊洪軍的手臂,問他說道:「要不然這樣,我們去拜訪一下這位嫌疑人。常言道,相由心生,一個人若是起了歹心腸,雖然不太容易從天生的骨相里去判斷,但是倘若預想這樣的一個方向,我再仔細觀察,應該是可以確定此人是不是有這方面的可能性。」
楊洪軍點點頭,於是對另外幾位警官提出了這個要求。對方可能正處在一籌莫展的狀態之下,聽我們要見嫌疑犯跟進調查,很是願意,於是讓我們就在市公安局的辦公室裡放下了行李,然後就開車帶著我們去了看守所。
看守所位於城郊,車程還比較久,附近視野開闊,有個專門的哨樓,遠遠能看到裡邊有持槍的武警。在路上的時候,給我們介紹情況的那位民警同志告訴我們,找到屍體的日子距離二人失蹤的日子已經有些日子了,所以當時找到的時候,已經開始腐壞變質了,雖然還沒有爛,但已經發臭了。這個季節春夏交替,正是細菌瘋狂滋生的時候,現在屍體已經消毒,暫時存放在殮房當中。
我問那位警察為什麼這件事社會上沒有更新的報道?依舊還在對這二人處在一個尋找階段?那位警察說,除了少數經辦的內部人員之外,這件事就連市公安局裡知道的人都很少,一方面不能走漏訊息說找到了屍體,如果那位電工不是兇手,那真正的兇手就會提高警惕,想要抓捕就困難了。為了這件事,甚至連死者家屬都沒有通知,雖然這有些不合規矩,但是特事特辦,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我點點頭表示理解,但同時隱約有種非常不好的預感——也許這回又得摸屍體了。
回想起認識楊洪軍這短短大半年時間,我對於看到死人基本上已經有點免疫了,摸過一具冰凍的女屍,摸過一具泡得發脹還溼膩膩的男屍,這回估計那兩個開始腐爛加冰凍的屍體,我是躲不過了。於是在車開進看守所大門的時候,在我踏上這個城市土地還不到三個小時的時候,我第一次有了後悔跟著來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