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的沉默,但我第一次感到並不尷尬,和他待在一起幾乎沒什麼不自在。
「所以這就是你的住所。」我說。
「暫時的,只是臨時的。」
「你就像是個看管?」
「業主在新加坡。他們沒在這裡住過,但是他們喜歡房子有人住。」
「所以,你有一半血緣關係的哥哥把你安頓在了這裡。」
「是的。」桌上有一包煙,他一把抓過去,但我沒有聞到房間裡有煙味兒。他一定是去外面抽菸了。「你說你想聊聊這本書。」
「我想出了一個書名。」
「《霍桑探案》有什麼問題?」
「我們已經討論過了。」
「然後呢?」
「今天早上翻閱筆記的時候,我注意到了我們第一次在克拉肯韋爾見面時你對我說的一句話。你當時讓我寫你。我說,人們看偵探小說,因為他們對人物感興趣。你不同意我的看法。‘關鍵詞是謀殺。這才是重點。’這是你的原話。」
「然後呢……」
「‘關鍵詞是謀殺。’我想,這會是一個好書名。畢竟,我是作家,你是偵探。我們各司其職。」
他思考了一會兒,然後聳了聳肩:「用這個也行,我想。」
「聽你的口氣,不是很信服。」
「只是覺得有點賣弄,不是那種我會在海灘度假看的書。」
「你去海灘度過假嗎?」
他沒有回答。
我衝桌上那堆書努了努下巴:「《局外人》你看得怎麼樣了?」「我看完了。結局我很喜歡。阿爾貝·加繆……他很會寫。」
我們面對面站著,我開始懷疑,到這裡來是不是一個錯誤。我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我對霍桑有了一些瞭解。但與此同時,我隱隱感到不安,揹著他和梅多斯聯絡、未經許可就登門,破壞了我們之間的信任。
「也許下週我們可以一起吃晚飯。」我說,「到時候,我沒準能給你看新寫的幾章。」
他點了點頭:「也許吧。」
「那再見了。」
本來就只是這樣。我差點就離開他家,為來這一趟,內心隱隱歉疚,可當我轉身的時候,我注意到架子上擺著一個相框。照片裡是一個金髮女人,眼鏡掛在頸鍊上。她的手搭在一個小男孩的肩膀上。我立刻明白過來,照片裡的兩個人是霍桑的妻子和兒子,我最先冒出的想法是,他對我有多不公平。我們在戴安娜·考珀的家中時,我看到她亡夫的照片,他還搶白我:「他們要是離婚了,她不會留著他的照片。」可他同樣不是離婚了還留著前妻的照片嗎?
我正要反唇相譏,忽然一個念頭閃過:我認識這個女人,我以前見過她。
接著,我想起來了。
「你這個渾蛋!」我說,「你這個死渾蛋。」
「什麼?」
「這是你的妻子嗎?」
「是的。」
「我見過她。」
「我不這麼認為。」
「她就是在你和我見面兩天之後,那個在海伊文學節上露面的女人。她言辭犀利地批評我的作品。說我的作品不真實,無關痛癢。她就是為什麼我……」我剋制了說下去的衝動,「是你指使她這麼做的。」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他用那雙如孩童般天真的眼睛看著我,可我不吃這一套。我不敢相信,我這麼輕易就被他玩弄於股掌之中。他真以為我那麼蠢?我很生氣。「別騙我。」我差點吼出聲。「是你派她來的,你心裡清楚你做過什麼。」
「託尼……」
「這不是我的名字。我叫安東尼。從來沒人叫我託尼。你可以忘記整件事情。你出的壞主意,差點害我死於非命。我一開始就不該聽你的話。我不幹了。」
我氣勢洶洶地衝出房間,沒有去乘電梯,直接從十二樓下到了底層,呼吸著室外的新鮮空氣。我不停地走,直到上了黑衣修士橋,走到半路才停下來。
我掏出手機。
我打算給我的經紀人打電話。我要告訴她,這筆交易取消。我還要給獵戶星出版社寫兩本書。還有最新一季的《戰地神探》。有太多的專案要趕。
可是……
如果我轉身離開,霍桑就會找另一位作家,那會是什麼結果?我最終會淪為書中的一個小人物,就像其他偵探小說裡的跟班。比起成為自己小說裡的真實人物,那種待遇真是前所未有的糟糕。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寫這本書。如果他們想的話,完全可以把我寫成一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換而言之,如果由我來寫這本書,就可以由我掌控。霍桑承認他找我寫書,只找過我一個人。這是我的故事。希爾達找好了出版商,這麼一想,我已經完成了一半的工作。
我仍然拿著手機。
我的拇指停在快速撥號鍵上方。
當我抵達河對岸的時候,已經想清楚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