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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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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sd?你遇到過什麼重大的打擊嗎?」

「這個……還是別提了。」我隱瞞不說,「總之,我想打鐵趁熱,去調查一下林建笙這個人。」

「人也死了,如何調查啊?」

「他的妻子李靜如還在世吧?」

阿沁翻開記事簿,說:「的確,她現在在旺角一間小吃店工作。」

「你有李靜如的資料?」

「為了這報道我做了好些資料收集工作嘛。」她得意地笑著說,「我還查到她沒再婚,現在打工的小吃店是朋友開的。死傷者索償後,她已經一貧如洗了。我可以帶你去找她,不過,你得讓我隨行採訪。」

本來我想拒絕,但一想到我沒有這六年來的記憶,而她對這案件的後續比我更清楚,我得讓她當我的指路燈。

「好吧,不過接下來的便是警務工作,你得聽從我的指示。」

「沒問題!許警長!」阿沁把手放在額前,作勢向我敬禮。

半小時後,我們來到旺角鬧市。從新界的郊區回到九龍的核心地帶,就像突然從抒情的古典鋼琴曲轉變成重金屬搖滾音樂,有點叫人難以適應,也更難叫人相信兩者正是香港這座小城市的不同面貌。

旺角是個怪異的地點,它一方面擁有媲美臺北西門町或東京原宿的年輕人潮流中心,另一方面亦擁有香港數一數二「聲色犬馬、龍蛇混雜」的砵蘭街,滿布色情場所。近年因為大型商業購物中心朗豪坊在此落成,附近租金大幅上漲,令不少「小本經營」的風月場所陸續遷離,想不到警方撲滅不熄的罪惡之都,竟然被地產商削掉一半勢力,真是諷刺。

因為區內缺乏規劃,交通繁忙,旺角展現出自由市場所能呈現的繁華,也帶來全港最嚴重的空氣汙染。旺角的人口密度是世界之最,每平方公里達十三萬人,空氣中的懸浮粒子超標兩倍,還有霓虹燈造成的光汙染、露天市集帶來的噪聲問題等,對不少外國人來說,能在這區泰然生活的市民相當不可思議。

下午一時是午飯時間,加上星期日,旺角街頭車水馬龍,人車爭路,阿沁好不容易才在山東街找到一個停車位。

「李靜如工作的店子在砵蘭街。」剛下車,阿沁便說。

「是在朗豪坊附近嗎?」我問。

「不,是近油麻地碧街那一邊。」油麻地在旺角南面,算是個較舊式的社群。

「你打算問李靜如什麼?」阿沁邊走邊問。

「不知道。」我聳聳肩。

「不知道?」阿沁站住,意外地看著我。

「不知道,」我說,「我又不是記者,不會擬好問題。調查的目的不一定是找答案,更多時候是為了找問題。」

「哦,」阿沁和我並肩而行,說,「你總有一點想法吧?」

「待會兒你別作聲,在旁邊觀看就好。還有,別把自己是記者的身份說出來,她以為你是警察的話,便由得她。一般市民不會對記者說真話。」

「那對警察便會說實話嗎?」阿沁噘噘嘴。

「如果是心裡有鬼的,也不會說。」我不懷好意地笑了笑,說,「可是我自然有方法讓對方說實話。」

我們來到一家沒有座位的小吃店,賣的是熱狗、炸魚丸、煎釀三寶之類的小吃。這家店子在兩家快餐店中間,顯得特別寒酸。也許是地緣關係,這幾家食店不如彌敦道和西洋菜街那邊擁擠,我想砵蘭街還是黃昏後才會真正熱鬧起來。小吃店只有一個顧客,他拿著一串魚丸離開後,我和阿沁便走進去。

「先生小姐要些什麼?」一個衣著樸陋、容顏憔悴的女人站在櫃檯後,以平板沒感情的聲線問道。

「請問李靜如小姐在嗎?」我把警員證放在她面前。

女人怔了一怔,表情變得很複雜,慢慢地說:「我……我便是。這位警察先生,請問有什麼事?」

雖然店子裡只有她一人,但我沒想過她便是林建笙的妻子。按年歲計算,她今年也不過三十三四罷了,可是她的皮膚和樣貌卻像個四五十歲的老女人。

「我來是為了查問有關林建笙的事情。」我斬釘截鐵地說。

「這麼多年了,該說的早說完啦!你還想我說什麼啊?我現在已夠倒霉了,你們幾時才肯放過我?建笙人也死了,我房子也沒了,錢也賠了,因為我是林建笙的老婆,結果工作也丟了,現在只能在這種小店打工,一天工作十六小時只掙得幾千塊,你還想我說什麼?」李靜如顫聲說道,像是為了壓抑怒氣。

「少廢話,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義務回答我的問題。」我把頭湊近,盯著她的雙眼道。

「你……」李靜如咬牙切齒,似是無處發洩情緒。她雙手放在桌上,不住顫抖,無名指上的銀戒指敲打著檯面,發出咔嗒咔嗒的聲音。

阿沁拉拉我的衣袖,像是叫我別逼得太緊,我向她打手勢,示意她別插手。

「李靜如小姐,」我保持著平穩的語氣說,「對你來說,林建笙犯下的事情是無妄之災,因為他個人的決定,連累你陷入今天的環境。可是,你別忘記,當年是因為你搭上鄭元達,才引起一連串事件。你的一個錯誤決定,導致了今天的結果。即使你不用為林建笙的罪行負責,你也得為你自己負責。你再不高興再不滿意,也要面對已成事實的過去。」

李靜如像是洩了氣,眼眶泛紅。

「好吧,你問吧。你是不是想問我建笙在事發前幾天有沒有什麼異樣?或者他有什麼藏匿的地點?六年前你們都不斷問這個……」

「不,我想問你,你覺得林建笙是個怎樣的人。」

「咦?」李靜如詫異地看著我,「怎樣的人?」

「就是你覺得他性格如何,為人如何之類。」

李靜如似乎沒想過警察會問這個問題,一臉狐疑。

「建笙他……脾氣暴躁嘍。那幾年他常常犯事,一點事情便動手打人,坐牢像家常便飯,每次判個兩三個月的。因為這原因他找不到長工,只能到地盤打散工,還好他死去的老爸留了個小房子給他,否則他和我只能睡天橋底。」

「你們怎認識的?」

「我十六歲時離家出走,在朋友介紹下和他認識的。不久我們便同居,我二十歲時便跟他結婚。剛結婚時還好,不過他每次打工總是不長,他老爸的遺產又吃得七七八八,我便去酒吧打工。就是那時開始吧,他越來越暴躁,我們之間的爭吵也一次比一次嚴重。我二十一歲那年他第一次因為傷人入獄,我們的關係便越來越差了。」李靜如的語氣漸漸平靜下來。

又是典型的故事。對男人來說,在妻子面前抬不起頭是最難堪的事情。林建笙的收入一定不及李靜如,妻子賺得比他多,他這種大男人一定接受不來,只能借暴力掩飾內心的不安。

「你那時便結識了鄭元達?」

「不,鄭元達是我二十六歲時的事了。」李靜如說:「鄭元達之前我也有幾個情人,建笙每次知道後也大吵大鬧,也試過向他們報復,其中一次更打斷了對方兩條肋骨,令他再次因為傷人罪入獄。真是個大爛人。」

「話雖如此,你今天仍記掛著林建笙。」

「什麼?」李靜如愕然地看著我,就連我身旁的阿沁也微微發出呼聲。

「你今天仍戴著結婚戒指。」我指了指她的左手無名指上那枚簡陋的銀戒指。

李靜如臉上一陣紅一陣白,沒說半句話。

「林建笙怎麼知道你跟鄭元達的關係?」

「他看我的手機簡訊。我一向很小心,看完鄭元達的簡訊都會刪去,可是出事前一天我忘了帶手機,而恰巧鄭元達發簡訊約我……那個,於是露餡了。」

「他應該暴跳如雷吧。」

「他……那時憤怒得要殺人的樣子。」李靜如囁嚅道。

「他傷害過你?」

「沒有,就算罵得再兇,他從來沒打過我。」李靜如忽然堅決地說,「建笙他不打女人的。」

我感到心頭一震。

「他如何找到鄭元達的住址的?」

「我在手機裡有記下他的地址,他曾趁著太太和女兒不在,邀我到他的家……」

難怪林建笙這麼火大,因為反過來想,搞不好自己的老婆也「禮尚往來」,讓鄭元達到自己的家裡幽會過。

「其實我那時跟鄭元達不是認真的……」李靜如幽幽地說,「鄭元達好像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女人,我也沒想過當他的情婦,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吧……」

這個鄭元達其貌不揚卻風流成性,或許他對女性有一套手段,把她們治得服服帖帖。

「你……有沒有替鄭元達生過孩子?」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起呂慧梅的猜測。

「當然沒有!」李靜如斬釘截鐵地說道,「有家室的人才不會這麼大意,鄭元達不會笨得留下這種麻煩。」

「林建笙有什麼朋友?」我改變話題。

「他年輕有錢時便有不少酒肉朋友,我們結婚後他好像蠻孤僻,頂多跟拳館的朋友來往。」

「拳館?」

「在油麻地的青龍拳館,不知道是打詠春還是洪拳的。他曾在那兒學拳,但後來沒學了,卻仍跟那兒的人保持聯絡。」

學過功夫的暴躁男人,難怪常常坐牢。

「你有沒有聽過他提起那兒的朋友?有沒有哪一個特別相熟?」

「我只記得一個叫‘阿閻’的名字,他提得較多。不過我沒見過那個人。」

「全名是什麼?」我掏出口袋中的記事本,寫下拳館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我抓抓頭,沒有全名比較難追查下去,但聊勝於無。

「林建笙有沒有仇人?」我問。

「如果被他打過的人都計算在內的話,太多了。」李靜如無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為了什麼事打人?」

「通常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管工對他呼喝之類。」

「那他除此之外有沒有得罪什麼人?」

「這很難說,但我覺得沒有。」

我靜默了一陣子,思考著每一個可能。

「大致上我想問的都問過了。」我對李靜如說,「你剛才說的那間拳館在哪兒?」

李靜如沒法說明地址,不過她畫了幅地圖──青龍拳館就在三個路口外。

正當我向阿沁示意離開時,李靜如從後叫住我:「警察先生。」

「怎麼了?」

「這個……請等我一下。」李靜如走進櫃檯後的休息室,一陣子後回來,手上拿著一本褐色封面的記事簿。「這是建笙的記事簿,他失蹤那天沒帶在身上,我……我想它對你有用。」

我接過記事簿,開啟一看,日期還是二〇〇三年。在不同的日期旁邊寫著工作的資料,也有約朋友會面的時間。我點點頭,收下記事簿,離開小吃店。

「她不敢說出來。」在路上,我對阿沁說。

「不敢說什麼?」她似乎對我剛才的調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說‘我相信我丈夫沒有殺人’。」

「什麼?林建笙在眾目睽睽下撞死了七個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沒有殺死鄭氏夫婦。西區的車禍,她可能認為是意外。」

「你怎麼知道?」

「因為她察覺到我的問題背後的意義,最後還給了我林建笙的記事簿。」我把那本破舊的記事簿拿出來。「她果然對丈夫餘情未了,這麼多年還帶著他的遺物。」

「你認為林建笙無辜?」阿沁的聲調提高了八度。

「不,我只是覺得當中有疑點。」我緩緩地說,「林建笙無辜的可能,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吧。相比起他是無辜的可能,我比較在意的是他有沒有共犯。」

「共犯?」

「你記得我在車上說過林建笙沒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你說他當時身上沒有刀子嘛。這又跟共犯有什麼關係?」

「如果林建笙一心要殺掉鄭元達,他衝動地拿起刀子去東成大廈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們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會被一個老頭威脅說報警而留手,他有刀子,一定遷怒面前的囂張老頭,即使不刺下去,也會拔出刀子恐嚇對方。可是他沒有這樣做,我只能推斷他當時沒有刀子,換言之他是離開東成大廈後,再去買或拿刀子,之後待半夜攀外牆到三樓殺人。這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殺人事件。我們判斷林建笙是兇手,全因為在現場找到他的指紋和腳印,可是這麼一來,就有個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預謀殺人,兇手會不會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紋?他既然有時間去準備刀子,也應該有時間去準備手套吧?」

「也許他沒想到呢?」

「對,這也有可能,所以我說他無辜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罵走後,跟朋友會合,言談間說起這事,他的朋友慫恿他去教訓鄭元達,提出利用爬外牆水管的方法半夜潛入鄭宅。這個朋友戴上手套先爬進室內,卻因為某種原因殺死了在睡房中熟睡的鄭氏夫婦,隨後而至的林建笙沒料到這一幕,知道自己脫不了嫌疑,於是慌忙逃走。林建笙沒機會向任何人提起這件事便撞車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話,那傢伙至今仍逍遙法外。」

「這……未免想得太戲劇化了吧?」

「我說過這只是猜想而已。」我攤攤手,說,「不過當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為什麼要殺死鄭元達夫婦,還要用這麼殘忍的方法對付孕婦。剛才李靜如也說,鄭元達不是她第一個情人,林建笙也曾毆打過那些男人,為什麼林建笙這一次要用刀子下殺手?我總覺得有點不合情理。」

「那麼說,你懷疑那個什麼‘阿閻’?」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調查。」我翻開林建笙的記事簿,檢視三月的日程。三月初的某幾天記錄著「開工:寶馬山地盤」「開工:北角碼頭地盤」,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後的「開工」寫得十分潦草,變得歪歪斜斜。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來整齊地寫著「光明桌球室:阿閻」,卻被圓珠筆畫掉。在三月十七日──林建笙到東成大廈犯案的同一天──同樣以歪曲的字型寫著「阿閻」。

看到「阿閻」這名字,令我有種不可思議的感覺,彷彿找到了事件的關鍵。這種不理性的判斷也許就是刑警的直覺。

「對了,」阿沁突然笑著說,「剛才你對李靜如的態度令我嚇一跳呢,今早你還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想不到你對著一個潦倒的女人說得這麼狠。‘少廢話,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義務回答我的問題’,就像電影裡的惡警似的。」

「刑警盤問不合作的證人時,最簡單的做法是放狠話,讓對方知道鬥不過自己,只能言聽計從。」我邊走邊說,「這一招通常很有效,對方投降便會從實招來。」

「如果對方還是不合作呢?」

「這個,」我握起拳頭,「還有這個。」我掀開夾克,拍了拍腰間的手槍。

阿沁吐吐舌頭。她大概以為警察都會講道理,其實對付小混混,用拳頭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緒回到記事簿中的那個名字。

「阿閻」……

我的腦海裡再次出現「既視感」。

就像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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