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氏影城……說起來,我上星期才到過這兒呢。」阿沁把車駛到賀氏電影公司附近時,喃喃自語地說。
「來採訪嗎?你又不是娛樂記者。」我問。
「不,只是載攝影師來罷了,我連門口也沒進去。記得我提過莊大森正在拍那部以東成大廈為題材的電影吧?正是賀氏投資的。娛樂組的攝影師約了他們拍攝花絮,我又碰巧約了其他人在附近做訪問,所以讓他搭便車了。總編輯常碎碎念,說交通費可省便省,我們都被他念得耳朵長繭了。」
賀氏影城位於將軍澳近郊,佔地五十萬平方尺,可說是香港最大的電影攝影棚兼製片廠。香港曾經是繼印度和美國後,全球產量第三高的電影產地,雖然自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產量下跌,但今天還是亞洲一個重要的影業基地。我放眼望過去,只見四座龐大的建築物,附近還有零星的大樓。柵欄外掛著一幅連綿不斷的布額,上面印著「賀氏影城hostudio」和那個斗大的「hos」標誌。
「待會兒讓我用記者的身份帶你進去吧。」阿沁說。
「為什麼?」我有點意外。
「影城裡有不少記者同業,我很可能會碰到他們,我的身份是瞞不了的啦。如果你向門口的警衛說是為了警務找人,其他記者又碰巧聽到,你如何向你的上司交代這次的私人調查啊?」
我沒料到阿沁想得這麼周詳。她說得對,我在這兒亂闖的話,應該很快會被上級知道──雖然我對跟同僚發生衝突視作等閒,可是如能避免,有簡單的方法不用才是蠢材吧。
「好的,那便麻煩你了。」
她指指後座,說:「後面有個箱子,你把裡面的相機拿出來,扮成攝影師吧。」
我從箱子裡拿出一臺附有大炮似的鏡頭的數碼相機,機身上有一堆按鈕,看樣子真是專業得不得了。
「這是你的嗎?看不出你還是個專業攝影師。」我出奇地問。
「不啦,」阿沁笑著說,「那只是備用的,我現在都用小巧的數碼相機。如果真的要拍重要的照片,編輯部也會派攝影師幫忙,否則的話,用這東西只像殺雞用牛刀。」
我把「巨炮」掛在胸前,戴上一頂黑色的棒球帽,看樣子倒有點像攝影師。
阿沁駛到影城的大門,門口一位魁梧的警衛伸手示意我們停下,另一位胖子警衛坐在他後方,負責控制閘門欄杆的升降。阿沁掏出記者證,交給警衛。
「您好!」阿沁堆起笑容,說,「我是《focus》的記者,這位是兼職的攝影師。我們今天來採訪莊導的新作。」
高個子警衛拿著記者證,重複審視阿沁的樣子和證件,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他一邊拿著寫字夾板記下阿沁的資料,一邊說:「最近影城的治安不太好,抱歉我們要多記錄一點資料。」
「有什麼事嗎?」阿沁問。
「最近常常有人潛進影城,雖然沒有失竊,但我們怕是色魔之類,女藝人們都很害怕……糟了,別跟人說是我說的。」警衛似乎突然記起面前的是位記者,這些小道訊息往往像雪球般越滾越大,一發不可收拾。
「放心,我又不是《橘子日報》的。」阿沁接回記者證。「對了,請問您認不認識一位叫閻志誠的特技演員?他應該是位武師,當替身的。」
警衛用圓珠筆搔搔後腦,說:「我不太清楚,員工不一定用這邊的閘門,他們通常從東門上班的。」
「是嗎……」
「喂,你們說的是不是那個阿閻啊?」胖子警衛插嘴說。
「哪個阿閻?」高個子回頭問道。
「昨天把c座三樓更衣室的存貯物櫃打凹了的那個阿閻啊。聽洪爺說當時他嚇了一跳,更衣室突然傳來砰的一聲巨響,以為是什麼炸彈爆炸了。走進去才發覺是那個阿閻獨個兒發脾氣。」
「洪爺誇大了吧?」高個子說。
「他說那個阿閻雖然沒你那麼粗壯,但猜他一拳便可以擊倒你哩。」
「洪爺說話就是愛損人……」
「抱歉,」阿沁打斷兩個警衛的拌嘴,問道,「你們說的洪爺認識閻志誠嗎?」
「洪爺是東門的老警衛,在影城打工四十年啦,他大概連跑龍套的也認得。」高個子警衛員說,「如果您要找人的話,問他比問人事部更清楚。」
「明白了,謝謝!」
欄杆升起,阿沁把車駛到大門左側遠處的車位上。她把警衛給她的泊車證放在擋風玻璃後,再掛起訪客證,我也把那個印有紅色「v」字的訪客證扣在襟領上。
「好吧,我們去問問那個洪爺,看看他認不認識閻志誠。」離開車廂後,阿沁說。
「唔,我們分頭行動好不好?」我說。
「咦?為什麼?」
「我想去影棚那邊問一問,只要找到像武師似的人,他們很可能認識同業的閻志誠。這更有效率吧。」
「這個……也對。好,我去找洪爺,二十分鐘後在那幢大樓門口等吧。」阿沁指著前方一幢白色外牆的大樓,上方寫著「e座──後期製作工程大樓」。
待阿沁走遠後,我往另一個方向前進。因為我接下來做的事情有點違規,遣開阿沁是最好的做法。
我打算搜查一下閻志誠的貯物櫃。
雖然胖子警衛沒說閻志誠打凹的是自己的貯物櫃,但以常識判斷,一個人要發洩情緒,破壞的只會是自己的東西,這樣子應該很易把它從數十個貯物櫃中找出來。
沒有搜查令,擅自檢查他人的私人物品違反警察守則,我當然不想牽連阿沁,另外,也是為了自己,我不想有第三者在場看到我的行動。
這種違規的蒐證,最糟糕的情況不是令警員革職,而是搜查到關鍵證據,卻被辯方以「違法蒐證」為由令證據失效。我沒得到當事人的同意,開啟貯物櫃、調查內裡的物品便是百分百的違法行為,可是,如果我堅稱那個貯物櫃因為某些原因,櫃門自己開啟了,我因而發現的證據便可以呈堂。這中間的處理十分微妙,雖然說這種手法不可取,但事實上我聽過好些案子是以這種違規手段才成功令犯人繩之以法的。
我毫不費力便找到c座大樓,沿著樓梯,很快找到三樓更衣室。
我輕輕推門進去,冷不防有兩個男人剛好從裡面走出來。他們正在大聲聊著哪個導演正在找編劇、哪個編劇的作品有多爛,縱使跟我迎面錯身,也沒多瞧我一眼。更衣室有兩張長木椅,兩旁和中間有四排灰色的貯物櫃,每排貯物櫃分上下兩行。
時機正好,房間裡空無一人。
我放眼望過去,第一眼便看到左方一個凹了個洞的貯物櫃門。櫃門是用鋼板所做,成年人用力敲打的確很易把它弄凹,但我面前這個凹痕,卻是一個明顯的拳頭形狀,這說明了出拳的傢伙用力之猛、速度之快。我把右手拳頭對上,跟我的右手大小差不多,看來這個閻志誠體格跟我不相上下,萬一打起來我不一定有勝算。
當我看見貯物櫃繫著的掛鎖時,就像看到幸運女神的微笑。竟然是一把密碼鎖!如果是一般用鑰匙的掛鎖,我也許要用暴力才能弄開,但密碼鎖卻有另一個方法。
坊間很多密碼鎖其實都有設計漏洞,有好些方法可以找出正確的密碼。例如按鈕式的密碼鎖,只要使用時間一久,物主經常開關的話,正確密碼的按鈕都會有點磨損,不用放大鏡也能看出來。如果是由三個轉輪組合的鎖,只要用力壓著鎖的開關,再慢慢轉動每一個轉輪,當轉到正確的數字,因為開關被用力壓著,鎖芯會稍稍卡到轉輪裡的鋼片,轉動的感覺會有點不同。這方法的誤差為前後一個數字,本來要試的數字組合從一千個暴跌至二十七個,不用五分鐘便能順利開啟。
其實很多人也知道這種鎖的破綻,不過,更多人知道這些小掛鎖只是做個樣子,沒有人會笨得放貴重的物品在使用這些掛鎖的貯物櫃裡。有心要偷竊的,用鐵撬比猜密碼快上十倍。
我面前的,正是三個數字轉輪的密碼鎖。我只花了二十秒便開啟了閻志誠的貯物櫃。當我發覺密碼是「二、七、八」或接近的數字,我不假思索地試「二八八」,一下子便開啟了。
貯物櫃裡有一件汗衫、一包乾電池、兩支圓珠筆和一個a4大小的公文袋。公文袋的左上角印著「寰宇偵探社」,我開啟一看,只有數張3r照片。
「嗒。」一聲微小的腳步聲從背後傳來。
我太大意了,沒留意有人進入更衣室。來不及逃跑,只好以靜制動。
我停下本來的動作,假裝整理貯物櫃的東西,眼角卻盯著後方。一個穿灰色外套、頭戴冷帽、挽著一個棕色背包的人走進更衣室,在我的後方揹著我坐在長椅上。
他似乎是個工作人員。他開啟自己的背包,伸手整理一下物件,弄一下衣褲,不一會兒便離開。
幸好他沒有留意我這個陌生人。
那人走後,我繼續我的蒐證。公文袋裡的照片都像是用長鏡頭偷拍的,照片背後寫了編號,可是我在公文袋裡卻找不到文字報告,我猜被閻志誠拿走了。照片一共六張,第一至三張都是街景,第四張及第五張赫然是林建笙的妻子李靜如在砵蘭街工作的小吃店──雖然沒照到李靜如本人──而第六張,霎時令我感到驚愕。
照片裡的是呂慧梅和鄭詠安。
看樣子是近期拍攝的,她們的樣子和我今天見過的沒大分別。照片中呂慧梅拖著女兒的手,從一間餐廳離開,她們顯然不知道正被人偷拍。令我吃驚的是,在人群之中,呂慧梅的頭部被人用紅色的馬克筆畫了個圓圈,就像是發現目標人物似的標記。
為什麼閻志誠有呂慧梅的照片?不,應該問,為什麼閻志誠要委託人偷拍呂慧梅?他想調查什麼?那個紅色的標記又是什麼意思?李靜如工作的小吃店也被偷拍,閻志誠到底想幹什麼?
我拿著照片,毫無章法地在思考著每一個可能。先別管李靜如,閻志誠跟呂慧梅有什麼關係?不,他們應該沒關係,就是沒關係閻志誠才要委託他人調查。所以問題是閻志誠為什麼要找呂慧梅。
──「我只記得一個叫‘阿閻’的名字。」
一種可怕的想法閃過。
我掏出林建笙的記事簿,開啟三月那一頁,再次看到那些歪歪斜斜的筆跡。雖然是很大膽的假設,但也是合理的懷疑──林建笙只是共犯,真正動手殺人的是閻志誠。
雖然現在不知道殺人動機,但閻志誠比林建笙更符合兇手的形象。林建笙跟閻志誠在事發當天相約,閻志誠很可能跟林建笙一同前往東成大廈,只是閻志誠沒有上去,說不定是他駕車載林建笙到東成大廈,他在車子裡等待。當他知道林建笙找不著鄭元達時,便提議半夜去「教訓」他們……
不對。這中間有點不妥。
如果閻志誠懂得戴手套行兇,他不會忘記吩咐林建笙也戴上手套……
萬一林建笙不知情呢?
線索像骨牌一樣,一片一片地倒下,把每一條獨立的線索連起來。如果林建笙不知情,這一切便能合理地串起來。
閻志誠很可能提出半夜入屋嚇嚇鄭氏夫婦,好讓鄭元達知道淫人妻子的後果,不過林建笙因為某些理由反對。二人分別後,閻志誠還是沉不住氣,因為「好兄弟」受辱,決定為林建笙報仇,獨立執行「懲罰」。他半夜帶著刀子,從窗戶潛進鄭宅,卻不知為何殺掉了鄭元達夫婦。或許鄭元達出言不遜,或許房間裡有某些事情惹毛了他,甚至可能是他突然發狂失控,結果鄭氏夫婦慘死。
閻志誠沿路離開後,林建笙不知情地想到類似的做法,準備攀外牆去打鄭元達一頓──說不定他本來同意閻志誠的提議,只是不想連累好兄弟,打算獨自行事。沒想到房間裡只餘下兩具屍體,他大驚逃走,卻懵然不知自己留下大量指紋和腳印。
林建笙不曾殺人,以他的記錄來看,他習慣用拳頭毆打他人,用刀刺殺不合他的個性,更遑論這種猶如屠殺的兇行。因為他在逃亡的車禍中害死多個平民,所有人才認為他是個窮兇極惡的殺人犯,可是如果反過來思考,他是因為被認為是殺人犯,失去方寸逃走時誤殺路人,這也一樣合理。事實上,事件中從來沒有直接證據指證林建笙殺人,那個看到有人攀爬外牆的流浪漢,搞不好看見的不是林建笙,而是閻志誠。
林建笙潛逃後,閻志誠才發覺林建笙當了代罪羔羊,但束手無策,他不會笨得出來承認殺人罪。也許他找到方法聯絡林建笙,或者林建笙走投無路向他求助,總之兩星期後林建笙現身西區,即閻志誠居住的地點,不小心被巡邏警員發現,最後釀成慘劇。從時間上來看,林建笙亦可能一直躲在閻志誠的家。
林建笙一死,事件便完結,沒人知道真兇是誰,也沒有人有興趣知道,因為每個人都把矛頭指向死去的林建笙,把怨氣加諸他和他妻子身上。
閻志誠又會怎樣想?
好兄弟慘死,更為自己扛下罪名,閻志誠一定不好受。然而,他不能告訴任何人,只能把真相藏在心裡。這六年來,他受過多少煎熬呢?他有多少次想公開事件呢?這隻會讓一個人的內心扭曲,猶如一棵被圍牆規限著生長的大樹,只會越長越歪,變得醜陋畸形。他大概會把恨意轉嫁到他人身上……
閻志誠要對付呂慧梅母女。
或許這結論太跳躍,但只要想到閻志誠把林建笙的死歸咎於鄭元達一家,兇手打算對遺孤不利的推測也不見得太離譜。他多年不出手是在部署和準備,或是因為某些事情阻礙了他一兩年的光陰,未能一早完成。呂慧梅母女搬離東成大廈,也許亦打亂了他的計劃。如此猜想的話,閻志誠委託偵探社調查的理由便能成立。
呂慧梅在家中工作,少與人接觸,要讓她人間蒸發比一般人容易。小安是一個小學生,只要偽造退學的理由,亦有方法處理。一九八五年在澳門發生的「八仙飯店滅門案」,兇手把餐館老闆一家九口殺害後,以員工身份繼續經營,瞞騙他人一年之久,只要不讓人懷疑,以及不讓屍體曝光,對付一個婦人和一個小孩子,非常簡單。
不管他是要殺人還是禁錮傷害,問題是,假設他已經得知呂慧梅的住處,他何時會動手?
「媽的啦!明天的通告又是凌晨三點,我已經兩天沒睡,我現在回家,睡不到五個鐘頭便要回來……」
「老陳,我們是小咖就別埋怨了,有種便辭職不幹。」
門外走廊傳來嘈雜的談話聲,把我的思路打斷,似乎有三四個人準備進來換衣服。我情急之下,只好把照片放進口袋,正要關上櫃門,卻發現門的裡面貼著一張簡單的月曆,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時間和代號,也許是工作的時間和地點。
我沒時間細看,於是一把撕下月曆,對摺塞進外套口袋。
在那群人走進來前,我關上櫃門,鎖好。走進更衣室的是三個二十至三十歲的男人,他們都穿著白色背心,其中兩個渾身溼透,不知道是因為剛演出雨天的場景,還是因為武打場面流汗沾溼。為了不引起他們的注意,我低著頭,慢慢地從他們身邊走過。他們當中好像有人瞥了我一眼,但我沒回頭,趕緊推門離開。
「啊,對不起。」我在更衣室門外差點撞到一個穿中山裝的中年男人,他微微點頭,側身走進更衣室裡。
「許警長,你怎麼這麼遲?」在e座門前,阿沁看到我便說道。
「因為有點發現,」我正要伸手把照片拿出來,說,「閻志誠他——」
「你先聽我說,」阿沁打斷了我的話,「剛才我去東門找洪爺,他碰巧走開了,我等了好一陣子他才回來。他果然認識閻志誠,還說剛剛瞧見他走過。」
「閻志誠在影城裡?」我大為詫異,這麼一來,只要先把他逮住,便不用怕呂慧梅母女遇害。
「對喔,洪爺說,剛才他經過c座,看到閻志誠穿著灰色外套……」
灰色外套?
天!是剛才那個頭戴冷帽,坐在我身後的男子!
「是那傢伙!」我撇下阿沁,往c座跑去。剛才在更衣室的那個男人便是閻志誠?那傢伙走進更衣室裡,稍為整理衣衫便離開,行為古怪。當時我只在意自己有沒有露餡,卻忽略了對方的行動──在更衣室裡沒開啟任何貯物櫃,光是開啟背包整理,這行為不正很可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