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離我們頗有些距離,鍾儀看了我一眼,大約在猜測我的心思。
找個地方說說話,在一間遠離眾人的空房子裡。一對前夜才歡好過的男女。
我先往前走去,她跟了上來。我們一時沉默,聽著風的嗚嗚聲。
這種怪異的緘默一直保持到走過三分之一的路程,鍾儀開口說:「我第一次看你的書,是在高二,我讓一個男生幫我去圖書館隨便借本閒書打發時間,結果他借了兩本,一本是幫我借的言情小說,名字已經不記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來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氣,說憑什麼你覺得我喜歡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後把你的這本書搶來看了。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書,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個字一個字地讀,翻來覆去,琢磨字裡行間的含義。然後就想,是什麼樣的人寫出這麼好看的小說。之後看到你的照片,就覺得,哈,這個男人居然還長得這麼帥。當然,其實你自己也知道,這只是粉絲眼中的偶像光環,但身為粉絲,明明知道那是光環,還是情不自禁地盯著去看,只覺得無比的耀眼。我就決定,一定要嫁個像你一樣的男人,心底裡,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該有多好。從高中到大學,這種狂熱沒有減退,反而越來越厲害,很多時候,連我自己都覺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說了。」
初說起時還有些艱澀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來,彷彿在說另一個人的事情。嘴裡說著「不必說了」,但還是多多少少講了些,比如她是怎樣探訪我筆下的地點,組織粉絲聚會,甚至建立專門的網站,搜全我小說的各個版本,排隊等我的簽名書。
「這次旅行,是一次圓夢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設,讓自己不至於在你面前過度狂熱而出醜。」
「你的心理建設很成功啊。」我說。
「成功嗎?在經過了昨晚之後?」
「昨晚是美妙的回憶。」
說話間,那間破屋已經很近了,屋子有三個門洞六個窗洞,走得這麼近卻還是讓人覺得扁平。一側的牆上用紅漆寫了幾個字,一眼看去,正中「遠征」兩個字特別明顯。
鍾儀的語速,突然加快了。
「對你的喜歡,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這讓我沒辦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時候,我討厭這樣的自己。所以這一次,也是了結。昨晚我不後悔,也很滿足,會是很好的回憶。呵,剛剛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說完這些,我們恰走到破屋中間的門洞前。
我不想說愛情不愛情的蠢話,比如我們可以試試正式開始而不是隨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緣,還從來沒誰能像鍾儀這麼主動過。
在我的小說裡,失去主動就意味著死。
「那麼現在,你想對我說什麼。還是我們往回走,我已經很餓了。」鍾儀站在破房子前問。
我沒有立刻回答,那幾個紅字是「島遠征輪」,其它的殘了,在下面有幾個淺些的字,「崑崙胎玉」,彷彿原本是家路邊的玉石店。
然後我把目光移到鍾儀的臉上。
「我脫了手套和你來一次,怎麼樣?」我裂開嘴朝她笑。
鍾儀抿起嘴,把人中繃得老長。
「開個玩笑,脫了手套我會陽萎的。」
鍾儀的表情像吞了個蒼蠅。
「進去看看吧。」我說。
我知道這不是什麼玉石店,沒有人會把玉石店開在這種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搶找死了。這樣的店,最多的是吃飯的,其次是修汽車的。所以並不是「崑崙胎玉」,而是「崑崙胎王」,汙漬讓它看起來像多了一點。上面「輪」後殘失的字,當然也只能是個「胎」了。這曾是家汽修店。
鍾儀猶豫了幾秒鐘,才拖著步子跟進來。
屋裡空空蕩蕩什麼都沒有,灰色的牆,許多地方掉了粉露出磚。地上是厚厚的風砂,一踩一個腳印。鍾儀進來時我在低頭在看自己的腳印。
我用腳把一個腳印抹掉,左右劃拉,露出地面的底色。
我來來回回地趟著,清理出一大片區域,當然不如用掃帚來得乾淨,但已經足夠讓我看出下面的血。
是大片的乾涸的血跡,看樣子當年沒經過任何沖洗。也是,這裡不通自來水,取水不便。
鍾儀也看出來了,她訥訥地問:「難道……這才是《在敦煌》?」
「對,敦煌又不僅僅是莫高窟。」
「那先前?」
我搖了搖頭,沒有回答。那自然是有用心,卻不便明說了。
鍾儀的手機響起來,她看了看,說:「他們在找我們了,要不要叫他們過來?」
我聳了聳肩,表示了無可無不可的態度。
他們過來的時候,我正圍著屋外的一根木樁子打轉。許多年過去,許多痕跡都已經雨打風吹去,也沒有像嘉峪關時有一個導遊,會解說當年的具體細節,但只憑著屋內的血漬,這根木樁,以及附近的地形,足夠讓我相信,那篇《在敦煌》裡所述的謀殺案,就和《在嘉峪關》一樣,是真實發生過的。
「來之前,我以為和那老師同行,會豐富很多西域的知識,卻沒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謀殺之旅。」陳愛玲說。
「哦,你猜到了?剛才鍾儀在電話裡可沒說。」我衝她笑了笑。
「從昨天的戲臺,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這間沒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話,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師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為了吃那家的大盤雞吧。不過別和石窟裡那樣,只說一半,那可難熬得很啊。」
「對呀,別藏頭露尾的。」
我當然聽得出範思聰這是拐著彎兒在罵我,實際上,這正是我想要達到的效果。
現在唯一讓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陳愛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說多少。這裡發生過的事情,從某種程度上說,比戲臺的謀殺案對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說更冷血更殘酷嗎?」鍾儀問。
「面對死亡時,所有的東西都呈現出它們的本來面目,不管是冷血、殘酷又或是變態的人性,呵,它們本就如此,赤裸、真實。」
這番人生哲理把他們說得有點發愣,我微微一笑,然後說:「嗯哼,你說得對,就是更冷血更殘酷。我就好這一口。」
「冬夜,無雪,無雨,有風。那人開了一輛車,看清楚是什麼車的人,都已經死了。」
我開始講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寫這篇小說的人,當然也並不清楚在那個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就和《在嘉峪關》一樣,不過是收集了些當地人知道的線索,或者公安的調查情況,再加點想象,復原而成。
而我在講述的時候,又儘可能地把寫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將最真實的一面還原出來。這並不困難,作為一個懸疑小說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藝術加工。
還是我真的知道?這樣的念頭忽然出現在腦子裡。呵,我不禁為自己的無稽想法失笑起來。
「你在笑什麼,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鍾儀問。
我擺了擺手,收斂了笑容,繼續描繪那個夜晚。
雖然沒有人看清楚那輛車,但必然有一輛車。在如此荒涼的地方,深夜裡,修車是最容易騙開修車店門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騙,也許車真的壞了。
那晚這兒本有三個活物,一條草狗,一對修車的父女。
夜裡,這兒的狗該是不拴的,但或許它嗅出了危險,對著那個車主大吠起來,所以主人在修車的時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樁上。
它是第一個死的。
死的乾淨利落,一刀斷喉。那時車該快修好了,狗或許正大聲叫著,把鏈子繃得筆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撲擊不到的位置,拔出刀來一揮。氣管被割開,狗吠聲驀然斷絕。狗的牙和爪上沒有檢出特別的東西,也就是說,這一刀沒有付出任何代價。狠且準,狗固然是被栓著的,要做到這一點也不容易,至少,那個人非常冷靜。
然後是修車的父親。狗突然不叫了,這是個突兀的訊號,無論如何他該過去看一眼,甚至那個人會主動喊起來,說狗怎麼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個人……對,父親還在修車,最先來看的,是女兒。用刀逼住了女兒,就等於控制了父親。
父親被叫過來,和女兒對換,他也許叫嚷著,兄弟好好說話,要什麼都給你。然後,他的肋下就被刺了一刀。這一刀讓他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但一時又不得死。控制了父親,也等於控制了女兒。那個人把父女縛綁在房間裡,就是至今地上還有血跡的那間,這是父親的血。他生起火後,才又把兩人從屋裡拖出來。
小張大盤雞前的公路,那時已經修好,是主路,汽修店前的路正在漸漸廢棄,過往的車輛日漸稀少。尤其是在夜裡,少有車輛會選擇打這兒通過。但在那幾小時裡,終歸還是有車過的。那名在事發第三天被公安找到的司機說,當時屋子的背面有火光,想必是生了堆火,風裡有嗚嗚的鬼哭,他當然沒敢停下,加著油門過去了。從反光鏡裡瞥見屋後像是藏了輛車,確切地說,他是看見了火光映出的車的影子。他沒來得及細看,也沒敢細看。
嗚嗚的鬼哭,是父親和女兒的嚎叫,嘴裡塞了破布,再怎麼淒厲地嚎,也只能是這樣的嗚咽。
那司機沒見到火堆前發生的事情,他沒停下,其實是正確的決定。第二天公安到達慘案現場,最初時以為夜裡被狼破壞過,這當然也沒錯,附近有狼,在一切結束之後,順著血腥味就來了。只是現場的那些碎肉,最終被確認,並不完全是狼撕碎的。
那人生起了火,父親被綁了手腳,倒在地上,血不停地從傷口流出來。他本已彌留,這個世界正越來越冷,越來越遠,但劇烈的疼痛又把他暫時拉了回來。
那人在割他的肉,一條一縷。
我注意到陳愛玲又開始抽菸了。這些天來的第二次。
她是唯一沒有看著我的人,眼睛往地上看,像是在聽著,又像是在想著其它某件事情。
當然,我想她一定是在聽著的,沒人能在這種時候分神,除非她早已知道這宗案子。
在女兒的面前割著父親的肉。這是何等的殘酷。
他的手法十分精巧,這使得父親死亡的時刻延後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這樣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吃了肉,我也不會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這三處地方,最後被剮得處處白骨,後來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時候,父親已經不成人形。
也許是殺人者太過投入到這場變態的遊戲裡,女兒終於尋到了機會逃跑。她穿過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沒能活下來,在這沒有燈的路上攔車是很危險的,並且也沒有司機敢停下來。警察最終沒有搞清她是被哪輛車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經過的車輛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終於有車在屍體前停下時,她已經失去了人的形狀,不知被輾壓過多少次。
「我想你們對割肉之類的細節未必感興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細,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關於這宗案件的大致情況就是這樣,和嘉峪關戲臺案一樣,至今未破。沒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動機。戲臺案可以根據種種跡象認為殺人者是在復仇,但在這裡發生的案子裡,殺人的手段更殘酷,但是動機卻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還是您也一樣找不到?」陳愛玲忽然開口問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著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裡有一種渴望,一種期盼。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種情緒。
她在期待我能把這案子破了嗎,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東西,而生命最絢爛的時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賞,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惡之花,卻不是誰都有膽量直視。為什麼懸疑小說有這麼多的讀者,因為它提供了一種間接的安全的方式來釋放死亡的誘惑。直面它太危險,那需要一顆赤裸的心,當然在一般語義裡,那意味著極端變態的心靈。所以,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殺死一個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財富。但對少數人來說,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動機。好比一個人看到美食時的吞嚥口水,不是因為餓,僅僅是他想吃。」
「你是說,殺人者的動機就是殺人,因為他喜歡殺人?」
「是的,實際上,我的小說裡也會有這樣的謀殺案。這是最難以偵破的,因為傳統動機的缺失,這樣的殺手殺人,多半隻是興之所致。死亡本身能給他帶來愉悅。對比這宗,難道不是這樣嗎,一切跡象,都顯示他是突然起意。可能是看見了女兒,可能是看見了狗,可能是夜空的月亮,也可能是腦袋裡臆想出的一個形象,讓他忽然之間抵抗不了殺人的誘惑,選擇動手。並不是說,因為沒有抓到人,搞不清動機,我就說他沒動機,就是喜歡殺人。而是之後他做的事情,也符合一個沉溺於殺人本身快感的殺手的軌跡。」
陳愛玲狠狠地抽菸,她這時開始看我了,很認真地看著我。
「所有此類殺手都是鎮定冷靜的,他們的神經就像是鋼絲,這讓他們有足夠的心理承受力遊走在危險之間,並享受其快感。他以殺狗開局,然後用換人質的方式,最終控制住了父女二人。而他也沒有忘記把車停在一個隱蔽的地方,以免被過路車看見。這說明他是想到會有車路過的,但他還是選擇了在露天在野外,並且把這次死亡延展出一個極漫長的過程。這矛盾嗎,不,這符合他的心理邏輯。他認為一般情況下,沒人會停車繞到屋後看看是誰在生火,同時也做好了意外情況發生時殺死目擊者的準備。而這種‘也許會被發現’的危險,更刺激了他腎上腺素的分泌,令他分外陶醉。就像我剛才說的,遊走在危險之間,在雷區裡跳舞。這只是第一道佐料。」
想象那名殺手的狀態,讓我也不禁吞嚥了一下口水。不管我寫出過多少變態的謀殺故事,但看,生活永遠是老師。
「第二道佐料,是在女兒的面前殺死父親。父親是因為女兒才甘心受脅迫,而女兒也是因為父親才不能獨自逃走。我不知道具體的情況,但我相信他一定營造出了上述的情境,這是多麼糾結多麼有張力的情境啊。而用上了這兩道佐料的主菜是什麼呢,一場漫長的凌遲!只有一個享受過程本身的人,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啊。」
「你居然用佐料和主菜來形容這樣的事情,真是……」範思聰小臉發白。
「噁心,殘忍?你想說哪樣?一個優秀的刑警,必須學會用罪犯的頭腦思考,而一名傑出的懸疑小說家,更是得把這當成看家的本事。當然,你們這些吃蛋的人,大可不必管下蛋的雞是什麼樣的。說到雞,我倒餓了,行了,我們回去吧,大盤雞也該做好了。」
穿越戈壁灘的這一小段行程,變得很沉默,只有呼呼的風聲。快到公路的時候,鍾儀說:「我總覺得,你還藏著什麼沒說出來。」
我嘿嘿嘿嘿地笑起來,笑聲夾在風裡,撕碎了四散而去,我分明地瞧見走在前面的範思聰後脖子一縮。這天這地讓我不由地暢意起來,只是我的這種暢意,別人看來,大概是十分怪異吧。
「你真的是瞭解我,一直憋著,也難受得很。其實我對故事的結束有些小小的不同意見,我剛才說的,應該算是官方版,我相信,代表了當地警察的意見。」
他們都停下來看我。
「有的時候,真的難以想象,那些整天和殺人犯打交道的刑警,對殺手的心理把握卻時常要出偏差。關於女兒的死,呵,變態殺手先生已經充分展示了他的控場能力,沒人能生來如此,即使有天賦……」
我在說到「天賦」的時候,他們的臉多少都抽動了一下。
「即使有天賦,沒經過幾條人命也發掘不出來。這樣的人行事冷靜細緻周密,過往的殺人經驗也讓他不會犯下低階錯誤,所以,那名女兒是怎麼逃離他的掌控,最後被撞死在這條路上的呢。」
「難道她不是被撞死的?」陳愛玲問。
「我想她是被撞死的,但第一個撞她的,不會是過路的司機,也不是在這條路上。如果我們延續之前的邏輯,當父親終於死去,輪到女兒的時候,那個人會怎麼做?難道一刀捅死她嗎,不不,太簡單,他盡興了嗎,也許他還沒有玩夠。他選擇哪種新玩法,當然很難判斷,可是既然警方判定女兒是被車撞死的,假設他們的法醫沒犯什麼低階錯誤,那麼,我就會猜,那殺手是固意把女兒放跑,然後再開車撞上去。給她一個希望,再親手掐滅。這是很多殺人者愛玩的遊戲啊。想象一下,那女兒本來已經腿軟,得了個機會,卻根本跑不快,車子的轟鳴聲突然在身後響起,車燈打到最亮,一片能照瞎人眼的光明,一條踉踉蹌蹌的人影,他故意壓著速度,慢慢地,慢慢地,直到她體力漸漸耗盡,才一腳油門。」
這描述很有畫面感,是因為我在說的時候,心裡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景,如果我是殺手,會覺得何等的華麗。變態而有張力,殘忍而美麗。
「那為什麼他在撞死人之後,要把屍體搬到另一條路上,偽造現場呢?」其它人還噎著的時候,鍾儀最早緩過來,問道。
「我想,這是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露了一個破綻。如果他就放著女兒的屍體不管的話,會為警方提供一條線索,如果警察足夠聰明的話。」
「線索?」
所有人,包括袁野,都皺起眉頭,苦思我所說的線索是什麼。
「別想了,耽誤吃飯時間。我猜,那女兒很可能是被撞死在汽修店前的那條路上的,一個人在驚慌失措時,往往會犯錯,就算眼前有千百條路千百個選擇,她也只看得見最蠢的那一個,極可能就這樣順著路盡力往前跑。但作為一個冷靜的殺手,在遊戲前應該想到了各種可能性,確保可以殺死她。哈,我這麼說,你們是不是還沒猜到?」
沉默,點頭,聳肩。
「我是說,那個殺手應該考慮過被害人翻下路基跑進戈壁灘的可能性。如果公安能想到這一點,那麼他就能順利推斷出,殺手開的是一輛越野車。」
「噢,對哦。」
「所以殺手繞了一個大圈子,把屍體放到另一條路上,一晚上下來,被壓了不知多少回,這個破綻,就被很好地掩蓋了。」
陳愛玲吐了口煙霧,說:「但還是被你看出來了。」
「這沒關係,因為公安沒看出來。」
「如果當時你參加破案的話,一切就不同了吧。」
「的確,但沒有如果。時過境遷,就和戲臺人頭一樣,知道了去向,也再抓不到人了。我甚至敢確定,那一定是輛很特別的越野車,不常見,非常好認,所以他才如此費心思掩蓋。開一輛好車獨自遊疆,這些條件一確定,周邊的關卡一攔,立刻就能把人抓住。以那個人的心態,殺了兩個人,多半不當回事,反倒興致更濃,該幹什麼還幹什麼,不會改變原來的行程。」
周圍響起幾聲嘆息。
「行了,吃飯去吧,我餓得很了。」我說。
「這還怎麼有胃口呢。」類似的哀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