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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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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關心她,也許只不過像父親對兒女的那種關心一樣。

可是葛病已睜開眼睛,正在凝視著她。

他的臉更紅,眼晴裡也彷彿有火焰在燃燒著,這種火焰已使得他失去了平時的冷漠與鎮定。

他已漸漸無法控制自己的理智。

丁靈琳竟不由自主避開了他的目光,競不敢再去看他。

葛病忽然笑了笑,笑得很淒涼,道:「我已是個老頭子,我們的年紀實在相差大多了,否則……」

否則怎麼樣?他沒有說下去,也不必再問下去。

丁靈琳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已明白了他的感情。

老人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去愛別人的權利。

老人也和年輕人一樣,是有感情的,有時他們的情感甚至比年輕人更真摯,更深刻,因為他們已瞭解這種感情的可貴,因為他們對這種感情已有患得患失之心,還沒有得到時,已唯恐它會失去。

可是葛病畢竟不是平凡的人,畢竟還沒有完全失去理智。

所以他只嘆息了一聲,淡淡道:「不管怎麼樣,你都不必為我擔心,我剛才還說過,我既然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我的死活跟別人根本完全沒有關係。」

——可是跟我有關係——丁靈琳心裡被刺得更深。

若不是為她,他根本不會死:若不是因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麼會跟她沒有關係,她怎麼能看著他死?可是她又有什麼法子能救他呢?

——一個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這些話彷彿忽然又在丁靈琳耳邊響起,她知道他現在並不想活下去,他已是個老人,他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甚至連心裡的感情,都不敢對人說出來。

你若是他,你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闔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為什麼要我走?」

「因為我不喜歡別人看見我死時的樣子。」

葛病的身子已開始痙攣,顯然在勉強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靈琳用力握緊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決心會改變一樣的。

「我不走!」她忽然大聲道:「絕不走。」

「為什麼?」

丁靈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為我要嫁給你。」

葛病霍然張開了眼睛,吃驚地看著她:「你說什麼?」

「我說我要嫁給你,一定要嫁給你。」她真的又下了決心。

在這一瞬間,她已忘記了郭定,忘了葉開,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這一瞬間,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絕不能就這麼樣看著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給一隻豬,一條狗,她也會毫不考慮就答應。她本就是個情感豐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顧一切的。別人欺負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會忘記,可是你只要對她有一點好處,她就會永遠記在心裡。

她做的事也許很糊塗,甚至很荒謬,但她卻絕對是個可愛的人,因為她有一顆絕對善良的心。

「你要嫁給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帶著三分辛酸,三分感激,還有三分是什麼?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不是個十分清楚的人。

丁靈琳跳起來,她忽然發現這裡唯一亮著的燈火,就是那對龍鳳花燭。這本是為她和郭定而準備的,就在這對龍鳳花燭前,郭定穿著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現在,這對花燭還沒有燃盡,她卻已要嫁給另外一個人。

若是別人要做這種事,無論誰都會認為這個人是個荒唐無情的瘋子。可是丁靈琳不是別人,無論誰對她都只有憐憫和同情,因為她這麼做,不是無情,而是有情,不是報復,而是犧牲,她不惜犧牲自己一生的幸福,為的只要報答別人對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實在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法子能救葛病。

這法子當然並不一定有效,這種想法也很荒謬幼稚。可是一個人若是肯犧牲自己,去救別人,那麼她做的事無論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為這種犧牲才是真正的犧牲,才是別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第二十四章悲歡離合

花燭已將燃盡,燭淚還未乾。

燭淚一定要等到蠟燭己成灰時才會幹,蠟燭寧願自己被燒成灰。

也只為了照亮別人。

這種做法豈非也很愚蠢?

但人們若是肯多做幾件這種愚蠢的事,這世界豈非更輝煌燦爛?

丁靈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燭前,柔聲道:「現在我就要嫁給你,做你的妻子,終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著她,一雙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臉上的笑容,也已變得安詳恬靜。

丁靈琳淚痕未乾的臉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現在他已有了家,有了親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著淚笑道:「這裡雖然沒有喜官,但我們卻一樣還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們兩個人願意,有沒有別人做見證都一樣。」

這並不是兒戲,更不算荒唐,因為她的確是真心誠意的。

葛病慢漫地點了點頭,目中帶著種異樣的光采看著她,看著面前的花燭。

能和自己喜愛的女子結合,豈非正是每個男人最大的願望。

他微笑著:「我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這麼樣一天……我本來以為我永遠不會有這麼樣一天了,可是現在……」

現在他終於達成了他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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