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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死神的猜字遊戲_Chapter 12 緊緊尾隨的福特(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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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2緊緊尾隨的福特

如果換作平時,我每次夜間出去後都會心滿意足好幾天,可是麥格雷戈匆匆退出舞臺後的第二天早晨,我依然興奮不已,心中充滿了期待。我非常想找到那位腳穿紅色牛仔靴的攝影師,將他徹底打發掉。我屬於那種乾淨徹底的惡魔,絕不喜歡半途而廢。一想到這世界上居然有人穿著那種滑稽可笑的靴子到處轉悠,手中還握著一架目睹了太多事情的相機,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蹤那些腳印,完成我計劃中的第二部分。

也許我在對付麥格雷戈時過於草率,我應該再多給他一點兒時間,多給他一點兒鼓勵,他或許會把一切和盤托出。可我當時覺得自己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查詢出來——每當黑夜行者掌握方向盤時,我相信沒有我辦不到的事。儘管到目前為止一切正常,但這次的處境有些尷尬,我必須獨自查詢到這位穿靴子的先生。

我在前一次調查時發現,除了偶爾晚上駕著遊艇出海外,麥格雷戈的社交生活非常有限。他加入了幾個行業組織,這對於從事房地產這一行的人來說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沒有發現任何人與他交往密切。我還知道他沒有犯罪記錄,因而也就沒有案卷可以翻閱,當然也就無法查詢出他的同夥。他離婚時的法庭記錄只有簡單的「無法調和的分歧」,其餘的只能由我發揮想象力了。

我恰好在這一點上走入了死衚衕。麥格雷戈屬於那種獨來獨往的人,儘管我將他徹底研究了一番,仍然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以表明他有朋友、伴侶、約會物件、同事或密友。他從不在晚上與朋友聚會——除了那些小朋友外,他根本沒有朋友。他既不是什麼教友會的成員,也不是慈善互助會會員;既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也不去參加每週舉行一次的方塊舞舞會——這本來能解釋那雙靴子的來歷。不,什麼都沒有,只有那些上面露出了那雙愚蠢的鞋尖的照片。

那麼這位穿牛仔靴的傢伙究竟是誰?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只有一個地方能找到答案,而且行動要快,要趕在有人發現麥格雷戈失蹤之前採取行動。我聽到遠處傳來了隆隆的雷聲,驚訝地瞥了一眼牆上的掛鐘。果然,已經是下午兩點一刻了,正是每天午後雷陣雨開始的時候。我在苦思冥想中錯過了午餐時間,這可不是我的作風。

不過,這場雷陣雨可以再次給我提供掩護,我也可以在回來的路上停車買點兒吃的。於是,我興奮地制訂好了下一步行動的巧妙計劃,走到停車場,鑽進汽車,向南疾馳而去。

當我趕到馬西森·哈莫克碼頭時,天已經開始下雨。我再次穿上那件黃色防水外套,沿著小道一路跑向麥格雷戈的遊艇。

我又一次輕鬆地開了鎖,溜進了船艙。我前一次上這條遊艇是為了尋找證據來證明麥格雷戈是個戀童癖,這次卻是為了尋找比較微妙的東西,尋找能夠提供麥格雷戈那位攝影朋友身份的小線索。

反正得從什麼地方著手,所以我又下到了他們睡覺的地方。我開啟有小暗格的那個抽屜,重新翻看那些照片。我這次既檢視照片的正面,也檢視照片的背面。數碼照片大大增加了偵查的難度,照片上沒有任何痕跡,而且也沒有上面印有序列號、可以追蹤的空膠捲盒。世界上再笨的人也能輕輕鬆鬆地將照片下載到硬碟中,隨時將它們列印出來,更不用說某個對鞋子有著如此噁心愛好的傢伙了。

我關上抽屜,開始查詢其他地方,可這裡的一切我上次都已經翻了個遍。我不免有些洩氣,來到了遊艇上面一層的主船艙中。這裡也有幾個抽屜,我開始翻找起來。又是錄影帶、塑膠玩偶、塑膠帶,都是我已經看到過的東西,沒有一樣能夠給我提供任何線索。我將那些塑膠帶一一取了出來,心想或許應該讓這些東西物盡其用。我漫不經心地拿出了最後一卷塑膠帶。

我找到了。

光有本事還不夠,還得靠運氣。即使是一百萬年,我也想不到會有這樣好的運氣。這卷塑膠帶的底部粘著一小片紙,上面寫著「雷克爾」,名字下面還有一個電話號碼。

當然,誰也無法保證雷克爾就是那位穿紅靴子的牛仔,甚至都無法保證這是個人名。這可能是負責船上管道的承包商的名字。可不管怎麼說,這更像是一個可以讓我著手的線索,我現在必須趕在雷陣雨過去之前下船。我將那張紙片塞進口袋,扣好防水服的紐扣,悄悄溜下游艇,重新回到了小道上。

也許是與麥格雷戈一起度過的這個夜晚仍然讓我意猶未盡,我還沉浸在欣喜若狂的狀態中,開車回家時居然哼起了菲利普·葛拉斯的音樂劇《屋頂上的一千架飛機》(1000airplanesontheroof)中一首容易上口的曲子。美好生活的要旨是既完成了引以為豪的事又有值得期待的目標,而我此刻兩者皆有。做我這樣的人多麼幸福啊!

可惜我的這種好心情沒有持續太久。在老刀匠路拐進勒瓊大道時,我習慣性地瞥了一眼後視鏡,立刻驚呆了。

我的身後有一輛褐紫色的福特金牛,車頭幾乎碰到我的車尾。這很像邁阿密戴德縣警察局為便衣警察大量配備的那種車。

這絕對不是件好事。雖說巡邏車可能會無緣無故地跟著你,但如果有人駕駛一輛統一排程的公務車,那這個人顯然有某種目的,這個目的就是要告訴我,我被盯上了。如果真是這樣,那對方的計策非常完美。他的風擋玻璃很晃眼,我無法看清是誰在開車,但我突然覺得自己必須知道那輛車跟蹤了我多久,車上的人是誰,他目睹了多少。

我拐進旁邊一條小街,將車停到路旁,那輛福特金牛停在了我的車後。起初什麼事也沒有發生,我們倆坐在各自的車上,等待著。他會逮捕我嗎?如果有人從碼頭開始就一直在跟蹤我,這對於精力過於充沛的德克斯特來說可不是件好事。麥格雷戈失蹤的事遲早會被人發現,哪怕是走走過場的調查都會發現他的遊艇,有人會去看看遊艇是否還在,然後德克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上過這條遊艇這一點就會變得意義非凡。

正是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才會變成警方成功破案的關鍵。警察往往會尋找這種看似可笑的巧合,而且一旦發現,就會認真對待多次碰巧出現在微妙場合的人。哪怕這個人是警察,而且臉上掛著迷人的燦爛笑容。

我無計可施,只能下車虛張聲勢地嚇唬一下對方:弄清楚是誰在跟蹤我,為什麼跟蹤我,然後讓對方明白這種愚蠢的行為只是在浪費時間。我擺出一副咄咄逼人的面孔,下了車,快步走到福特金牛跟前。車窗搖了下來,裡面露出了多克斯警官那張時時刻刻帶著怒容的臉,活像用烏木刻成的某個凶神的雕像。

「你最近怎麼常常大白天丟下工作不幹?」他問,說話的聲音雖然平淡,但仍然成功地傳達給我這樣一種印象,我無論說什麼都是在騙他,他恨不得因此揍我一頓。

「嘿,原來是多克斯警官!」我樂呵呵地說,「真是太巧了,你在這兒幹什麼?」

「你有什麼事比上班還重要嗎?」他說。看樣子他對繼續這場對話毫無興趣,於是我聳了聳肩。面對那些不善言談而且顯然無意與你聊天的人,順其自然始終是比較簡單的辦法。

「我……嗯……我要辦一些私事。」我說。我承認這個藉口非常站不住腳,可多克斯這種人喜歡問一些令人難以回答的問題,而且常常不懷好意。我一時啞口無言,更不用說想出什麼聰明的話來搪塞他了。

他盯著我看了漫長的幾秒鐘,那神情活像一頭餓了幾天的美國鬥牛犬在盯著一塊生肉。「私事。」他眼睛都沒有眨一下,這個詞從他嘴裡說出來顯得更加愚蠢。

「沒錯。」我說。

「你的牙醫在蓋布林斯區。」他說。

「嗯……」

「你的醫生在阿拉梅達。你沒有律師,妹妹還在上班,」他說,「還有什麼私事我沒有提到?」

「其實,我……我……」聽到自己結結巴巴地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多克斯只是望著我,彷彿在求我狼狽逃竄,好讓他練一練打移動靶的技術。

「真好笑,」他終於開口說道,「我在這裡也要辦些私事。」

「是嗎?」我說,聽到自己終於能說出人話來,我如釋重負,「是些什麼私事,警官?」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說實在的,我寧願他猛地跳下車來咬我一口。「我在監視你。」他說。他任由我將他那亮閃閃的牙齒欣賞了片刻,然後重新搖上車窗,像咧嘴而笑的柴郡貓一樣消失在了茶色車窗玻璃後。

我站在那裡,身上穿著時髦的防水外套,心中想著雷克爾以及他那雙紅色的靴子正從我的手中慢慢溜走,我覺得這真是太糟糕了,我實在想不起比這更糟糕的事。我上了車,發動引擎,冒著大雨將車開回了家。

我非常瞭解多克斯警官,知道他這樣做絕對不是下雨天心血來潮。如果他在監視我,那麼他會一直監視下去,直到逮著我幹壞事,或者他無法再監視我為止。當然,我隨便就能想出幾個鬼點子來打消他對我的興趣,只是這些點子都屬於徹底解決問題型的,而我雖說沒有什麼良知,卻也有一套非常明確的做人原則,與良知相差無幾。

我早就知道多克斯警官早晚會出手製止我的業餘愛好,我也早就想過萬一他插手的話我該怎麼辦。我想到的最好辦法是先等等看。

你說什麼?你可能會問,而且你完全有權這樣問。我們真的能對顯而易見的答案置之不理嗎?說到底,雖然多克斯身強力壯,而且能置人於死地,但黑夜行者在這方面比多克斯更勝一籌,一旦他掌握了方向盤,誰也不是他的對手。也許就這一次……

「不行。」那輕柔的聲音在我耳旁低聲說道。

「你好,哈里。為什麼不行?」這個問題剛一齣口,我就想起了他教我時的情景。

「凡事都得有規矩,德克斯特。」哈里曾經說過。

「規矩,老爸?」

那是我的十六歲生日。從來沒有多少人來參加我的生日聚會,因為我當時還沒有學會討人喜歡,也沒有學會與人稱兄道弟,即使我不迴避那些嘴角流著口水的同齡人,他們通常也會躲著我。整個少年期,我就像一隻牧羊犬,穿行在一群又髒又蠢的綿羊當中。打那以後,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比方說,十六歲的我還沒有到惡習難改的地步,可人們真的是無可救藥。

因此,我的十六歲生日沒有興師動眾地操辦。我的養母多麗絲剛剛死於癌症,但我養父的女兒德博拉還是給我烤了一個蛋糕,哈里則送給我一根新漁竿。我吹滅了蠟燭,我們吃了蛋糕,然後哈里帶我來到了後院。我們當時住在椰樹林區,房子不大,後院磚砌的燒烤爐旁有張紅松木野餐桌,是哈里親手做的。他在桌旁坐下後,示意我也坐下。

「我說,德克斯特,」他說,「十六歲,快要長大成人了。」

我當時吃不準那是什麼意思——我?長大成人?變成人?哈里那藍色的眼睛彷彿要將我看穿。「你對女孩感興趣嗎?」他問我。

「嗯……你指哪方面?」我說。

「親吻啦,擁抱啦,做愛啦,你知道我說什麼。」

一想到這些,我的腦子就開始發暈,彷彿有一隻冰冷、漆黑的腳在我的腦子裡亂踢。「沒有……嗯……沒有……我……嗯……」我說,即使在當時我也算比較能說會道,「沒有那種事。」

哈里點點頭,彷彿我言之有理。「也沒有和男孩在一起鬼混。」他說。我只是搖搖頭。哈里低頭看著餐桌,然後回頭望著屋子。「我滿十六歲時,我父親帶我去找了個妓女。」他搖搖頭,臉上浮現出一絲笑容

,「整整十年後我才緩過來。」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做愛對我來說完全是陌生的事,而且還要為此付錢,真是的,這太過分了。我幾乎帶著驚恐的表情望著哈里,他笑了笑。

「不會的,」哈里說,「我不會帶你去幹這種荒唐事,那根漁竿或許對你更有用。」他慢慢搖搖頭,將目光轉向了別處,遠離面前的野餐桌,越過院子,向街上望去,「或者一把片魚刀。」

「是啊。」我說,儘量掩飾著心中的慾望。

他又說:「我們倆都知道你想要什麼,可你現在還沒有準備好。」

我和哈里兩年前有過一次難忘的露營經歷,他在那次旅程中第一次和我談到了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打那以後,我們就一直在為我做著準備,用哈里的話來說,是讓我「擺正方向」。我這個頭腦發熱、人工培育出來的青年巴不得立刻開始我那幸福的事業,可哈里讓我不要著急,因為哈里對一切都瞭如指掌。

「我會小心的。」我說。

「可這還不夠,」他說,「德克斯特,幹什麼都得有規矩,正是這一點讓你與眾不同。」

「與人打成一片,」我說,「活兒要做得乾淨徹底,不冒險行事。」

哈里搖搖頭。「更重要的是,你在動手前必須確定這個人真的是罪大惡極。我都說不清究竟有多少次我知道一個人有罪卻仍然只能放他一馬。讓那狗雜種望著你,衝著你假笑,你和他心裡都很清楚,可你還得為他開門,讓他出去……」他咬緊牙關,一隻拳頭砸在野餐桌上,「雖說沒有必要,可是你必須有確鑿證據,一定得有,德克斯特。即使有十足的把握……」他舉起一隻手,掌心對著我,「你也必須有證據。謝天謝地,這種證據不必出現在法庭上。」他微微苦笑了一下,「否則你什麼也幹不成。可你需要證據,德克斯特。這是最重要的一點。」他用指關節輕輕敲著桌子,「你得有證據,而且即使是這樣……」

他一反常態地停了下來,我等待著,知道他要說的話難以啟齒。「有時候,即使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即使他們真的罪有應得,你還得放他們一馬。比方說,他們可能太……令人矚目。如果會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你也只能放手。」

像往常一樣,哈里總是能給我答案。每當我無法肯定時,總能聽到哈里在我耳邊輕聲細語。雖說我可以肯定,但我沒有證據證明多克斯除了脾氣暴戾、行事詭秘外還有其他惡行,而將一名警察大卸八塊必然會在這座城市裡引起公憤。在拉戈塔警探最近遭遇不測之後,如果又有警察遇害,警方的高層必然會高度重視。

哪怕再有必要解決掉多克斯,我現在也是束手無策。

我待在簡陋的家中,氣惱地走來走去,每次向窗外張望,總能看到那輛福特金牛停在馬路對面。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僅僅一小時前我還那麼興奮地打著如意算盤。德克斯特能出來玩兒嗎?哎呀,不行,親愛的黑夜行者。德克斯特現在處於暫停時段。

不過,即使這樣被困在自己家中,我還是能幹些有意義的事。我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皺巴巴的紙,也就是我在麥格雷戈遊艇上找到的那張字條,將它撫平,原先粘在字條的塑膠帶上的膠水現在粘到了我的手上。「雷克爾」外加一個電話號碼,足以讓我在電腦上查詢出來,我只花了幾分鐘時間就有了結果。

這是一個手機號碼,機主叫史蒂夫·雷克爾,住在椰樹林區的泰格特爾街。我又進行了反覆核查,結果發現這位雷克爾先生是位專業攝影師。當然,這可能純粹是巧合。我相信這世上有許多名叫雷克爾的攝影師。我翻了一下黃頁電話號碼簿,發現這位雷克爾先生有自己的專長。他在黃頁上登了一則小廣告:「記住他們現在的樣子。」

雷克爾專門從事兒童攝影。

巧合這種理論恐怕得靠邊站了。

黑夜行者動了一下,會意地笑了笑,而我則迫不及待地開始計劃,準備去泰格特爾街看一眼。其實那地方離我這裡不遠,我現在就可以開車過去,然後——

然後讓多克斯警官盯梢,讓他在德克斯特身上玩貓捉老鼠的遊戲。真是太妙了,老夥計。一旦雷克爾某天突然消失,這倒是可以替多克斯省去大量枯燥的調查工作。他可以繞過所有的繁文縟節,直接來抓我。

按照現在這種速度,雷克爾究竟什麼時候才能消失?一個值得嘗試的目標近在咫尺,我卻被困在這裡寸步難行,這真是太令人懊惱了。幾個小時過去了,多克斯的車仍然停在街對面,而我仍然在原地踏步。怎麼辦?好的一面是,多克斯顯然沒有發現足夠的證據,除了跟蹤監視我之外無法採取其他行動。不好的一面是,如果他繼續跟蹤我,我只能夾著尾巴做人,繼續規規矩矩地當我的法醫。這絕對不行。我感到了一絲壓力,不僅來自黑夜行者,而且來自時鐘。我必須趕緊找到一些證據,證明雷克爾就是那位替麥格雷戈拍照的攝影師;如果真是他,我還得趕緊與他好好聊聊。一旦意識到麥格雷戈已經踏上不歸路,他很可能逃之夭夭;而如果警察局裡我的那些同行意識到這一點,事情就會變得讓講究速戰速決的德克斯特非常不快。

但多克斯顯然已經打定主意,準備長期蹲守,我的第一反應是想個招數將多克斯趕跑——但多克斯絕非平常的尋血犬。我只想出一個點子,或許能將氣味從他那不斷抽動的、急切的鼻子前驅散。我可以和他玩一場曠日持久的等待遊戲,絕對保持正常的生活,讓他最終善罷甘休,回到自己真正的工作崗位上,去抓我們這座美麗的城市陰暗角落裡那些貨真價實的惡棍。

那麼好吧,我就大大方方地做個正常人,直到他恨得直咬牙。這一招兒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幾天,而是幾星期,但我會堅持的。我會徹底過上為了讓自己顯得像一個正常人而刻意營造出來的豐富多彩的生活。既然人通常要受性生活的支配,我就從拜訪我的女朋友麗塔開始吧。

「女朋友」——這真是個古怪的稱呼。「女朋友」其實是個更加古怪的概念。對於成年人而言,「女朋友」通常不是姑娘,而是一個願意提供性生活的女人,沒有任何友誼可言。事實上,就我的觀察來說,一個人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喜歡自己的女朋友,當然真正痛恨的還是結婚。我到目前為止還吃不準女人通常希望從男朋友那裡得到什麼回報,但我知道麗塔希望從我這裡得到什麼樣的回報。那肯定不是性生活,因為性生活在我眼裡像計算外貿赤字一樣索然無味。

幸運的是,麗塔大多數時候對性生活也毫無興趣。她的第一次婚姻簡直是場災難,她前夫心目中的美好生活只有吸毒和對她動粗,後來居然發展到傳染給她幾種疑難雜症的地步。但是,當他有天晚上竟然對孩子動手時,麗塔那如同鄉村歌曲般純真的忠誠終於徹底破裂,她將那豬狗不如的東西趕出了自己的生活,並且開心地將他送進了監獄。

正是由於這段痛苦的經歷,她一直在尋找一個紳士,希望這個人對友情和談心感興趣,而不是一味地沉浸在低俗的激情這種原始的動物本能中。換言之,這個男人應該更看重她身上的種種美德,而不是看重她願不願意接受裸體雜技表演。將近兩年了,她一直是我最理想的掩護,是大千世界所熟悉的德克斯特生活中的一個關鍵部分。作為回報,我從來沒有打過她,沒有傳染給她任何疾病,沒有將我的動物慾望強加在她身上,而她似乎真心喜歡有我在她身旁。

我還有一個意外收穫,我漸漸喜歡上了她的兩個孩子——阿斯特和科迪。麗塔的兩個孩子有著痛苦的童年,或許因為我也有類似的經歷,我對他們有一種親近感,早已超出了以麗塔做掩護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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