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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不會說話的愛情(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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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孟琳癱倒在椅子上:「那趙清遠為什麼不早點……」

「已經很早了!」鍾寧覺得心頭一酸,「住在閣樓裡的少年要保護女孩,於是,他決定重返校園,讀書學習,他發誓,要跟那個變態一樣,成為報社領導。雖然他數學成績極好,分數足以去上清北,但他依舊選擇了星港大學的中文系。最後,他如願進入了星港晚報報社,和女孩成為同事。可余文傑很快發現了異樣,他利用手中的職權,故意汙衊男孩,開除了他。」

聽到這裡,陳孟琳終於回過神來:「你是說……那是構陷?」

「看看這些。」鍾寧翻出幾張在洋海塘派出所拍下的趙清遠「偷」的東西。

「這兩支口紅從來沒有被使用過,是全新的。」點了點照片,鍾寧道,「而這條內褲,甚至連標價牌都沒有被取掉……你覺得,一個變態,會偷人家沒有用過的東西嗎?」

陳孟琳難以置信地低聲道:「真正的變態……是余文傑……」

「是!是他把口紅和內褲塞進了趙清遠的行李箱。」鍾寧攥緊了拳頭,「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問過當年和趙清遠一個宿舍的同事,他聽說趙清遠和余文傑都死了,才肯說出真相。可十年前誰也不肯說出來他們夫妻之間有問題,從而讓那個本來疑點重重的車禍,被定性成了意外事故……」

又是短暫的沉默,鍾寧說回了趙清遠:「雖然被開除了,但男孩沒有放棄,找了一份工作,依舊偷偷守護著女孩。直到有一天,可能余文傑又發現了男孩,又或者他根本不需要什麼原因,又把女孩毒打了一頓。女孩終於受不了了,她準備了大量安眠藥,打算騙余文傑吃下以後再自殺。」

說到這裡,鍾寧停了下來,拿出了一支錄音筆:「這是吳靜思當面跟我說的,你聽聽吧。」

……我說我要離婚,我求他放過我,可是他不同意,說要讓我不得好死。我怕,我真的怕,我只能用這個辦法了……我把安眠藥融在果汁裡騙他喝了,但他忽然又發瘋一樣打我,說我偷人,扯著我的頭髮,從十二樓一直拉到了停車場,說要去找趙清遠算賬。車開到半路,安眠藥的藥效發作,於是……

「啪。」錄音戛然而止。

「不可能!不可能!」陳孟琳搖頭,不肯相信,「余文傑一定是他害死的!不然他為什麼會同意幫我殺人?!」

鍾寧緩緩道:「因為趙清遠是在保護吳靜思,他不想讓吳靜思背上謀殺的罪名。」

陳孟琳頹然地搖頭:「不可能……不可能的……」

「余文傑家對面那個老太婆,我後來又去找了她。」

說著,鍾寧再次按下了錄音筆,一個老婦的聲音傳出來:

哎呀,上次?上次我不說是因為害怕嘛,畢竟我又不知道你們是不是真警察……我確實是怕那個姓趙的……余文傑和吳靜思關係好不好?我不知道。反正我經常聽見吳靜思哭,有時哭得很大聲,家裡噼裡啪啦摔東西,我們鄰居聽了都害怕……打人?我估計吳靜思經常被打。什麼?我上次說余文傑對老婆很好?我那麼說了嗎?反正我也搞不清楚他們三個人啥關係,我是真不想惹麻煩,你們別問我了行不?萬一姓趙的要報復我,你們保護不保護我?

「啪。」錄音再次停止。

「余文傑那房子賣了以後,後來的屋主雖然鋪了新的木地板,但底子沒動,我為了驗證吳靜思的說法,把她家木地板撬了……」鍾寧又掏出了一沓照片,有衛生間的,有臥室的,有廚房的,到處都是熒光色的斑點,在黑暗中發著光,「dtha比對,全部都是吳靜思的。」

「不對!你說得不對!」陳孟琳怒吼著,「吳靜思需要的藥是利伐沙班片,我化驗過,趙清遠給她喂下的是氨甲環酸!兩種藥的療效相反!我還拍下過他換藥的照片!」

「是。趙清遠是不止一次給吳靜思換過藥。」

鍾寧從資料中抽出兩張薄紙,遞了過去,道:「這是劉振奇醫生的問訊記錄,你自己看看吧。這兩年,劉振奇一直囑咐趙清遠不要給吳靜思吃過多安眠藥和止痛片,以免產生依賴性。所以趙清遠用維生素片一點點替換了這兩種藥物,他從來不讓保姆配藥,也是怕別人不夠細緻搞錯了。我們在他家附近藥店也查到了他一直購買維生素片的記錄。」

陳孟琳像被電擊一般,搖頭道:「不可能,我拍下過他不止一次鬼鬼祟祟關著門換藥,生怕有人看到,如果真是這樣,有什麼不能見人的!他又怕誰看……」

「怕他老婆看到!」鍾寧指著問訊記錄,失望道,「陳孟琳,你看仔細一點,別一次又一次被仇恨矇蔽了雙眼!」

陳孟琳愕然低頭仔細看了看,難以置信地喃喃道:「趙清遠開了兩種藥?利伐沙班片和華法林鈉片?為什麼?這……這兩種藥功效差不多,趙清遠為什麼要醫生開重複的藥?」

「價格!」鍾寧唏噓道,「雖然藥效差不多,但利伐沙班片是進口藥物,比華法林鈉片貴上六七十倍,吳靜思捨不得花錢,不肯吃進口藥,所以趙清遠只好每次都開上一瓶便宜藥,再偷偷地把貴的換進去,以減輕吳靜思的心理壓力。」

陳孟琳不停搖頭:「可我分明檢測過的,是氨甲環酸……」

「那是市一醫院的醫生給他開的!」

「什麼?」

「趙清遠在魚缸上撞破了腦袋,市一醫院的醫生給他縫針,開了凝血藥物氨甲環酸片。我們數過顆數,除去他自己按照劑量吃過幾次,就只在那天給吳靜思喂下過兩顆。」鍾寧解釋著,「他知道你不會放過他,所以乾脆就順了你的意,坐實了自己換藥的事實,把自己徹底偽裝成一個變態,也是為了保護吳靜思。」

「不可能,不可能是這樣的!」陳孟琳幾近癲狂。

鍾寧看著她,心中五味雜陳:「其實我和你一樣,不相信會有人能為了摯愛做到這種程度。但我們排查了所有能買到氨甲環酸片的藥店,沒有人對這個眼鏡上纏著膠布的男人有印象。」

「他們怕事,怕惹禍上身,所以不敢說!」

「但監控不會說謊。所有藥店近一個月都沒有拍到過趙清遠。所以……」沉默半晌,鍾寧才緩緩道,「除了死的那天確實給吳靜思換過安眠藥,這麼多年,他並沒有傷害過吳靜思。」

陳孟琳像是被人抽去了魂,嘴裡喃喃說著什麼,聽不清。

「你知道趙清遠為什麼臨死前還在跟吳靜思提米蘭春天小區嗎?」

陳孟琳茫然地回過神:「為……為什麼?」

鍾寧想起了趙清遠那張乾瘦的臉:「他節衣縮食,存了一筆錢,又給吳靜思在米蘭春天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她一個人的名字。我想,他是希望吳靜思好好活下去……」

陳孟琳愕然,好久才回過神來:「但是他真的罵吳靜思婊子,打算和她一起死……」

「他擔心吳靜思說出真相!」鍾寧失望地搖頭,看來,陳孟琳已經在仇恨的深淵裡不願醒來了,「他想讓吳靜思知道,他不打算回頭,也無路可回了!」

陳孟琳張了張嘴,啞口無言。

「你再看看這個吧……」說著,鍾寧開啟了手機裡的一段影片,是趙清遠被擊斃的那一段—畫面中,趙清遠用力地朝著陳孟琳的方向,把腦袋重重地砸下去,像是想把地面砸出一個坑來。

「你沒發現嗎,他一直面向你。」鍾寧把影片放到陳孟琳眼前,「他臨死前,在對著你下跪,他在求你放過吳靜思……你沒發現嗎?!」

陳孟琳猛然一抖,全身戰慄起來。

06

機艙裡一片安靜,鍾寧一言不發地看著陳孟琳。

明媚的陽光透過小小的橢圓形窗戶照射進來,在地上留下一面好看的「鏡子」。

許久,陳孟琳終於回過神來,她冷冷盯著鍾寧:「就算趙清遠不是個變態,那四個人就不該去死嗎?!還有你姐姐當年的慘劇,你難道不恨那六個旁觀者嗎?」

「恨,當然恨。」鍾寧點頭。

「你也承認了!」陳孟琳呵呵笑了,「我和你的區別是,你只敢在心裡想,而我去做了,而且,我成功了。」

「不,你沒有成功。」鍾寧搖了搖頭,「即便今天你走了,你內心就能安定了嗎?你對得起陳山民教授嗎?你不會想起蔣愛萍和劉麗麗嗎?你不擔心她們將來也陷入報仇的深淵嗎?」

「哈哈哈!」陳孟琳狂笑起來,「那你說,靠什麼能懲罰這些人?靠報應?!」

「我回答不了你這個問題。」鍾寧搖頭,「但肯定不是靠仇恨。你說得不對,我和你的不同在於,你認為這個世界只會越來越差,而我一直堅信,它會越來越好。」

陳孟琳無言。

鍾寧嘆了口氣:「自首吧,你現在跟我下去,張局他們就不會上來了。」

「呵呵,自首?」陳孟琳笑了,「鍾寧,這一切都是你的推理,但是你說是我指使趙清遠殺人的,你的證據呢?就算你剛才給我錄音了,你也知道,在法庭上,錄音不足以成為證據。況且這裡就你一個人,不符合問訊時必須有兩人在場的規定。」

「真要這樣嗎?」鍾寧搖了搖頭,默然嘆息。陳孟琳的內心千瘡百孔,陳山民用了十幾年也沒有修補好。

「趙清遠已經死了,吳靜思也死了,你手裡根本就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這一切是我指使的。」陳孟琳看了看錶,收拾好了情緒,「飛機很快就要起飛了,我想你應該買了機票吧。」

「我沒買票。」鍾寧搖了搖頭,「但是我有這個。」

手機裡又是一段影片,是陳孟琳之前沒有見過的影片。

畫面是在市一醫院拍下的,影片中,一個戴著口罩的女人先是潛入了衛生間,然後順著樓道上了十三層,再開啟了警報器,接著,潛入了右邊第一間病房。

燈光轉暗,成了夜視環境。女人在床頭利索地處理著什麼,過了幾秒,病人床頭的監控器忽然「嘀」的一聲,顯示被監控者的生命特徵已消失。女人很快離開了病房。

「啪!」病房的燈亮了,躺在床上被包住了大半個腦袋的人生龍活虎地坐了起來,還衝著鏡頭比了一個「耶」,居然是張一明。

陳孟琳臉色慘白:「你們給我下套了,其實趙清遠早就死了?」

「是的。」鍾寧點了點頭,「如張局所言,警察辦案需要證據嘛,所以……要讓你露出狐狸尾巴,我只能賭一把。」

陳孟琳也笑了,笑得慘淡:「你聯合了張一明、肖敏才,甚至還有張國棟,故意告訴我趙清遠還沒有死,但吳靜思已經死了。」

「趙清遠不死,你肯定不會死心。」鍾寧點頭,繼續道,「我還去市一醫院摸了一遍路線,你果然和我用的方法一模一樣。」

「呵呵,難怪我爸老誇你。」陳孟琳這一次笑得發自內心。

「自首吧。如果你現在自己走下去,我相信,看在陳山民教授的份兒上……」

「我不會自首的!」提到養父,陳孟琳猛然變臉,迅速從包裡掏出了一顆藥丸捏在手中,「這個原本是在必要的時候留給趙清遠的,但現在要留給我自己了!」

鍾寧著急道:「別這樣,你爸不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

「別提我爸!」陳孟琳狠狠搖著頭,「我知道我對不起他,我也根本不奢求他的原諒!」

鍾寧苦澀道:「你自首吧,他會原諒你的。」

「為了報仇,我親手讓我爸這輩子堅守的東西成了笑話,你覺得他會原諒我?」陳孟琳冷笑著,「你出去吧,我想一個人安靜地走。」

「別一錯再錯了。」鍾寧盯著陳孟琳的眼睛,重重地重複著,「我說了,你自首,他會原諒你。」

鍾寧的篤定,讓陳孟琳眼中閃過一絲茫然:「你……憑什麼這麼說?」

「你心中的仇恨矇蔽了你的感知,你一直都不瞭解你爸。」鍾寧按下了手中的錄音筆,「聽聽這個……」

機艙內,響起了陳山民鏗鏘有力的聲音:

……來上我的課,就要講究課堂的規矩。當警察,就要有警察的規矩。你們是權力的掌握者……

「關掉!我不想聽到他的聲音!」陳孟琳捂住耳朵嘶吼著。「我給你五分鐘時間聽完!你好好想想。」鍾寧慢慢退了兩步,把錄音筆放到陳孟琳身後的座位上,「其實你在他心中,遠比他所堅守的原則更加重要。如果他對你同樣重要,請不要讓他再次失望。」

言罷,鍾寧轉身下了飛機。陳山民的聲音,依舊剛勁:

……我從不擔心你們破不了案,我只擔心你們不守規矩!不講程式正義造成的傷害,比你們破不了案還要嚴重得多……

此時,停機坪裡已經停了好幾輛警車,因為疑犯身份特殊,所以省廳親自下了指令,抓捕過程中不能出現任何意外。荷槍實彈的武警圍在飛機周圍,甚至都顯得有些小題大做了。

「鍾寧,怎麼樣?」見鍾寧下了飛機,張國棟和肖敏才迎了上來。

「她自己會下來的。」鍾寧擺了擺手,精疲力竭。

「寧哥,你這麼肯定?」張一明遞了一瓶水過去,小聲問道,「你給她施了什麼魔法?」

鍾寧沒有說話,上了警車,癱坐了下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張國棟眉頭一挑,看了看錶:「鍾寧,還有一分鐘,她不下來的話,我們只能上去抓人了。」

「她會下來的。」

「理由呢?」

鍾寧悵然若失:「畢竟……那是陳山民教授此生唯一一次不遵守規矩。」

張國棟一愣,緊握著槍的手緩緩地放了下來。

就在此時,陳孟琳滿臉淚水緩緩走下了舷梯,顫抖著舉起了雙手,滿臉淚水。她的右手依舊緊緊抓著那支錄音筆。

陳山民的聲音從錄音筆裡傳出來:

……還有最後三條:被害人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孟琳,你怎麼回來了?學校考試結束了?……哎呀,瘦了,黑了,也高了!來,爸爸好好看看……

什麼課堂規矩?你們取笑我是不是?我閨女回來啦!天大地大,我閨女最大!還講什麼規矩啊……對對對,今天暫時不講規矩,我閨女就是最大的規矩,下課,下課……

走走……和爸一起買菜去……

「啪!」聲音戛然而止。

鍾寧抬起頭。天空有白色的大鳥飛過,拍打著翅膀,發出一陣悲鳴……

後記(一)

四個月後。松山公墓。

已入深秋,公墓裡的松柏依舊鬱鬱蔥蔥,有風吹過,發出沙沙的聲響,像故人們在同塵世的親人訴說著什麼。

鍾寧把一捧白色的花擺在墓碑前,深深鞠躬。

「來,前輩,喝點酒。」張一明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一瓶茅臺,圍著陳山民的墓碑,細細倒上了三圈。

鍾寧擦了擦墓碑上的照片,沉聲道:「陳叔,我們扯平了,我姐的事情我不怪你了,你女兒的事情也別怪我。」點上根菸,鍾寧想起來,這老頭兒似乎並不抽菸,又給掐滅,「或許你說得對,比所謂公平和正義更重要的是法律。」

沒有人回話,松柏的枝葉發出沙沙聲。

「行了,我走了。」鍾寧揮了揮手,剛想轉身,忽然又站住了,「哦,對了,我進刑警隊了。有機會再來看你。」

兩人向墓碑再次鞠躬,這才轉身離開。

「你個燒包,來掃墓還要穿著制服。」看著張一明這一身制服穿得一絲不苟,連風紀扣都捨不得解開,鍾寧也是無奈。

「總局刑警隊呢,哪裡捨得脫。」張一明樂呵呵道,「我這次總算是讓我爸刮目相看了。」

「你主要是演技好,演個病危患者多出色。」嘴裡這麼說,鍾寧內心確實也為張一明感到高興。「哥們兒現在家庭地位明顯提高了。」

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兩人很快就到了公墓大門。正準備上車,張一明忽然站住了,衝大門右邊的方向努了努下巴,道:「寧哥,你看。」

循聲望去,不遠處,一個穿著白色連衣裙的女人正在一座新墳前擦拭著墓碑。

鍾寧快步走了過去,俯身幫著她清理。

「鍾警官?」女人微微一愣,很快回過神來,衝他擠出了一絲笑臉,「不用了,我自己來就好了。」

「沒事。」鍾寧利索地幫著收拾墓碑上的枯葉,「吳靜思,以後生活上有什麼困難,跟我說。」

「沒什麼困難的。」墓碑收拾整潔了,吳靜思這才把放在柺杖旁的一束花……不,是一束棒棒糖捧在了手裡,「以前都是清遠送東西給我,現在我也可以送給他了。」

棒棒糖花花綠綠的很好看,只是沒有包裝。良久,鍾寧才問道:「你的身體怎麼樣了?」

「謝謝關心。應該是清遠保佑了我吧,我沒得癌症,是真菌性肺炎。我每天都在堅持康復治療,現在基本不用輪椅了。」

鍾寧看了一眼墓碑上的趙清遠,戴著黑框眼鏡,乾瘦,鍾寧只覺得喉嚨堵了堵:「你……你們好好聊,我不打擾了。」

「鍾警官,其實你第一次去我家的時候,我就開始擔心了,可是清遠一直瞞著不說,一直在保護我。」

鍾寧沒有回話,站住腳,等著她說下去。

吳靜思有些哽咽了:「這些天我一直在想,清遠罵我婊子的時候,他……他有多難受啊……」

鍾寧依舊不語—是啊,誰又能想到,這世上最深重的愛,居然是用最惡毒的詞表達出來的。「其實這一切,本來可以不發生的。」

停了好久,吳靜思再次開口,「如果我被余文傑毒打的時候,能有一個鄰居為我報警;或者我報警以後,能有一個鄰居或者同事為我做證;如果……如果他那天拖著我去停車場的時候,那些看到的人能有一個出手制止,幫一幫我……」吳靜思苦澀一笑,「如果清遠小時候同村的小孩能不欺負他,叔叔嬸嬸能不侮辱他,如果除了我以外還能有另外一個人願意幫他,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鍾寧依舊沉默著。

墓地的風大了一些,松樹發出沙沙的響聲。

吳靜思的笑意中既有悲傷又彷彿多了一絲期待:「等我的身體再好一些,我準備領養一個孩子。」

鍾寧張了張嘴,卻沒有說話。

「清遠一直都想要個孩子,他總是哄我等身體好了就能懷上,其實我知道以我的身體狀況幾乎不可能。現在我想為他養育一個孩子,你說,他會開心吧?」

「會的,肯定會的。」

吳靜思摸著丈夫的照片:「我會教孩子做一個溫暖善良的人。如果這個世界是冷漠的,那就一點點用溫暖來改變它吧。」

鍾寧不再說話,轉身離開。

「寧哥,你看……」張一明再次拉住了鍾寧,回頭望去—吳靜思手中捏著兩條粉色的絲帶,靈巧地提起,纏繞,那捧彩色棒棒糖上頓時有了一個漂亮的雙扣蝴蝶結。吳靜思把棒棒糖花束放到了墓碑上。

有風吹來,蝴蝶結長長的尾巴被風吹起,在她的身上摩挲著,就像是兩條瘦瘦的手臂在努力地想要擁抱她……

後記(二)

天氣預報比朋友圈的養生文還不靠譜。

已經連續預警了三天的颱風還見不到半點影子,下午五點,依舊有稀稀疏疏的陽光不依不饒地從那輛破比亞迪警車的擋風玻璃穿透下來,曬得鍾寧一陣睏意。

合上手中的《犯罪學論述》,他看向了右邊的沃爾瑪生活廣場—不斷有顧客進出超市,看來生意不錯,還有打扮成奶牛模樣的促銷員正賣力地喊著攬客口號。再往遠處,十來個早早吃完晚飯的大媽已經擺好了音響裝置,躍躍欲試打算大展身姿。

頭頂的大螢幕來回滾動著關於「見義勇為,良好市民」的新聞採訪,被採訪者是一個光頭文身漢,被女主持人盯得不好意思地撓著腦袋,一臉嬌羞地解釋著:

……不是,不是,我那天其實就是看他沒沖廁所,覺得這人沒素質,所以一把扯住了他。我沒想到他是個連環殺人犯啊!現在政府獎勵我十萬塊錢,多了,我真覺得有點多了……不過話又說回來,不沖廁所是不對的,特別是公共廁所,多沒素質!對吧?美女。話再說回來,我這確實也算是見義勇為了……

「寧哥,這人運氣好啊,十萬塊呢!」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張一明一臉羨慕地看完了新聞採訪,忽然又不解道,「你說你到底是咋想的?兜兜轉轉一大圈,又決定回派出所了?」

連環兇殺案告破,張國棟張大局長親自邀請鍾寧進入刑偵總隊,但鍾寧去報了個到,第二天居然又回了派出所,依舊堅守在這輛破比亞迪裡。這讓張一明想破腦袋都沒想明白緣由。

「呵,你是自己要跟我回派出所的啊。怎麼,後悔了?」

「誰讓你是我偶像嘛。」張一明呵呵一笑,「可你不老覺得派出所那些狗屁倒灶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沒意思嗎?」

「狗屁倒灶?雞毛蒜皮?」鍾寧看著大螢幕上的光頭男,「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案子是狗屁倒灶雞毛蒜皮的,就像沒有一件好事是小事一樣。」

張一明似乎也若有所悟,感觸頗深地長嘆了一口氣道:「我吧,以前總是不理解,為什麼說法律比公平正義重要,現在我知道了,就說趙清遠和陳孟琳吧,你說他們是好人還是壞人?太複雜了,還是法律準繩靠譜一點兒。」

鍾寧又想起了趙清遠那張清瘦的臉,想起了吳靜思殘疾的身軀,想起了陳孟琳笑的時候露出的那顆虎牙。

或許,如今的結果,對這三個人來說都算是一種解脫吧……「寧哥!有情況!」張一明忽然警覺地喊了一聲。

對街廣場的人行道上,一輛電動車「譁」的一聲摔了,後面籃子裡裝著的蘋果全都滾到了路中間。兩旁的司機很快停下了車,邊上一群路過的小學生也停止了嬉鬧。

張一明眉頭一皺:「要不要去看下?」

「行。」

兩人剛把車門推開,路邊為首的兩輛車的司機已經下了車,合力幫忙把電動車扶了起來。那群小孩飛奔著四處撿起蘋果送回了電動車後的籃子裡,還有幾個路人在關切詢問電動車司機的傷勢。

街上很快恢復了平靜,太陽劈頭蓋臉地照了下來,鍾寧呆呆地看了好一會兒,終於回過神來,喃喃道:「一代總會比一代強的。」

張一明也樂了:「對,一代總會比一代強。」

他又想起一件事情來,納悶道:「對了,寧哥,上次那個穿白色帆布鞋的妹子,你是怎麼看出來她是二婚生孩子的,你還沒告訴我呢!」

「那還不簡單……」鍾寧笑了笑,如果自己當初能早點見到吳靜思,說不定也早就從她身上判斷出來,她和趙清遠是二婚了。

「哪裡簡單了,你說說唄!」

「其實嘛……」

才開口,鍾寧口袋裡的手機振動了起來,接起來聽了一句,他眉頭一皺。

「稠的稀的?」張一明警覺地問。「乾飯!」

一腳油門,比亞迪冒著黑煙,駛出了廣場。

此時,大螢幕上,西裝革履的男主持人正播報著新聞:

我國《民法》總則草案三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提出改修「好人法」條款,不再區分是否構成「重大過失」,只要見義勇為,一律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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