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貓頭鷹謀殺案》小說信息

最後的話(第1頁,共2頁)

字體:

我們還得再待幾天才能回克里特島。雖然我和弗蘭克·帕里斯的死以及塞西莉·特里赫恩的失蹤毫無關聯,警方還是需要給我錄一份完整的口供,基本上就是把我之前在布蘭洛大酒店休息室說過的話再重複一遍。我有種感覺,好像他們都覺得洛克高階警司之所以會受傷,都是因我之故。他能活著都算走運了。胸針的針尖刺穿了他的頸動脈,所以才會流這麼多血,要不是急救醫護人員及時趕到,只怕凶多吉少。反正問訊我的警察態度算不上友好。

我不可能再在布蘭洛大酒店待下去了,但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再見到他們任何一個人:特里赫恩一家也好、埃洛伊絲也罷,甚至包括德里克和那隻狗。我也不太想搬去凱蒂家。結果,安德魯和我在弗瑞林姆的皇冠酒店訂了一間客房。我當初來參加艾倫的葬禮時,也是住在那裡。我很喜歡這座酒店,距離伍德布里奇相對也比較近。

我們對於案件的進展所知甚少,並刻意遠離報紙新聞,警方也沒有告訴我們任何訊息。可到了我們被迫留在這裡的第三天早上,我的餐桌上放了一個信封。不用拆開我也知道是從哪裡寄來的,因為信封上印著一隻貓頭鷹的剪影。

裡面有兩封信。第一封來自勞倫斯·特里赫恩。這倒是讓我挺開心的,因為我終於看見了那張理應支付給我的支票。

親愛的蘇珊:

我懷著五味雜陳的心情寫下這封信。首先隨信附上之前承諾的費用支票,很抱歉遲了這麼久。希望你不介意我這麼說,某種程度上,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傷害其實比艾倫·康威還要大。儘管同時,我也應該感謝您。我們請您調查,而您調查得非常詳盡,畢竟當初我們誰都不知道最後的結果竟會慘烈至此。

我想簡要說明事件的最新進展,想必您也有興趣瞭解。

第一件,艾登·麥克尼爾死了。在酒店大鬧一場後,他開車去了曼寧特里火車站,衝著飛馳的火車跳了下去。我很驚訝警察竟然沒有攔住他,但我想洛克高階警司大概是私自來酒店的——真是一個致命的錯誤——而一切又發生得太過突然。波琳和我對他的死都有同樣的感受,我們無比後悔讓我們可憐又可愛的女兒遇見了這個男人,並且很高興以後再也不會見到他了。她就是太善良、太容易相信人了。你說得完全正確。

在自殺之前,艾登給我寫了一封信,警方允許我保留一份副本。而我也影印了一份,隨信附上。這封信充分說明他是怎樣的一個人,而你面對的又是怎樣的敵人。同時,信裡也解答了其他幾個問題,我相信您會有興趣瞭解,雖然其中一些說辭顯然是虛假的。他謀害塞西莉的計劃是如此冷血無情,簡直令人難以置信。我得提前說明,這封信讀起來恐怕會令人不適。

我還想告訴你最後一件事。波琳和我都為之前對斯蒂芬·科德萊斯庫的態度感到非常愧疚,雖然那時我們並不瞭解真相。就我們所知,警方已經開始著手處理釋放他的手續和流程,以及釋放後的生活協助,再過幾個星期,他應該就能自由了。我已經寫信給他,告訴他我們願意為他出獄後的生活提供一切所需的幫助,也歡迎他回來布蘭洛大酒店工作。毫無疑問,我和波琳都會承認他是我們唯一外孫女的生父這一身份,並願意盡全力彌補過去的傷害和損失。

我希望您和安德魯可以早日回到克里特島,並再一次感謝您所做的一切。

您忠誠的,

勞倫斯·特里赫恩

以上是第一封信的內容。第二封信足足有三頁長,寫在看上去像是從便宜筆記本上扯下來的紙上,估計是艾登在去往曼寧特里的路上買的。他的筆跡意外地十分孩子氣,每個圈都畫得大大的,字母「i」上面的點也是畫成一個圈。我一直等到天色漸晚,和安德魯一人喝了一大杯威士忌後,才展開來看。我們需要酒精的安撫。

親愛的勞倫斯:

給你寫信感覺真奇怪,尤其是想到二十分鐘後我就要死了。我打賭你一定不會為此難過!可像我這樣的人不適合待在監獄裡,堅持不了五分鐘,就會被環伺的變態們吃幹抹淨,所以我在等下一列開往倫敦的火車,一列不會停下的火車。

我為何要給你寫信呢?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說實話,我一直不太喜歡你和波琳,你們總是以恩人自居,可其實我為酒店的工作稱得上盡心盡力。但此刻我卻感覺和你的距離很近,因為,是我殺死了你的女兒。我想你一定同意,像這樣的事會把人們緊緊捆綁在一起。

這不是一封自白信,因為實際情況你已經知道。可是,我還有另外一兩件事想告訴你,或者說是我想一吐為快。和你們在酒店、家裡和法國度假的每分每秒我都不得不假裝,可現在我想讓你瞭解真正的我。

我早就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我不會給你講我的人生故事,因為沒有這個時間,而且你也一定不感興趣吧?可你一定不知道從小在哈格西爾區長大是一種怎樣的體驗,那是葛拉斯哥市最糟糕的區域。我住在破爛的房子裡、上的是最差勁的學校,我很早就知道,哪怕自己再與眾不同,也不可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想要變成有錢人,我想要做出一番成績。看著電視上那些足球健將和影視明星,我忍不住感嘆他們的人生是多麼幸運,竟擁有這麼多東西。他們只不過在某方面有些小才能,卻讓全世界為之傾倒。要說才能,我也有。我有讓人喜歡我的本事。我長得好看、有魅力,可這些在哈格西爾這個爛地方根本沒用。所以,一滿十七歲,我便立刻離家前往倫敦。我以為去那裡就能賺大錢、見世面。

可是,事情當然並沒有想象得那麼順利。在倫敦,什麼事情都跟你對著幹。洗車時薪三鎊;在餐廳當服務生,時薪五鎊;和別人合租,對方卻偷穿你剛洗好還沒晾乾的襪子,房租還高得不像話。而在你周圍的其他人卻都比你有錢。商店裡擺滿了各種好東西。那些漂亮精緻的餐廳,豪華的屋頂公寓。我好想擁有它們,然而只有一個方式能讓我得到。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