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客氣。」
我倆腳步沉重地涉水走向遠處的湖岸,輪流跌進水裡和幫助對方站起來,全身溼淋淋地走上覆蓋著半腐爛的植被的爛泥湖灘,從我們的背包裡倒出大量的水。我們除掉身上的負重,坐在地上,渾身溼透,精疲力竭,呆呆地望著潟湖,好像它剛剛跟我們搞了個可怕的惡作劇。我想不起我曾在阿巴拉契亞小道沿線的哪個地方,在一天這麼早的時間就感到如此疲累。我們坐在那兒的時候,聽到有人說話,兩位嬉皮士模樣、身體很棒的年輕徒步旅行者從森林裡出來,走到我們背後,打量著湖水。
「恐怕你們得蹚水過湖了。」卡茨說。
其中一個徒步旅行者用一種還算友善的眼光看看他:「你們倆第一次來這兒徒步旅行嗎?」
我們點點頭。
「嗐,不是我想讓你洩氣,可是,先生,你們還是剛剛開始弄溼身子呢。」
說了這句話之後,他同他的夥伴把他們的背包舉過頭頂,祝我們走運,然後走入水裡。他們用了大約30秒的時間利索地蹚水過湖——卡茨和我用了30分鐘——走到對岸,好像是從一個洗腳池裡走上來似的,之後,他們把乾燥的背包放回肩上,稍微揮了揮手,走了。
卡茨若有所思地深深呼吸了一下——一半是嘆氣,一半隻是試試自己是否還有再次呼吸的能力。「布萊森,我不是要悲觀消極——我向上帝發誓我不是的——但是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適合這麼做,你能不能像他們那樣把你的背包舉過頭頂?」
「不能。」
講了這個帶有預兆性的詞之後,我倆紮好背包,嘎吱嘎吱地朝著莫克西禿山進發。
阿巴拉契亞小道是我走過的最艱難的小道,而緬因州路段是阿巴拉契亞小道最艱難的部分,一部分是因為它的酷熱。緬因州是各州中氣候最為溫和的,但是正在經歷著一場熱死人的熱浪。在毒辣的陽光照耀下,莫克西禿山沒有遮擋的花崗岩鋪砌的山道像火爐一般酷熱,甚至在森林裡,空氣也十分壓抑、悶熱,好像樹木和樹葉向我們噓出一種炎熱的植物式呼吸。我們無助地大量出汗,喝下超常量的水,但總是沒法解渴。在有的時候,水是充足的,但更加經常的是很長一段路沒有水喝,所以永遠無法確定我們可以謹慎地喝下多少水,而不至於使我們過一段時間身體缺水。即便我們備足了水,也還是因為卡茨扔掉了一瓶而不夠。最後,還要忍受那些無情的小蟲、無法克服的孤立感,以及永遠使人疲累的地形。
卡茨以一種我以前從來沒有在他身上看到過的方式回應這一切,他表現出一種固執的決心,似乎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式是像一頭公牛似的勇往直前,排除萬難。
第二天早晨,我們很早就來到我們必須涉水而過的幾條河流中的第一條。這條河名叫禿山溪,但實際上是一條河,寬闊,活躍,河裡散佈著一些巨石。在清早陽光的照耀下,流動的河水熠熠發光,清澈可喜,景色極為迷人,但是流水看上去十分湍急,從岸上無法測定河心究竟有多深。我的《阿巴拉契亞小道緬因州指南》漫不經心地指出,這個地區的幾條大河「在漲水期間涉水而過可能是困難或者危險的」,我決定不讓卡茨看這句話。
我們脫下鞋襪,捲起褲管,河底的石頭形狀大小各異,扁的、圓的、穹頂狀的都有,腳踏上去很硬,而且上面覆蓋著一層膜狀的綠色黏質物,滑得要命。我剛走了三步,腳就滑出去了,屁股著地,跌得很疼。我掙扎著半站起來,但是滑了一下又摔倒了。我再次掙扎著站起來,朝旁邊跌跌撞撞地走了一兩碼,無助地往前一直衝,用手撐地,免得又一次跌跤,然而已經成了一隻落湯雞。我登岸的時候,我的背包朝前滑動,我那雙用鞋帶縛在背包上的高幫鞋被投入一種受控軌道,繞過背包的一邊,沿著一條長長的、相當漂亮的軌跡,擊中了我的腦袋,接著撲通跌入水中,在波浪裡懸蕩著。當我蹲在那裡,平和地呼吸著,告訴自己今天的事日後可成追憶的時候,有兩個年輕人——幾乎是我們在前一天看到的那兩個年輕人的克隆版——頭上頂著他們的背包,踏著自信的腳步,嘩嘩地大步過了河。
「摔倒了嗎?」其中的一個笑嘻嘻地問。
「沒有,我只是想靠近點看看河水。」省省你這愚蠢的挖苦吧。
我回到河岸邊,穿上我那雙被水浸透的高幫鞋,發現其實穿著它們過河要容易不知多少。高幫鞋穿在我的光腳上,有相當不錯的吸力,腳也不會被石頭磨破。我謹慎地過河,對河心水流的力量感到驚訝——每次當我提起一條腿的時候,水流都會有一種把它衝向下游之勢,好像它是摺疊桌子的一條桌腿似的。不過河水的深度從來不超過2英尺,我沒有摔倒就到達了對岸。
與此同時,卡茨發現了利用河中石頭當踏腳石的過河方式,不過他在看上去像是很深的一股嘩嘩的水流旁邊停住了腳,一籌莫展,他皺眉蹙額地站在那裡。我怎麼也想不出他怎麼會登上那塊大石頭的——那塊石頭孤獨地立在一大片危險的湍急水流中,顯然他現在不知道怎樣才好。他跳進銀色的洪流,想蹚過最後的10碼到達岸上,但立刻像一片羽毛似的被水流捲走了。在兩天裡,我第二次真的以為他要淹死了——他確實孤立無援。還好水流把他衝到20英尺外一個鋪滿亮晶晶的卵石的淺灘上,他在那兒一邊嘴裡氣急敗壞地咒罵,一邊用手和膝蓋撐起身來,掙扎著走到岸邊,也不回頭看一眼,繼續趕路,走進森林,好像這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事情。
我們就這樣,踏著堅硬的小道,渡過更多的河流,向蒙松挺進,身上的青腫、劃傷和蟲咬的痕跡越來越多,把我們的背部變成了浮雕地圖。第三天,在森林裡走得稀裡糊塗、渾身邋遢的我們,自從離開卡拉屯克以來,第一次走上一條陽光照耀的道路,順著這條路緊走慢走,進入了蒙松這個被遺忘的山村。村中心,有一棟外牆裝著楔形保護牆板的老房子,草地上豎著一個木刻的大鬍子徒步旅行者的彩色塑像,身上有一行字:「歡迎來到蕭氏旅舍。」
蕭氏旅舍是阿巴拉契亞小道上最有名的旅舍,部分是因為這是進入百英里莽原的人最後一個舒服的休息點,也是從莽原出來的人第一個舒服的休息點,也是因為這裡非常友好,收費合理。每人付28美元可以住一個房間,吃一頓晚餐和一頓早餐,還可以免費使用淋浴裝置、洗衣房和休息廳。這個地方是由凱斯和帕特·蕭經營的,他倆在20年前創辦這個旅舍多少出於偶然,當時凱斯把一名飢餓的徒步旅行者從小道上帶到家裡,那位徒步旅行者把話傳出去,說他受到了怎麼怎麼好的招待。我們辦理入住手續的時候,凱斯自豪地告訴我,就在幾個星期前,他們已登記了兩萬人次的徒步旅行者的入住。
距吃晚餐還有一個小時,卡茨向我借了5美元——我猜是去買飲料——躲進了他自己的房間。我衝了個淋浴,把一堆衣服放進洗衣機,踱到屋前的草地上,那兒有幾張阿迪朗達克的椅子,我打算坐在上面歇一會兒,抽抽菸鬥,體味一下傍晚愉快悠閒的時光,快樂地等待著一頓晚餐。從附近的一扇紗窗中傳來燒煮食物的吱吱聲和鍋碗瓢盆的乒乓聲。味道真香,不知在煮什麼。
一分鐘後,凱斯出來,坐在我的旁邊。他是一位老先生,有六十好幾歲了,他的牙齒已經幾乎全部落光,他的身體看上去似乎曾受過各種苦難,他的態度非常友好。
「你不養狗當寵物吧?」他說。
「不。」我已經看到它了——一條拴在後院的樣子難看、兇惡的雜種狗,只要方圓100碼內有任何動靜,就會使它愚蠢、瘋狂地興奮起來。
「你可別去撫弄那條狗,聽我說一句,你千萬別去撫弄那條狗。上星期,有個徒步旅行者不聽我的話去撫弄它,被它一口咬在蛋上。」
「真的嗎?」
他點點頭:「而且咬住不肯放,你沒有聽到那人那個哭聲啊!」
「真的?」
「我只好朝那條該死的狗扔了一把耙子,硬叫它放開來,我一輩子從來沒見過這麼兇的狗。你千萬別走近它,真的。」
「那個徒步旅行者怎麼啦?」
「嗐,他那天當然過得不安穩啦,那是肯定的。」他沉思著搔搔他的脖子,好像是在考慮過幾天該刮刮鬍子了,「是個全程徒步旅行者,一直從佐治亞州走過來的。走了這麼長的路,被狗咬了蛋。」接著,他走開去檢查晚餐了。
晚餐是在一張很大的餐桌上吃的,桌子上慷慨地放著一盤盤肉、一碗碗土豆泥和玉米棒、一盤堆得滿滿的麵包,還有一盆黃油。卡茨比我晚一會兒進來,看來剛衝過淋浴,非常高興。他看上去不同尋常,幾乎可以說是精神過於飽滿,走過我身邊時衝動地呵了我一下癢,實在不符合他的性格。
「你還好嗎?」我說。
「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好,我山裡的老夥伴,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好。」
另外兩個人也坐到我們的餐桌旁來,是一對舉止猶豫、樣子拘謹得可愛的年輕夫妻,兩人都曬得很黑,身體健康,非常乾淨。卡茨和我用微笑歡迎他們,然後開始動叉子,但我們立刻停下,把碗放在原處,因為我們發覺這對夫妻正在喃喃地做禱告。他們似乎禱告得沒完沒了,然後我們再次把叉子插進食物。
食物非常好吃,凱斯充當服務員,一再要我們多吃一些。「要是你們不吃就給狗吃了。」他說。我很高興讓那條狗去捱餓。
這對年輕夫妻是全程徒步旅行者,是從印第安納州來的。他們在3月28日從斯普林格山出發——在現在這麼個盛夏8月的傍晚,那看上去是個雪花飄飄、遙遠得不可思議的日子了——連續行走了141天。他們已經走完2045.5英里,還有114.9英里的路要走。
「這麼說,你們差不多要走完了,嗯?」我說,有點像說廢話,但只不過是想攀談而已。
「是的。」那女的說。她說得很慢,一字一頓,好像她以前沒有想到過似的,她的舉止中有一種安詳的、大大咧咧的味道。
「你們有沒有想過要放棄?」
那女的想了一會兒。「沒有。」她簡潔地說。
「真的嗎?」我感到非常驚奇,「難道你們從來沒有想過‘嗐,這太過分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有必要走完全程’嗎?」
她再度想了一想,漸漸顯出驚慌的神色,這些顯然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問題。
她的伴侶來救她的駕了。「在早期階段,我們有過一些情緒低落的時刻,」他說,「但是我們相信主,主的意志會決定一切。」
「讚美耶穌。」女的輕輕地,幾乎聽不見地說。
「啊。」我說。我要讓自己記住上床時該把我的房門鎖起來。
「為土豆泥,願上帝保佑!」卡茨高興地說,第三次伸出手去拿那個碗。
晚餐後,卡茨和我踱到大路過去一點兒的一家食品店,去買一些在百英里莽原上吃的食品,第二天早晨我們就出發去那兒了。他在食品店裡的樣子看上去頗為奇怪——相當開心,但有些心煩意亂,躁動不安。我們應該儲存足夠在莽原裡吃10天的食品,這是件相當嚴肅的事,可是他看上去不想集中注意力,老是走開,或者拿一些如辣椒醬和開罐頭刀之類的不適當的東西。
「喂,咱們買它個六罐裝的。」他突然用一種社交聚會的口吻說。
「別這樣,斯蒂芬,嚴肅點。」我說。我正在尋找乳酪。
「我是很嚴肅嘛。」
「你要切達乾酪還是科爾比干酪?」
「隨便。」他走到啤酒冷藏箱邊,回來的時候手裡拿著一包六罐裝的百威啤酒。
「嘿,你覺得來一包六罐裝的……老兄,六罐裝的百威怎麼樣?」他輕輕推了一下我的肋部,來強調他的逗笑意味。
我心神煩亂地避開他的手。「好了,斯蒂芬,別無聊啦。」我已經走向糖果糕餅貨架,正在考慮買哪些可以讓我們維持10天而又不會熔化成一堆令人作嘔的黏漿或者被壓成一袋碎屑的東西。「你要買士力架巧克力還是試試別的什麼東西?」我問道。
「我要百威啤酒。」他咧開嘴巴笑笑,接著,看我沒有搭理他,突然用一種嚴肅、不開玩笑的口吻說,「求你啦,布萊森,我可以借……」他看看價格,「4美元79美分嗎?我身上沒有錢啦。」
「斯蒂芬,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回事,把啤酒放回去。你說說,我給你的5美元哪兒去啦?」
「我花了。」
「買什麼啦?」我忽然想起來了,「你又在喝酒了,對不對?」
「沒有。」他堅定地說,像是在駁回一個荒謬而且可能是誹謗性的指控。
然而他是喝醉了,或者說至少已經半醉了。「你喝了。」我驚奇地說。
他嘆了一口氣,眼珠微微轉了一下。「兩夸脫的米雪洛布啤酒,有什麼大不了的?」
「你一直在喝酒,」我感到驚駭,「你是幾時重新開始喝酒的?」
「在得梅因,就喝一小點兒。你知道,下班後來兩杯啤酒,用不著大驚小怪的。」
「斯蒂芬,你知道你不能喝酒。」
他不想聽這句話,他的樣子像是一個被責令打掃房間的14歲的男孩:「我不需要人家教訓我,布萊森。」
「反正我不會買啤酒給你喝。」我心平氣和地說。
他咧嘴笑笑,好像我是不可理解的假正經:「只買一包六罐裝的,求你啦。」
「不行!」
我發火了,臉色鐵青——好幾年來也沒有發過這麼大的脾氣。我無法相信他又恢復喝酒了,這個行為看上去是對於一切的一種深刻、愚蠢的背叛——對他自己,對我,以及我倆在這裡做的事情。
卡茨的臉上還半掛著笑容,但情緒已經不對了。「這麼說,我為你做了這麼多的事情,你不肯為我買兩罐該死的啤酒?」
他這話有點刁。
「不行。」我說。
「那就去你的吧!」他說完,轉身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