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這四年要說閔慧已經忘記了辛旗是不可能的,但她的確嘗試過用各種辦法忘掉他,包括最堅決最徹底的辦法:以閃電之勢將自己嫁給另一個男人。
她永遠也忘不了辛旗說的那兩句話:
——「從今以後,你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我不認得你,你也不認得我。」
——「我再也不想見到你。」
開始以為是氣話,畢竟辛旗從小到大脾氣不好,蘇田在日記裡沒少提過。
但他們見面時,辛旗已經是個成年人了,生活在美國,家境優越,受過良好的教育。不是說文明人就不可以衝動、不可以發火,萬事都有個度,辛旗這麼做有點過分。
閔慧覺得自己並沒有犯太大的錯,騙他也是有原因的,是出於一番好心。真相到來的那一天,她能料到他會發飈,但沒想到這麼絕情。
在大巴上她給他發了一段長長的、正式的、可以說是徹底檢討、充滿懺悔的道歉信,光是手機螢幕就佔了五頁,好不容易鼓起勇氣發過去,卻發現自己已被拉黑。這麼迫不及待被掃地出門,好像她幹了什麼滔天大罪。
難道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不開心嗎?
那些牽手、那些吻、那些激情的日夜……
他真的就沒有一點心動,沒有一點喜歡她嗎?
情竇初開的閔慧感到深深地受傷。
她和程啟讓的事情鬧得那麼大,鄧塵應當調查過了,大概跟他說了些什麼吧?
網路上的好事之徒、還有水軍和噴子繪聲繪色地講著她的香豔故事……
辛旗很容易從中得出跟大多數人一樣的結論。
邏輯到了這一步,閔慧的心瞬間涼了,也懶得爭辯了。
她若還有鬥志,當初也不會去死。
她再也不想回到那個破碎的狀態,只想變成另外一個人,忘掉一切,好好地活下去。
這麼輾轉地一想,她覺得辛旗跟那些誤解自己、人云亦云的人也沒什麼不同。兩人在一起,就算沒有蘇田,她與程啟讓的事情也夠他膈應的,總之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與其熱臉貼冷屁股,不如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
就像不知道蘇田是什麼時候坐進了那輛大巴,閔慧也不知道辛旗是什麼時候走進了紫金會所。她完全沒有料到他會出現,而且目睹了這麼丟人的場面。
不過,閔慧並不在乎他的感受,反正在他眼裡自己早已經不是什麼好人了。
她只是遺憾自己又成了別人故事中的一個小丑。但與兒子的性命相比,名譽又算個什麼呢?
閔慧沒有注意到辛旗是因為辛旗這次穿的是套深灰色的西裝,白色襯衣、黑色領帶、口袋上折著一條一字型的手帕。他剪著清爽露額的短髮,襯著一張小而立體的臉,顯得a氣十足。
在閔慧的印象中,辛旗的穿著以寬鬆舒適為主,看似休閒卻並不隨便。從色彩、搭配和質料上能看出他有一定的著裝品味。不一味地追求新奇高檔,但也不是翻出件衣服想都不想就往身上穿。
他的頭髮也不像今天這麼短,而是有一部分耷拉在額頭上。睡覺的時候,她喜歡用五指作梳將他額前的頭髮沿著眉骨向後捋,好像在擄一隻貓。辛旗很喜歡她這樣捋自己,很快就能睡著。
她見過學生範的辛旗、運動範的辛旗、休閒範的辛旗——如今,出現在她面前的是商務範的辛旗,要是梳一個大背頭就成了華爾街裡的銀行家。
那張桌子上坐著十二個人,都是跟程啟讓一個級別的高管,有幾位帶了女賓。除了程啟讓和鄭依婷,閔慧只認得其中的兩位,但也不是很熟。大家都穿著清一色的暗色系西裝,從閔慧的醉眼看去都長得一個樣餓,加上燈光昏暗且毫無心理準備,當發現是辛旗時,她心裡嚇了一大跳,但臉上卻什麼也沒有表現出來。
因為她想起了自己在辛旗面前發過的誓:「我不認得你,你也不認得我。」所以就裝作完全不認得他的樣子。
看著失態的她,全桌子的人,包括辛旗在內,都目瞪口呆地看著她。
閔慧隨手從桌上拿了一張餐巾紙將自己的臉抹了抹,低頭一看,暗叫「不好」。
為了突出「戲劇」效果,她畫了眼影,畫了眼線,還刷了一層厚厚的睫毛膏,用紙一擦,上面一團黑,不用照鏡子就可以想像出一個狼狽女巫的樣子。
短暫的靜默之後,大廳裡恢復了先前的喁喁之聲。
閔慧的第一反應是奪路而逃,或者挖個地洞鑽進去,但她知道這不是獨角戲,戲還沒有演完——
果然,耳邊傳來程啟讓輕蔑而又無奈的聲音:「閔慧,你喝多了。」
閔慧一把抓住他的領子,將他的臉拽到自己面前:「哪有?我說的都是心裡話——我要跟你在一起!讓你的老婆——」
「啪!」話未說完,閔慧的臉上著了一記響亮的巴掌。鄭依婷對著一位正在佈菜的服務生喝道,「保安呢?你去叫個保安過來,把這借酒裝瘋的女人拖出去!」
一桌子的人都很尷尬,誰都沒有說話。
就在這時,只聽見一個聲音淡淡地道:「坐到我的身邊來,閔慧。這裡正好有一個空位。」
這裡根本沒有空位。
辛旗的左手邊坐著一個穿著酒紅色西裝的青年,見狀連忙站起來:「哦,我有事,先走一步,大家慢慢吃。」
閔慧呆了一下,不知道是走是留。好像生怕她跑了,辛旗忽然站起來,快步走到她的身邊,脫下西裝披到她身上,將她引到自己的座位邊。
閔慧想跑,無奈辛旗的右手鐵鉗般死死地握著她的胳膊。
沒想到宴會上冒出了一個「計劃外」的節目,程啟讓的眼睛眯了起來,在辛旗和閔慧身上各掃了兩眼,「呵」地一聲笑了,將碟子裡的牛排切了一塊塞入口中,用力地嚼了嚼:「ethan,你可真知道英雄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