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謀殺似水年華》小說信息

第二十一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第二天。

小麥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沒心思吃,只想著昨晚在「魔女區」拍下的貨——不知今天會受到什麼。店主本人直接出現?相貌猥瑣的宅男,還是儀表堂堂的帥哥?姿色平平的宅女,還是嫵媚動人的美眉?

埋頭思量這些時,卻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斷,提醒她別忘了某項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稅後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貢獻給了淘寶。好在不用像業務部門那樣整天加班,但要看老闆臉色行事,還得時時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後,有兩個男同事開始追求她,一個不時約她出去看電影,另一個每天送她好吃的點心。最難纏的是公司副總,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經常以談工作為名把她約出來。小麥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談到與工作無關的事,就搗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從不讓那傢伙開車送自己回家。

焦慮地等到臨近下班,終於收到「魔女區」的快遞。

跟從前的檔案袋不同,這回事個正方形的紙盒,大小相當於骨灰盒——暈,怎麼會這樣比喻?可能是剛經歷過父親葬禮的緣故吧。

回到家她費勁地拆開紙盒子,裡面塞著一團廢報紙,卻沒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橢圓形的鏡子。

一千塊錢買來這麼一面鏡子?地攤上恐怕只要十塊錢。

她恐懼地拿起鏡子,以為會看到另一張臉,抑或店主本人的臉。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臉——二十八歲的田小麥,明亮的雙眼略帶憔悴,最後的嬰兒肥也消失了。她憐惜地撫摸這張臉,面對鏡子轉動角度,分別找出臉頰兩側,看到耳後誘人的青絲——似乎只有這些青絲,十年來從沒改變變過,仍然停留在南明高階中學,停留在十八歲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陣酸澀,若非「魔女區」幫她挽回記憶,她就要不認識自己這張臉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臉,而是隱藏在「魔女區」裡的「魔女」的臉。

小麥飛快地開啟電腦,點開阿里旺旺,在與「魔女區」的對話方塊裡輸入:「你騙了我!」

等待了一分鐘,店主回答:「我沒騙你。」

她愣了一下:「鏡子?」

「你已經看到了我的臉。」

這下小麥火了:「你把我當白痴?」

「我想你應該是個聰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會後悔的!」

狠狠地打完這行字,她直接給電腦來了個熱啟動。

像只飢餓的野獸,小麥緊握拳頭來回走動,雖是十二月的冬天,卻走出一身熱汗——既然魔女不願現出真身,那麼有人會把他(她)的真身抓出來的!

她拿起手機,停頓許久才按下撥號鍵:「喂,是老王嗎?」

「小麥?怎麼會是你?需要幫忙嗎?」

電話裡傳來警察老王的聲音,最近他正負責錢靈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條重要線索。」

「快說!」

「勒死錢靈的那條絲巾——」停頓片刻,還是咬牙說出來,「我知道是從哪裡買到的!」

她覺得自己像個告密者一樣將「魔女區」的秘密和盤托出。

「這麼重要的線索,怎麼不早說?」

「對不起,我本以為那種絲巾其他地方也能買到的。」

「好,感謝你支援我們辦案。」

「先別掛電話!」小麥的心情越發沉重,贖罪似的說,「如果,你們抓住了‘魔女區’的店主,請在第一時間通知我——我一定要見到這個人。」

「我答應你。」

警察老王結束通話電話,小麥把手機扔到床上,感到一陣風掠過後背,變成一隻手搭了上來。

她縮在床上自言自語:「我出賣了魔女?」

可是,這是為了找到殺害錢靈的兇手。

除非,魔女就是兇手。

窗外的城市已燈火通明,小麥忐忑不安地閉上眼睛,看見十年前的南明高階中學……

2000年的記憶,第二章

2000年,一個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涼的原野,南明高階中學對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貨架間。

田小麥終於認出了他。

這張臉——這張深溝對岸的臉,佘山腳下的黃昏曠野,閃動淚光的悲傷眼睛,轉身而去的絕望背影。

她以為,再也不會見到這張臉,再也不會想起這張臉,就像天空中劃過的小鳥,一去之後了無蹤跡。

「小麥。」

當她還沒來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幾乎也同時認出了她的臉,並輕聲說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這張臉。

雖然,時光已相隔五年,足夠讓一個稚氣未脫的男孩成長為風華正茂的少年。但總有些東西無法改變,比如羞澀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遠漂泊的異鄉人的不安感。

他開啟電燈開關,照亮兩個人的臉——他的個頭長了不少,幾乎跟小麥父親一般高了。眉宇間已有成年人的樣子,嘴上絨毛更加濃密,下巴與兩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許快要用剃鬚刀了。

「秋收?」

她膽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個炎熱的夏天,他們曾短暫地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因為他的媽媽被人殺害,無依無靠的他被她父親帶到家裡,而她父親正是處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陰逝去,當年的兇案還未破獲,那隻惡鬼仍然逍遙法外,被殺害的美麗女人早已化作塵土,她的兒子卻已悄然長大。

「你好。」十八歲的秋收低下頭,還像五年前初來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齡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見。」

當年豆蔻初開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與他的上一次見面,還有那條深深的溝,一陣強烈的疼痛感,從小腿的骨頭深處傳來。

在小麥並不漫長的記憶中,心裡最痛的一次是媽媽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卻是他造成的!他怎麼還有臉跟我說話?小麥不禁沉下臉說,「我記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溝裡取得!」

「對不起。」

沒想到她還執著於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別過臉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個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饒人的脾氣,少年呢卻輕聲自言自語:「是你不聽我的勸告,一定要跨過那條溝,我說過很危險的。」

「你還是不認錯!」

小麥氣沖沖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個月後。

春天,一眨眼就過去,不到兩個月就要高考了。作為市重點的南明高階中學,老師和家長們逼著學生拼命複習,每天晚自習都要留到很晚。

從放學道晚自習的空當,總有些大膽的學生跑出大門,去對面小超市買些東西。男生們喜歡漫畫書與足球雜誌,女生們最愛零食與小配飾。超市是加盟經營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進貨,賣的全是學生們喜歡的小東西,從五顏六色的大頭貼,到臉頰的玻璃手環和墜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這裡買到,比如女生們每個月都要用的東西,在老實巴交的大叔手裡買從不會讓人感到臉紅。

放學以後,小麥和錢靈常常結伴來到小超市,買些不值錢的小東西,好吃的零食,有時什麼都不買就隨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們的名字。

最近的一個月,除了週末回家的那兩天,小麥幾乎每天都會遇見秋收。

這個十八歲的少年,總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視每個經過的人。畢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順手牽羊,他的任務就是盯著貨架,還真有人被他抓到過兩次。

高中生們不太注意秋收,偶爾有幾個女生多看他幾眼,雖然覺得他長相不錯,但走出超市就說:「哎呀,那個鄉下男孩好土啊!」

「聽說他是店主大叔的兒子。」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