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中心原來的業主,大頭是紐約和新澤西港務局,小頭是一個私人家族——兆華斯坦地產公司。兆華斯坦地產公司拿到了兩棟大廈的經營權,所以他們的利益是交織在一起的。有趣的是,或者說有疑問的是,在「9·11」之前幾個月,兆華斯坦地產公司的創立者拉里·西爾弗斯坦(larrysilverstein),居然鬼使神差地給世貿兩棟樓買了一個恐怖主義保險。於是有人事後說,拉里會不會早就知道要發生「9·11」?這是他導演的?當然不可能,這是一個玩笑而已。
我也挺好奇,拉里為什麼會這麼做?在交流的時候,他順便聊到了這件事情。他說,世貿其實在很早以前就發生過多起恐怖主義襲擊事件,曾有極端分子放了炸彈,把世貿中心炸出過一個30米深的大洞。他在買斷世貿的經營權之後,就一直籌劃著要買保險,只是剛巧那時買了,沒過幾個月就發生了這件事。
給大樓買恐怖主義保險,這種保險方式在中國幾乎沒有太多人知道,但這在美國人眼裡,是一個普遍的意識。他們風險意識很強,覺得什麼時候都要控制好風險,即使是在一個非常小機率的空間內,如果能買到一個保險,也要用它來覆蓋這樣一個風險。
其實拉里最出名的事還不是買保險。而是「9·11」事件發生後不久,當全國都在悲痛的時候,他就開始忙著讓保險公司給他理賠。為什麼呢?因為在世貿中心成為廢墟的時候,商戶們是不會付租金給拉里的,拉里卻要付租金給土地所有者。拉里的理賠要求也很「奇葩」,他要求保險公司賠他兩倍,他說雙子大廈是兩棟樓,這兩棟樓分別發生了一次撞擊事件,所以是兩次恐怖襲擊,要加倍賠償。
拉里按這個理賠要求去跟保險公司談,一經媒體報道,大眾都指責拉里冷血、自私,想發災難財。拉里沒有管輿論,仍堅持這個要求,最後庭審認為,保險公司只需正常賠付。理由也很有說服力,因為雙子大廈雖然是兩棟樓,但共用一個地基,而且政府把兩次撞擊都概括為「9·11」事件,所以只賠一次。
那拉里是怎麼做的呢?他沒有再去上訴,也沒有管別人對他的指責,而是拿著錢把自己名下的7號樓重建了。其實7號樓算是被誤傷,沒全倒,拉里把這棟樓先建起來了。至於其他幾棟,拉里遲遲不動,他說我也沒有錢,希望政府出錢來重建,他幹活兒來掙錢。
美國政府也沒有辦法,只好收回了拉里手裡的1號樓和2號樓的重建資格。拉里的做法如果放在中國,肯定要被罵得狗血噴頭,什麼「自私自利」「不顧全大局」,甚至祖宗八代可能都會被罵到。
後來我去紐約的時候,接觸到拉里這個「自私」的開發商,發現了另一面。比如拉里捐助了很多專案,包括各種公益慈善專案,也包括紐約大學的房地產學院。
拉里就是一個典型的美國開發商,他在「9·11」的時候似乎表現得既「冷血」又「自私」,但在沒有災難的時候,他又很睿智,很有溫情。開始我覺得有些矛盾,後來想想,其實他不過是恪守了一個商人的本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已。保險賠付的錢,他有自己處置的權利,至於出資重建世貿1號樓和2號樓,也不是他百分之百的義務。他說自己沒錢,把經營權、重建權交出去,也沒有耽誤政府出資重建的正事兒,不但合情也還合理,在法律上誰也拿他沒辦法。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說到底,拉里和我們所認為的「黑心」開發商是不一樣的。他自私,但也會做公益,他不為了一些虛頭巴腦的名頭損害自己的利益,是一個合格的商人。有人說美國人是天生的商人,亞當·斯密也說過交易是人類的天性,在認識拉里之後,我也在思考一個問題:作為一個商人,他和一個普通人到底有何區別?
都說商人逐利,其實人類就有趨利性,就像飛蛾有趨光性一樣。不一樣的是,作為人類,趨利是本性,但也會有理想,有追求。包括一些商人,也可以有崇高的使命感,可以讓自己的生命昇華,不虛此行。
像拉里這樣的商人,他的人生準則就是抓住屬於自己的每一分利益,絕不放棄應得的東西,這是他的選擇,也是他的追求。就像我舉的第一個例子,那個特別成功的開發商,他用源源不斷的創意和專業技術,給投資人創造了巨大的利益,這是他的成功。同時他也創造了很多美好的建築,達成了自己的使命。
美國房地產商人的技巧,其實都算不上是秘密。他們有保險意識,堅持利益,保持開放的頭腦,隨時隨地學習,不斷創新,這些東西我們今天也要學習,而且要把它們轉化為我們的內在競爭力。我希望我們能成為終身學習者,從經歷的每一件事情裡,琢磨出一些有用的東西。不管是大用還是小用,能幫我們實現理想願景的,都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