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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霸必須死 徽州絲絹案始末 第二章 六縣大辯論(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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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六縣大辯論

萬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縣發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緝拿帥嘉謨。

逮捕令是這麼寫的:「今照帥嘉謨,既能具詞呈告撫按,必為有力之家,有謀之輩,何為捏作在外,屢提不到。中間必有主使之者,擬合行提。為此,仰縣官吏速究帥嘉謨有無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輩奸惡,漸不可長,設法緝拿解府,從重問擬,庶足以警餘奸,毋得遲違。」

這個緝拿帥嘉謨的罪名,實在有點莫名其妙:你帥嘉謨有本事去兩院告狀,怎麼沒本事留下來配合調查?一直躲在外頭,一定非奸即惡!

太不講道理。帥嘉謨外出避禍,可不是自己情願的。何況戶部隆慶五年下的文,時隔四年,徽州府這才想起來指責別人不配合調查,這反射神經未免也太遲鈍了。

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倉促擬成。從逮捕令的字裡行間,我們能感受到徽州府濃濃的焦慮,有點氣急敗壞,似乎有什麼大事要發生,迫使他們不得不加快行動。

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發到了歙縣。知縣姚學閔倒是沒耽誤,立刻安排人手聯合執法—因為帥嘉謨是軍戶,隸屬新安衛,所以這事必須跟衛所協調。

軍戶歷代都得當兵,戶籍寄在各地衛所之下,自成體系。地方民政部門如果碰到涉及軍戶的事,必須知會衛所。

半個月以後,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衛的協助下,歙縣總算逮到帥家的一個親戚,叫帥貴。一問方知,帥嘉謨帶著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縣沒回來過,只留下帥貴看家。

知縣姚學閔迅速把這個情況回報徽州府,然後還特意加了一句「無憑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執法,跨省執法需要憑據,我們歙縣可拿不出來。

歙縣在捉拿帥嘉謨這件事上,一點也不熱心,畢竟帥嘉謨是在為本縣利益奔走。徽州府對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說什麼,只好先把帥貴拘押了事。

沒想到,這事才過了十幾天,到了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帥嘉謨。

在這篇呈文裡,帥嘉謨舊事重提,先把關於「人丁絲絹」的前因後果重述一遍,然後回顧了各級各屆領導對此事的批示。緊接著,他解釋了一下自己的行蹤:「回途遇害,羈縻遠退,未申情款。」

帥嘉謨並沒說這危險是什麼,也沒提誰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兇手從何而來,昭然若揭。這一句指控,真是綿裡藏針。

當然,對於徽州府,帥嘉謨的態度還是很誠懇的:「今奉爺臺仁恩催議,千里奔歸,伏乞作主,憐憫偏苦,洞察奸弊。」意思是,今天您既然催促我,我便千里星夜趕回,希望您能為小人做主。

這句話,算是針對徽州府「屢提不到」給了一個解釋。

在呈文的最後,帥嘉謨又提出了一項新證據:順天八府,也有「人丁絲絹」這個稅種,皆為諸縣分攤,沒有例外。

這個順天八府的稅種雖非決定性證據,但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旁證。同樣是「人丁絲絹」,人家都是分攤解決,怎麼就你徽州府這麼特殊呢?

看來他在江夏縣這幾年,根本沒有心灰意冷,仍舊在孜孜不倦地搜尋證據,還把視野擴散到了全國範圍。

不過帥嘉謨提交這一篇呈文的時間相當蹊蹺。

徽州府的緝拿令發於三月初九,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歙縣才搞清楚帥嘉謨的下落。即使他們立刻派人趕往江夏通風報信,送到也得四月初了。而到了四月初十,帥嘉謨的呈文竟然已經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頭。

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里地,帥嘉謨從接到報信返回徽州,到撰寫呈文提交官府,只用了十七天時間,這未免也太有效率了吧?

除非,這封呈文,帥嘉謨早就準備好了。

除非,徽州府的動向,歙縣早就已經向他通報了。

這才符合實際情況,帥嘉謨為歙縣萬民請命,歙縣怎麼可能會無動於衷?明面上歙縣鄉紳們不便公開支援,但私下肯定會給予支援。

從種種蛛絲馬跡能感覺到,帥嘉謨和歙縣之間,早在暗中密切聯絡,而且他們在策劃一個很大的動作。

無論如何,帥嘉謨的再度出現,讓徽州府鬆了一口氣。大概是嗅到空氣裡什麼味道,比起上一次的數衍態度,徽州府這回的態度積極得可怕,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兩天之後,四月十二日,徽州知府崔孔昕迫不及待地把帥嘉謨的呈文轉發給歙縣,說有人向本府投訴人丁絲絹案,你們好好詳查一下。

這個命令,很有意思。按道理,這件事應該是六縣合議,再拿出個章程。你現在不通知其他五縣,讓歙縣先去詳查,豈不等於讓原告自己去審犯人嗎?

沒想到,歙縣比徽州府還積極。詳查文書發出三天之後,歙縣竟然就發了一篇申文給徽州府,洋洋酒灑好長一篇。

這篇申文,出自知縣姚學閔之手,代表了整個歙縣官方的態度。申文的開頭氣勢十足:「歙縣為蔑制蔑悖典,射害殃民,懇恩遵照《大明會典》,均平絹賦,以蘇偏困事。」

姚學閔的申文,簡單來說就是兩點:第一,《大明會典》記載徽州府輸「人丁絲絹」8780匹,從來沒提過讓歙縣單獨交;第二,「人丁絲絹」被人篡改成了「夏稅生絲」,以致五縣之稅落到了歙縣頭上。這篇申文,基本就是複製帥嘉謨之前的論點。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下民上書,這一次卻是知縣大人親自背書,不光背書,還要赤膊上陣。

此前帥嘉謨也提過戶房舞弊之事,可他不敢把話說得太明白,只能隱晦表示。而姚學閔根本不多顧慮,直接撕破了臉皮,指著戶房那些書更的鼻子開罵。

知縣大人表示,徽州府的戶房,一直以來都是由五縣胥吏把持,世頂名缺,從來沒有出過歙縣籍的糧官。歙縣沒人在府裡,只能被人欺負。所以「人丁絲絹」被篡改成「夏稅生絲」這件事,一定是出自徽州府戶房糧科的書吏之手。

【註釋】

世頂名缺:明代的官員有嚴格的人事迴避制度,不僅不得在本籍任職,且不能久任;而胥吏都是本地土著,在地方上有盤根錯節的勢力,故有「流水的官、世守的吏」之說。戶房的書吏,是衙門內六部胥更的一種,負責辦理夏稅秋糧的徵收、丁差徭役雜課的派遣,絕對是大有油水的肥差。

這故事的真假,沒法查證,反正姚學閔說了,這是「父老相傳」。

姚學閔一介知縣,怎麼突然變得如此生猛?謎底就在申文裡的一串人名。

為了壯大聲勢,姚學閔找了本地的一批鄉宦聯署。這些鄉宦大多是退下來的本籍高官,雖然無權,但在當地仍舊擁有著絕大的影響力,不容忽視。

事實上,這些鄉紳鄉宦才是歙縣真正的統治者。他們下對基層平民控制力度相當大,上有官場的人情網路,又坐擁數量巨大的田畝與各項產業。如果不獲得他們的支援,歙縣知縣什麼也做不了。中國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政府機構必須靠這些「鄉賢」的配合,才能真正對底層實行有效統治。

現在這些人一個接一個地浮出水面,向徽州府展現出肌肉。【註釋】

皇權不下縣:根據費孝通先生的論述,在帝制中國,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力,但他並不能憑藉一己之力管理整個國家,官僚體制即為皇權的執行者或工具。而實際上,中央派遣的官員到知縣為止,縣以下沒有任何行政單位。所以,在縣衙門到百姓家門口這個範國,是地方鄉賢、宗族在發揮重要作用,中央的權力進入不了與人民日常有關的地方公益範圍,故有「皇權不下縣」之說。

看看這份聯署名單的前幾名吧:

汪尚寧,歙縣竦口人,進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相當於現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汪道昆,歙縣千秋里人,進土,官至兵部左侍郎。他文名極盛,和王世貞井稱南北兩司馬,為「後五子」之一。後人猜測《金瓶梅》的作者時,汪道昆也是被懷疑的物件之一,可見這人的實力。

【註釋】

兵部左侍郎: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代的兵權分為兩部分,五軍都督府負責軍隊的管理與訓練,而徵調軍隊的權力歸屬於兵部,二者互相制約。兵部左侍郎,正三品,兵部尚書的副手,輔助尚書負責各地駐軍的糧草、軍隊的調動以及軍隊官員的任命,相當於現在的總後勤部、總參、武裝部、國防部等部的副部長。

江珍,歙縣溪南人,進士,官至貴州左布政使。【註釋】

貴州左布政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朝的地方政府權力乃是一分為三的,承宣布政使司負責民政,提刑按察使司負責刑名,都指揮使司負責軍事,最高長官分別為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

三權並立,互不隸屬。貴州左布政使,從二品,為貴州省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貴州省省長。方弘靜,歙縣人,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

【註釋】

南京戶部右侍郎: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奪位後遷都北京,但依舊保留了金陵陪都的地位,改稱南京,並設定了南京六部。其中,南京戶部右侍郎是南京戶部尚書的副手,輔助尚書徵收南直隸與浙江、江西、湖廣三布政司的夏稅秋糧,督責漕運和全國鹽引勘合,負責全國黃冊的收藏和管理。雖不及北京的戶部侍郎,但也可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副部長。

程大賓,歙縣槐塘人,進士,官至貴州按察使。【註釋】

貴州按察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按察使,執掌一省司法監察之權,糾察官員風紀,澄清吏治,剷除奸暴,斷案平冤;並對布政使、都指揮使有監察之責,將情況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備考

核。貴州按察使,相當於現在的貴州省高階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政法委書記的總和。曹樓,歙縣雄村人,進士,官至江西右參政。

【註釋】

江西右參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各布政司內參政一職,從三品,人員不定,因事而設,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等事,分擔布政使的職能。明代的江西布政司設有督糧道一人,負責徵收、押運漕糧;督冊道人員不定,負責督造魚鱗圖冊、黃冊等,以作為當地徵收賦稅、攤派徭役的根據;分守道人員不定,負責向各府、直隸州傳達催辦布政司的公事,曹樓所任之江西右參政,即為上述三道之一。

江東之,歙縣江村人。此時他還沒進士出身,要到後年才考中。再後來,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馮保開炮,也是萬曆朝中一個名人。

【註釋】

御史:江東之彈劾馮保時任山東道御史。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代都察院設有十三道監察御史,正七品,主要負責糾察內外百官之風紀。若在京,則稽查兩京衙門審理刑獄案件有無拖延、枉曲,並巡視京營、倉場、內庫、皇城等;若外派,則為巡按,代天子巡狩,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位卑卻權重,負責糾察地方官吏、舉薦人才、斷理冤案、督察稅糧與戶口、智修水利等公共設施、檢查學校教育等。山東道御史,相當於現在中紀委派往山東的巡組組長。

要說徽州,真是人傑地靈的學問之鄉,底蘊深厚。區區一個歙縣,隨隨便便就拽出六七位還在世的進土高官助陣,個個身份顯赫,地位不凡,簡直就是全明星隊,別人眼睛都要被閃瞎了。

有他們背書,這份申文的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從聯署名單就能知道,歙縣這次突開重炮,絕對是籌謀已久。從徽州府發文到歙縣回覆,一共就三天,若是臨時準備串聯,哪裡來得及?

歙縣鄉紳們一定是早早開始籌劃,就等著突發奇襲,打五具個措手不及。

可是,歙縣哪兒來的膽量,把所有的矛盾都擺到檯面上跟五縣打對臺?就算有鄉宦聯署,也不至於這麼直白大膽吧?

很快答案就來了。

五月十日,應天巡按鮑希賢下文給徽州府,說款縣申文干係重大,必須仔細地檢閱會典、府志、賦役等檔案,會同五縣通查,一有結果,立刻上報。

注意,此前包括海瑞在內,歷屆應天巡撫、按兩院給的批覆,都是「仰府查議報奪」,沒太多傾向性,就算催促六縣合議,也是不急不忙。

但鮑希賢這次的口氣明顯偏向歙縣,反覆強調這次五縣通查,一定得查出一個結果來。而且鮑希賢不是直接在徽州府的上文做批覆,而是讓兵備道發出憲牌。

【註釋】

憲牌:在明代,官府發出的公文告示,稱為信牌,而兵備道、巡按御史、巡撫等均屬監察官員,他們發出的信牌,稱為憲牌。

所謂兵備道,是大明中後期在地方上負責整飭兵務的機構,獨立於地方官府而存在。它雖有軍方色彩,但兵備道長官卻經常掛著一個按察使副使的頭銜,所以兵備道也算是半個司法線上的機構,有受理訴訟的職能,而且手裡有武裝力量,必要時可彈壓地方。

南直隸沒有按察使,但是有巡按御史,同樣屬於兵備道的上級主官。

徽州附近的兵備道,全稱叫作「應、安、徽、寧、池、太六處兵備道」,簡稱徽寧兵備道,由兵備副使馮叔吉兼領。由他出手發出憲牌,是暗示徽州府,這次別再用「恐生民亂」當理由了。真鬧起來,兵備副使手下可不只有文吏。

如此旗幟鮮明的表態,說明早在徽州府發文緝拿帥嘉謨之前,歙縣就已經跟上頭打點好了。

這一回,上有應天巡按、兵備道副使支援,下有鄉宦明星隊搖旗吶喊,上下一起發力,怪不得歙縣申文寫得氣壯山河,底氣十足。此前一直是帥嘉謨單槍匹馬,獨闖敵陣,這回則是數路大軍集結一處,擺明車馬要做正面決戰。

面對這空前的壓力,徽州府自然無從抵擋。五月十日兵備道的憲牌發出,五月十四徽州府便轉發給五縣,催促他們前來合議。大家要注意,這個五月十四日,是憲牌送到五縣的時間。也就是說,徽州府幾乎一收到兵備道的文書,一點沒耽誤,立刻轉發出去了。

可見徽州府是真嚇壞了。

面對歙縣蓄謀已久的突襲,其他五縣一時間蒙了。這事不是早黃了嗎?什麼時候又鬧得這麼大了?

徽州府一封接一封地催促他們準備申文,過來商議。這回,五縣不能像上次一樣裝聾作啞了,必須有所表示才成。

最先做出反應的,是婺源縣。這是僅次於歙縣的大縣,實力位居五縣之首,更是朱熹老夫子的鄉貫故里。知縣吳琯在五月二十二日即發回申文,算得上神速了。

可惜速度雖快,質量卻很糙。這篇申文的論點,和當年績溪楊教諭的一樣,指稱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被罰補交「夏稅生絲」8780匹,歷年輸送,與其他五縣無關。至於「人丁絲絹」,那是南京承運府的事。

這個論點破綻很大,無甚新意。不過這也沒辦法,一共沒幾天時間,吳琯再有才,也不可能跟帥嘉謨精心準備了幾年的證據相匹敵。

不過吳琯到底也非扁人,他後來官至給事中,說明頭腦很好使。他在申文裡,還提出了一個四兩撥千斤的方案:

查閱黃冊。

黃冊是大明朝廷重要的賦稅檔案,上面徵派賦役,都要依據黃冊來施行。它是一手資料,最具權威。黃冊從洪武十四年(1381年)開始攢造,十年一屆,從無中斷,涵蓋每一個大明府縣,具體到戶,是中國檔案史上的一個奇蹟。

吳琯的邏輯是:如果《大明會典》和府志記載無誤的話,那麼在黃冊的原始記錄裡,一定會有相應記載,後者的可信度要高於前者,只要去查黃冊檔案,自然知道誰對誰錯。

按照規定,每一屆的黃冊都會抄送數份,本縣本府本省各自留底,原冊送交南京戶部。你可以說本縣本府存的黃冊可能會被篡改,但南京戶部的原冊絕對是準確的,一查便知真偽。

吳琯此舉,獨闢蹊徑,給解決紛爭提供了一個新思路。

除此之外,他也效仿歙縣,拉來了本縣的一批鄉宦助威。雖然陣勢不如歙縣,卻也有四位進士出身的高官壓陣一徽州真的太厲害了,只是轄下兩縣打架,就能拽出這麼多名人。

三天之後的五月二十五日,績溪縣也加入戰團,同樣是知縣領銜。

有了婺源縣爭取時間,績溪縣準備得更加充分。知縣陳嘉策選擇了另外一個辯駁策略,把突破口放在了「獨徵生絲」上。

帥嘉謨當初有一個質疑:徽州一共六縣,為何獨獨在歙縣徵收生絲?這根本不合理,所以一定是六縣均輸。他還舉了很多例子,比如常州府進貢茶葉,《大明會典》裡就寫明「徵於宜興縣」;寧國府進貢木瓜,也寫明由宣城縣專輸。所以如果獨在歙縣徵收生絲,《大明會典》一定會單獨寫出來「徵於歙縣」。

陳嘉策針對這個質疑,羅列了一大堆反例:松江府的綠豆,只由華亭一縣徵收,上海縣就不必去管;淮安府的藥材,只由山陽縣徵收,睢寧、贛榆兩縣不用交;金華府的麻地,只徵武義縣,至於絲、紗二項,則從湯溪徵發,其他縣不必繳納。

列完這一大堆,陳嘉策表示,一府獨徵一類物資於某縣實屬平常,《大明會典》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帥嘉謨的質疑,純屬見識太少,毫無道理。

哦,對了,績溪作為六縣中最小的一縣,手裡沒有活著的進士,只好翻箱倒櫃,請出了三位舉人聯「

婺源、績溪兩縣打起頭陣。到了六月十三日,休寧、祁門兩縣終於桴鼓相應。

休寧的知縣陳履,應該也是個學霸級的人物。他準備了將近一個月,兵強馬壯,索性撕開那些彎彎繞繞,挺槍直刺歙縣的核心要害—數字。

歙縣或帥嘉謨最核心的質疑,在於兩項稅賦的數字不符:

歙縣「夏稅生絲」補夏麥9700石,折絹4000多匹;而每年歙縣卻要繳納「人丁絲絹」8780匹。多交的4000多匹,一定是本該其他五縣負擔!

關於這個質疑,陳履給出了自己的調查結果:

他發現,在乙已改科中,行中書省除了查獲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之外,還在其下轄的登瀛、明德兩鄉,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拋荒的桑園田地,以及抄沒程輝祥、葉忠兩個大地主的田地。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冊,然後重新計算徵稅。

虧欠夏麥、拋荒桑園田地、抄沒田地,這三項加在一起,歙縣新增的賦稅一共是生絲10974.3斤。每24兩生絲,折絹一匹,所以總數是8779匹整,沒有任何問題。(原始資料即如此。)

陳履的調查成果,還不僅止於此。

歙縣明明不產絲,為什麼要以生絲為賦稅折色呢?

陳履考察了一下,發現歙縣下轄的登瀛、明德、仁禮、永豐、孝悌等幾個鄉里,本來是有桑園的,其他五縣則從來沒有過。顯然,生絲是歙縣特產土貢。在洪武十年(1377年)、二十四年(1391年),永樂十年(1412年),成化十八年(1482年),這筆賦稅的數額都有調整。到了弘治十四年(1501年),朝廷把生絲折絹的比率,從24兩調整到了20兩,但定額8779匹沒有改動過。

雖然歙縣現在不養蠶,得去外地買絲,但當年它明明可以靠自產。朝廷徵絲絹稅,只可能是從歙縣收。

至於《徽州府志》上為何沒提歙縣原本有桑這件事,很簡單,因為《州府志》是歙縣籍的官員帶頭修的,當然得摻私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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