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慈禧全傳》小說信息

第191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潘霨有力地揮一揮手:「奉旨無須審訊,指認明白就正法。除非你不是安德海,是安德海就難逃一死。拉下去吧!」

等人來拉時,安德海已癱瘓在地,但照舊上了綁,潘霨親自批了斬標,由折署西便門出衙,押赴刑場,在緒承監臨之下,一刀斬訖。

濟南府的老百姓在睡夢中,只聽得「嗚嘟嘟」吹號筒,第二天起身,聽說殺了一個太監,奔到街上,只見鬧市中、城門口都貼了告示,才知道殺的就是一路招搖,煊赫非凡的安德海。更有好事的人,趕到刑場,但見安德海的屍體尚未收殮,用床蘆蓆蓋著,膽大的便走過去掀席張望,只是不看上身看下身,意思是要看看太監到底如何與人不同。當然,他們是失望了,褲子外面是看不出什麼來的。

在京裡的慈禧太后,因為安德海性命既已不保,也就無所顧惜,認為不如趁此機會,雷厲風行辦一辦,反倒能落得一個賢明的名聲。所以,當丁寶楨第二次奏摺到京,召見軍機,當面指示,除了陳玉祥、李平安二人以外,還有幾名太監,交丁寶楨一起查明絞決。黃石魁到底如何冒充,也要審明法辦。

接著,又特為召見內務府大臣,責備他們對太監約束不嚴,說是要振飭紀綱,下一道明發上諭,申明朝廷的決心。於是恭王承旨,根據慈禧太后所說的那番義正辭嚴的話,擬旨發出。前面敘明事實經過,後面申述態度:

「我朝家法相承,整飭宦寺,有犯必懲,綱紀至嚴,每遇有在外招搖生事者,無不立治其罪。乃該太監安德海竟敢如此膽大妄為,種種不法,實屬罪有應得。經此次嚴懲後,各太監自當益知儆懼,仍著總管內務府大臣,嚴飭總管太監等,嗣後務將所管太監,嚴加約束,俾各勤慎當差。如有不守本分,出外滋事者,除將本犯照例治罪外,定將該管太監,一併懲辦。並通諭直省各督撫,嚴飭所屬,遇有太監冒稱奉差等事,無論已未犯法,立即鎖拿,奏明懲治,毋稍寬縱。」

京中官員無不頌讚聖明,而事先知道將有這回事發生的人,回想一下,亦無不因為有此圓滿結局而深感意外。

當然,最得意的是丁寶楨,奉到上諭,先遵旨將五名太監「絞立決」。然後審出黃石魁、田兒和通州僱來的那些鏢手,冒充前站官,徵發騾馬的情形,以「幫同招搖、恐嚇居民」的罪名,請出「王命旗牌」,就地正法。其餘安德海的家屬,以及那些不相干的隨從,夾的夾、打的打,懲罰過後,作成口供清單,請旨治罪。

除了人犯,還有行李。箱籠衣物,編成「金、木、水、火、土」五個字號,共計三十九件,連同徵發來的牲口車輛,派兩名旗籍的候補州縣,解交內務府。整整忙了一個月,丁寶楨才算辦結了這件大案。

這該內務府忙了。慈禧太后和皇帝對於安德海和「私逃出京」的那五名太監的遺物,都很注意,特別是「金」字號的箱子,裝的都是珠寶珍玩,所以內務府不敢怠慢,原封交進。開啟來一看,好些東西似曾相識。原是從宮裡偷出來的,但此時無可究詰,也就不會發回原主。慈禧太后自己挑了些精品,其餘的分賜妃嬪。當然,皇帝也取了好些,分賞小李和張文亮等人,作為酬庸。

有人得意外之福,也有人受意外之禍。通州的那些鏢手,還可說是咎由自取,另有些人卻真是無妄之災,第一個是天津的和尚演文,第二個是安德海花錢買來的妻子馬氏,都被充軍到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

最後是替安德海看家的王添福。慈禧太后有天忽然想了起來,認為此人亦不能輕饒,下令由內務府捆交刑部絞決。

※※※

發往各省的上諭,第一個看到的是近在畿南的曾國藩,實在是聽到。曾國藩事必躬親,加以寫字看書之外,還要圍棋一局,目力大傷,右眼已到了昏蒙不能辨物的地步,經他的家人幕友力勸,每日閉目靜坐的時候居多,一切公事,都是幕友念給他聽。

唸到丁寶楨拿獲安德海,奉旨正法的明發上諭,曾國藩瞿然動容,睜開眼來,「稚璜真是豪傑之士!」他說,「聽了這個訊息,我好象目中浮翳一去。」

「這事原在意中。」他的幕友薛福成說。

曾國藩想起來了。這年四月,薛福成應邀到保定,路過濟南,因為他的弟弟在丁寶楨幕府中,所以有半個月的勾留,當時就聽丁寶楨親口說過,接到京中的信,安德海有出京之說,倘或經過山東,一定饒不了他。薛福成曾把這話告訴過他。

「雖在意中,還是難能可貴。相形之下,我應該慚愧。」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