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之下,無不愕然,醇王的意思是要治吳可讀的罪。在座的人都以為不可,惟一的例外是刑部尚書桑春榮。
「王爺大,中堂小,我追隨王爺。」說完,他奮筆疾書,在醇王的奏稿上署了名。
刑部尚書如此,還有什麼可議的?於是照醇王的復奏,吳可讀跟成祿一樣,也被「革職拿問」了。
三法司會審,刑部希承上意,辦了吳可讀的死罪。向來的規矩,定死罪須「全堂闋諾」,缺一不可。刑部尚書、左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大理寺正卿、少卿,共計十三位堂官,一個個在奏稿上畫行,畫到大理寺少卿王家璧,無論如何不肯下筆。
吳可讀就因為王家璧的持正不阿,保住了性命,改為充軍的罪名。這一來,他的直聲不僅動天下,而且「驚鬼神」。他跟吳觀禮、陳寶琛、張佩綸喜歡搞扶乩的玩意,常臨壇的是乾隆年間的—個詩人,名叫吳泰來,在吳可讀獲罪以後,臨壇做了一首五言排律,題目叫做《贈柳堂二十韻》,傳誦一時的警句是:「乾坤雙淚眼,鐵石一儒冠」,都道盡了吳可讀的風骨氣概。
此外還有好些鏗鏘可誦的好句:「道心娛白石,噩夢到青鑾。杜宇三春雨,蒼悟一夕瀾。出山非小草,不死是猗蘭」。但語意迷離晦澀,仙家玄機,難以索解,只是著重吳可讀的意思,卻是非常明顯的,而且「出山非小草」這一句,期以遠大,不但許以復起,復起還頗有一番事業。因此,在張佩綸家「圍爐話別」時,慷慨多於哀傷,相期京華重聚,還要盡一番匡助中興的心力。
吳可讀回到家鄉,依然主講蘭山書院。不久穆宗龍馭上賓,慈禧太后銳意更新,因為建言獲罪的官員,都寬免了處分,吳可讀也起復了,蕭然騎騾入京,授官為吏部稽勳司主事。
他是個至情至性的人,nfda4nfda4忠愛,不以穆宗曾要殺他而稍減,反倒因為慈禧太后不為穆宗立嗣而深懷隱憂,當時便擬就一道奏摺,想有所諫勸。
「立言貴乎有用。」有人這樣勸阻,「被罪之臣,冒昧出此,必有人誤解你的本心,說的話再有道理,不容易為人接納。而且這時候情形紛亂,流言甚多,你所引用的時事,不盡確實,不如看看再說。只要此心不改,總有建言的機會。」
吳可讀覺得這話說得有理,便打消了原議。只是五年以來,耿耿寸心,始終未改,大葬有期,他便打定了主意,當面請求大學士吏部尚書寶nfda1,派他為「隨扈行禮官員」。
這個長途跋涉的差使,有人怕辛苦不願意去,也有人因為可領幾十兩銀子的車馬費,搶著要去。吳可讀的境況不好,所以都以為他要這個差使,是為了那幾十兩銀子的車馬費,無足為奇。
動身之時,他的神態毫無異樣,還跟他的妻兒說,在惠陵行完了禮,預備順道一遊薊州的盤山,總得比別人晚個十天半個月才能回京。
一到他就在薊州以東三十里路,馬伸橋地方的三義廟,租了間房住下。三義廟奉祀的是劉、關、張,與佛菩薩無關,廟裡住的是道士,他跟住持周老道交成了朋友,約定山陵大事完畢,再到廟裡來盤桓。
三月底,兩宮太后、皇帝、隨扈的王公大臣,文武百官,都已回到京裡。吳可讀則到三義廟踐約,白天跟周老道閒談,晚上關起門寫奏摺,寫完又給他兒子吳之桓寫信,是遺書,吳可讀早就定下了死諫的主意。
閏三月初五五更天,諸事料理已畢,遺疏置在懷中,遺書三封,一封給他兒子;一封給周老道,託他料理身後;一封給薊州知州,說明以死建言的本心,拜託代遞遺折,連同四十多兩銀子,一起放在枕頭下面。然後在粉牆上題了一首絕命詩:「回頭六十八年事,往事空談愛與忠,坯土已成皇帝鼎,前星預祝紫微宮。相逢老輩寥寥甚,到處先生好好同!欲識孤臣戀恩所,惠陵風雨薊門東。」
題完上吊,誰知繩子斷了不曾死。乃改以服毒而死。
到得第二天一早,三義廟的周老道,發覺變故,通知地保,進城稟報。薊州知州劉枝彥跟吳可讀是熟人,得報嗟嘆不絕,即刻下鄉相驗,只見死者衣冠整齊地直挺挺躺在板床上。拆閱遺書,吳可讀對自己的後事,已經有了安排,託周老道買棺木盛殮,在惠陵附近買一塊地安葬。給劉枝彥的信,是託他將遺折專送吏部代奏。吳可讀死前已非言官,司官亦不能徑自上奏,必須請本部堂官代遞。
遺折是封好在一個木匣中,藏在身上,無法開啟,所以不知道他說些什麼?但給他兒子的信,不妨拆開來看,參詳文意,遺折所陳,必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劉枝彥心裡琢磨,遺折上去,說不定會得罪,他要葬在惠陵附近,依戀先帝於泉下的志願,或許難以達成。相交一場,對他最後一件大事,不能不盡一點心。因此,依照他的遺志,督飭周老道買棺盛殮,然後在惠陵範圍以外,覓地安葬。盡兩日工夫,料理完畢,才具稟呈報順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