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後世越來越多的歷史學者認為,梁啟超等人的看法,更多是一種一廂情願的美譽或者臉上貼金,一些人認為蘭芳公司從來都沒有自稱過共和國。語源出自一位荷蘭學者高廷(j。j。m。degroot),他當時曾在印尼任職,在蘭芳公司的最後幾年中,高廷與蘭芳的末代甲太劉阿生有很多交往。在蘭芳公司被荷蘭人解散後的第二年,他寫了一本書《婆羅洲華人公司制度》,寫下他對蘭芳的認識和對荷蘭殖民當局的批評。在他看來,蘭芳公司與中國農村的長老鄉紳根據民眾意願管理公共事物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蘭芳就是「名正言順的寡頭政治共和國」。
很多史料被處於百年屈辱,急需要一點精神食糧提振心氣的民國文人們給發掘了,然後便有了「亞洲第一共和國」的種種。學者們普遍認為,蘭芳公司不具備一個國家的基本特徵,也不具備國家行政和司法制度和職能。所謂的蘭芳大統制也不是大總統的意思,羅芳伯自承是當地客家人的領袖而已。
胡發奎前往南海辦事,自然對很多資料有所涉獵,蘭芳的事情他也知道的不少。不過這方面的史料頗為雜亂,而且皆不是信史,相互之間甚至還有出入。今日在海上,卻碰上了蘭芳公司的人招募客家移民去婆羅洲,也是一樁奇事。
由於公司的組織形式是以中國傳統的鄉梓血族為根基的,所以婆羅洲華人公司之間,還帶有明顯的地域偏見。這跟大唐的組織形式不同,在完整和細緻的規矩和組織下,大唐可以相對容易地吸收來自不同地域的人群,將他們集中在一起進行工作。而東南亞的公司卻會不得不走上一條地域對抗的道路。比如婆羅洲最早優勢的華人群體是潮汕人,後來羅芳伯組建了以客家人為主的蘭芳公司,便取代了潮汕人的地位。而其後,擔任蘭芳公司大統制的只能由嘉應州人擔任,副首領則由大埔人擔任。
胡發奎也沒有太多心思跟婆羅洲的蘭芳公司糾纏的,他們在那處墾殖,歷史上可是發展了一百年時間,最終被荷蘭人所滅。也許大唐共和國對這裡會有什麼計劃,但是此時他卻不便做出什麼決定。而他身上肩負的任務也只有一個,那就是為大唐共和國增添移民。於是,胡發奎將所有要出洋的鄉民喚上甲板來,便交代道:
「諸位鄉親據說乃是由大陸前往南洋婆羅洲營生,只是婆羅洲環境並不算如意,土人與我華人分分合合,多有衝突,而蘭芳公司卻並無精銳之軍隊可保大家,這生存環境更是堪憂。諸位去了只不過是苦力,比之在大陸可能更加辛苦。俺這裡倒是有一個更好去處,由此向東萬里,有一美洲大陸,幅員遼闊,物產充盈,更有我華人在彼處建立的大唐共和國。此際大唐共和國渴求民力,凡是慾望大唐者,可得銀元20枚,分地十畝,若是舉家而遷,更有額外優惠。若是諸位鄉親有意,俺便可將你們先送到香港,等大唐船隻來時,便可送你們去大唐。」
他的話引起了這群出洋移民的一番騷動,大家原本見這些人是海盜,不免心中忐忑,可是沒想到這些海盜不僅不搶錢,而且還要送錢,二十塊銀元之外居然還有十畝田地,這實在令人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林方和天地會的人,並不能涉及廣東的每個村鎮,所以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大唐在招募移民的訊息的。倒是也有人隱約聽過這類似傳言,但是沒有見過招募移民的人,今日聽了這話,登時有些意動。
李念來一見,大為驚駭,他的姐夫羅芳伯派他前往家鄉,就是為了充實公司的人力,一方面與周遭其他公司對抗,奪佔高產金礦,另一方面也是更好地抵禦土人和荷蘭人。若是這些人都被海盜拉去了大唐,那麼他這任務就白做了。
「不要相信這群海盜,他們都是謀財害命的賊人,必是擄掠了老鄉們去做海賊的,這世間哪有帶人出洋還送錢送地的美事!」李念來叫道。
別人一聽,似乎也頗有幾分道理,更為猶豫了。
胡發奎冷笑一聲,給於英一個眼色,於英立即搬來兩個箱子,開啟一看裡面俱是大唐花洋,銀光閃閃的樣子格外動人。
「這錢就在各位老鄉眼前,誰要去大唐,這便可領了這二十塊銀元,等過上些時日唐人的大船來了香港,便可以去了,一月功夫就能到。到時候分了田地,五年內還無稅賦。大唐是言出必踐的,各位都是趕上了好時候,若是再過些年,怕是便沒有這麼好的事情了。這蘭芳不過是一幫泥腿子勾連起來的東西,無槍無炮,更無學識本領,哪裡比得過大唐已然建立共和之國,體恤民力,重民生計,若是不傻的,都知道該怎麼選擇。」
李念來仍是不服,決心要破壞此事,他自己其實也是不信的,他道:「就算此時拿了錢,等到了海賊窩,他們還會將錢收了去,海盜的鬼話也是能信的嗎?」
於英已然大怒,衝上去給了李念來幾個大嘴巴子,罵道:「你這潑貨,老大饒你一條性命,居然在這裡聒噪,我們海上營生的,第一就是講究信諾,哪能如你這蠢人一般?!」
胡發奎使人綁了李念來,不讓他再惹事,然後他對眾人道:「俺好聲好氣地與你們說這好事,你們自願那是最好,若是不從,少不得俺就是把二十塊銀元塞到你們手裡,綁著也將你們綁到大唐,異日你們都會謝謝俺,說不定還要給俺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