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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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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鷺便像個八卦小報記者,「嗯……談過幾個?」「嚴格來說沒有。」

「沒有!?」

江鷺堅決表示不相信,他才改口,「那姑且算半個吧。」

「半個?還有這麼算的?」

「根本也沒到確認關係那步就不聯絡了,能這麼算吧?」他語氣徵詢。

江鷺瞥他眼,還是半信半疑,「這麼多年都沒談過女朋友?大學也沒談過?」

宋魁原原本本解釋:「我大學四年基本都在和同學忙著搞副業賺錢,宿舍一哥們開了個公司,我們就一起做法考培訓和諮詢。我當時幹勁兒都在這上頭,覺得談戀愛純屬浪費時間,消耗生命,因為比戀愛有意義也有意思的事太多了,根本忙不過來。當然了,那會兒其實也沒人看上我,我也心高氣傲,從來沒看上過誰。」

這倒是也說得過去,江鷺勉強認可:「那這半個是什麼時候的事?」

「六七年前吧。」

算來,應該是他工作後不久,「怎麼認識的呢?」

時間太久遠,具體過程宋魁已經記得模糊了,只能拼拼湊湊地大概還原:「大學畢業我考警察考回來,她當時和我一起進的面,就認識了。我進市局,要有基層工作經驗,給放到永華里派出所鍛鍊。她剛好錄到隔壁轄區派出所,本來離得近,再加上我們這批新人一開始總約著一起吃飯,一來二去的就熟了,就一直聊著,屬於是相互都有點好感吧。」

江鷺在心裡嘀咕,還是個警花,「既然都有好感,為什麼沒繼續發展呢?」

「有好感和喜歡,是量變引起質變的過程,尤其真正能到談戀愛這步,還得靠了解、相處吧。但兩個警察系統的人,根本沒這個條件。你可能不知道,基層特別辛苦,天天就是處理接報案,值班,一級勤務。我每天見得最多的人就是同事,跟人家認識一年多,沒正兒八經相處過幾天。而且後來又剛好遇上這事。」

他指指臉上的疤,「當時年輕,愣,為了抓人真敢上。其實回頭想想也後怕,萬一沒給那孫子控制住,這兩刀不是劃在我臉上、腰上,而是扎到胸口,我是不是就犧牲了?她聽說我受傷以後到醫院來看望,可能也是著急了吧,上來就是劈頭蓋臉地一通質問,說宋魁你腦子是不是有病?你掙多少錢啊這麼不要命?

「我聽完這個就有點來氣,我說我當時就想著抓人,沒考慮那麼多。再說了,這事兒跟掙多少錢有什麼關係?警察不就是幹這個的嗎?一說完,她立馬就急了,還在醫院呢,我倆就為這事吵起來了,最後鬧了個不歡而散。」

說到這個,宋魁忽然覺得自己那會兒真是挺較真,挺幼稚,也挺好笑。

江鷺追問:「所以是誰先提分開的?」

「就沒在一起過,也不存在分不分開的,就是相互都通過這件事發現對方不適合自己,自然而然就疏遠了。她當時跟我說,對警察這份職業失望透頂,準備辭職了,問我有沒有可能我們都不在這個系統裡反而可以走到一起。我當然是不可能為了誰離開警察隊伍的,所以最後也就不再聯絡了。

「我也挺理解她。最初懷著一腔熱血奔著警察這個身份來,真幹上了,發現不是那麼回事。工作辛苦,收入有限,上升途徑更有限,可能有些人努力到頂,這輩子也就看到頭了。這種環境是很消磨人的,覺得自己辛苦付出不知道為了什麼,所以最後有些人選擇渾渾噩噩地躺平,有些人選擇放棄離開,都正常。」

「既然理解,不會覺得有點遺憾嗎?」

宋魁笑笑,「她辦完離職以後我們又聊了幾句,我記著她問我,你爸在公安系統當領導,你一個警二代,這麼拼命,圖什麼?工資給你多發幾千幾萬了,還是提拔你當領導幹部了?當時聽她這麼問,我就知道我倆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沒什麼遺憾的,志不同道不合,本來也不可能走到一起。」

江鷺望著他臉上的疤,才知道這道傷痕是這樣來的,不僅是臉上,還有腰上,再看他此刻仍包紮著的右手,心口一陣陣地痠疼,「其實……我也想知道你為什麼那麼拼命?」

他收起笑容,沉默了一下,嚴肅道:「我說句實話你別嫌我矯情,因為公安是我熱愛的事業,因為要對得起‘人民警察’這四個字,對得起這身警服和警徽,更要對得起入警時的誓詞。這是職業責任問題,跟其他的都沒關係。」

江鷺並沒覺得矯情。

這樣的話從別人口中聽來或許她會覺得諷刺,但因為是他,她久違地對這份職業感到肅然起敬,心底裡那層隔膜似乎也已經慢慢消融於無。

無論她曾經遭遇過什麼,不能否認,這個群體仍然有像他這樣一群人在堅守。但這樣的人,又需要親人用多麼偉大的愛來支援,來包容?她淺薄自私的感情,配得上這樣高尚的事業和他崇高的理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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