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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識新藝(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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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一年四月的一個奇妙的早晨,潮溼然而卻充滿了陽光的空氣美極了。它像塊夾心糖那樣可口,甜滋滋涼踏踏的,又溼潤又亮堂,春天的精華,純粹的活性氧。在斯特拉斯堡大街的中心地段,人們意外地居然呼吸到從田野和大海上升騰起來的芬芳。這種迷人的奇蹟是由那反覆無常的四月裡常有的陣雨造成的,春天慣用這種陣雨以最頑皮的方式宣告它的來臨。還在路上的時候,我們的火車就追趕著烏雲。那烏雲黑壓壓的一片,緊貼在地平線上。

直至摩烏附近——已經看到散落在城郊的像兒童積水似的房屋,從一片濃郁的綠蔭上空出現了耀眼的廣告,坐在我對面的一箇中年英國女入開始在座位上收拾她的十四隻瓶子、盒子和旅途用品,——那厚厚的、脹滿了水的烏雲才決了口。黑沉沉的鉛色烏雲,其勢洶洶,從埃佩爾內城起就和機車賽跑。決口的訊號是一束小小的蒼白的閃電,霎時間一股股水流好鬥地噴向地面,發出了隆隆的聲音,像機關槍似的把一顆顆溼流湧的子彈掃向行駛著的列車。車窗在準確射來的雨彈打擊下淌著眼淚;機車甘拜下風,向地面垂下了它那灰色的煙旗。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聽不見,只有沉重的雨點捶打著玻璃和金屬;火車在光亮的鐵軌上飛馳著,躲避大雨的襲擊,猶如一隻被追逐的野獸。我們順利地到達車站,站在有頂篷的站臺上等候著搬執行李的工人,可你看吧,在灰白的雨雲後面的空地上,林蔭大路的景色又光彩奪目地顯現出來,強烈的陽光用它的三齒叉刺穿了正在逸去的烏雲,房屋的正面隨即像擦過黃銅似的閃著亮光,天空呈現大海般的蔚藍。城市脫下雨衣,站了出來,顯出一副神聖的景象,宛如阿芙浴迪特-安娜迪奧梅娜閃著裸體的光澤從海浪中出來。一時間,人們從左右無數藏身避雨的地方湧到了街頭;他們抖落身上的雨水,贈笑著,各奔東西;

被堵塞的交通恢復了,無數的車輪又在擁擠的大街上滾動起來,發出了轟隆轟隆和咕喂咕略的響聲,混合一片。重現的陽光使萬物充滿生機,喜氣洋洋。就連林蔭大道上的被緊緊地夾在堅硬的柏油路面中的衰微的樹木,淋了一場大雨之後,也在向煥然一新、瓦藍瓦藍的天空慢慢地綻開了小指般尖細的苞蕾,試圖噴放出少許的馨香。它們的嘗試真的成功了。一個奇蹟中的奇蹟:在巴黎的心臟,斯特拉斯堡林蔭大街的中心,一時間明顯地聞到了栗子花的縷縷清香。

在這個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裡,還有第二件樂事:我一來到巴黎,直到下午都沒有約會。

巴黎市四百五十萬居民中沒有一個人知道我,也沒有一個人等待著我的到來。這樣,我自由自在,可以隨心所欲,願做什麼就做什麼。只要我樂意,就可以隨隨便便地在城裡遊逛或者看看報紙,可以在咖啡館裡閒坐一會地或者用餐,要麼就去博物館,瀏覽商店櫥窗裡的陳列品,或者在沿岸大街的舊書攤上翻閱書籍;我可以給朋友們打打電話或者乾脆就凝視那藍色的充溢甜蜜空氣的天空。然而幸運的是,出於無所不知的本能,我做了最理智的事:即什麼也不做。我沒有任何計劃,給自己充分的自由,擺脫了任何願望和目的,機遇的車輪隨便把我帶向任何地方,也就是說,聽任大街上的人流的衝擊,我被慢慢地推到岸邊令人眼花繚亂的商店,快速地穿過人行橫道上的人流。最終人的波浪將我拋到林蔭大道上。我感到一種愜意的疲勞,就坐在林蔭大道和德魯奧特大街拐角的一家咖啡館門前的座位上。

我舒服地靠在柔軟的藤椅上吸著香菸,心裡想:我又在這裡了。這就是你啊,巴黎!

老朋友,整整兩年設和你見面了,現在讓我們面對面好好看看吧。巴黎,你可說話呀!讓我看看你這兩年都學到些什麼。開始把你那部絕妙的有聲電影《巴黎的林蔭大。道》演給我看,一這是一部光和顏色以及有成千上萬不拿報酬和數不清的道具演員參加演出的傑作。

還有你那無法模仿的、丁丁噹噹、嘎嘎作響、高亢熱鬧的喧囂的街頭音樂!別吝嗇,快一點,讓我看看你都能幹些什麼,讓我看看,你是誰,拉起你那大手風琴,奏起十二音階、全音階的街頭音樂,讓你的那些汽車飛馳,讓你的那些小商販高聲叫賣,讓你的那些廣告大喊大叫,讓你的那些喇叭鳴鳴鳴叫,讓你的那些商店閃閃發光,讓你的那些行人飛快奔跑——我就坐在這裡,睜大了眼睛,我既有閒暇又有興致觀看、一諦聽,直到眼花心醉。喂,別吝嗇,別隱瞞~多一點,。再多一點,大聲點,再大聲點,喊了再喊,叫了再叫,讓喇叭鳴了再鳴,讓那丁丁噹噹的聲音響了再響,這不會使我疲倦,我全部的感官都對你開放。

快,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奉獻給我,正如我已準備把自己都奉獻給你。你這無法仿效和永遠嶄新、永遠迷人的城市!

這個非凡的早晨裡第三件樂事,就是我已經感覺到我的神經在受著某種刺激,我的好奇心又被激發起來了,像多半在旅行或失眠之後發作起來的那樣。每逢這樣的日子,我就覺得自己成了兩個我,甚至成了更多個我。這時,我不滿足於自已被束縛在自個兒的生活之中,有什麼東西從內部擠迫著我,繃緊了我,彷彿我一定得把自己從軀殼中掙脫出來,就像飛蛾從它的蛹殼中掙脫出來一樣。我的每一個毛孔都張開了,每~根神經都彎曲成一根根纖細、灼熱的小鉤;突然感覺到這樣的耳聰目明,一種幾乎令人不舒服的清晰使我的瞳仁和我的鼓膜變得更為敏銳。我的目光所觸及到的一切東西,都使我覺得神秘。

我能整個小時地看著築路工用風鎬把一塊塊瀝青掘起來,僅是這樣的觀看就能使我如此強烈地感受著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顫動都不由地傳給了我;我能無休止地站在別人家的窗戶前,想象著住在裡面或可能住在裡面的一個陌生人的命運;我能整小時整小時地盯住一個行人。出於無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蹤著他。而與此同時我清楚地意識到,我的行為會使任何一個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覺得是不可理解的和愚蠢的,但這種幻想和樂趣對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劇院的演出或任何書中所寫的驚險故事都要強烈。也許,這種超等的刺激,這種神經質的洞察力,同地點的突然變換有著最自然的聯絡,是空氣壓力的改變以及由此而來的血液成分的變化所引起的結果;不過,我從未試圖弄清造成這種神秘的精神亢奮狀態的原因。可是,每次當它在我身上出現的時候,我往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蒼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空洞無聊。只有在這樣的時刻,我才對自己本身的存在和光怪陸離的生活有充分的感受。

就在那個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裡,我在這樣一種自我膨脹的狀態中,緊張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邊的扶手椅上,等待著,可自己並不知道在等待著什麼。但是,我帶著釣魚者的顫抖,雖則是輕微的、但令人感到寒意的一種顫抖在期待那魚漂的抖動。我本能地知道,我今天一定會碰到一件什麼事,或者一定會遇到一個什麼人,因為我是那樣眩暈地、迷惘地渴求著某種使我的好奇心的樂趣得到慰藉的東西。但是,大街並未提供給我什麼,半小時後我的眼睛便疲倦了,懶得再看過往的人群,而且我沒有什麼東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蔭大道上熙來攘往的人群對我來說,業已不存在了。他們成了一片洶湧起伏的波浪,黃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禮帽、風帽和鴨舌帽匯成了這一切,還有那一張張塗著脂粉和末塗脂粉的面孔,他們成了一片令人作嘔的由人流匯成的汙水,向前流動,顏色越來越單調,越來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場複製複製得晃來晃去、模糊不清的電影,感到疲憊不堪。我想站起身來,繼續走。就在這時……就在這時,我終於,終於看到他了。

起初,這個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為他一次又一次落入了我的視野。在這半個小時從我面前擁來擠去的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彷彿被一些無形的繩索曳著那樣四散而去,他們只是匆匆地顯示一下他們的側面,他們的影子,他們的輪廓,於是就被那洪流永遠地裹挾而去。

只有這一個人老是一再地在一個地方浮現出來,因此我就發現了他。宛如拍岸浪頭有時以一種不可理喻的頑強勁兒老是把同樣的、骯髒的水草衝到岸上,用自己溼流灌的舌頭舔著它們,接著馬上又把它們拋起來再拖回去似的,這個人也是這樣:他老在人流的漩渦中浮現,幾乎每次都間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樣長的時間,而且總在一個地方;他的目光總是同樣的低垂,令人驚奇的陰暗。除此而外,他身上再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東西了。餓得乾瘦的身體,穿著~件亮金色的夏外衣;這身外衣顯然是別人的,因為衣袖長得連手都露不出來;他穿著它過於寬大,長得與他的身材毫不相稱,而且式樣早就過時了;那張尖尖的老鼠臉上有兩片慘白的、彷彿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黃色小毛刷一樣的鬍子畏息地顫動著。這個可憐蟲的身材長得不合佈局,奇形怪狀:一個肩膀比另一個高,兩條馬戲團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

他在人流的漩渦中忽而從左邊,忽而又從右邊浮現出來。不時顯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腳步,像一隻小兔子偷吃燕麥似的,膽怯地窺探著,隨後鑽入太浪中又不見了。此外,他還有一點引起了我的注意,這個衣衫襤褸的人不知怎麼使我想起了果戈裡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視得很厲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幾次看見,那些匆忙地邁著堅定腳步的行人推撞著這個糊里糊塗的傢伙,幾乎把他從人行道上擠了下去。但他對此滿不在乎;他順從地躲到一旁,鑽入人群,接著就又出現了。他又到這裡來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見了他,大約半小時之內就看見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更確切地說,開頭時使我惱火。我惱恨自己,因為我今天雖然如此好奇,卻不能立刻清透這個人想在這裡幹什麼。我的努力越是毫無結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強烈。真見鬼,你這個傢伙,你到底要幹什麼?你在等什麼呢?或者是在等誰?不會,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會站在最擁擠的地方,在這裡誰也沒工夫把手伸到口袋裡給你掏錢的。你也不是工人,一個工人是不會在上午十一點的時候悠然自得閒逛大街的。你更不會是在等一個姑娘,我親愛的,哪怕是一個老太婆,一個沒有姿色的女人也不會對你這樣的一個可憐的癟三鍾情的。那麼,請告訴我,你到底在這裡幹什麼?也許你是一個卑劣的旅遊嚮導,專幹那種勾當:碰一碰遊客的胳膊,從衣襟下拿出幾張壽宮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後,你就讓他享受~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歡樂?不,也不像,因為你和誰都不說話,相反,你膽怯地給人們讓著路,低垂著一雙詭摘得出奇的眼睛。見你的鬼,你這鬼鬼祟祟的傢伙,到底是幹什麼的?你在我的領地內幹什麼呢?現在,我已經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鐘之後,我就產生了激情,一種狂勁。我要弄清楚,這個穿亮金色外衣的傢伙為什麼要在林蔭大道上擠來擠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個偵探。

是個偵探,是個換了裝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認出了這一點。從完全細微的特徵,從他打量每個行人對所用的那種斜視的-一眼神以及他那監視人的目光認出了這一點。這是不可能認不出來的,警察在學習幹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須訓練眼睛。這可不那麼簡單:首先,他必須像用刮臉刀劃一條小縫那樣,迅速將目光從一個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臉上,並在像鎂光燈閃亮似的一瞬間記住他的全部特徵,而另一方面,還要在心裡同警察局所要捕獲的罪犯的特徵加以比較。第二-一這一點更難——這種審視的目光一點也不能讓人發覺:不能讓你要尋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視的這個人擁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業。他像一個夢遊者一樣昏沉沉地、顯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在人群中穿來穿去,任人們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間,他就以閃電般的速度——一彷彿照相機的快門咋噴一響似的——一將懶洋洋的眼皮一睜,那無比鋒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顯然,除我之外,沒有一個人注意到這個正在履行職務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運,也不會發現任何東西;如果不是在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裡我的好奇心突發起來,如果我不是這樣長時間地和惱火地守候著,我怎麼會有這樣的好運氣呢?

這個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業:他仔細研究過欺騙術,在出來捕獲獵物時裝扮成一個地道的街頭浪人,模仿著流浪漢的舉止、步態,穿著這種人的衣服,或者說得更確切點,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離就能認出換了裝的警察,因為這些先生們不管他們換多少次衣服,也無法把他的職業上的尊嚴掩飾得一乾二淨,也從不能把這種騙術學到家,因為他們不能瞭解對於從小就飢寒交迫的人們來說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膽怯和謙卑的舉止。而他在裝扮成一個貧窮潦倒的人時,是那樣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漢的臉譜,精通每一個細節。就說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邊的禮帽,這保持某種雅緻的最後努力吧,從心理學的觀點出發,考慮得多麼細膩;而那褲子上的綻邊和破舊的上衣則完全表明他是個窮光蛋。作為一個經過訓d練的捕人獵手,他無疑看到窮困活像一隻貪食的老鼠一樣,首先是從邊上哨哨衣服的。那副飢餓的面孔同他那可憐的裝束相配極了:稀稀落落的小鬍子(很可能是貼上去的),颳得不乾不淨的面頰,巧妙弄亂的頭髮。任何一個沒有經驗的人都可能會賭咒發誓,肯定這個可憐蟲昨晚是在花園的長椅上過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裡的板凳上。此外,他還用手捂住嘴,病態地咳嗽著,冷得龜縮在自己的夏季外衣裡,蹣跚地走著,彷彿四肢都灌了鉛似的。老天可以作證:這是一個化妝師創作的晚期肺結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傑作。

我毫不羞愧地承認,我為自己有這樣一個出色的機會,能在這兒親自去觀察一個官方的警探而興高采烈;與此同時,儘管在我內心某處的一個角落裡有一種感覺:在這樣一個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裡,在溫柔的四月陽光照耀下,一個指望到老年領取退休金的換了裝的國家官吏,竟在窺伺著一個窮漢,以便抓住他,把他從明媚的春光裡拽到牢房中去,這是多麼卑鄙啊!但不管怎麼說,這種監視把我吸引住了,我越來越緊張地注視著他的每一個動作,為自己發現每一個新的特點而神采飛揚。但是,突然之間我的這種渴求發現的樂趣煙消雲散了,猶如一塊冰糕在陽光下溶化了似的。我的推斷有點不對頭,有點不像是那麼回事。我又變得沒有把握了。他是偵探嗎!我越是犀利地觀察著這個古怪的遊手好閒的傢伙,就越是懷疑自己。他那副外表上的寒酸相,對於一個僅僅用來裝裝樣子的警察,那有點過分真實、過分鄭重其事了。首先引起我懷疑的是那襯衣領子。不,無法從垃圾箱裡把這樣破爛不堪的髒布條拉出來,心甘情願地將它圍在脖子上,只有淪落到無路可走的人才會穿這樣的破爛貨。

其次,第二件不相稱的東西是那雙鞋,如果一般地還可以把如此不像樣子、張著大嘴的皮玩藝兒叫做鞋的話。右腳上那隻不是用母鞋帶,而是用粗糙的繩頭綁著;左腳上的那隻鞋底都快掉了,每走一步都要像青蛙似的咧咧嘴巴。不,這樣的鞋子是找不到的,也不會為了化裝而搞成這樣。十分清楚,不可能有任何疑問,這個衣衫襤褸、躡手躡腳的傢伙不是警察,我的推斷錯了。可又是什麼人呢?他為何在此擠來擠去,為何賊眉鼠眼地用滑溜溜的、窺探的目光東瞅西看呢?我為猜不透此人而感到惱火,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問:你這個傢伙,你要幹什麼?你在這裡轉游什麼?

突然,我像被火燙著似的顫抖了一下,它沿著神經徑直準確地擊中我的內心。現在我什麼都知道了,完全弄清楚了,絕對真實,不可辯駁。不,這不是偵探——我怎麼竟能這樣愚蠢?——這,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是警察的對手:是一個掏腰包的小偷,是個地地道道、貨真價實的精通技藝的職業小偷,是一個真正的扒手。他在馬路上獵取皮夾子、表、女人的皮包和其他東西。當我注意到,他老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擠來擠去,於是我才確切地肯定了他所從事的這種行當。現在我也懂得了,他故意裝得跌跌撞撞,往不認識的人身上擦來撞去。

情況越來越清楚,越來越明白了。他偏偏選擇在咖啡館門前,離十字路口不遠的地方,那是有他的理由的。一位聰明的商店老闆為自己的櫥窗想出了一個獨出心裁的玩藝兒。他店裡的貨不太暢銷,無法吸引顧客:都是些椰子、土耳其糖果和用彩紙包著的冰糖。但這個老闆卻想出了一個漂亮的主意:他不僅用人造棕相和熱帶景物把櫥窗裝飾得具有東方情趣,而且在這瑰麗的南方景緻中增加了三隻活猴子,這真是一個天才的主意!這三隻猴子在玻璃窗裡面做著極其滑稽可笑的動作,毗牙咧嘴,互相在對方身上捕捉跳蚤,做鬼臉,出怪相,按照猴子的習性,無拘無束,乖張放肆。這位聰明的商人盤算得真不錯呵。櫥窗被好奇的人們圍了個水洩不通,婦女們尤其開心,樂得直喊直叫。每當好奇的行人聚集在商店櫥窗前特別多的時候,我的朋友很快悄然而至。他客氣地、以一種虛偽的謙卑姿態向人群中最稠密的地方擠去。對於扒手技藝,至今還很少有人加以研究,描繪得也不高明,而就我所知,一個街頭竊賊要得手,正如青魚要產卵一樣,擁擠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只有在擁擠和衝撞中被偷者才覺察不到小偷摸皮夾子和懷錶的碰觸。但是,除此之外——這是我現在才學到的——為了幹得有把握,必須用某種辦法轉移人們保護自己財產的下意識的警覺性。短時間地麻痺它們。在這種情況下,三隻猴子做著各種確實滑稽有趣的怪相,正是分散人們注意力的絕妙辦法。說真的,這些醜態百出、跳跳蹦蹦的長尾猴是我這位掏腰包的新朋友得力的同謀者和幫兇。

我的發現——這會使我得到原諒的-一簡直使我歡欣鼓舞,要知道在我的~生中還從未見過扒手呢、或者說得更確切些,我願意老實地承認,我見過一次,那還是在倫敦上大學的時候。為了學好英語,我當時常去法庭上旁聽。某次我去時,正趕上兩個警察把一個長有火紅色頭髮的胖小夥子帶到法官面前。在法官面前的桌上擺著一個錢包,這就是物證;幾個證人發誓之後提供了證詞,接著法官便嘟嘟味依地說了幾句含糊不清的英語,於是那個火紅頭髮的小夥子就消失了——如果沒有聽錯的話,判了六個月。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扒手,但是——區別也正在於此——我根本無法證實他是一個真正的扒手。只是由證人證實了他的罪行,我僅僅目睹了法律上對其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罪行本身。我所看見的只是一個被告和被判決了的罪犯,而不是小偷。要知道,小偷之所以為真正的小偷,只是在他偷竊的時候,而不是在兩個月後因自己的罪行受審的時候,這正如一個詩人之所以為真正的詩人,也只是在地進行創作的時候,而不是兩年之後他站在麥克風前朗誦他那些詩歌的時候。一個人只有在他實現其行為時,他才是行為的創造者。現在我恰好有了這樣一個百年不遇的機會,可以在最能表明一個小偷的特徵的時刻對他進行觀察,認識他本質中最真實的東西。觀察這樣稍縱即逝的瞬間太不易了,這像窺知一個婦女受孕和臨產的時刻那樣困難。想到有了這種可能性,那真使我激動萬分。

當然,我決定不放過這樣一個絕妙的機會,不錯過任何一個細節,~定要詳詳細細地觀察偷竊的準備工作和偷竊行為是如何進行的。我馬上起身,離開自己坐在咖啡館門前的那把椅子,在這裡我的視野大有限了。現在我需要一個視野廣闊的位置,就是說,需要一個活動觀察點,以便能毫無障礙地監視他。我試了好幾個地方,最終選擇了一座四周貼滿了巴黎各劇院海報的商亭。我可以站在這裡,裝作一心一意地看海報的樣子,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而實際上在柱子的掩蔽下卻從這裡觀察那個扒手的一舉一動。就這樣,我帶著一股現在連我自己也覺得無法理解的頑強勁地注視著這傢伙如何幹他那艱難而又危險的勾當。我不記得,有什麼時候我曾懷著如此巨大的興趣在劇院或電影院裡觀看過演員的表演。現實中最戲劇性的瞬間要遠遠超過和高於任何藝術形式中的現實。現實萬歲!

在巴黎的林蔭大道上度過的這一小時——從上午十~點到十二點——一對於我來說,確如短暫的一瞬,一閃就過去了。雖然(或者更確切地說正是因為)這一小時充滿了持續緊張的情緒、無數激動人心的動盪和微小的偶然事件;我可以用幾個小時來描述這一小時內所感受到的,它是那樣刺激神經,那樣以它那驚險的表演令人激動和興奮。在這之前,類似的情況我從來聯想也未曾想到過,偷竊是一種異常困難而又不易學會的技藝。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掏腰包是一種可怕的高度緊張的藝術。迄今為止在我的理解中,掏腰包只不過是一個膽大手快的概念而已,我確實曾認為,對於一個扒手來說,和玩盤碟的雜技演員或魔術師一樣,只要有擁熟的指頭功夫就夠了。狄更斯在《奧利弗爾-特維斯特》中描述了一個職業小偷如何訓練孩子們學會從上衣口袋裡掏手絹而不被察覺的本事。他在上衣上掛了一個鈴銷,如果鈴檔響了,那就說明他幹得不利落,動作錯了。但是,現在我明白了,狄更斯只注意到事情的純技術方面,只注意到手指的技巧;他大概從未對一個小偷做過實地觀察——大概他從沒有機會發現(就像我現在有這樣的運氣一樣),一個在光天化日下正在行竊的小偷不僅要有手的靈巧,而且要有一種隨時準備行動的精神力量,一種自我控制,一種訓練有素、沉著冷靜和神速的反應能力,而更主要的是他必須有令人難以置信的瘋狂般的膽量。經過六十分鐘的見習,我已明白了一個掏腰包的小偷,必須像一個做心臟手術的外科醫生那樣果斷敏捷,一秒鐘的遲疑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後果;然而手術至少是在哥羅芳發生作用的情況下進行的,病人躺在手術檯上不能活動,無法反抗;可這兒,輕巧而突然的動作卻是在一個完全警覺的人身上進行的,而且裝錢包的那些部位人們特別敏感。一個扒手開始行竊的當地,當他的手閃電般地進行工作時,在這緊張的、激動人心的時刻,他必須還得同時控制自己面部的每條肌肉和每根神經,必須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甚至百無聊賴的樣子。他不能流露出自己激動的情緒,他不是搶劫犯,也不是殺人犯,無需在持刀刺入受害者身上時,眼神中充滿猙獰殘暴的表情;

一個扒手在把他的手伸向獵獲物時,他的眼睛必須是清澈的,可親的,他必須用最平淡的聲調謙卑地嘟咬一句「對不起,先生」。但是,這還不夠。在他行竊的那一瞬間,單有狡猾、警惕和敏捷還不夠,——在這之前,他必須具有才智和善於識別人的能力,他必須以一個心理學家和生理學家的身分對他的物件作出考察。在整個人群中,那些漫不經心、輕信不疑的人才是他考慮的物件,而在這些人之中只有那些沒有把大衣鈕釦都扣上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的人,可以木引人注目就走到他跟前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標;在一百個或五百個行人之中——在那個鐘點內我數過的——一隻有一兩個人能落入他的狩獵場,不會比這再多了。一個明智的小偷只能對這極少數的物件行竊,而在這極少數物件中的大多數人身上,他的行竊動作由於種種數不清的偶然原因,在最後的一刻遭到了失敗。對於扒手這一行來說(我可以證明這一點),必須有豐富的人生閱歷、警覺性和自我控制能力。要知道,~個小偷在行竊時,不僅要用自己所有的處於緊張狀態的感官來選擇和挨近自己的物件,而且還得同時用他痙攣起來的感官中的另外一種感官來觀察是否有人在盯著他。不管是警察還是街角中的暗探,或者一個討厭的好奇者,經常是在大街上游來逛去的。所有這些他都不能忽略,會不會他的手在櫥窗上被映照出來從而暴露了他,會不會有人正從商店和窗戶後看看他。付出的精力是那樣巨大,危險是那麼多,兩者簡直不成比例,只要一個小小的失誤或失算,就得和巴黎的林蔭大道告別三到四年;指頭稍一哆喀,或者手的動作稍一緊張,那就得和自由分手。光天化日之下,在林蔭大道上行竊,這是一種極大的膽量啊,這一點我現在才明白了。從那以後,每當報紙把這類偷竊當做是無足輕重的小事一樁,在犯罪一欄中只給他們寥寥幾行的版面時,我就覺得這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我們這個世界上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技藝中,這一行是最困難最危險的:它的某些最高成就可以使人認為它是一種藝術。我有權這樣說,而且能夠證明這一點,因為在那個四月的日子裡,我經歷過,我親自感受過。

我是親自感受過,我這樣說,決非誇張,因為只有在一開始,只有在最初的幾分鐘裡,我才能完全實事求是地、冷靜地觀察他的技藝;任何一種充滿激情的觀察都能激起無法遏制的感情,這種感情把你和你所觀察的物件聯為一體;於是,我自己不知不覺地、不由自主地逐漸把自己和這個小偷稅為一體了,在某種程度上,我已經進入他的皮膚,他的雙手,從一個純粹的旁觀者變成了他精神上的同謀者。轉變的過程是這樣開始的:經過十五分鐘的監視後,我自己也驚奇地感到,我在觀察過往行人時已經是在估量他們之中誰適合作為行竊的物件了。他們上衣是扣著還是敞著,他們的目光是漫不經心還是處處留神,他們的皮夾子是不是裝得鼓鼓的,簡言之,他們是否值得我的這位新朋友花費力氣。不久我就不得不承認,在這場業已開始了的戰鬥中,我早就不是中立者了,我在內心中渴望他最終能夠成功,我甚至不得不竭力抑制我想去幫他一把的衝動。當一個賭博者要出錯牌的時候,站在旁邊的牌迷就急得用兩隻胳膊碰他,提醒他注意出牌,我現在就是急成這個樣子;一當我的朋友錯過一個良機時,我真想給他遞個眼色:快,別放過他呀!就是他嘛,那個胖子,腋下夾著一大束鮮花的那個人!或者當我的朋友又一次從人群中閃了出來,而一個警察從拐角裡走出來的時候,我覺得必須警告他一聲,這是我的義務;我嚇得雙膝直打哆喀,彷彿我自已被抓住了似的、我已經感到警察的一隻沉重的大手落到了他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了。

但是——我輕鬆地噓了口氣!我那個可憐的人已經溫文爾雅、若無其事地從人群中鑽了出來,從那個警察身邊走了過去。這一切緊張得令人透木過氣來。但是,我覺得這還不夠,我對這個人的內心活動體驗得越深,對他的技藝在遭到不下於二十次的失敗嘗試瞭解得越是透徹,我就變得越是急不可耐:他幹嗎老不動手,為什麼總是嘗試和估量。我簡直對他那愚蠢的遲疑不決和永無休止的畏縮不前惱火極了。真見鬼,你這膽小鬼,動手啊!喂,膽子大一點!

瞧.就那個,你倒動手呀!

幸而我的朋友還不知道,也未想到我這不求而予的同情,他不因我的焦急而亂了方寸。

在真正的、久經考驗的老手和新手、業餘愛好者以及門外漢之間有一個差別:精通技藝的由於有長期的經驗,知道每~次真正的成功之前必然會有多次的失敗,因此他慣於不慌不忙地做事,耐心地等待著最後的、決定性的機會。’正如一個作家無所謂地放過無數似乎是誘人和值得珍貴的念頭(只有外行人才會不加思索地抓取一切到手的東西),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到最後一著上那樣,這可憐的傢伙也放過了幾百個機會,而我這個門外漢和這一行當中的半吊子,卻以為成功在握了。他審度著,窺視著,試探著,往別人跟前磨蹭著,已經有成百次用手摸過別人的皮包和大衣了。但是,他仍然下不了決心,毫不疲倦地耐著性子,在離櫥窗三十步遠的地方毫不惹眼地一再地來回踱著。同時斜脫著周圍,權衡著各種可能性,」掂量著我這個新手根本沒有發現的一切危險。在這種鎮靜的、不可思議的堅韌精神中,有一種東西使我這個急性人感到興致盎然,使我相信他最終必然成功,因為他那頑強的毅力說明他不達到目的是不會罷手的。於是,我也下定決心,不看到他的勝利決不離開,哪怕我要等到半夜。

中午了。這是漲潮的時刻。一股股喧譁奔騰的人流從一條條窄街小巷裡,從所有的樓梯上和院子裡湧向寬闊河床一般的林蔭大道。那些被關在二樓、三樓、四樓上無數工作室裡的工人、裁縫姑娘和店員,從作坊、工廠、事務所、學校和辦公室裡衝了出來。人群像一團團混濁的蒸汽,在大街上向四周散開:有穿著白短衫和長罩衫的工人,有嘰嘰喳喳、連衣裙上彆著一小束一小束紫羅蘭、三三兩兩地走在一起的女郎,有穿著筆挺的禮服、腋下夾著公文包的小官吏,有腳伕,有身穿藍色軍裝計程車兵,還有數不清的、無法確定身分的各色人等,大城市裡形象模糊、默默無聞的苦芙眾生。他們在氣悶的屋子裡坐得太久,現在想舒展舒展腿腳,活動活動筋骨,熙來攘往,呼吸著新鮮空氣,噴吐著香菸的氯氟,在人群中擁來擠去。

一小時之內,大街充溢著歡樂的生氣。只有這一小時工夫,然後又得上樓去,回到那些窗戶緊閉的屋子裡,開車床,縫製衣服,敲打字機,計算那一行一行的數字,或者印刷、裁剪、做鞋子。這一點,人們身上的每塊肌肉、每條神經都是知道的,因此它們歡快地.強有力地繃緊起來;這一點,他們的靈魂也是知道的,因此他們高興地盡情地享受著這短暫的時刻。他們都在貪婪地尋求和捕捉光明和歡樂,他們歡迎這一切啊,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真正的樂趣和解頤的快事。正是由於這種願望,那個裝有猴子的櫥窗特別成了一個不花錢的娛樂場地就不足為怪了。人們聚集在誘人的玻璃窗前,女工們站在最前面,人們聽到她們嘰嘰喳喳的聲音,像是從一個嘈雜的鳥籠裡盪漾出來,犀利,尖銳,而在後面,工人和遊手好閒的漢子說著粗魯的笑話,向她們擠去。好奇的人群愈是密集擁擠成緊緊的一團,我的這隻身穿亮金色外套的小金魚就愈加頻繁地閃來閃去,機靈地一會兒從人群中浮游出來,一會兒又鑽了進去。現在我不能老在這個觀察點上消極地觀察他了,我必須清楚地從近處看看他的指頭,以便熟悉這種技術中關鍵性的動作。然而,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這隻訓練有素的獵狗練就了一種特別的技能,他像一條鰻魚那樣滑溜,人群中只要有一條哪怕像頭髮絲那麼細的小縫,他都能在那裡鑽來鑽去。現在你瞧:他剛才還安安靜靜地站在我身旁,可突然就像變魔術似的不見了;一眨眼工夫,他已經到了前面,站在緊靠櫥窗的地方。他一下子就穿過了三四排人。

自然,我也開始跟著他往前擠了,因為我擔心在我尚未擠到櫥窗前的時候,他就會以他那特有的巧妙方式鑽到別處又消失不見。但是,我錯了。他十分安靜地等在那裡,安靜得出奇。注意!這可不是無意的。我馬上告訴自己,開始仔細觀察他身邊的人們。在他旁邊站著一個很胖的女人,看樣子是個窮人。她右手小心地拉著一個面色蒼白的十一二歲的小女孩,左手提著一隻廉價的日用提包,兩隻法國式的長麵包隨便地豎放在裡面;這提包裡的東西肯定是為她丈夫準備的午飯。那些猴子的怪模怪樣使這個女人高興得難以形容。顯然她是一個忠厚的女人,沒戴帽子,圍著一條刺眼的頭巾,穿著自己縫製的廉價的印花布連衣裙。她那笨拙臃腫的身體因為大笑顫動得非常厲害,連提包裡的麵包也在蹦跳。她直著嗓門哈哈大笑,笑得喉頭哽咽,喘不過氣來,她的樣子使觀眾十分開心,不亞於那三隻猴子。她欣賞著這罕見的表演,懷著性格粗俗的人們天真的歡樂和在生活中得不到樂趣的人們內心的感激。唉,只有窮苦人才會有這樣出自內心的感激。也只有他們,只要是不花錢,像是上天贈予似的,那對他們來說,這就是一切享樂中的最高享受了。這個善良的女人不時地向小女孩俯下身去,問她是否看得清楚,不要錯過那些猴子做出的怪相。「看呀,看呀,瑪爾加里塔。」她帶著南方口音不停地對那個面色蒼白的、在生人面前不好意思大聲歡笑的小女孩說著。端詳這個女人、這個母親,使人產生出一種莊嚴神聖的感情,她是蓋雅’的真正女兒,她是法蘭西人民的一個碩果啊;真想熱烈地擁抱她,這個傑出的女人,她笑得是那樣開心、歡快、無憂無慮。

可是,我突然感到有點不自在起來。我發現,那亮金色的衣袖越來越近地贈到無憂無慮地敞開的日用提包踉前了,——一隻有窮人才是無憂無慮的啊。

看在上帝分上!你可不要從這個貧窮、忠厚,這個善戾、快樂女人的提包裡掏走她乾癟的錢包啊!一股憤怒之情突然間從我。心裡迸發出來。我一直懷著觀看比賽的興致注視著這個小偷;出自他的軀體和他的靈魂,我那樣思考著,與他有著同樣的感情,我期望過,我甚至祝願過在他花費了如此巨大的力氣、表現出如此巨大的膽量和冒了如此巨大的風險之後,不至於一無所獲。但現在,當我不僅看見他偷竊的企圖,而且看見那個將要被偷的活生生的人,那個純樸得令人感動、毫無察覺的女人時,我感到憤怒了,她也許要擦幾小時的地板和樓梯才能賺到幾個蘇!啊,「你這個傢伙,從這裡滾開!」我真想對小偷大喊一聲。「去另找一個人,離開這個窮苦的女人吧!」於是,我就硬擠到前面去想站在那個女人旁邊,以便保護那隻受到威脅的提包。可是,就在我向前擠的那瞬間,他卻轉過身來,碰了我一下,就從旁邊溜走了。「對不起,先生。」他在碰我的時候表示道歉,聲音十分微弱,謙卑(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叫聲)。隨即那穿黃外套的人已經從人群中擠出去了。我自己也不知是為什麼,頓時感覺到:他已經得手了。現在可不能放過他!我粗暴地擠出人群,一位先生在身後罵了我一句,因為我重重地踩了他一腳。謝天謝地,我剛好及時趕到,看見那亮金色的夏外衣正在林蔭大道拐向一條衚衕的犄角,閃來閃去。現在跟著他,跟著他!一步也不要落下!我必須加快腳步,因為-一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這個找盯了一小時之久的可憐蟲突然變了樣。剛才他畏惑地、幾乎像是醉酒地步態蹣跚,現在他卻像一隻黃鼠狼一樣輕快地沿著牆壁匆忙地走著,邁著一個公務員錯過了公共馬車、想及時趕到辦公室時所特有的惶恐不安的腳步。我不再有什麼懷疑了。這正是在行竊得手之後為了儘快地、不露形跡地遠離現場的一種走法。這規喻的第二種步態。是一的,毫無疑問:這個無恥的壞蛋從那個窮苦女人的提包裡掏走了錢包。

在發火的那當兒,我差一點大聲叫喊起來:「抓小偷哪!」但我缺少這種勇氣。因為我並未真正看到他行竊的事實,怎麼能這樣匆忙地加罪於他呢?而且,要想抓人並扮演一個懲治罪犯的角色,必須有一定的勇氣。去告發,去指控一個人,這種勇氣我從來就沒有過。我知道得太清楚了,在我們這個混亂的世界上,所有的是與非是多麼不可信啊!根據一個個別的、尚屬存疑的情況就定人之罪,又是多麼蠻橫無理啊!但是,就在我一邊毫不放鬆地跟蹤他,一邊想著該怎麼辦的時候,他又使我一驚:還未穿過兩條街,這個奇怪的入突然間變換了姿態,用第三種步態走路了。他一下子就放慢了腳步,不是那樣匆忙奔跑,也不再是畏首畏尾,神色緊張的樣子,而是悠閒泰然地踱著步子,像在散步一樣。顯然,他知道危險區已經過去,沒有人跟蹤他,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他。我懂了:經過令人難以想象的緊張之後,他想鬆口氣,他成了一個退職扒手,是一個靠養老金生活的人,是那些抽著香菸、緩慢而安閒地邁著步子、在大街上閒逛的無數巴黎人中間的一員了。這個乾癟的傢伙擺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逍遙自在、心安理得地在德安丁大街上逛蕩著。我現在初次有了這樣一種感覺:他現在甚至嚼著迎面走來的婦女和姑娘,品評著她們的美貌,或者尋找機會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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